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环境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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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园环境的通告
本文是关于关于校园环境的通告,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关于校园环境的通告范文一
为切实加强我区校园周边环境监管,维护校园周边环境秩序。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珠泉小学范围内开展校园周边市容环境整治行动,现将整治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学校周边从事无证照流动经营活动,严厉打击流动经营、占道经营行为;
二、严肃查处校园周边出店经营现象,对随意占用人行道经营的商家责令限期整改,保证学生上学、放学能够顺畅通行;
三、校园周边乱竖乱立、乱悬乱挂、乱涂乱画的广告牌匾、条幅及墙体广告等进行统一清理,确保校园周边的空中和立面环境整齐、有序;四、严把食品安全关。对学校周边的个体饮食店铺,要求亮证经营,从业人员要有体检报告,否则,将依法取缔。五、对不听劝阻仍非法经营或未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整改的违法行为,珠泉小学将会同珠泉派出所及珠泉综合执法大队将依法强制执行,并对业主从重处罚。
特此通告
珠泉小学
年9月8日
关于校园环境的通告范文二
各位教工、学生及家属同志们:
为创造良好、和谐的校园环境,迎接90年校庆,根据《哈尔滨市城市绿化条例》、《哈尔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哈工大《卫生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二、禁止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树木和护栏、路牌、线杆等设施上吊挂、
晾晒物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筑物、构筑物、树木或者其他设施上涂写、刻画、张贴。
三、校区内不准饲养鸡、鸭等家禽、家畜。
四、居民饲养宠物和信鸽,不得影响公共环境卫生;宠物在公共场所排放的粪便,其携带者应及时清除。
五、禁止在公共场所堆放杂物、丢弃废弃物。
六、任何人不准从楼上抛撒垃圾。
七、单位和个人装修房屋产生的垃圾,应当在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临时堆放、及时自行清运或者委托校园管理部清运。
八、工程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固体废弃物,应当按规定进行收集、运输、处理。
九、在绿地内,禁止有下列行为:
(一)践踏草坪,损坏设施;
(二)放牧牲畜,遛放宠物;
(三)打柴割草,种植农作物;
(四)挖坑取土,倾倒垃圾;
(五)晾晒物品及其他有害绿地的行为。
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有下列损坏树木的行为:
(一)剥皮、挖根;
(二)就树搭棚、架设线缆;
(三)攀登树木或者折枝;
(四)刻画、钉钉、拴绳挂物;
(五)在距离树木1米以内堆放物料,2米以内挖沙取土、挖坑;
(六)向树木根部倾倒危害树木生长的物质及其他有碍树木生长的行为。
通告发布之日起,请各位教工、学生及家属同志们按照通告内容认真贯彻执行。20xx年4月7日后未清理的物品将按无主处理。
特此通告。
哈尔滨工业大学后勤工作处
哈尔滨工业大学后勤集团
年三月二十七日
关于校园环境的通告范文三
校属各单位:
为迎接20xx年南昌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巩固国家卫生城动员大会的号召,按照《南昌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同时维护校园卫生环境,预防、控制疾病传播,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学习、生活的正常进行,即日起,严禁在校园公共场所养鸡、养狗及损毁绿地种菜。
请违禁养鸡、养狗和损毁绿地种菜人员务必在4月30前自行处理,主动纠正违禁行为。请校属各单位对本单位违禁人员进行督促,帮助其纠正违禁行为。
20xx年5月1日起,学校后勤与校园管理处、保卫处将进行全面清查。如发现仍有在公共场所养鸡、养狗及损毁绿地种菜的现象将严格进行清理,并在全校通报违禁人员及其所在单位。
特此通告
江西农业大学后勤与校园管理处
江西农业大学保卫处
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