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使用燃气场所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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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使用燃气餐饮场所的安全要求

为切实加强餐饮业燃气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西省燃气管理条例》、《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应遵守以下安全要求:

一、燃气设施安全要求

(一)餐饮场所应到当地具有相应资质的燃气企业申请安装燃气管道及燃气设施。

(二)餐饮场所必须购买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等“三证齐全”及列入当地燃气主管部门“准销目录”的燃气燃烧器具,不得私自安装、拆卸和维修。

(三)燃烧器具应具有熄火保护装置。

(四)使用燃气的场所必须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安装燃气灶的房间净高不得低于2.2米,燃气灶与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10厘米。

(五)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要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安装燃气泄露警报器,并将控制柜安装在监控室;使用天然气、人工煤气的燃气报警器探头应安装在工作间上部,距天花板30厘米以内;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应将报警器探头安装在距离地面30厘米以内;应有机械送排风换气系统,正常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小时。

(六)餐饮场所应与燃气供应单位签订安全用气合同,

定期进行燃气安全检查,接受燃气企业的监督,并严格落实燃气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保证从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知识。

(七)严禁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

二、燃气器具安全使用要求

(一)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燃气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使用燃器具的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资料。

(二)燃烧器具使用人员应认真阅读燃烧器具使用说明书,掌握使用方法。

(三)使用燃烧器具时,应先开点火棒阀点燃点火棒,调整灶具风量开关,点火棒对准炉头后,再开启燃气阀门点火,调节燃气开关和风量开关,确保燃气燃烧安全稳定。

(四)要及时清理燃烧器具,防止异物堵塞火眼。

(五)燃烧器具开启时先开总阀,后开灶具阀;关闭时先关总阀,后关燃具阀。

(六)使用燃气的工作间不得有第二火源。

(七)餐饮场所在管道燃气停气检修期间,要将燃气阀门处于完全关闭状态,且不得将液化石油气通入管道内使用。

(八)餐饮场所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燃气管道锈蚀严重时,应主动到燃气经营企业办理管道维修、更换手续,及时维修或更换消除安全隐患。

(九)燃气企业在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检查时,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餐饮场所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整改不到位的,燃气企业有权停止供气,直至隐患消除为止。

(十)餐饮场所不得将燃气表、燃气管道密封在装潢材料内,这样既不便于燃气管道、设施的维修,也容易发生燃气泄露聚集,造成事故。

(十一)餐饮场所不得擅自对燃气设施进行拆、改、移和随意改变燃气使用性质,确需拆改的,需到燃气企业办理相关手续,有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十二)餐饮场所要加强对燃烧器具使用的管理,每天须有专人对燃气阀门、管道接头、燃气表、报警系统、通风系统进行检查,若发现燃气泄露,应立即切断燃气阀门,打开门窗通风,不得在漏有燃气的场所开启电源开关或接打电话,应在安全的地方及时通知燃气企业前来维修。

三、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要求

(一)地下室、半地下室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

(二)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折合2瓶50千克或7瓶以上15千克气瓶)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存瓶总重量大于100千克而小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可以设置在与用气建筑相邻的单层专用房间内。存瓶总重量大于或等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应设置在与其他民用建筑间距不小于10米的独立建筑内。

(三)气瓶间高度应不低于2.2米,内部须加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且不得有暖气沟、地漏及其它地下构筑物;

外部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应当使用防爆型照明等电气设备,电气开关设置在室外。

(四)气相瓶和气液两相瓶必须专瓶专用,使用和备用钢瓶应当分开放置或者用防火墙隔开。

(五)放置钢瓶、燃具和用户设备的房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同一房间内不得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明火。

(六)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密封圈正常使用期限为3年,到期应当立即更换并记录。

(七)钢瓶供应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并将用气设备固定。钢瓶与单台液化石油气灶具连接使用耐油橡胶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米到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八)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合格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九)严禁在液化石油气气瓶中掺混二甲醚。

(十)每次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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