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向个人借款贷款利息能不能在企业所得税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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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向个人借款贷款利息能不能在企业所得税中扣除?
企业向个人借款贷款利息能不能在企业所得税中扣除,要区分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一、个人借款向股东(关联方)借款,
1、债资比
如果债资比例是否超过了2:1(金融企业为5:1),也就是公司支付股东的利息金额能否税前扣除一定要注意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是否超过了2(5)倍,只有2(5)倍以内的利息费用才可以税前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
2、利率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
3、注册资本是否按章程规定按时缴足(根据国税函〔2009〕312号文相关规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资本化的利息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5、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
行为
6、开具了发票(增值税3%,个人所得税20%)
二、企业向除关联方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
1、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2、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
规的行为
3、开具了发票(增值税3%,个人所得税20%)
关注点:个人是不是股东,个人是不是关联方,注册资金有没有到位,要签借款合同,要真实有效合法,用途是不是进开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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