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证券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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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余额宝的推出看互联网金融

我国加入WTO后,金融业对外开放势在必行,我国的金融业要直面竞争。首要的任务是在更广泛范围内开展金融创新、机构创新和制度创新,而所有的创新都必须以电子化、网络化为依托,借助现代科技降低成本,控制风险,以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事实上,不乏新兴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业务,并在短期赶超传统业者,成为行业龙头的成功案例。嘉信理财1999年底的股票币值已经超过美国最大的传统证券经济商—美林,便是业内的典型,金融网络化或许是幼稚的,中国金融业与外资金融寡头对话过程中后发制胜的法宝。但金融网络化有它特殊的“游戏规则”,银行、保险、证券三大金融机构对网络应用各有选择的范围,几乎所有的金融企业都关注着互联网带来的无线商机。市场认为,金融业以其电子化应用比较早以及商务物流需求量比较小等优势,已经成为目前最适合实现真正电子商务的行业。同时,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也对金融业提出了创新的需求,金融机构面对新的商机,需要通过金融创新来进行业务整合,才能成功实现金融网络化。

当然如今互联网的发展与普及也为金融网络化提供了契机,20世纪90年代中期到至今,我国商业银行的传统金融服务业务实现了用户互联网自助办理。2010年之后,一些互联网企业特别是掌握互联网入口的第三机构,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和数据挖掘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推出创新性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产品。比如阿里巴巴公司推出的阿里小贷是大电商企业在小微贷领域的创新:人人贷,拍拍贷等公司推出的互联网个人对个人的信贷业务,互联网金融创新逐步打破传统商业银行在金融业务多方面的垄断。2013年6月,支付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开通余额宝功能,与天弘基金公司合作,直销中国第一支互联网基金。作为一种全新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在不足一个月,客户转入余额宝的资金规模已突破百亿元,引起金融市场的高度关注和讨论,再次将互联网金融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余额宝之所以能够成功,是有一定原因的。余额宝在金融产品模式上进行了创新,在余额宝的设计上把基金销售行为定义为直销,并严格按照直销来设计业务流程,支付宝收取提供交易平台的对价(管理费),这样就成功规避了监管风险。证监会对余额宝在第三方支付业务与货币基金产品的组合创新给予肯定与支持,余额宝的另一大产品创新亮点就在于即时支付(T+0)融入客户消费场景,为客户提供增值的同时,丝毫不影响客户所有的支付体验,支付宝客户可以使用余额宝资产在淘宝网站进行实时支付或转账到他人的支付宝。根据官方介绍,通过余额宝,用户在支付宝网站内就可以直接购买基金等理财产品,获得相对较高的收益,同时余额宝内的资金还能随时用于网上购物,支付宝转账等支付功能。资金在余额宝中一方面在时刻保持增值,另一方面又能随时用于消费,对于闲置资金的用户无疑是有利的,余额宝也能成为一种新型的理财手段。

余额宝的推出得到支付宝客户的极大认可,也是其善于挖掘互联网渠道的潜力,提高基金代销和理财产品的服务效益。因为金融业务易于数字化,所以利用互联网进行金融服务具有天然的优势。比如服务易于创新,交易成本低廉,操作流程便捷和营销渠道无缝绑定等。余额宝在基金销售渠道和小额理财方面进行的创新,归功于对互联网渠道成功挖掘和利用。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业对商业银行在基金代销和理财产品业务造成的冲击日益显现,给商业银行造成了很大的挑战。商业银行的传统优势在于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强大的系统资源,具备第三方机构无可比拟的国家信用及资金安全保障。商业银行应当尽快利用传统优

势与互联网金融优势结合,提高基金代销和理财产品的服务效益。

余额宝对商业银行市场地位有一定的影响,商业银行由于体制和政策因素,长期处于金融服务机构的核心地位。大多金融业务和渠道被商业银行控制和垄断,在金融市场中明显处于强势地位,但随着我国对各领域改革的深入,我国商业银行在传统业务的垄断局面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一批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对金融业逐步渗透,加快金融业的政策和制度不断调整和创新,对商业银行传统业务造成了显著冲击。以第三方支付业务发展为例,商业银行的支付业务地位就已经被边缘化。如今,支付宝公司与合作天弘基金公司合作推出余额宝,开始争夺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和活期存款业务的利润,尽管余额宝打着政策的擦边球上线,但备受争议,证监会在随后的新闻发布会上,点名余额宝业务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但是,证监会并没有暂停余额宝业务,认为余额宝是基金销售模式的创新并给予明确支持。监管层放行余额宝反映出我国政府加快金融服务业改革和开放的决心,支持和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弥补商业银行在诸多业务上的不足,使我国金融服务业向民间资本开放迈进了一大步。余额宝顺利推出后,其引发的聚集效应和蝴蝶效应马上得到呈现。“活期宝”“现金宝”“挖财APP理财”和“新浪微银行”等纷纷上线,开展与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的地位竞争。目前为止,支付宝的备付金规模大约在二百亿元,而根据相关数据统计,2012年12月末全国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约为16万亿。有学者认为即使备付金全部转入余额宝,对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影响微乎其微。单纯从余额宝目前备付金规模来看,学者们的看法似乎合理,但从美国市场经验来看,上世纪60年代美国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占比约为60%。由于货币市场基金的竞争而分流了活期存款。30年之后,银行活期存款占比已降至10%,这说明货币基金对商业银行活期存款的长期影响尤为明显。支付宝客户以青少年为主,80后客户占六成以上,经济积累单薄,渴望其小额资金稳健增值,尽管支付宝客户被告知余额宝本质是一种理财模式,存在一定的风险。但是支付宝客户将活期存款转入余额宝的概率很高。根据央行统计,2012年12月末商业银行活期存款为16万亿,余额宝推出的最终战略意图就在于划分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润。余额宝为客户的活期存款资产在保“活”的前提下,提供了一条极低风险的增值渠道,必定会分流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因此,在互联网金融的冲击下,我国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流动不但会复制美国商业银行活期存款的走势,而且在过程和时间上还会明显缩短。

但是余额宝也是有风险的,余额宝的推出就是为了解决支付宝无法动用其内部大量的资金存量的问题。它对支付宝本身是没有收益的,或者说收益极小,但是可以让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往支付宝里存钱,而不是往银行里存钱。从而增强了用户对整个系统的依赖度,其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取代银行成为一个现金流的仓库,让它可以动用交易池里的钱。今天只有基金,明天呢?后天呢?当它成立更多的分支系统的时候,说不定就可以投资建筑,科研,航天,石油。到了那天,各种各样的公司就不是找银行贷款了,而是找余额宝,支付宝。当余额宝吸引了足够多的资金的时候,它是否会显出银行业的狰狞面目,充分压榨用户的收益,让自己获得最大利益。

产品自身也有风险:余额宝的收益主要来源于购买基金的货币基金收益,与其他基金相比,货币基金的风险告知义务,从而使客户忽视风险,客户由此产生一种错觉:钱放在余额宝与支付宝中的唯一差别就是一个有收益而另一个没有。事实上两者之间存在本质区别,支付宝账户属于储蓄账户,而余额宝属于基金账户,客户将资金从支付宝中转入余额宝中的操作表示资金从有安全保障的储蓄账户转移到盈亏自负的基金账户。

互联网理财产品的繁荣,进一步加快了互联网金融对金融市场的重构步伐,但在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的同时不能忽视它的风险,相反,由于互联网金融是将互联网技术应用到金融行业,风险传播速度会更快,造成的影响也会更大。互联网理财产品的产生使互联网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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