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市民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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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农民市民化问题

【摘要】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迅猛发展,历经着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城乡移民带来的城市化发展,进城农民成为了一支庞大而特殊的新型社会群体。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典型的二元结构国家,农民市民化趋势是必然的。文章结合我国农民市民化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就促进农民市民化制度提出建议。

【关键词】城镇化,农民市民化

近几年,“三农问题”成为学术界和各级政府部门关注的焦点,而农民市民化则是“三农问题”表现的新层面和新方向。所谓农民市民化,是指一部分有条件的农民现实身份的改变,既包括农民向市民这种形式上的转变,也包括农民意识生产方式这一本质的转变,农民市民化的过程就是农民向城市转移的过程,但是,农民向城市转移,必须以在城市就业为前提,否则就无法融入城市文明。

一、当代农民市民化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层面推动力还待增强。政府推动力不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中央政府层面的系统政策缺失问题,至今没有明确的系统的农民市民化规划,也就是到目前为止,除颁布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之外,尚没有中央政府层面上对我国农民市民化问题作出专门部署,相关问题只是在涉及城乡发展、实现城乡经济一体化、解决三农问题等相关文件中间接提及,缺少对我国农民市民化的性质判定、进程确认、项目设计与推进实施等一揽子战略规划与长远安排;二是政府在城市的完备的均等化的公共

服务体系尚未建立,农民工进入城市,除了得到一份工作,却无法享有必要的共享的公共服务体系,并难以真正的融入城市的社区、城市的语境及城市的生态。在户籍转换的过程中,虽然户口转成非农,却失去了土地,农民失去了最后的依靠,最后却没有得到市民的同等待遇。

2、关于农民市民化理论认识存在盲区。国家在逐步强调和重视农民工市民化问题,但农民工市民化只是现阶段农民市民化的第一阶段,或者是一个优先可能实现的群体,而不是全部,存在一系列问题需要系统深入研究,比如终结意义上中国农民适度存量测算、中国农民市民化的层次性和渐进性的理论阐释等问题都存在认识

和研究的盲区。

3、农民自身所存在的问题。对于市民化,农民存在积极性不高、“有动力而无能力”、后顾之忧多等问题,农民要成为市民,成为非农产业的产业工人,在专业技术和劳动技能上尚存在在着较大缺口。进一步还包括市民化之后的住房、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问题,并且在思想观念上还存在不同程度的障碍。

4、实践中部分政策的有效性与针对性问题。关于农民市民化从特定区域层面上有不少探讨,整体而言,目前一些政策具有较为显著的短时性和局限性。比如过多强调农民社会法律意义、户籍意义的身份转变,而在就业、收入来源以及技能素质提高方面存在政策盲区。再比如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只是明确要求,应采取

有针对性的措施,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也并没有上升到农民市民化的高度上,表明目前对此问题的认识还存在差距。

二、促进农民市民化的建议

加速农民市民化的制度创新,主要解决农民进不来,出不去的问题。所谓“进”的问题,是以“户籍制度、就业制度、福利制度”为主的三位一体的制度制约;所谓“出”的问题,则是农村教育制度与农地流转机制的制约。

1. 户籍管理制度创新。改革现行的户口登记办法,尽快实现城乡人口的一体化管理,同时取消附着在户籍制度上的种种壁垒,消除由于户籍制度带来的社会不公平机会、不平等现象,让农民和市民享有平等的就业、社会保障、教育、住房及民主政治权利和待遇,为农民市民化提供制度保障。

2、就业体制创新。农民市民化首先是就业问题,必须以增加就业为前提,如果盲目地增加城镇人口,会导致过度的城镇化,造成进城农民的贫困化。对进城农民实行什么样的就业政策,直接影响农民化的程度和发展趋势。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取消对农民工的行业、工种限制。由劳动市场提供各地城市劳动力供求信息,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双向选择,这对农民流向、择业至关重要。对此,要加快建立城乡就业信息、咨询、职业介绍培训在内的社会化就业服务体系。

3、农村土地制度创新。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进程农民转出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和农村住房,为其进城生存提供一定的

经济支柱,这样还有利于土地集中,扩大务农农民的生产经营规模,增加经济效益。农地使用权的流转机制,既要有利于维护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又要有助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推进城市化进程。对此,关键在于如何通过对土地使用权的创新,把土地的保障功能剥离出来,即创造出一种新型制度安排,把农民的土地使用权置换为农民的生存保障。只有弱化了土地的生存保障功能,农民才可能放弃土地。

4、培养农民工的市民意识,加强对农民工培训。城镇与农村是不同的社区,从文化意义上来讲,城市与农村就好比两个不同的群体,从外在的生活方式到内在的思想观念都有所不同。要减少农民市民化的阻力,就得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进行必要的心理调节咨询,通过增加与市民的交流沟通,加深对城市生活方式、文化心理、价值观念等方面的了解,培养市民意识,足部适应城市规范的要求。

积极做好对农民工的培训工作,无论是在劳动力输入地还是输出地,都要把进城农民工的工作作为推进农民素质的首要问题。劳动力输出地在组织劳动力输出时,要搞好农民工进城前的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培训,提高进城农民工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权的意识。作为劳力输入地的城市政府要充分利用城市的教育资源,委托具备资格条件的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为农民工提供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对于培训费用当地政府可给予适当补贴。

参考文献:

[1]张新梅.“十二五”时期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方式的几点思考[j].中国经济导刊,2011(1)

[2]沈文彪.关于农民市民化途径问题的思考[j].南方农业(综合版),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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