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脑性瘫痪康复指南2015版上(1)
脑性瘫痪的康复指南
脑性瘫痪的康复指南【定义】脑性瘫痪(Cerebral palsy,CP)是自受孕开始至婴儿期脑发育阶段非进行性脑损伤和发育缺陷所导致的综合征,主要表现为运动障碍及姿势异常,可伴有智能低下、语言障碍、听视觉障碍、癫痫、行为及情绪异常等。
【分型】(1)临床分型a) 痉挛型:以锥体系受损为主。
b) 不随意运动型:以锥体外系受损为主,不随意运动增多。
表现为手足徐动、舞蹈样动作、肌张力失调、震颤等。
c) 强直型:以锥体外系受损为主,呈齿轮、铅管样持续性肌张力增高。
d) 共济失调型:以小脑损伤为主。
e) 肌张力低下型。
f) 混合型:同一患儿表现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的症状。
(2)按瘫痪部位分型a) 单瘫:单个肢体受累。
b) 双瘫:四肢受累,上肢轻,下肢重。
c) 三肢瘫:三个肢体受累。
d) 偏瘫:半侧肢体受累。
e) 四指瘫:四肢受累,上、下肢受累程度相似。
【康复评定内容】一.体格发育障碍的评定:通过对患儿体格发育的评定可以看出患儿比同年龄小儿发育差别的程度和发育滞后的时间,明确是否有畸形,挛缩等情况。
小儿体重估计:出生前半年体重(KG)=出生体重+月龄*0.7出生后半年体重(KG)=出生体重+6*0.7+(月龄-6)*0.5 2岁以上体重(KG)=年龄*2+8其个体差异不应超过平均数±10%。
二.运动功能障碍的评定:1.运动发育障碍的评定:粗大运动功能评估量表(GMFM88项)正常小儿的运动和姿势发育有一定时间和顺序如2-3个月时卧位能抬头,4-5个月能主动伸手触物两手各握一玩具。
6-7个月能单手或两手支撑坐起。
8-10个月能爬。
1岁能独自站立,1岁-1岁半能独走。
2岁会跑。
3岁会骑三轮车。
4岁能爬梯子。
脑性瘫痪者在以上年龄阶段,一般达不到正常小儿或表现为主动活动减少。
2.肌张力及关节活动度的评定人体肌肉和肌群一直存在着持续的肌张力活动。
正常情况下,肌张力的变化是有限度的,否则人体就丧失了运动的可能性。
中国脑性瘫痪康复指南(2015)下
中国实用乡村医生杂志,2015,22(24)5积极推动公立中医医院参与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初步实现三级中医医院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形成科学合理就医秩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对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不健全、能力较弱的地区,要区别对待中医医院,将中医医院中医门诊诊疗服务纳入首诊范围,充分发挥中医医院的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首诊看中医的需求。
以高血压、糖尿病、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为突破口,同步开展中医药诊疗慢性病分级诊疗试点工作。
鼓励中医类别医师积极参加签约医生团队,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危险因素干预和疾病防治。
6 统筹推进管理体制、人事薪酬等改革改革公立中医医院管理体制。
落实公立中医医院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自主权。
健全公立中医医院院长选拔任用制度,突出专业化管理能力,推进职业化建设。
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关键指标的考核评价机制。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公立医疗卫生绩效评价体系和总体框架下建立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组建绩效评价专家库,加强人员培训,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直管医院实施绩效评价。
各地中医药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国家指标体系基础上,适当调整具体指标,建立完善本地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强化公立中医医院精细化管理,全面开展便民惠民服务,加强预约和分诊管理,创新中医诊疗服务模式,整合资源,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改善患者就医环境和就医体验。
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建立符合中医药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
同步深化公立中医医院编制人事制度改革。
落实公立中医医院用人自主权,对医院紧缺、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由医院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招聘,结果公开。
同步开展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合理确定中医药人员薪酬水平,着力体现中医药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小儿脑瘫的康复
❖ 3、胎盘功能不全,缺氧缺血等被认为与脑瘫 有关。
(三)出生后因素
❖ 新生儿期惊厥 ❖ 呼吸窘迫综合征 ❖ 吸入性肺炎 ❖ 败血症 ❖ 缺氧缺血性脑病 ❖ 颅内出血
❖ 脑积水 ❖ 胆红素脑病 ❖ 脑部感染 ❖ 低血糖症 ❖ 脑外伤
小儿脑瘫的分型
❖ 中国脑性瘫痪康复指南(2015) ❖ (一)痉挛型四肢瘫(spastic quadriplegia) ❖ (二)痉挛型双瘫(spastic diplegia) ❖ (三)痉挛型偏瘫(spastic hemiplegia) ❖ (四)不随意运动型(dyskinetic) ❖ (五)共济失调型(ataxia) ❖ (六)混合型(mixed types)
觅食和吸允反射
❖ 该反射缺失预示较严重的病理现象,智力低 下、脑瘫可持续存在
❖ 检查方法:用手指轻触小儿口唇左右角,正 中位的上下部分,可引起上下左右寻找乳头 的动作。
❖ 检查方法:将手指放入小儿口中 引起吸吮动作。
❖ 存在时间0-4个月
❖ 6个月后仍存在为异常。
握持反射
❖ 此反射出生后即出现,逐渐被有意识的握物 所替代。肌张力低下不易引出,脑瘫患儿可 持续存在,偏瘫患儿双侧不对称,也可一侧 持续存在。
原始反射
❖ 1)觅食反射(0——3个月) ❖ 2)吸允反射(0——6个月) ❖ 3)握持反射(0——3个月) ❖ 4)拥抱反射(妊娠28周——4月) ❖ 5)踏步反射(0——3个月) ❖ 6)放置反射(0——6个月) ❖ 7)侧弯反射(0——6个月) ❖ 8)非对称性紧张性颈反射(0——6个月) ❖ 9)对称性紧张性颈反射(4——12个月) ❖ 10)紧张性迷路反射(0——4个月)
中国脑性瘫痪康复指南(2015)_第三部分第三章ICF-CY框架下的儿童脑性瘫痪评定第一节身体功能与结构评定
r.n
万方数据
中田麓重区学名矗
推荐 根据患儿情况,选择应用关节稳定性评定、髋关节脱位评定及髋关节脱位预测进行评定(专家共识)。 3.骨骼活动功能评定(b720骨骼活动功能) 证据
2015
,第30卷,第9期
脑瘫儿童可能存在脊柱、肩胛骨、骨盆带、肢体长骨、腕骨和跗骨等的活动功能障碍,运动学和运动解剖学知识可以评定上
face,legs,activity,cry,consolability behavioral integrative
schedule,sis)适用于3岁以上儿童的前庭功能、本体感觉功能和触觉功
能等评定”71(1个I级证据)。可以敏感的反映出儿童的辅助感觉功能障碍””(1个Ⅱ级证据)。此外,可以应用儿童神经系统检
Ashworth muscle
testing,MMT)是lI缶床常用的肌力评定方法[37--391。
(2)器械肌力评定可用于等长肌力评定、等张肌力评定、等速肌力测定一…。
scale,MAS)简单易用,是目前临床上应用最广泛的肌痉挛评定
方法,用于评定屈腕肌、屈肘肌和股四头肌具有良好的评定者间和评定者内信度,具有较高的临床应用价值一2-(1个I级证 据)。MAS同一评定者间信度高,是一种可靠的评定肌痉挛的方法“2,(1个I级证据)。但评定者的经验不同会影响MAS测量 结果,不同评定者间的信度较低,MAS用于评定痉挛型脑瘫儿童下肢肌张力时需谨慎”3“,(1个I级证据,1个Ⅱ级证据)。 推荐
中嘲庸重匡学骠忐
(2个I级证据)。 少儿气质性格量表中文版(junior 推荐 1.睡眠障碍评定量表可应用于存在睡眠障碍的脑瘫儿童(推荐强度A级)。 2.少儿气质、性格量表可应用于脑瘫儿童气质、性格的评定(推荐强度A级)。 二、感觉功能和疼痛 【一)视功能评定(b210视功能) 证据
脑性瘫痪的康复指南
脑性瘫痪的康复指南【定义】脑性瘫痪(Cerebral palsy,CP)是自受孕开始至婴儿期脑发育阶段非进行性脑损伤和发育缺陷所导致的综合征,主要表现为运动障碍及姿势异常,可伴有智能低下、语言障碍、听视觉障碍、癫痫、行为及情绪异常等。
【分型】(1)临床分型a) 痉挛型:以锥体系受损为主。
b) 不随意运动型:以锥体外系受损为主,不随意运动增多。
表现为手足徐动、舞蹈样动作、肌张力失调、震颤等。
c) 强直型:以锥体外系受损为主,呈齿轮、铅管样持续性肌张力增高。
d) 共济失调型:以小脑损伤为主。
e) 肌张力低下型。
f) 混合型:同一患儿表现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的症状。
(2)按瘫痪部位分型a) 单瘫:单个肢体受累。
b) 双瘫:四肢受累,上肢轻,下肢重。
c) 三肢瘫:三个肢体受累。
d) 偏瘫:半侧肢体受累。
e) 四指瘫:四肢受累,上、下肢受累程度相似。
【康复评定内容】一.体格发育障碍的评定:通过对患儿体格发育的评定可以看出患儿比同年龄小儿发育差别的程度和发育滞后的时间,明确是否有畸形,挛缩等情况。
小儿体重估计:出生前半年体重(KG)=出生体重+月龄*0.7出生后半年体重(KG)=出生体重+6*0.7+(月龄-6)*0.5 2岁以上体重(KG)=年龄*2+8其个体差异不应超过平均数±10%。
二.运动功能障碍的评定:1.运动发育障碍的评定:粗大运动功能评估量表(GMFM88项)正常小儿的运动和姿势发育有一定时间和顺序如2-3个月时卧位能抬头,4-5个月能主动伸手触物两手各握一玩具。
6-7个月能单手或两手支撑坐起。
8-10个月能爬。
1岁能独自站立,1岁-1岁半能独走。
2岁会跑。
3岁会骑三轮车。
4岁能爬梯子。
脑性瘫痪者在以上年龄阶段,一般达不到正常小儿或表现为主动活动减少。
2.肌张力及关节活动度的评定人体肌肉和肌群一直存在着持续的肌张力活动。
正常情况下,肌张力的变化是有限度的,否则人体就丧失了运动的可能性。
中国脑性瘫痪康复指南_2015_第六部分_李晓捷_庞伟_孙奇峰_尚清_唐久来
Chinese Journal of Rehabilitation Medicine,Dec.2015,Vol.30,No.12第四章脑性瘫痪的康复治疗第三节康复治疗技术(上)一、神经易化技术(一)Bobath 技术1.Bobath 治疗技术是否适用于所有类型脑瘫患儿证据脑瘫患儿由于非进行性脑损伤,中枢神经系统缺少对反射性姿势和运动模式的抑制,导致运动障碍和姿势异常[1—4](2个Ⅰ级证据,1个Ⅲ级证据,1个Ⅳ级证据)。
Bobath 治疗技术通过对关键点的控制,达到抑制异常姿势和运动模式,促通正确的运动感觉和运动模式的目的[5—7](1个Ⅱ级证据,2个Ⅲ级证据)。
Bobath 治疗技术还通过对运动模式协调性的促进,抑制原始反射持续存在对脑瘫患儿正常运动发育的影响,从而实现正常运动模式的整合,防止异常模式的形成和固定。
采用Bobath 技术的不同手技,可以针对不同类型脑瘫患儿异常姿势和运动模式特点,建立正确的运动模式[8—11](4个Ⅳ级证据)。
因此,Bobath 技术适合于各种类型脑瘫患儿的康复治疗。
推荐Bobath 治疗技术适用于各种类型的脑瘫患儿,应根据不同类型特点,选择采用Bobath 治疗技术的不同手技(推荐强度B 级)。
2.Bobath 治疗技术是否适用于所有年龄组脑瘫患儿证据Bobath 治疗技术对各年龄组脑瘫患儿均有效,但2岁前,尤其是1岁以内的轻度脑瘫患儿效果更好[12—13](1个Ⅰ级证据,1个Ⅳ级证据)。
婴幼儿时期脑生长发育快、代偿性和可塑性强,且其异常姿势和运动发育模式尚未固定,这一时期患儿若能得到外界给予的刺激性治疗及功能训练,可使其学习建立正常的姿势运动模式,使其功能达到最佳效果[14—16](3个Ⅱ级证据)。
脑瘫患儿早期应用Bobath 治疗技术是恢复其神经系统功能的有效手段。
推荐1.Bobath 技术可应用于不同年龄组脑瘫患儿(推荐强度A 级)。
2.Bobath 技术对于小年龄组脑瘫患儿更有效(推荐强度A 级)。
中国脑性瘫痪康复指南
脑白质损伤 (whitematter injury, WMI), 特别是多灶性脑室旁白质软化 (periventricular leukomalacia, PVL)最容易引 发痉挛性脑瘫
弥漫性脑白质损伤(diffuse white matter injury) 波及范围广泛, 后期灰、白质容积减少, 在 发生脑瘫的同时, 会出现明显的认知障碍 [2]
奥地利神经发育学家Prechtl首先 提出的, 一种观察胎儿至4-5月龄 婴儿自发运动以预测其神经发育结 局的评估方法。
通过拍摄一段适龄婴儿的运动录 像,再由具有资质的评估人员对 录像进行评估得出结论,作为一 种无创的、观察性的早期神经发 育检查工具,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运用GMs评估在早期就可能识
已得到公认 [7] (1个Ⅰ级证据) 。
高危儿评定
国内研究表明: 生后7天NBNA评 分对预后预测的敏 感性和特异性分别 是: 89.2%和84.2% [28]
(1个Ⅲ级证据)
可较全面反应大脑的 功能状态
项目少,评分易掌握是Biblioteka 种信度、效度可靠的 新生儿临床检查方法
推荐 新生儿神经行为测定对于高危儿的预后预测有较好的特异性和敏感性 (推荐强度B级) 。
四、 Alberta婴儿运动量表(Alberta infant motor scale, AIMS)
证据: 评估0~18个月龄或从出生到独立行走这段时期婴儿运动发育的工具
评估运动技能是否获得,且对每一项技能从负重、姿势及抗重力运动三方面特征进行评估, 从而可以较早地识别出运动发育不成熟或运动模式异常的婴儿。
研究证实
2002年Ferrari等 [10] 研 究了超声提示为脑损害的 84名早产婴儿结果表明
Doc中国脑性瘫痪康复指南(2015):第八部分(无参考文献)
中国脑性瘫痪康复指南(2015):第八部分中国康复医学会儿童康复专业委员会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小儿脑性瘫痪康复专业委员会《中国脑性瘫痪康复指南》编委会第四章脑性瘫痪的康复治疗第四节药物治疗一、A型肉毒毒素证据1.缓解下肢痉挛剂量对照研究显示步态动力学与运动学有显著的剂量-效应相关性,高剂量比低剂量在站立位或摆动时有更显著的踝关节背屈活动,且效用更持久[2(]1个Ⅰ级证据)。
随机对照研究采用粗大运动功能测试量表评估结果显示A型肉毒毒素明显提高下肢功能和改善步态[3—4(]1个Ⅰ级证据、1个Ⅱ级证据)。
病例对照研究中,接受A型肉毒毒素治疗后12周,应用医师评价量表对患儿步态进行分析,步态改善明显,评分高于正常对照组的2倍[3(]1个Ⅰ级证据)。
使用A型肉毒毒素与安慰剂对照研究证明,治疗组的下肢功能较安慰剂组有显著改善[5—7(]3个Ⅰ级证据)。
2.缓解上肢痉挛研究表明注射A型肉毒毒素短期内能明显改善上肢功能,但对长期上肢运动功能改善不明显[8—11(]4个Ⅰ级证据)。
联合OT则效果更好,能提升肘部及拇指主动伸展,以及降低腕部、肘部的肌张力,但手抓握的功能测试只有轻微提升,捡硬币测试显示手功能无明显改善[12(]1个Ⅱ级证据)。
随机对照试验观察上肢重复注射A型肉毒毒素联合OT与单用OT 治疗结果发现,该方法使痉挛得到持续缓解,父母能感知到患儿的明显进步[9(]1个Ⅰ级证据)。
回顾性研究表明注射A型肉毒毒素的严重不良事件很低[13(]1个Ⅰ级证据)。
推荐A型肉毒毒素注射是一种有效、安全的缓解痉挛的治疗技术,缓解下肢痉挛的效果优于缓解上肢痉挛的效果(推荐强度A级)。
二、苯酚、乙醇证据乙醇、苯酚局部注射可用于缓解脑瘫患儿的局部痉挛[14—16(]3个Ⅳ级证据)。
1971年后未见文献报道,但在2014年国际物理医学与康复学会上仍有专家应用乙醇、苯酚和A 型肉毒毒素分别局部注射治疗痉挛的报告。
推荐可配合A型肉毒毒素用于缓解脑瘫患儿的局部痉挛(推荐强度D级)。
中国脑性瘫痪康复指南(2015)第一部分
Ⅱ级 Ⅲ级 Ⅳ级
A级 B级 C级 D级
A级 B级 C级
748 WWW.rehabi.COrn.cn
万方数据
至少一项较高质量的随机对照研究,或设计良好的回顾性病例对照研究(较高质量) 未随机分组,但设计良好、有确定结果的对照研究 专家意见、病例报告,或其他不符合I一Ⅲ级的研究
确定有效、无效或有害(对特定情况的特定人群) 很可能有效、无效或有害(对特定情况的特定人群) 可能有效、无效或有害(对特定情况的特定人群) 数据不充分或存在冲突,无法证明和预测是否有效、无效或有害
指南制定原则
1.本指南为循证临床实践指南,是按照循证医学(evidence—based medicine,EBM)的研究方法制定出的一组临床指导意见, 尊重循证医学依据,以保证指南更具科学性和权威性。
2.制定循证临床实践指南的方法学是基于证据的方法学,其结论(推荐意见)必须有可靠的证据支持。 3.本指南编写以具有较多级别较高循证医学证据的内容为主,对于目前还缺少循证医学证据的重要临床问题,通过专家 问卷调查及专家讨论会形成专家共识。 4.由于脑性瘫痪评定的内容大多为基础性或通用、规范的评定方法,为指导临床进行系统的评定,本指南选择在ICF—CY 框架下编排评定内容。 5.传统康复治疗方法部分,由于多为经验总结文献,缺少较高级别循证医学证据,部分内容多为专家共识。
题会终身存在,和生长、肌肉痉挛以及年龄增大等因素相关”1。 三、意义
指出运动发育和姿势异常是脑瘫的核心表现,临床康复治疗和研究应以解决脑瘫患儿的运动功能障碍为主;脑瘫定义中 的本质特征是发育,应该充分考虑发育性;在新的定义中加入了活动受限的词汇;肌肉、骨骼问题首次被加入定义中,指出脑瘫 患儿常伴有继发性肌肉、骨骼问题,如肌肉肌腱挛缩、骨骼扭转、髋关节脱位和脊柱畸形等。新的定义更加遵循ICF核心要素, 即涵盖了脑瘫患儿的躯体功能和结构、活动及参与、环境因素三大方面,从身体水平、个体水平和社会水平对脑瘫患者的功能 进行评价”1。 推荐
中国脑性瘫痪康复指南上(1)共44页共46页
55、 为 中 华 之 崛起而 读书。 ——周 恩来
1
0
、倚南源自窗以寄傲
,
审
容
膝
之
易
安
。
谢谢!
51、 天 下 之 事 常成 于困约 ,而败 于奢靡 。——陆 游 52、 生 命 不 等 于是呼 吸,生 命是活 动。——卢 梭
53、 伟 大 的 事 业,需 要决心 ,能力 ,组织 和责任 感。 ——易 卜 生 54、 唯 书 籍 不 朽。——乔 特
中国脑性瘫痪康复指南上(1)共44页
6
、
露
凝
无
游
氛
,
天
高
风
景
澈
。
7、翩翩新 来燕,双双入我庐 ,先巢故尚在,相 将还旧居。
8
、
吁
嗟
身
后
名
,
于
我
若
浮
烟
。
9、 陶渊 明( 约 365年 —427年 ),字 元亮, (又 一说名 潜,字 渊明 )号五 柳先生 ,私 谥“靖 节”, 东晋 末期南 朝宋初 期诗 人、文 学家、 辞赋 家、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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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性瘫痪的定义
2014 年 4 月通过了我 国脑性瘫痪定义: 脑性瘫痪是一组持续存在的中枢性运动 和姿势发育障碍、 活动受限症候群, 这 种症候群是由于发育中的胎儿 或婴幼儿 脑部非进行性损伤所致。脑性瘫痪的运 动障碍常伴有感觉、 知觉、 认知、 交 流和行为障碍, 以及癫痫和继发性肌肉、 骨骼问题
(四)不随意运动型 (dyskinetic)
不随意运动型 (dyskinetic) 以锥体外系受损为主, 主要包括舞蹈性手足徐动 (chroeo-athetosis) 和肌 张力障碍 (dystonic) ; 该型最明显特征是非对称性 姿势, 头部和四肢出现不随意运动, 即进行某种动作 时常夹杂许多多余动作, 四肢、 头部不停 地晃动, 难以自我控制。该型肌张力可高可低, 可随年龄改变。 腱反射正常、 锥体外系征 TLR (+) 、 ATNR (+) 。静止时肌张力 低下, 随意运动时增强, 对 刺激敏感, 表情奇特, 挤眉弄眼, 颈部不稳定, 构 音与发音障碍, 流涎、 摄食困难, 婴儿期多表现为 肌张 力低下。
相关名词解释
一组 (a group): 强调的是不同原因导 致的, 不同种类和严重程度的多样化的 症候群。 持续存在 (permanent) : 排除了一 过性的异常, 但是要注意临床异常表现 的模式是不断变化的。
相关名词解释
活动受限(activity limitation): 活动是指个体 执行一项任务或动作; 活动受限是指个体在活 动时存在困难。根据 ICF 的核 心要素, 在这 次脑瘫定义中新加入了该词。 运动和姿势(movement and posture): 指异 常的运动模式和姿势, 运动失调及肌张力异常。 异常的运动控制是脑瘫的核心 表现, 其他不 是主要影响到运动模式和姿势异常的神经发育 障碍不能诊断为脑瘫。
中国脑性瘫痪康复指南解读 (2015):第一部分
指南制定背景
本指南参考欧洲、 美国、 日本等国家脑 瘫康复指南及 2014 年 12 月以前国内外 发表的医学文献, 综合我国儿童康复医 学专家的共同意见而形成。
指南制定背景
本指南由卫生部卫生行业科研专项 (项 目编号: 201002006) 资助, 中国康 复医学会儿童康复专业委员会、 中国残 疾人康复 协会小儿脑性瘫痪康复专业委 员会对本指南全面负责, 拥有所有权及 解释权。
相关名词解释
由于 (attributed to) : 指的是遗传、 化学 和其他因素影响脑的发育。随着神经生物学的 快速发展, 对脑部结构损伤的认识正 在不断 完善, 但仍有很多原因是不明确的。 发育(development): 是脑瘫定义中的关键特 征, 脑瘫的发育本质决定了干预的理论基础和 方法。运动损害的症状一般在 18 个月以前表 现出来。
相关名词解释
胎儿和婴幼儿(fetuses and infants): 脑 损伤是发生在脑发育早期, 远远早于运 动异常表现出来的时间, 这里是指至出 生后 2—3 岁。 脑部 (brain) : 指大脑、 小脑、 脑 干, 除外脊髓、 周围神经、 肌肉病变 引起的运动异常。(中枢是硬瘫,周围 是软瘫)
意义
指出运动发育和姿势异常是脑瘫的核心 表现, 临床康复治疗和研究应以解决脑 瘫患儿的运动功能障碍为主; 脑瘫定义中 的本质特征是发育, 应该 充分考虑发育性; 在新的定义中加入了活动受限的词汇;
意义
肌肉、 骨骼问题首次被加入定义中, 指出脑 瘫 患儿常伴有继发性肌肉、 骨骼问题, 如肌 肉肌腱挛缩、 骨骼扭转、 髋关节脱位和脊柱 畸形等。 新的定义更加遵循 ICF 核心要素, 即涵盖了 脑瘫患儿的躯体功能和结构、 活动及参与、 环境因素三大方面, 从身体水平、 个体水平 和社会水平对脑瘫患者的功能 进行评价。
指南制定原则
1.本指南为循证临床实践指南, 是按照 循证医学(evidence-based medicine,EBM) 的研究方法制定出的一组临床指导意见, 尊重循证医学依据, 以保证指南更具科 学性和权威性。
指南制定原则
2.制定循证临床实践指南的方法学是基 于证据的方法学, 其结论(推荐意见)必 须有可靠的证据支持。
三、脑性瘫痪的临床分型和分级
参考 2006 版国际脑性瘫痪定义、 分型 和分级标准, ICD-10 和近几年的国外文 献, 第六届全国儿童康复、 第十三届全 国小儿 脑瘫康复学术会议于 2014 年 4 月制定我国脑性瘫痪新的临床分型、 分 级标准。
一、 临床分型
(一)痉挛型四肢(spasticquadriplegia) (二)痉挛型双瘫 (spastic diplegia) (三)痉挛型偏瘫 (spastic hemiplegia) (四)不随意运动型 (dyskinetic) (五)共济失调型 (ataxia) (六)混合型(mixed types)
(一)痉挛型四肢瘫 (spasticquadriplegia)
以锥体系受损为主, 包括皮质运动区损伤。牵张反射 亢进是本型的特征。四肢 肌张力增高, 上肢背伸、 内收、 内旋, 拇指内收, 躯干前屈, 下肢内收、 内 旋、 交叉、 膝关节屈曲、 剪刀步、 尖足、 足内外翻, 拱背坐, 腱反射亢进、 踝阵挛、 折刀征和锥体束征 等。 锥体系的皮层起源主要是大脑皮层4区, 10%~20%的 纤维与脊髓运动神经元形成单突触联系。锥体系对躯 体运动的调节作用是发动随意运动,调节精细动作, 保持运动的协调性。
指南制定过程
2.收集证据 指南所涵盖的临床问题是临床实践 中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 在前期文献研究的基 础上, 经过专家讨论 会确定指南研究的基本 内容。通过制定科学的检索策略进行全面文献 检索, 文献范围包括国内外近 5—10 年的研 究文献。选取了更早的文献。 3.评价证据 意见。
指南制定过程
B级
C级
二、脑性瘫痪的概述
脑性瘫痪 (cerebral palsy, CP) 简称脑瘫, 由发育不成熟的大脑 (产前、 产时或产后) 先天性发育缺陷 (畸形、 宫内感染)或获 得性 (早产、 低出生体重、 窒息、 缺氧缺血性脑病、 核黄疸、 外伤、 感染)等非进行性脑损伤所致, 患病率约为每 1000 活产儿中有 2.0—3.5 个。 主要表现为运动障碍, 伴或不伴有感知觉和智 力缺陷。脑瘫的脑部病理改变主要是脑白质损 伤、 脑部发育异常、 颅内出血、 脑部缺氧引 起的脑损伤等
4.将证据、 推荐意见整合成指南建议, 完成指南初稿。 5.专家论证会 识; 基本定稿。 6.征求同行意见 7.专家定稿会。
指南的应用说明
本指南适用于儿童康复领域及相关学科。 本指南作为临床应用的参考, 不作为强 制性应用规范和标准。
指南的证据水平及推荐等级
表 1 证据水平
证据水平 研究设计状况
相关名词解释
引起(cause): 活动受限是由于运动异常 引起的, 凡不导致活动受限的运动和姿 势异常不归入脑瘫诊断。 障碍(disorders): 儿童正常有序的神经 生理发育受到影响后出现的一种状态 (异常、 失调、 混乱) , 而且这种状 态持续存在。
相关名词解释
伴随(simultaneity): 运动、 姿势异常所伴随 的其他异常或损害。因为有些症状可以独立出 现, 所以是伴随而不是合并。 感觉(sensation): 视觉(vision)、 听觉 (hearing)以及其他所有感觉(other sensory modalities)都有可能受到影响。 知觉 (perception) : 统合并解释感觉信息 和 (或) 认知信息能力。其损害不仅是脑瘫 直接导致, 还与学习和知觉发展的经验 活动 受限而产生的继发性损伤有关。
(一)痉挛型四肢瘫 (spasticquadriplegia)
锥体系是大脑皮层下行控制躯 体运动的最直接路径。主要是 管理骨骼肌的随意运动。锥体 系主要由中央前回的锥体细胞 的轴突所组成。这些纤维下行 经内囊、大脑脚底、脑桥基底 、延髓锥体等结构,其中中途 终于脑干者称为皮质脑干束, 继续下降进入脊髓者称为皮质 脊髓束。因此锥体系统(锥体 系)包括皮质脊髓束,和皮层 延髓束两部分。
B级
很可能有效、无效或有害(对特定情况的特定人群)
C级
可能有效、无效或有害(对特定情况的特定人群)
D级
数据不充分或存在冲突、无法证明和预测是否有效、无效或 有害
指南的证据水平及推荐等级
级别
A级
方法
至少一项确定的Ⅰ级证据水平研究,或至少两项一致、确定 的Ⅱ级证据水平研究 至少一项确定的Ⅱ级证据水平研究或无法推测的Ⅲ级证据水 平研究 至少两项确定的Ⅲ级证据水平研究
相关名词解释
非进行性(non-progress): 导致脑部病理改变 的事件不再进展, 但是这种损害引起的临床表 现会随着不同的发育进程而有 所改变。脑部进 行性病变引起的运动异常不归入脑瘫诊断。 损伤(lesions): 通过一些途径妨碍、 损害和 影响脑正常发育的进程或事件, 包括脑发育不 良, 导致脑部的永久 (非进行性的) 损害。 在某些个体中, 还不能明确某个特定的损伤及 其发生的时间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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癫痫(epilepsy): 各种抽搐类型和多种癫 痫综合征都可在脑瘫病人中见到。 继发性肌肉、 骨骼问题(secondary musculoskeletal problems): 如肌肉/跟 腱挛缩、 躯干扭转、 髋脱位和脊柱畸形 等。很多问 题会终身存在, 和生长、 肌肉痉挛以及年龄增大等因素相关
Ⅰ级 Ⅱ级 Ⅲ级 Ⅳ级 一系列随机对照研究或系统回顾,或一个样本量足 够大的随机对照研究(高质量) 至少一项较高质量的随机对照研究(较高质量) 未随机分组,但设计良好,有确定结果的对照研究 专家意见、病理报告或其他不符合上面三级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