授权项目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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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授权项目部管理办法
(桥工管[2003]113号文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提高集团施工管理水平,增强集团市场竞争能力,依据《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暂行办法》及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仅适用于子(分)公司以集团公司名义中标的国内工程项目。
第二章项目管理
第三条子(分)公司以集团公司名义中标的国内工程项目应纳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中心管理。
第四条项目的划分
1)中标合同价在10000万元(含)以上或中标价虽低于10000万元但技术难度大的项目为特大型项目,
2)中标合同价在5000(含)~10000万元或中标价虽低于5000万元但技术难度大的项目为大型项目,
3)中标合同价在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为中小型项目。
第五条大型及以上项目由集团公司成立直属项目部或联合项目部,也可委托投标子(分)公司以集团公司名义组建项目部;中小型项目原则上委托投标子(分)公司以集团公司名义组建项目部。
第六条大型及以上项目委托子公司组建项目部时,子公司必须和集团公司工程管理中心签订内部施工承包合同。
对中小型项目,子公司应向集团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出具承诺书(具体格式见附录1)。
第七条子公司在工程项目中标后,应及时将中标项目的主要内容(工程简况、建设单位情况、中标额、合同工期、质量承诺、技术难点、合同复印件及有关承诺等)报工程管理中心(具体格式见附录2),工程管理中心审核备案后,提出具体项目管理方案,请示集团公司领导决定。
第八条集团公司委托子(分)公司组建项目部,该子公司应将拟任项目经
理、项目总工程师名单和有关资料报工程管理中心,由工程管理中心和人力资源部商议后,再由人力资源部以集团公司名义下机构及相关令。
第九条子公司在投标过程中确定项目经理及总工程师人选时,应向开发中心、工程管理中心及人力资源部汇报,重大项目的人选还应报集团公司领导批准,以利中标后能较好的兑现承诺。
第十条子(分)公司以集团公司名义中标的项目,严禁出现工程项目转包及以包代管变相出卖集团公司资质的情况。
第十一条子(分)公司管理的大型及以上和技术复杂的项目开工前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报工程管理中心审核,并应按月上报有关报表,中小型项目按季度上报有关报表,工程管理中心定期进行现场检查。
第十二条子公司以集团公司名义中标的国内工程项目,应上缴降造费和集团公司项目管理费。
1)凡与工程管理中心签订项目承包管理合同的,按所签合同办理。
2)子(分)公司上缴项目管理费费率按集团公司桥财[2001]154号文执行。降造费费率按内部合同办理。
第三章奖罚
第十三条工程管理中心每年应对项目进行评比。
1)对管理好的子(分)公司及项目部进行表彰,对获奖的子公司,将在内部招标上予以加分。
2)对管理不善的子公司及项目部进行罚款,对给集团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子公司,将在内部招标上予以罚分。
3)对给集团公司的信誉和市场开发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子公司,将对其采取限制使用集团公司资质的处罚。
第十四条凡未按规定签订合同或出具承诺的子公司,集团公司将采取限制使用集团公司资质的处罚。
第十五条凡未按规定上缴项目降造费、管理费的子公司,集团公司将采取限制使用集团公司资质和限制其集团内部投标的处罚。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属集团公司工程管理中心。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附录1
承诺书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中心:
我公司以集团公司名义投标工程,现已中标(中标金额为元)。根据《中铁大桥局集团子公司以集团公司名义中标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工程管理中心委托我公司进行管理。为了认真履行合同,维护集团公司信誉,我公司特郑重承诺如下:
1、我公司将完全履行《主合同》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对业主的承诺,全面代表集团公司对该中标工程的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等负责,并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2、我公司组建的项目经理部将保证按规定向集团公司汇报施工情况并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和其它相关报表。
3、根据集团公司规定,上缴集团公司降造费(费率为 %)和管理费(费率为 %),总计________________万元。
4、我公司将随时接受集团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及其他部门对该项目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年月日
中标工程简况
附录2
注:表格不够可另加附页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