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保指南及市医保电话,医保人员门急诊待遇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本市医保人员门急诊待遇

注:1、医疗费账户段由患者当年账户资金支付,自负段由患者自负,共负段由医保和患者双方支付;

2、如患者有历年账户资金,可用于抵充自负段和共负段个人支付金额。

《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就医记录册》

使用规定

一、参保人员应当在门诊急诊、门诊大病就医挂号、诊疗、付费记账时主动出示和使用《就医记录》,并交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和经治医师核验及记录规定的内容。参保人员应当使用而未使用《就医记录》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不予记账,医疗保险基金不予结算。

二、任何个人不得冒用、伪造、变造(涂改和撕页)、出借《就医记录》。缺页或标记序号作废的《就医记录》无效。

三、参保人员需要换领、重新申请或遗失补领《就医记录》的,可到邻近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并按规定付费。

----摘自"沪医保【2003】88号"文件

友情提示

一、预约检查于当日付费,如隔日付费,需重新挂号。

二、凭检查报告单问诊的,当日不挂号,隔日如做检查或配药,需重新挂号。

三、《就医记录》有破损、缺页和作废的,需要更换后方可挂号就医。

就近办理点:龙华街道社区事物受理服务中心

地址:天钥桥南路399号

电话:54120191

四、医保卡医师、损坏,拨打962218

社保卡遗失、损坏,拨打962222

五、市医保咨询热线:962218

市社保卡管理中心电话:962222

市医保事务中心电话:62558001

地址:静安区康定路809号(胶州路口)

徐汇区医保事务中心电话:64164870

地址:徐汇区大木桥路104号(医学院路口)

如需查询,也可到就近的街道办事处查询,也是有受理窗口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