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办公用品管理制度通用 机关办公用品管理制度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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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办公用品管理制度通用机关办公用品管理制度细则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篇一
一、耐用办公用品的领用:
1.公司耐用办公用品包括:电话、计算器、订书机、文件栏、文件夹、笔筒、文件袋、剪刀、小刀、直尺、起钉器等。
2.会务耐用用品包括:摆台花、桌牌、易拉宝、展架、照相机、摄像机、投影仪、讲师电脑、插线板、订书机、POS机、绶带、横幅、翻页笔、移动硬盘、参会证等。 2.耐用办公用品已于员工入职时按标准发放,原则上不再增补,若破损、残旧需更换的必须以旧换新。
二、易耗办公用品的领用:
1.易耗办公用品分为两部分:公司所需用品、会务所需用品和个人所需用品。
2.公司所需用品包括:打印纸、墨盒、碳粉、白板笔、报销单、收据等。
3.会务所需用品包括:签到册、收据、签字笔、油性笔、订书针等。
4.个人所需用品包括:签字笔(芯)、圆珠笔(芯)、油性笔、铅笔、笔记本、双面胶、透明胶、胶水、钉书针、回形针、橡皮擦、涂改液等。
5.每月25日前,由行政前台统计需购买用品名称及数量,经人事部主管初核,总经理复核,批准后由行政前台统一采购。
6.每月集中发放办公用品时间:每月1-2号(如遇假期,顺延)。其余时间若需领用办公用品请至行政前台处登记领取。
7.电脑耗材品(鼠标、墨盒、打印墨水碳粉、硒鼓、键盘等)由必须由人事主管审核后方可领用,申领时必须以旧换新。
8.本着节约与自愿的原则,可不领用或少领用的应尽量不领用或少领用。
三、未列入耐用及易耗办公用品的`其它物品的申领,视具体情况具体看待。
四、会务用品、个人所需用品损耗标准详见附件。
五、若用品损耗超出损耗标准范围,则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六、本规定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1、会务用品损耗标准:
2、个人所需用品损耗标准:
3、公司所需用品使用要求:
(1)、A4、A3纸使用请勿浪费,请尽量重复使用纸张,节约环保;
(2)、禁止使用公司打印机打印私人文件;
(3)、白板笔借用后请放回原处,若因此导致丢失现象,责任到个人。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篇二
城南中学办公用品及课桌凳使用管理规定
为培养师生爱护公物、注意节约的良好习惯,更好利用学校资源,学校特制定《城南中学办公用品及课桌凳使用管理规定》,明确学生注意保护好办公用品及课桌凳,不得损坏和调换,注意反腐、防尘、防潮。并由科室及各班主任组织学生学习后,张贴。
一、范围:校园内一切学校财产,包括科室、班级内的多媒体、水桶、撮子、扫帚、拖把、黑板、门窗、玻璃、窗帘、插座开关、照明、等教育教学辅助用具及公共属区已落实负责班级的开关、照明、水管、消防、墙壁、楼梯道、栏杆、安全指示标志、花木草坪等。
二、要求:
l、全体教职工及学生应爱护公物,勤俭节约,合理利用办公用品,节约水电。
2、所有办公用品自然损坏,应携带损坏物品到总务处或经总务处人员检验后,方可更换新的或能使用的。
3、办公用品按照要求和标准统一发放后,一般不再单独申领,单独领取要写明理由和用途以备检查。
4、学生损坏公物,一般是自行维修,不能自行修理的,报学校总务处后,按学校规定赔偿后,由总务处安排人员进行维修。
5、全校桌凳,办公桌椅采取逐套编号,每一套桌凳与学生一一对应,由学生负责保护和管理。
三、管理制度
1、桌凳等办公用品由学校统一安排调配使用,教职工无权挪作他用或私用。
2、每学期检查不少于1次。遇特殊情况随时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维修。
3、各科室、班级用的办公用品、宿舍,有各责任人负责保护(含墙面、门窗、办公桌椅、空调、教学辅助品等)。学校与责任人鉴定责任书。除自然损坏由学校统一维修外,责任人不负责。人为损坏的。维修费由责任人承担,并扣相关人员的量化分数。
4、各科室、班级内设施由负责人落实维护,确保电、空调、门窗、办公用具的正常使用。电工应经常检查科室电路、电器,及时排除故障,保证用电安全。自然损坏的报请校长批准后维修或更换;故意损坏的一律由个人赔偿。
5、各班内的多媒体设备、水桶、撮子、扫帚、拖把、黑板、窗帘等辅助用具由各科室负责保管使用。保管不当丢失或无故砸坏由各科室自己负责更换。
6、学生用课桌凳谁使用谁负责,班主任具体负责班内桌凳的使用维护。属于学生故意损坏,班主任负责落实学生赔偿。未落实的由班主任赔偿。赔偿费用从班主任补贴中扣除。
7、各班内的插座、开关及公共属区已落实负责班级的开关等,由相应负责人(班主任)负责使用保护,损坏或砸烂的由各班负责赔偿。
8、各班的灯具由班主任负责,属于自然损坏的灯具由学校及时更换。如管理不善学生弄断电线、砸坏灯具的由班主任落实学生赔偿。
9、洗刷的水龙头由落实负责的班级保护,学生自主拧去或拧坏的水咀由损坏人赔偿。
10、各科室、各班级不准乱拉乱接电线、电器,由电工在学校统一安排下操作。否则出现触电事故,后果一律由各处室负责人、班主任负责。
11、楼上用于灭火的消防箱,走廊灯各责任班级负责保护。
12、楼上的护栏由分工班级负责定期擦洗,学生无故损坏,抓住的由该生负责赔偿,抓不住的由责任班级负责赔偿维修费。
13、各实验室、微机室内的实验桌凳、水咀,由实验室(或实验教师)负责保护,学生损坏的落实赔偿。
四、校财产赔偿
1 、非故意损坏的,按照物品的实际价格赔偿;教职工故意破坏学校公物,加倍赔偿,除赔偿外另按学校制度严肃处理;学生故意破坏学校公物,加倍赔偿,除赔偿外另按学校制度严肃处理。
2 、班级使用的财产赔偿:
① 开学初一周内,由各科室和班级将存在情况报总务处,总务处检查确认后,做记录。统计后,班级财产由各班保管,谁损坏;谁赔偿。无法查实,由负责班级集体赔偿。总务处随时进行检查。
附:城南中学公共财产赔偿标准:
1、2、3、4、5、7、
注: (1)未列明的按照维修价格另行通知。
(2)情节恶劣的,由学校研究后,另定。
(3)综合楼及实验楼参照执行或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