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饭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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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饭卡管理规定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员工饭卡管理规定
一、目的
自2016年2月1日起,工作餐由快餐公司统一配送,为规范饭卡发放、使用及用餐管理,特制订此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
三、职责
1、行政部负责饭卡的办理、充值、食堂刷卡设备及业务管理,对每月消费记录进行核对及统计等。
2、财务部负责对员工充值款项的审核和月底结算。
3、各部门负责人提前一个工作日将各部门用餐人员上报至行政部,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上报时间截止至15点,用餐人员应分三餐准确进行上报,确保用餐人数无误,公司按上报名单安排用餐,无预定原则上不安排餐饮。
四、餐费明细及各部门充值标准
1、餐费明细
工作餐分为早中晚三餐,早餐标准为6元,中餐及晚餐为8元。
2、充值标准
根据各部门工作时间及工作岗位不同,制定不同的充值标准和限额标准,具体详见饭卡充值标准。
3、充值时间
饭卡统一充值时间为当月月底或者次月月初,由各部门统一将饭卡收齐送至行政部,不接受单独充卡。
五、管理办法:
(一)饭卡的办理及回收
1、饭卡办理:由行政部负责根据入职单办卡;
2、饭卡回收:
(1)员工离职时需将饭卡交还至行政部,否则将从工资中扣除卡内余额及饭卡工本费10元。
(2)生产部一线员工离职时,应持离职申请单,将卡返还行政部,持财务部开具的收据领取现金,否则不予退款。
(二)饭卡充值
1、在职员工充值:每月充值前由行政部根据最新员工名册核查,按照实际在岗人员进行充值。行政部根据员工上月实际出勤,统计员工加班、休假及出差天数,结合当月应出勤天数统计充值清单,充至员工饭卡中。
2、新员工开卡充值:
(1)生产部一线员工开卡充值:新员工报到时,持新员工报到流转单至财务部缴纳相关费用,后持财务部开具的收据至行政部办卡充值,行政部根据当月剩余应出勤天数对新员工饭卡进行充值。
(2)非一线员工开卡充值:新员工报到时,持入职单至行政部办卡充值,行政部根据当月剩余应出勤天数对新员工饭卡进行充值。
3、外阜销售人员及外来人员就餐:负责接待的部门应提前一工作日将用餐人员上报至行政部,至行政部进行登记,领取餐券,持餐券至食堂消费。
4、其他充值:
(1)加班充值:根据实际出勤情况,每月25—28日增加一次饭卡充值工作,如遇节假日顺延。根据加班、休假或出差天数做出相应的补充值或者扣款。
(2)多消费充值:如遇饭卡金额不足时,员工可根据自身情况至行政部充值,充值金额记为每月多消费金额,从工资中扣除。
(三)饭卡挂失与补办
1、使用过程中,要求爱惜使用,妥善保管。
2、饭卡丢失后,饭卡持有人应及时至行政部挂失,并补办新
卡;如果因为丢失饭卡,没有及时挂失补办,导致饭卡金额损失的,其责任由持卡人承担。补办按工本费10元/张收取,从工资中扣除。
3、因个人原因导致饭卡损坏、消磁无法使用,本人携带原饭卡至行政部补办,同时承担补卡费用10元/张。
4、饭卡补办时,办卡处将电脑显示余额全部转移到新饭卡上。
(四)其他
1、食堂消费不允许使用现金,只能使用饭卡刷卡消费。
2、卡内金额不能兑换现金,卡内余额当月充值时做清零处理。
3、饭卡只限公司员工本人使用,不得转借给他人,若发现则从工资中扣除相应的消费金额。
4、除特殊情况,每人每餐只能消费一次,如出现一餐多次消费情况,多消费金额从工资中扣除。
六、本规定自2016年2月1日起实施。
七、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权。
上述未尽事项由行政部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