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战略)农机工业发展政策最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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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发展历程、政策效应与存在问题

我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发展历程、政策效应与存在问题

我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发展历程、政策效应与存在问题徐雪高;吴比;张振;郑微微【摘要】建国以来,我国农机补贴政策大致经历了计划经济下的农机补贴、农机购置补贴试点和农机购置补贴全面实施3个阶段.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农机供需双方均具有显著的正影响,有力促进了农机工业的发展和调动了农户购买农机的积极性.但农机购置补贴仍存在补贴名额供不应求、补贴力度不够、售后服务意识不强及农民农机培训较少的问题.农机购置补贴对粮食主产地区的影响较为显著,未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应向这些地区倾斜,同时还需进一步加大补贴和服务力度.%The farm machinery subsidy policy has undergone three stages of farm machinery subsidy under the planned economy.farm machinery purchase subsidy pilot project and fully implementing farm machinery purchase subsidy since the founding of new China.The farm machinery purchase subsidy policy has the significant positive effects on supply and requisitioning parties of farm machinery,effectively promotes development of farm machinery industry and inspires the enthusiasm of farmer households to purchase farm machinery.There are the problems of insufficient subsidy quota,insufficient subsidy intensity,poor after-sales service awareness and less farm machinery training during implementation process of farm machinery purchase subsidy policy.The implementation intensity of the farm machinery purchase subsidy policy should be strengthened in future because the farm machinery purchase subsidy policy has the significant effect on major grain-producing regions.The subsidy and service intensity should be further increased at the same time.【期刊名称】《贵州农业科学》【年(卷),期】2017(045)001【总页数】6页(P158-163)【关键词】农机购置补贴;发展历程;政策效应【作者】徐雪高;吴比;张振;郑微微【作者单位】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信息研究所,江苏南京 210014;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北京 100810;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北京 100810;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信息研究所,江苏南京 210014【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S-9;F320.3建国以来,我国十分重视发展农业机械化,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补贴支持政策[1]。

坚持科学发展 振兴农机工业——关于加快德阳市农机工业发展的调查报告

坚持科学发展 振兴农机工业——关于加快德阳市农机工业发展的调查报告

根据四川省农机局、省经委“关于开展四川农机产业发展情况专题调研的通知”的要求,德阳市农机局、德阳市经委联合组成调研小组,对德阳市金星农机制造厂、德阳国鸿农用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德阳市杨嘉万丰机械厂、德阳市旌阳区八角天文农机修造厂、四川省绵竹市玉龙机械厂和绵竹市三鑫农业机械厂共6家农机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题调研。

1全市农机工业的现状随着国家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惠农政策,农村青壮劳动力大量转移,农业生产主要环节逐步依靠农业机械发挥作用。

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为德阳市农业机械工业的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特别是2004年开始实施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后,德阳市农机工业出现了各项经济指标快速增长、市场繁荣、购销两旺的良好局面,农机工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期。

2007年,德阳市6家农机生产企业的工业总产值达到11204万元、工业增加值4365万元,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的年均增长幅度在20%以上,利税总额417.43万元;主要生产小型稻麦联合收割机、小型拖拉机、微型耕整机、青饲料切碎机、小型脱粒机、电动喷雾器等产品。

这些产品大部分进入省重点推广产品目录,结构合理,填补了德阳市农机部分产品的空白。

其中,德阳市金星农机制造厂生产的小型稻麦联合收割机已进入国家购机补贴目录;德阳市杨嘉万丰机械厂生产的手拖悬挂联合收割机和四川德阳国鸿农用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喷雾器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目前,德阳市农机生产企业的从业人员已有368人。

德阳市农机生产企业的迅速发展得益于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

仅2007年,中央财政农机购机补贴1045万元,地方财政农机购机补贴100万元,比2006年的430万元增加243%。

购机补贴政策对农机工业的发展起到了拉动作用,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机产品的升级换代。

2制约德阳市农机工业发展的主要问题2.1对农机工业的重要性未引起足够的重视由于德阳市农机工业生产集中度低、规模小、产值低、效益低、创造的利税低,对地方经济的拉动作用相对较弱,因此德阳市各级政府对规模效益显著、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大的支柱产业给予更多的扶持政策,而对农机工业企业的“重视”更多的表现为口惠而实不至,农机企业贷款难、政策支持少、优惠政策难落实等问题制约着其进一步发展。

南昌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现状及对策

南昌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现状及对策

南昌市地处江西省中部偏北,地形地貌以平原为主,东南部地势平坦,西北部丘陵起伏,呈现“二山三水四分田,一分道路和庄园”的地理特征。

土地总面积74.32万hm2,其中农用地47.37万hm2(耕地资源26.23万hm2,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5.29%)。

由此可见,南昌市农用地以耕地为主,农业是南昌市重点产业。

受地形地貌特征影响,南昌市耕地主要集中在鄱阳湖平原、赣抚平原,丘陵及山地分布较少,有利于农业发展。

此外,为彰显省会担当,南昌市不断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截至2021年,拥有全省11个地级市中最多的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31家),龙头企业中年产值超亿元企业共92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245家,直接建立基地1276个,现代农业发展态势向好。

在此背景下,本文探讨了南昌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现状,提出了推进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对策,以期为南昌市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借鉴。

1南昌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现状1.1农业机械化水平显著提升1.1.1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稳步提升为了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南昌市安排农机专项资金开展种植环节机具补贴,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

2020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2795.3MW,水稻生产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2%,分别比2017年增长14.04%、4.25%。

此外,《江西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提出,到2025年,农机总动力达到3万MW以上,全省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0%,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5%;《南昌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显示,2025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3000MW以上,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0%,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5%;《南昌县现代农业“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中提到,力争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水稻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6%,农机总动力保持平稳增长。

由此可见,南昌市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与全省保持同步,其中南昌县作为全国现代农业示范县,其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走在全省、全市各县区前列。

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

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发〔201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二○一二年一月十三日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既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指导全国“十二五”现代农业建设和发展,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形势“十二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机遇期。

(一)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更加坚实。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大幅增加农业投入,有力推动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加速转变。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粮食连续八年增产、产量连续五年稳定在5亿吨以上,棉、油、糖生产稳步发展,“菜篮子”产品供应充足,农产品质量不断提高。

农业结构不断优化,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初步形成。

物质装备条件显著改善,科技支撑能力稳步提高。

经营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大幅提高。

对外开放迈出新步伐,农业“走出去”取得新进展。

农民收入大幅提高,连续八年增幅超过6%。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农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农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为满足国内需求、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为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发展现代农业的条件更加有利。

“十二五”时期,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机遇难得。

一是工业化、城镇化的引领推动作用将更加明显。

(发展战略)突出特色发挥优势促进主导产业长足发展最全版

(发展战略)突出特色发挥优势促进主导产业长足发展最全版

(发展战略)突出特色发挥优势促进主导产业长足发展突出特色发挥优势促进主导产业长足发展临夏州以工代赈办公室杨映伟产业发展是壹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和主体。

面向“十壹五”今后壹个时期,充分认识我州产业发展现状及趋势,对于积极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实现我州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宏观经济效益,推动全州建设全面小康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意义。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州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发展思路、发展战略、发展布局和发展重点,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和特色农业,发展壮大特色产业。

我们本着对州情再认识、再分析、再研究,实实在在寻找出我州适时适势发展,具有经济支柱能力的主导产业,且就其成因和发展对策建议等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分析。

壹、全州产业发展现状我州八县(市)中除临夏市外,其余七个县都是以农业和农村经济为主体的经济。

历经各届州委、政府的努力,经济有了长足发展,基本培育和建立起了加快经济发展的框架体系,全州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产业结构继续优化,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农业产业化运营不断推进,农业结构趋于合理。

2007年全州完成农业总产值30亿元,比上年增加5.8%;农业增加值19.4亿元,占GDP26.6%;第壹产业中种植业完成产值17.05亿元,比上年增长4.24%,畜牧业完成产值10.68亿元,增长7.15%。

粮食生产形势稳定,农作物区域布局、品种品质结构取得新进展,区域优势产业更加集中,地方特色主导产业日趋明显,马铃薯、双低杂交油菜、玉米、设施蔬菜、豆类、百合、中药材7个产业基地不断壮大;农业产业化壹批“农”字牌龙头企业竞相发展,初步形成了产加销壹条龙、农工贸壹体化的产业化发展格局。

工业化进程明显加快,工业企业活力增强。

作为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工业化是我州经济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

“十五”以来州委、州政府十分重视工业的发展,不断营造工业发展的环境,加大对工业发展的力度,提出了工业强州战略,制订出台了壹系列加快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使我州的工业注入了新的活力。

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

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

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为促进我省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资源要素有效整合,高效利用;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搞好规划引导,强化政策扶持,完善公共服务,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工业。

坚持创新驱动,品牌带动。

加强各类创新平台建设,大力开发和引进高新技术、设备和工艺,加快推进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强化品牌建设,实施品牌战略,打造知名品牌。

坚持绿色加工,持续发展。

牢固树立绿色生态理念,实施全产业链质量控制,加强绿色清洁生产,健全产品可追溯体系;加强农副产品循环利用、全值利用和梯次利用,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坚持融合互动,利益共享。

围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引导资源要素向优势区域和加工园区集聚,有效链接产加销各环节,延伸产业链条,提高附加值;完善企农利益联结机制,保障农民获得合理的产业链增值收益,实现多重增收。

(二)主要目标。

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倍增计划”,到2017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11000亿元,加工业与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比达到1.8∶1。

到2020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比2015年翻一番,达到18000亿元以上,加工业与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比达到 2.5∶1。

农产品加工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初步建成农产品加工业强省。

二、重点任务(一)全面提升加工水平。

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加强产地初加工设施和装备建设,积极推进粮食加工减损增效,加强薯类、蔬菜、果品、食用菌、中药材等农产品产后处理。

五年内新建或改造升级50000个储藏、保鲜、烘干、分类分级、包装和运销等初加工设施装备,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率达到60%以上。

深入推进精深加工,积极采用生物工程技术、分子蒸馏等精深加工技术,生产多种类型深加工产品,拉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

重点打造小麦、玉米和乳品、肉类、油料、蔬菜、果品、杂粮、薯类、水产品、食用菌、中药材等十二大加工产业链,到2020年,农副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0%以上。

中央关于“三农”发展的政策措施

中央关于“三农”发展的政策措施

中央关于“三农”发展的政策措施近几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问题,从2004年到2011年,连续下发了 8个关于“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明确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和全国工作的重中之重。

确立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方略,提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基本方针,制定了一系列符合“三农”实际的政策措施,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对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下面,对这些“三农”政策措施,我从十一个方面做一个简单梳理,不到指出,还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两减免政策所谓两减免政策,即减免农业税,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对农业征税的制度,这对于过去一段时期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政权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农业税收的作用逐步消退,反而制约了农业发展,增加了农民的负担。

而且征收的成本高,与国际通行的政策不相符合,目前国际上除越南等少数国家征收农业税以外,其他国家都不征收农业税。

尤其是加入WTO后,我国传统农业将受到以孟山都、先锋等为代表的西方高科技现代农业的巨大冲击。

在这种背景下,国家加大了农村税费改革的力度,基本目标是彻底免征农业税,建立城乡一体化税收体制。

从2000年开始,国家首先在安徽实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2003年开始全国推开,逐步降低农业税,同时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

到2006年,全国全部免征农业税。

两减免政策切实减轻了我国广大农民的负担,带来了我国的农村体制和政策的重大变化,为逐步与国际接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这是第一个政策,就是两减免的政策,是中央出台的发展“三农”政策措施的开端,也标志着我国几千年来交皇粮国税的历史一去不复返了。

二、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一直以来,我国的粮食补贴,主要是补在粮食的流通环节,也就是补贴在粮食的收购环节,补在国有粮食企业(包括粮食近出口企业),实践证明其效果并不好。

实施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政策,就是把粮食补贴和流通环节脱钩,彻底改变多年来补贴流通环节,补贴城市消费者,补贴企业的做法。

新疆进一步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解读

新疆进一步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解读

新疆进一步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解读——努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8月5日以新政发〔2011〕72号文件正式发布。

这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加快推进农牧业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必将对今后一个时期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解读一:《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进入新世纪,特别是“十一五”以来,随着国家《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以及近年来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断加大力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化发展速度明显加快。

到2010年底,全区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1274万千瓦(不含兵团,以下同)。

全区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9.2%,较“十五”末提高10.7个百分点。

其中小麦、玉米、水稻等粮食作物和马铃薯综合机械化水平超过80%,棉花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70%,特色经济作物番茄、甜菜、辣椒、打瓜等综合机械化水平达71.2%,种植业综合机械化水平名列全国前茅。

农业机械化在提高我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域辽阔,农业人口所占比重大,在向全面小康迈进的过程中,农村劳动者需要从繁重的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实现农业机械化,自然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标志和基本指标,推动农业机械化的大发展势在必行。

当前,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步伐的加快,农业正处于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农业生产要素投入结构和农业生产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对农业机械化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进一步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将有利于提高农业装备水平,促进科技进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业生产率;有利于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加快建设现代农业,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水平;有利于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服务业,带动农业投资,拉动农村消费需求。

《农业产业相关政策》

《农业产业相关政策》

《农业产业相关政策》农业产业政策1、202x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202x年2月1日):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加大惠农政策力度。

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围绕增添农村发展活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围绕做好“三农”工作,加强农村法制建设。

2、农业部:《关于扎实做好202x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意见》(202x年2月4日):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稳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科技运用水平,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加强农业法治建设,鼓励利用财政资金撬动金融保险支农。

争取资金用于金融支农试点。

3、农业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国土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档案局:《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202x年2月11日):在稳步扩大试点的基础上,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202x年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在202x年进行3个整省和27个整县试点的基础上,再选择江苏、江西、湖北、湖南、甘肃、宁夏、吉林、贵州、河南等9个省(区)开展整省试点。

其他省(区、市)根据本地情况,扩大开展以县为单位的整体试点。

4、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202x年3月23日):推动供销合作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在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村服务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为农民提供便利实惠、安全优质的服务。

5、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202x年5月22日):一是在全国范围内调整20%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二是选择部分地区开展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

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黑龙江省农机工业现状与发展趋势

黑龙江省农机工业现状与发展趋势

展于 6 年代 , 7 0 到 O年代农机工 业 已初步建立 了一个
完整 的 科 技 、 发 、 产 、 广 示 范 农 机 工 业 体 系 , 开 生 推 形 成 了 较 好 的 发 展 基 础 , 农 机 产 品 的 种 类 、 量 和 质 在 数 量方 面都 居 全 国前 列 。 但 随 着 市 场 经 济 的发 展 和 农 机产 品 的技 术进 步 ,进 入 市 场 经 济 后 , 龙 江 省 农 机 黑 产业 逐 渐 衰 退 萎 缩 , 部 分 农 机 企 业 处 于 停 产 、 停 大 半
3 企业总体 素质不 高 , 心竞争 力不强 , 新能 ) 核 创 力不 足 , 产 品开发 困难重重 , 新 工艺 和设备落后 状况
2 8・ 2
21 0 1年 1 0月
农 机 化 研 究
第 1 0期
没 有 改 观 , 缺 乏 核 心 技 术 , 缺 乏 当家 产 品 。企 业 既 又
基金项 目:黑龙江 省科技攻关 软科学计划项 目( B T 1 2 1 G O D0— ) 作者简 介:高静 华 ( 9 9 ) 男 , 阳人 , 级 工 程 师 , E— a ) 15 一 , 沈 高 ( mi l
goigu 2 6 1 3 cr。 aj ha 2 @ 6 . o n n

21 0 1年 1 0月
农 机 化 研 究
第 1 0期
黑 龙 江 省 农 机 工 业 现 状 与 发 展 趋 势
高 静 华 ,李 辉 ,王 辉 ,马启 全
( . 龙 江 省农 业 机械 工 程 科 学 研究 院 ,哈 尔 滨 1 0 8 ;2 1黑 5 0 1 .黑 龙 江 省农 业 机 械 运 用 研 究 所 ,黑 龙 江 绥 化 120 5 0 0;3 庆 安 林 场 管 理 局 新 青 山林 场 ,黑龙 江 庆安 1 2 0 . 5 0 0) 摘 要 :随 着 《 龙 江省 加 快 发 展 新 型 农 机装 备 制 造 产 业 实 施 方 案 》的颁 布 以 及 《 亿 粮 食 生 产 能 力 建 设 规 划 》 黑 千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2019年1月3日)今明两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三农”领域有不少必须完成的硬任务。

党中央认为,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复杂形势下,做好“三农”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性。

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不动摇,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落实工作,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发挥“三农”压舱石作用,为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赢得主动,为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奠定基础。

做好“三农”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适应国内外复杂形势变化对农村改革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围绕“巩固、增强、提升、畅通”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顺利完成到2020年承诺的农村改革发展目标任务。

一、聚力精准施策,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一)不折不扣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咬定既定脱贫目标,落实已有政策部署,到2020年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坚持现行扶贫标准,全面排查解决影响“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的突出问题,防止盲目拔高标准、吊高胃口,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

加强脱贫监测。

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考核评估,精准问责问效。

继续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扶贫。

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

组织开展常态化约谈,发现问题随时约谈。

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

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

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农业关乎国家食物安全、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

大力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是实现“五位一体”战略布局、建设美丽中国的必然选择,是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内在要求。

为指导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形势(一)主要成就新世纪以来,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成就显著,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物质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农业资源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农业可持续发展取得了积极进展。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我国粮食生产实现历史性的“十一连增”,连续8年稳定在5亿吨以上,连续2年超过6亿吨。

棉油糖、肉蛋奶、果菜鱼等农产品稳定增长,市场供应充足,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增速连续5年超过同期城镇居民收入增长。

农业资源利用水平稳步提高。

严格控制耕地占用和水资源开发利用,推广实施了一批资源保护及高效利用新技术、新产品、新项目,水土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

农田灌溉水用量占总用水比重由2002年的61.4%下降到2013年的55%,有效利用系数由0.44提高到2013年的0.52,粮食亩产由293公斤提高到2014年的359公斤。

在地少水缺的条件下,资源利用水平的提高,为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作出了重要贡献。

农业生态保护建设力度不断加大。

国家先后启动实施水土保持、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防沙治沙、石漠化治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等一批重大工程和补助政策,加强农田、森林、草原、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强化外来物种入侵预防控制,全国农业生态恶化趋势初步得到遏制、局部地区出现好转。

2013年全国森林覆盖率达到21.6%,全国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54.2%。

农村人居环境逐步改善。

积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游牧民定居、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标准化规模养殖、秸秆综合利用、农村沼气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加强生态村镇、美丽乡村创建和农村传统文化保护,发展休闲农业,农村人居环境逐步得到改善。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0.22•【字号】宿政办发〔2021〕37号•【施行日期】2021.10.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农业机械化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关键基础和重要体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相关工作要求,更好服务“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和新时代“鱼米之乡”建设,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按照“立足大农业、面向现代化、发展新农机”的主攻方向,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助力农业现代化建设、满足农业生产对机械化需要的总体目标,以科技创新、机制创新、政策创新为动力,以补短板、强弱项、提效能为发力点,推动农业机械化与信息化相融合、农机推广应用与农艺综合配套相结合、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生产方式相适应,实现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提升转型。

到2025年,农机装备利用效率明显提升,农机作业条件和基础配套设施显著改善,覆盖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健全,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实现全程机械化,大宗经济作物生产基本实现机械化,农业精准化生产、智慧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全市农机总动力稳定在650万千瓦左右,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5%;三县两区全部创成省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

二、重点任务(一)加强农机装备产业引育力度。

针对我市农机装备制造业较为薄弱的现状,结合“四化”同步集成改革,依托产业链建设,着力推动农机装备产业协同发展。

1. 推动农机装备制造能力提升。

整合资源、集成政策,支持现代农机装备产业发展。

壮大本土中小企业,结合工业重点产业链培育政策实施,支持存量中小型农机装备生产企业由配装改造向自主制造转型,按照“专、精、特、新”的发展方向,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逐步积淀产业基础。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加快发展新型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加快发展新型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加快发展新型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23•【字号】黑政发[2010]46号•【施行日期】2010.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加快发展新型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发〔2010〕46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黑龙江省加快发展新型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第四十一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五月二十三日黑龙江省加快发展新型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实施方案新型农机装备制造产业是为农业建设提供技术装备的基础性产业,是现代装备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快发展新型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对推动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老工业基地振兴具有重要作用。

为积极抢抓国家实施农机购置补贴的政策机遇和我省实施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的市场机遇,迅速提升新型农机装备制造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将新型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发展成一个优势产业,重振黑龙江农机装备产业雄风,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农机装备制造产业现状我省是农机应用和农机装备制造业发展最早、基础最好的省份之一。

经过几十年的建设与发展,形成了约翰·迪尔佳木斯公司、哈尔滨东金沃尔科技公司、佳联收获机械公司、北大荒农机公司、勃农兴达机械公司等一批骨干企业。

在大中型谷物联合收割机、玉米联合收割机、大中型整地机械、精密播种机、植保及中耕机械、马铃薯种植收获成套装备、水稻插秧收获成套设备、种子加工处理成套设备、粮食处理及烘干成套设备等方面形成了一定的优势和特色。

拥有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研究院、东北农业大学、佳木斯大学、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农垦科学院等一批与农机装备有关的科研院所和大学。

此外,作为国家重要的装备制造基地之一,我省具备较强的装备研发基础和制造能力,可以为新型农机装备制造产业提供技术、人才支撑以及广泛的零部件及配套产品,为新形势下我省加快发展新型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奠定了基础。

农机工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

农机工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

农机工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法规类别】农业科技与农机【发文字号】工信部规[2011]143号【失效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2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废止的政策性文件目录(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日期】2011.03【实施日期】2011.03【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E0303农机工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二O一一年三月工信部规[2011]143号)目录前言一、我国农机工业发展现状(一)“十一五”农机工业取得的主要成绩(二)农机工业存在的问题及差距二、我国农机工业所面临的形势(一)技术发展趋势(二)市场需求分析(三)产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一)指导思想(二)基本原则(三)规划目标四、主要任务(一)优化农机产品结构,适应现代农业需求(二)实现关键共性技术突破,增强农机工业科技创新能力(三)提升农机工业制造水平和产品质量(四)优化产业结构,深化农机制造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五)扩大农机工业国际合作(六)构建现代农机流通体系五、重点发展领域(一)保障粮棉油糖安全增效的技术装备(二)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和节能环保的装备(三)促进农业结构调整需要的装备(四)农业产业化所需的农产品加工成套装备(五)农机自动化、信息化与智能化技术六、重点建设项目(一)布局原则(二)重点项目七、政策措施(一)制定产业政策完善法规体系,进一步营造良好环境(二)继续实施并完善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三)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保障发展所需资金(四)实施优惠税收政策,扶持农机工业的发展(五)整合创新资源完善农机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建立产学研合作创新的长效激励机制(六)完善标准体系,加强试验检测条件建设,强化质量监督(七)建设公共技术平台,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八)塑造人才,实施以人为本的聚才战略附件:重点建设项目和产业布局(一)现代、高效大马力拖拉机及关键零部件(74千瓦以上)产能建设(二)节能环保型中小型拖拉机及关键配套件(18-44千瓦)产能建设(三)新型高效大马力拖拉机配套农机具产能建设(四)通用、高效自走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及关键零部件产能建设(五)水稻种植与收获机械及关键零部件产能建设(六)自走式玉米联合收获机及关键零部件产能建设(七)大型自走式青饲收获机及关键零部件产能建设(八)自走式采棉机及关键零部件产能建设(九)牧草收获与压捆机械产能建设(十)大型喷灌设备及关键零部件产能建设(十一)精量低污染施药机械产能建设(十二)农作物秸秆集储运机械产能建设(十三)茶叶加工机械及关键零部件产能建设(十四)油菜种植与收获机械产能建设(十五)甘蔗收获机械产能建设(十六)农业航空作业装备产能建设前言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农业发展的根本出路在科技进步”,提出为了适应“农业规模化、精准化、设施化等要求,加快开发多功能、智能化、经济型农业装备设施,重点在田间作业、设施栽培、健康养殖、精深加工、储运保鲜等环节取得新进展”。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业母机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7年)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业母机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7年)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业母机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7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1.11•【字号】鲁政字〔2023〕210号•【施行日期】2023.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业母机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7年)的通知鲁政字〔2023〕210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山东省工业母机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2023年11月11日山东省工业母机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7年)工业母机包括金属切削机床等减材制造装备,铸造、锻压、焊接、热处理及表面处理等等材制造装备,3D打印等增材制造装备,是工业现代化的基石。

为贯彻落实国家战略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推动全省工业母机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基础制造能力,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以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总抓手,充分发挥山东省制造业的全国领先优势,主动融入国家战略布局,统筹谋划、深度布局、开放创新、全产业链推进。

坚持需求导向、场景牵引、中试验证、串珠成链,实施“1131”突破工程,即“一群一高三核一体系”突破工程:“一群”即建设世界级工业母机产业集群;“一高”即培育1家全球一流的高端数控机床企业;“三核”即济南、潍坊、枣庄3市引领,其他各市多点协同发展;“一体系”即构建全国领先的工业母机技术创新体系,为全国工业母机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山东贡献。

到2027年,山东省工业母机产业发展全国优势地位更加巩固,产业规模不断扩大,自主创新能力持续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逐步完善,产品和服务保障体系日益健全,企业竞争力显著增强,产业聚集优势更加明显,建设成为全国工业母机研发创新高地、高端生产基地和应用示范区。

工业化与农业发展资料

工业化与农业发展资料
美国经济学家钱纳里:
制造业产值份额的增加过程。
(二)工业化的理论基础
恩格尔法则 19世纪德国统计学家恩格尔根据统计资 料,对消费结构的变化得出一个规律。
为了适应消费结构的改变,制造业和服务业应 大力扩张。
刘易斯人口流动模型
工业扩张带来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工业化是二元经济结构改造的必由之路。
(五)工业发展战略
(一)全面工业化战略 (二)部门优先发展战略
1、全面工业化战略 基本观点:把工业化、资本积累和计划化有 机地结合起来,推进工业化。 依据:社会基础资本和需求的不可分。
1.社会基础资本不可分 生产投资有一个最低的限度
2.需求的不可分 市场必须达到一定规模
全面工业化战略的缺陷
供给方面 提高现代农业投入品和技术条件(生物技术 等)。 减少农业投入成本,增加国家财力,提供资金。
3、具有较强的联系效应 后向联系:一个产业同向它提供投入的产业 之间的联系。钢铁-采矿业
前向联系:一个产业同向吸收它的产出的产 业之间的联系。钢铁-机械、汽车
具有较强的前后向联系的部门作为主导部门。 如汽车部门
三是“智能物流”,主要通过互联网、物联网、物流 网,整合物流资源,充分发挥现有物流资源供应方的 效率,而需求方,则能够快速获得服务匹配,得到物 流支持。
德国工业4.0
“工业4.0”概念包含了由集中式控制向分散 式增强型控制的基本模式转变,目标是建立一 个高度灵活的个性化和数字化的产品与服务的 生产模式。在这种模式中,传统的行业界限将 消失,并会产生各种新的活动领域和合作形式。 创造新价值的过程正在发生改变,产业链分工 将被重组。自2013年4月在汉诺威工业博览会 上正式推出以来,工业4.0迅速成为德国的另 一个标签,并在全球范围内引发了新一轮的工 业转型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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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战略)农机工业发展政策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1年第26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0〕22号)精神,促进农机工业健康有序协调发展,更好地为农业生产和农业现代化服务,结合农机工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我部制定了《农机工业发展政策》,现予以公告。

附件:农机工业发展政策农机工业发展政策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更好地发挥我国农机工业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构建竞争有序、发展协调、增长持续的现代农机工业,满足我国现代化农业对农机日益增长的需求,特制定农机工业发展政策。

本政策所指农机主要包括农用动力机械、农田建设机械、土壤耕作机械、种植和施肥机械、植物保护机械、农田排灌机械、作物收获机械、农产品加工机械、畜牧业机械等。

第壹章政策目标第壹条建立市场配置资源和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的产业发展机制,推进农机工业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促进农机工业健康平稳运行。

第二条从我国农业现代化和农业机械化对农机的需求出发,加快先进适用、市场急需、质量稳定可靠、技术领先产品的研发和生产,促进农机工业的振兴。

第三条对关系公共利益和人身安全的农业机械生产企业,实行行业准入管理,整顿行业秩序,淘汰落后产能,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

第四条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兼且重组,加快集团化、集约化进程。

以产业链为纽带,构建符合国情、布局合理、专业化协作、集中度高的产业格局,形成以大型企业为龙头、中小企业相配套的产业体系和产业集群。

第五条完善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培育高素质的人才队伍,突破和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开发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农机产品,增强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六条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机品牌,建立现代农机流通体系和完善的农机售后服务网络,形成产业综合竞争优势。

第二章技术政策第七条鼓励研发适合国情、先进适用、和农艺相结合的农业机械,支持引进、消化吸收新型高效农业机械设计制造技术,增强产品开发和制造能力。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动农机工业创新发展。

第八条积极发展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自动化、智能化技术在农机产品的应用,大幅提升农机产品自动化技术水平。

第九条优先支持研究粮棉油糖作物全程作业装备技术,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经济作物、农产品加工、健康养殖、生物质综合利用等装备技术。

持续支持研究节能减排、资源节约、本质安全和高效利用技术,为农业资源的高效安全利用和降本增效提供装备技术支撑。

第十条鼓励和支持发动机、电控、传动、液压等关键零部件的开发、制造,增强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零部件企业要主动参和主机厂的产品开发,加快进入国际农机零部件采购体系。

对关键零部件制造在技术引进、技术改造、融资以及兼且重组等方面予以支持。

第十壹条加强农机特殊型材、耐磨材料、表面工程技术等研究。

加快推进新型金属结构材料、新型非金属材料和新型复合材料技术,以及功能性、智能化、仿生等复合材料在农机工业的应用。

第十二条支持企业广泛应用柔性生产技术、现代监测技术、数字化技术、清洁生产技术、虚拟制造技术、网络制造技术等现代制造和管理技术进行技术改造,提升农机工业制造水平。

第十三条建立健全适合我国国情且和国际接轨的农机标准体系,推进农机产品的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

第十四条规范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工作。

积极开展农机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工作,加强先进适用技术和新产品的推广应用。

第十五条完善农机制造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农机产品质量跟踪追溯制度,加强质量管理。

第十六条建立高耗能、高排放、低性能、安全性差的落后农机产品淘汰和老旧农机产品更新制度,制定发布淘汰产品目录,推进产品升级换代。

第三章产品开发第十七条根据国家发展战略和市场发展需要,组织制定重大农机产品及关键零部件开发导向目录,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和企业研发。

第十八条加大对国家工程(技术)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等农机科研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

加强产学研结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科研院所建设拖拉机、多功能收割机等重点农机产品开发中心及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中心。

第十九条以财政性资金投入为导向,企业资金投入为主体,社会资金积极参和,组织开展重大产品技术的开发。

鼓励发展适合农业生产的新型、高效、节能、环保、安全型农机产品。

优先发展大型拖拉机及其配套机具、大型高效联合收割机等大宗粮食和优势经济作物生产全过程用成套装备,大力发展节能环保型农用动力机械、保护性耕作机械、种肥药精准施用装备、农作物秸秆和牧草饲料储运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新型节水灌溉等装备,以及农产品加工成套设备。

第二十条积极开展老旧农机回收再制造工作,推进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机回收再制造试点工作,研究出台相关鼓励扶持政策。

第四章组织结构第二十壹条推动农机工业产业结构调整。

依托现有产业布局,结合国内农业机械化发展需求,加大产业结构调整的力度,逐步形成布局合理、适合国情、专业化协作、产业集中度较高的产业新格局。

第二十二条鼓励和引导农机制造企业优化产权结构,建立产权明晰、责权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农机制造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

第二十三条鼓励符合本产业政策的农机工业科技创新联盟等组织建设。

第二十四条鼓励农机制造企业向集团化方向发展,在市场竞争和宏观调控相结合的基础上,通过兼且、收购、重组等方式,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综合性大型企业集团。

第二十五条支持中小型农机制造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培育具有比较优势的零部件企业,进入国际农机零部件采购体系,参和国际竞争。

第五章准入管理第二十六条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职责对关系公共利益、人身安全的农业机械生产企业实施准入管理。

第二十七条准入条件包括生产企业应具备必要的生产条件、开发设计能力、产品技术要求、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生产和节能环保、销售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要求。

第二十八条省级工业主管部门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准入管理的有关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企业自愿申请,委托具备条件的中介机构承担准入条件审查工作。

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九条对公告企业,国家和地方各有关部门及金融机构应优先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通过政策引导,提升我国农机工业的整体水平。

第三十条境外产业资本、金融资本且购境内农机重要生产企业且取得实际控制权,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且购安全审查。

第六章市场建设第三十壹条在国内市场销售自产农机产品的国内外企业,要严格按照《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建立完善的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确保用户合法权益。

第三十二条生产和销售企业要加强和用户的联系,做好用户操作培训和农机保养等工作,不断提高农机产品售后服务水平。

第三十三条建立健全制造企业营销网络和专业流通企业销售网络相结合的农机市场体系。

鼓励农机制造企业和金融、服务贸易等企业合作,创新营销方式和服务理念,形成多种机制和多种方式的市场营销格局,促进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的共同发展。

第三十四条生产企业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其授权和取消授权的销售或维修企业名单。

对停产机型要向社会公告,且保证在国家规定期限内提供合格的零部件用于售后服务和维修。

第三十五条进壹步加强农机生产供应链的监督管理,完善配套零部件质量抽查制度,工业主管部门要定期公布检测结果,为市场提供质量可靠的零部件供应信息。

第三十六条禁止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机型;禁止伪造或冒用他人商标、产品合格证销售农机具;禁止经销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农机具和零配件。

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行政权力干涉市场,操纵市场,设置市场障碍,破坏市场机制,限制非本地农机企业生产的农机产品参和公平市场竞争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建立农机召回制度。

对于因设计或制造方面的原因存在缺陷,不符合有关法规、标准,有可能导致安全及环保问题的农机实行产品召回制度。

第三十九条农机企业要进壹步强化品牌意识,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扩大企业品牌的社会影响,提升品牌价值,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鼓励和支持农机生产企业创建国内优质品牌和国际知名品牌。

第四十条行业组织要积极推进品牌发展战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行业自律,提升行业竞争力,将培育品牌工作纳入行业服务中,促使品牌培育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第七章金融财税政策第四十壹条国家技术改造投资对农机工业技术改造给予倾斜和重点支持,鼓励农机生产企业加大在增加品种、质量升级、节能降耗、环保治理等方面的技术改造。

第四十二条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采取上市和发行债券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向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投资。

第四十三条对企业兼且、收购、重组予以政策支持。

第四十四条鼓励金融机构向符合产业政策的农机工业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充分发挥融资担保机构的作用,为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

第四十五条中央财政应综合运用财税杠杆,对农机工业实施稳定的倾斜政策,农机产品继续适用13%增值税税率。

第四十六条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农机制造企业,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四十七条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农机工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科技成果产业化以及技术和智力引进;国家扶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积极支持农机工业发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向农机工业倾斜。

第四十八条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

用于科学研究和试验设计的费用,能够视为日常生产费用,在税前扣除;对开发产品所需的科研设施建设和实验研究等投资,凡符合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的,可在所得税前列支。

第四十九条对国家支持发展的新型、大功率农机产品确有必要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对属于国家鼓励类的外资农业投资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农机产品,在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

第八章进出口管理第五十条进口的农机具及零部件应不低于我国同类产品技术标准,且依法检验合格。

第五十壹条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或可能带来安全隐患的老旧农机具进口采取限制性措施;禁止不符合我国技术标准的老旧农机具进口,进口老旧农机具必须经国家质检机构或其授权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口。

第五十二条运营出口农机及零部件企业,应遵守进口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满足其对产品技术标准和维修服务的要求。

第五十三条健全相关风险基金、信用担保、投融资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农机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开拓国际市场。

第九章其他第五十四条以提升人才素质为核心,以健全培养、吸引和用好农机工业人才机制为保障,积极探索和完善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培养创新型科技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推动农机工业运营管理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全面跃升。

第五十五条农机工业的行业组织、社会团体等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做好农机产品的供销、农机工业运行情况监测,提出行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积极组织参和国际间交流活动,在政府和企业间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农机工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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