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研究增刊第九期:国家级新区体制沿革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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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咸研究

(增刊·第9期)

西咸研究院 2015年7月21日

本期导读:

1、浦东新区体制沿革与现状

2、滨海新区体制沿革与现状

3、两江新区体制沿革与现状

4、兰州新区体制沿革与现状

5、贵安新区体制沿革与现状

浦东、滨海等新区体制沿革与现状

国家级新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试验田,以其独特的体制优势和政策优势,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大背景下,新区依然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引擎和排头兵。如何通过体制机制创新继续保持其发展优势,是当下新区转型发展的关键所在。本文对浦东、滨海、两江、兰州、贵安等新区行政体制沿革与现状进行梳理,供参考。

一、浦东新区

1、历史沿革。浦东新区行政体制大致经历“开发办--管委会--新区政府”过程。一是1990年-1992年,浦东开发开放办公室阶段。1990年中央决定开发上海浦东,1992年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浦东新区。二是1993年-2000年7月,浦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阶段。1993年1月浦东新区成立党工委和管委会。三是2000年8月-2009年4月,浦东新区建政阶段。2000年8月成立浦东新区政府,2005年国务院批准浦东新区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四是2009年5月-至今,新浦东规划建设阶段。2009年5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原南汇区行政区域划入浦东新区,2013年8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2、现行体制。浦东新区现行行政体制是一级政府架构,设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四大班子,下辖36个街镇和国际医学园区、临港海洋高新基地、陆家嘴金融城等8个经济功能区。其中,区委书记为市委常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正职均为正局级。区委机关内设7个职能部门,

均为副局级;区政府内设32个职能部门,均为副局级。下辖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正职为副局级,副职为浦东新区副局级,下设机构为正处级;街镇正职为正处级(其中两个大街镇正职为浦东新区副局级)。

附:浦东新区组织结构图

二、滨海新区

1、历史沿革。滨海新区行政体制与浦东新区一样,也经历了“开发办--管委会--新区政府”过程。第一阶段:1994年3月,天津市委、市政府做出发展滨海新区的决定。1995年,成立滨海新区领导小组专职办公室。第二阶段:2000年,成立滨海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2002年,天津市人大颁布了我国第一部针对新区的地方性行政法规--《天津滨海新区条例》,对滨海新区管委会和各行政区、功能区的地位、职责、

权限、相互关系等方面以法律形式予以确定。2006年,国务院下发《关于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意见》,明确滨海新区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此时的滨海新区包括塘沽、汉沽、大港等3个行政区和开发区、保税区等9个经济功能区。第三阶段:2009年10月,启动第一轮改革,统一新区行政架构。国务院批复同意天津市调整滨海新区行政区划,撤销滨海新区工委、管委会,撤销塘沽、汉沽、大港行政建制,建立滨海新区行政区。同时,组建了两类区委、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一类是成立塘沽、汉沽、大港3个城区工委和管委会,另一类是成立开发区、保税区、高新区等9个功能区党组和管委会,建立经济职能与社会职能相对分离的管理模式。2013年9月,启动第二轮改革,撤销塘沽、汉沽、大港三个城区工委、管委会,推行“新区政府直管街镇”的两级管理模式,将原有27个街镇调整为19个街镇,对街镇充分授权扩权,推动管理重心下移,减少管理层级;调整功能区布局,将原来的12个功能区整合为7个功能区。

2、现行体制。滨海新区是一级政府架构,设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四大班子,下辖19个街镇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新天津生态城、滨海高新区等7个经济功能区。其中,区委书记为天津市委常委,区长为天津市副市长;区人大、区政协正职为正局级,区委、区政府副职为正局级。区委机关内设6个职能部门,区政府机关内设27个职能部门,发改、财政、国土规划、公安、质监等部门正职兼任市对口业务局副职;下辖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为正局级,内设职能部门为正处级;街镇一级为正处级。

附:滨海新区组织结构图

三、两江新区

1、历史沿革。2009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研究设立“两江新区”问题。2009年4月,重庆市政府向国务院报告两江新区总体规划方案。2010年5月,国务院批复设立两江新区。

2、现行体制。两江新区现行体制属于管委会体制,采取“1+3”的管理模式,即,两江新区管委会会同江北、渝北、北碚三个行政区,共同开发平行推进。在重庆市两江新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下,由作为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两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两江新区经济发展和开发建设的统一规划、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两江新区管委会代管市政府直属派出机构--北部新区管委会和两路寸滩保税

港区管委会,直接领导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公司(负责两江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社会管理事务仍然由江北、渝北、北碚三个行政区管理,接受两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指导和协调。两江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由市委常委兼任,副职领导是正局级;管委会内设机构为副局级(或正处级);功能区为副局级;所辖行政区政府为正局级;街镇为正处级。

两江新区在行政体制顶层设计上,采取了代管同级或者更高级别特殊经济区、内部产业片区化开发、高级别协调机构协调等办法,为跨行政区开发建设新区,统筹功能区与行政区域发展、建立统一高效的领导决策机制,以及以大部制理念整合优化行政职能提供有力的体制保障,促进了两江新区快速发展。两江新区行政体制中一个亮点就是采取“开发公司+地方政府”管理模式。即,在不动行政体制的情况下,以资本作为纽带,以两江新区管委会控股,各行政区参股,成立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公司。在开发新的片区的时候,两江集团代表管委会采取与所在行政区合资,成立控股公司进行开发,其中,两江集团控股占55%,行政区控股占45%。同时,成立相应园区管委会,具体分工上,三个行政区负责管理社会事务如征地、拆迁、安置,两江集团负责建设开发、投融资及招商引资。

附:两江新区组织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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