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一个冬天的童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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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一个冬天的童话》(1)
遇罗锦的《一个冬天的童话》(以下简称《童话》)发表于《当代》1980年第3期,在
作品的开头,作者写下了这么一句话作为题记:“我写出这篇实话文学,献给我的哥哥遇
罗克。”(1)这表明作者写这部作品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纪念烈士并因此祭奠他高贵的精神和道德。可能是考虑到作品的“纪实性”,这部作品被作为“报告文学”刊发,但有意思的是,作者在作品中一再着力叙述的烈士故事并没有引起读者的兴趣,倒是她所叙述的个人的婚姻遭遇引起了轩然大波,引发了舆论界持续的热烈讨论(2)。实际上,在80年代初期,文学作品被当做社会文本来予以解读并引起争议是非常平常之事,只是关于《童话》的讨论非常极端,它完全把遇罗锦的作品与她的个人遭遇等同起来,把作品内容完全客观化为一个可以通过法律和道德来裁决的个案,从而在根本上抹杀了这部作品作为一个“文学的”
而不是“社会学的”个案所具有的意义。今天看来,离婚是否道德,离婚是否带来了好的或
是坏的社会后果之类的讨论已经没有任何现实意义,也就是说,《童话》的社会学意义已经消耗了它的历史功能。但是,作为新时期文学中“引起较大影响的作品”之一,《童话》
的文学史意义依然保持着非常复杂的面向。其实,把《童话》目为“报告文学”或者“纪实
文学”大大淡化了《童话》的内涵,通过资料我们了解到,《童话》并非仅仅是遇罗锦个
人生活的简单复原,而是采用了一系列复杂的叙述手法和叙述视角“重叙”的“故事”,其中
的各种虚构、剪辑、编织不亚于任何一部当代的小说作品,也就是说,只有把《童话》当做一部小说作品来予以解读,才能洞晓其中隐藏的种种文学/文学史话题。(3)正是在
这个意义上,《童话》超越了遇罗锦的现实身份,把她从一个现实生活中的离异女性变成了一个“叙述者”(遗憾的是遇罗锦并非一位“有意识”的作者,她对此一无所知)。通过对“自我”和哥哥故事的叙述,遇罗锦成功地重建了“自我”极其私人的经验,并与同时期的其
它许多作品一起,构成了新时期文学“自我”叙述方式之一种。一、冲突模式和
内涵的转换《童话》发表以后,在众多文章都围绕着“离婚”是否正确这个问题
进行讨论时,有一篇文章独具慧眼地指出了其在“心理描写”方面的突破:“《一个冬天的
童话》的成功之处,不仅在于它真实地反映了时代、生活的本来面貌,揭示了爱情与婚姻同社会生活的密切联系,还在于它大胆地抒发了人的情感,深刻地刻画了人的心
灵。”“《一个冬天的童话》写情感具有两个突出的特点:一个是大胆,一个是动人。”(4)确实,《童话》给人最耳目一新之处,莫过于大篇幅地采用心理描写的手法。在这篇大约三万多字的作品中,使用“心理描写”的地方竟然多达二十多处。更重要的是,与一般的内
心独白或者沉思不同,这些心理描写充满了辩驳、对抗和斗争。假设、反诘、提问、否定构成了这些心理描写的主要修辞手段。考虑到这些辩论和对抗的密集程度,我们大概可以把《童话》中的心理描写归结为“冲突”的一个类型——内心冲突。之所以使用“内心冲突”
这么一个名词,是为了进行文学史上的甄别,从而更好地讨论《童话》所具有的转变意义。我们知道,“写冲突”一直是当代小说,尤其是“文革文学”最重要的命题和要求之一。本来,作为一种小说的修辞结构手法,“写冲突”无可厚非。但是,在中国当代小说中,“冲突”不
仅具有修辞学上的意义,更肩负着意识形态的重任。对于中国当代小说而言,“写冲突”一
方面是毛泽东的哲学思想在文艺中的贯彻,另一方面也是构建“新的文艺”和“新人”的重要
创作方法。正是这些意识形态因素的介入,“写冲突”在中国当代小说中有着非常严格的限定,首先是“冲突”的类型被大大简化为“外部冲突”(如人和恶劣的自然环境,人和自然灾害,人民群众和阶级敌人),“内心冲突”成为一个被禁止的话题,即使有稍微的心理活动
的描写,也是附着于“外部冲突”。其次,冲突的内涵也被严格限定在“阶级斗争”的意义上,一切“冲突”的根源都是来自于党关于“阶级斗争”的经典阐释,而无关乎道德、良心等更“普遍化”的命题。有学者早就指出了中国当代小说的这种特点:“实际上,1966-1976年间的
所有小说都是冲突的小说,所有的冲突,根据毛泽东的说法,归根结底都是阶级的斗争(阶级斗争是不可能和人性发生冲突的,因为毛泽东不承认超越阶级差别之上的人性的存在。此为,与自然灾害的斗争也被当做阶级斗争来解释,因为不同的阶级对灾害会有不同的反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