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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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分;
未进行紫外线消毒的,扣 2 分;无消毒记录或消毒记录不全的,扣 1 分;
专间温度 25 度以上,扣 3 分。
50. 配送食品包装材料不符合要求,扣 2 分。
51. 运输★:运输车辆为非专用封闭式,扣 5 分;
10 分
车辆无温度显示装置、不清洁、无分送产品的专用密闭容器,各扣
3 分。
52. 其它有碍食品安全行为每发现一起,扣 1 分。
陪同检查人:
监督员:
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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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分。
46. 餐用具清洗消毒★:餐用具不消毒或消毒不符合要求,扣
5 分;
餐用具消毒无消毒记录或记录不完整的,扣 1 分;
已消毒的餐具未存放保洁设施内、保洁设备不洁净,各扣 保洁设备未封闭、存放其它物品的,各扣 1 分。
2 分;
12 分
47. 提供集中消毒餐饮具的单位不具备资质,扣 5 分;
无有效的检测报告或消毒合格凭证,扣 2 分。
1 分。
12 分
40. 使用禁用食品和非食用物质、 加工腐败变质和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原料、 回收后的食品的★,各扣 5 分;
加工
41. 加工肉类、蔬菜类、水产品的工具和容器未按标识分类使用,每处扣 设施设备、工用具和容器不洁净,每处各扣 2 分。
1 分;
42. 半成品容器直接放地面,扣 1 分;
成品容器相互叠放或直接放地面,每处扣 1 分。
分 5分
12 分
10. 无食品安全管理员,扣 5 分;应配备专职的未配备,扣 食品安全管理员未取得有效合格证书,扣 2 分。
2 分;
11. 布局流程不符合要求、场所面积不能满足经营需要,每处扣
1 分。
12. 功能间(区)无标识或标识不明显的,每处扣 0.5 分。
13. 未经许可擅自改变原工艺流程布局或将功能间改作它用的,每处扣 2 分。
品处理区内吸烟或饮食等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每发现一人扣
1 分。
7. 专间未配备专人,扣 2 分。
8. 进入专间未更换清洁工作服、工作帽,未戴口罩,每发现一人扣
1 分。
9. 患有《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所列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 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每发现一人,扣 5 分。
编号:
扣 分值
14. 供餐人数 500 人以上的职工食堂的粗加工、 切配、 烹饪、 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 场所为非独立隔间的场所,每处扣 2 分。
三 . 布局流 程和场所
环境
四 . 设施设 备
15. 场所内发现鼠迹、蟑螂或苍蝇等病媒生物的,扣
1 分。
16. 物品未按要求分类和分区域存放,食品处理区存放私人物品,每处扣
3分
①加工制作肉类、蔬菜类、水产品的工用具、设施和容器,色标分别按红色、绿
色、蓝色标注加 1 分。
3分
②实行透明厨房、视频实时监控等社会监督方式加
1 分。
③推行先进管理方法加 1 分。
实得分数 :
标化分数:
评定等级:
说明:1、检查项目可以合理缺项, 每小项扣分分值相加不超过该检查项目中设定的总分值。
25. 未按分类配置专用容器,每缺一类扣 2 分;成品无专用容器;扣
2 分。
26. 餐具、拖把、工用具设专用清洗水池,每缺一类扣 27. 无餐具消毒、保洁设施的,各扣 2 分。 28. 无专用留样设备,扣 2 分;
2 分。
12 分
29. 冷藏/ 冻设施不能正常运转或无温度显示,各扣 1 分。 30. 无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专柜以及食品添加剂专柜、计量工具的,各扣
检查项目 一 . 食品安 全管理制

二 . 人员管 理
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
检查内容与扣分标准
1. 健康管理和培训、采购、验收、贮存、加工制作、消毒和保洁、专间、留样、
食品添加剂、餐厨废弃物处置、加工场所清洁、除“四害” 、设施设备管理、食
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食品运输等制度,每缺一项扣
1 分。
12 分
43. 成品存放温度、时间不符合要求,扣 3 分。
44. 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扣 5 分;超剂量使用的,扣 2 分;
无食品添加剂领用和使用记录,各扣 2 分;记录不全的,扣 1 分。
45. 食品留样★:食品留样容器未清洗消毒、未标注加工时间、样品量少于
100g、
时间不足 48 小时、留样品种不全、记录不全或记录不完整的,各扣
2、标化分数 =实得分数÷应得分数× 100(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
3、标化分数≥ 90 分为 A 级;≥ 75 分< 90 分为 B 级;≥ 60 分< 75 分为 C 级。 60 分以下或 2 项以
上(含 2 项)关键项不符合要求(★为关键项,关键项扣
5 分为不符合要求),评定为整改。
被检查单位:
2 分。
31. 紫外线灯、净水设备、制冰设备等直接影响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未定期维护、 检修,无维护检修记录,扣 2 分。
32. 洗手消毒设施、餐具消毒和保洁设施不符合要求,每处扣
2 分。
33. 其它设施不符合要求、无明显标识、数量不能满足经营需要的,每处扣
1 分。
34. 食品原辅材料(含添加剂)及相关产品无索证索票、台账记录,各扣 证索票和台账记录不全的,扣 2 分。
17. 更衣场所与加工场所不在同一建筑物内,扣 不在食品处理区入口处,扣 0.5 分。
1 分;
0.5 分。 12 分
18. 墙面、天花板、门窗、地面材料(含颜色)不符合规范要求,各扣 不清洁、破损、积垢、霉斑,每处扣 0.5 分;地面湿滑,每处扣 地面无排水系统,扣 2 分。
1 分; 0.5 分;
19. 无餐厨废弃物回收协议、无回收记录,各扣 1 分;记录不全,扣 0.5 分; 废弃物容器未配盖子、外观不清洁,各扣 0.5 分。
2. 主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未上墙,扣 1 分。
3. 从业人员未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上岗,每发现一人,扣 1 分。
4. 未开展或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无相关培训资料和培训记录,各扣
2 分。
5. 无晨检记录,扣 2 分;晨检记录不全,扣 1 分。
6. 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手部佩带饰物、手部不洁、衣帽不洁、头发外露、在食
48. 专间区域★:未按要求设立预进间的,扣 5 分;
预进间内无非手动式水龙头开关、更衣设施,各扣
1 分。
49. 墙裙未铺设到顶,扣 2 分;
未设置带水封地漏,无空调、温度计、开合式传送窗或未使用,各扣
1 分; 每间
无紫外线灯、净水设施,各扣 3 分;
10 分
工用具和容器未做到专用、废弃物容器盖子为手动式,各扣
5 分;索
五 . 采购贮 存
六 . 加工制 作
七 . 餐用具 清洗消 毒
八 . 专间管 理
九 . 食品配 送
十 . 其它 十一 . 加分
项 检查结果: 应得分数:
35. 有毒有害物品与食品混放的★,扣 5 分。 36. 生熟食品混放,每处扣 2 分。 37. 未按标识存放、未离墙离地存放、食品添加剂未专柜贮存,各扣 38. 超过保质期和变质食品,每发现一种,扣 2 分。 39. 食品相关产品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种,扣 1 分。
20. 无通风排烟设施,扣 2 分;通风排烟设施污垢严重的,扣 1 分。
21. 暴露食品正上方的灯具无防护罩、冷藏库房无防爆灯,各扣
0.5 分。
22. 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不全或未正常使用的,每处扣 0.5 分。
23. 肉类、蔬菜类、水产品分设专用清洗水池,每缺一类扣
2 分。
24. 未按分类配置专用切配工用具,每缺一类扣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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