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举制的产生、发展、影响
011唐代科举制度
唐代科举制度一、科举制度的产生科举制度作为官吏选拔的一种考试制度,是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
尽管它的很多因素在此之前就已经产生并且发展到相当高的程度,但是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的制度只有在条件成熟之后才能够实现。
早在汉武帝时期就产生了察举制度。
汉朝初年只有二千石以上大官的子弟和拥有十万钱家产而又不是商人的富人可以送子弟到朝廷为“郎”。
这就是“任子”和“赀选”制度。
高级官吏多由这些二千石子弟担任。
郡县主要官吏由朝廷任命,一般官吏则由长官辟召。
汉武帝时,开始实行察举制度。
汉文帝十五年诏诸侯王、公卿、郡守举贤良能直言极谏者,汉文帝亲自策试。
1汉武帝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诏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汉武帝亲自策问以古今治道及天人关系问题。
由皇帝临时下诏察举贤良的特科正式形成。
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
”2岁举孝廉的察举常科也初步建立。
汉武帝还在京师建立了太学,置博士弟子五十人,学成考试合格可授予官职。
这样,一般平民的子弟就可以通过察举和学校获得官职。
这是一个由贵族世袭任官到一般平民按才能任官的过程。
东汉顺帝阳嘉元年(公元132年),“初令郡国举孝亷各一人,限年四十以上。
诸生通章句,文吏课箋奏,乃得应选。
”3岁举孝廉也建立了考试制度。
阳嘉之制实行后,儒生、文吏被郡守举为孝廉后,如果不能通过中央的考试,便不能获得官职。
而郡守的举荐,又是到中央人参加考试的前提。
随着豪强大族经济力量的发展,豪强大族也逐步操纵了本州郡的政治。
因此,东汉中叶以后,察举和辟召就为豪强大族所垄断。
最后发展到魏晋的九品中正制。
虽然出身授职还要通过两汉以来的察举和辟召等选官的程序,但是被察举和辟召的条件首先是门第。
门第成为做官的先决条件。
南北朝以来,随着豪强士族的衰落,在官吏选拔问题上出现了几个新的情况。
一是按照才能选任官吏的问题,重新被提了出来。
萧衍在南齐末年上表中就1《汉书》卷四《文帝纪》。
2《汉书》卷六《武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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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举制察举制是一种古代政治制度,它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察举制是以选拔人才为目的的制度,通过对人才进行观察和评估,从而选出合适的人才担任重要职位。
本文将介绍察举制的起源、实施方式以及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起源察举制最初起源于中国古代的封建社会。
在封建社会中,人们普遍认为治理国家需要有才能和德行出众的人才。
因此,为了找到合适的人才来担任政府职位,察举制应运而生。
察举制的实施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周朝。
周朝时期,国家需要选拔合适的人才来管理国家事务。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周朝实行了察举制。
根据《周礼》的记载,周王朝设立了各种官职,并通过察举制选拔人才来担任这些职位。
察举制的实施有助于形成一支素质较高的政府官僚队伍,对于国家的治理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实施方式察举制实施的方式有多种形式,例如考试、试用、观察等。
这些方式都是通过对候选人的能力、品德和操守进行观察和评估,从而选出最合适的人才。
其中,考试是察举制的重要环节之一。
在古代,为了选拔人才,政府会定期组织各种考试。
这些考试内容包括文学、经史、礼仪等。
通过考试,政府可以评估候选人的学识水平和能力,从而选出最优秀的人才。
除了考试外,试用也是察举制的一种常见方式。
试用可以通过实际工作中的表现来评估候选人的能力和才干。
例如,政府可以让候选人担任一些次要职位,观察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
通过试用,政府可以更加全面地了解候选人的能力和素质,从而做出选拔的决策。
影响察举制对中国古代社会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首先,察举制促进了人才的选拔与选拔标准的确立。
中国古代通过察举制选出了一批优秀的才子佳人,他们对国家的治理和文化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察举制确立了选才标准,强调了人才的重要性,提高了政府的管理水平。
其次,察举制推动了社会流动性的增加。
在察举制的影响下,人们有机会通过展示自己的才能和表现来进入官僚体系。
这为有能力和愿意努力的公民提供了实现自己社会晋升的机会。
高考历史复习知识点:秦朝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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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历史复习知识点:秦朝的统治 1、秦的统⼀ ⑴、统⼀的条件:社会⽣产⼒不ZYB系列增压泵断提⾼,民族之间、地域之间、联系加强,为统⼀提供了必要的社会基础;长期的战争给⼈民⽣活带来了巨⼤的灾难,⼈民渴望统⼀;秦国变法⽐较彻底,国富兵强,实⼒超过了其他国家,具备了进⾏统⼀战争的条件。
嬴政掌权后,⼴泛搜罗任⽤外来⼈才,部署统⼀全国的战略和策略。
⑵、过程:灭六国;统⼀越族地区;加强对西南地区的统治,为了解决军粮运输困难,开灵渠,沟通了湘⽔和离⽔,把长江流域和珠江流域连接起来;击匈奴,取得河套地区,修筑万⾥长城,形成中国历幅员空前辽阔的统⼀的多民族国家。
⑶、意义:秦的统⼀,结束了长期以来诸侯割据的局⾯,顺应了历史潮流,有利于⼈民的⽣活安定和社会⽣产的发展,符合当时各族⼈民的共同愿望。
⑷、疆域:秦的疆域时,东到⼤海,西到陇西,北到长城⼀带,南到南海。
秦是我国历第⼀个统⼀的多民族的国家,也是世界上最早的统⼀的多民族的封建⼤国。
从此,统⼀成为我国历史发展的主流,国家的统⼀是⼤势所趋,⼈⼼所向。
秦王嬴政顺应历史发展潮流,完成统⼀⼤业,功不可没。
2、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建⽴ ①政治:第⼀,确⽴皇权⾄⾼⽆上,规定皇帝拥有⾄⾼⽆上的权⼒:凡⾏政、军事、经济等⼀切⼤权,均由皇帝总揽,⼀切军国⼤事都由皇帝⼀⼈裁决;皇帝制度为此后历代王朝所沿⽤。
⾃秦⾄清末,延续了2100多年。
第⼆,建⽴从中央到地⽅的官制和⾏政机构,在中央设“三公”及“九卿”。
丞相帮助皇帝处理全国的政事;御史⼤夫执掌群⾂奏章,下达皇帝诏令,兼理国家监察事务;太尉负责管理军事;九卿分掌朝廷和国家各项⾏政事务,分掌政要。
在地⽅,废除分封制,推⾏郡县制。
丞相、御史⼤夫、太尉和诸卿以及郡县长官,直接由皇帝任免;第三,颁布通⾏全国的秦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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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举制察举制是一种古代社会中的一种选拔制度,旨在通过观察、考察和选拔人才,以提高国家的治理水平和提拔优秀人才。
察举制在中国古代历史中具有重要地位,对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起源察举制最早可以追溯到中国秦汉时期。
在秦朝推行了裁定、举荐和挑选制度,以选拔有实绩和才干的人才,成为一个人才选拔的重要渠道。
随着时间的推移,察举制逐渐发展和完善。
原则和过程察举制的核心原则是通过观察和考察来选出合适的人才。
在实施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1.察:观察人才的优点、能力和表现,了解其品德和才干。
2.举:举荐合适的人才,并进行必要的考核和评估。
3.挑:从举荐的人才中挑选出最适合的人选。
这些步骤通过一系列的选拔和筛选,能够较为科学和公正地选拔出优秀的人才,为国家的发展和治理提供有力的支持。
优点和意义察举制在古代社会中具有多个优点和重要意义:1.选拔优秀人才:察举制通过观察和考察的方式,能够较好地了解一个人的才能和品德,从而选出最优秀的人才,提供给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所需。
2.提高治理水平:通过引入察举制,国家能够选出更加合适的人才担任重要职位,从而提高治理水平和效能,为国家的长期稳定和繁荣做出贡献。
3.公正和公平:察举制在选拔人才的过程中,相对较为公正和公平,不会因为背景、财富或其他私人关系而偏袒。
这种公正和公平的机制有助于增加社会的公信力和稳定性。
4.促进社会流动:察举制在选拔人才的过程中,更加注重个人能力和素质,而非出身和身份。
这有助于促进社会的流动性和机会均等,让更多有才华和潜力的人有机会展现自己的能力。
发展和变迁察举制在中国古代历史中发展和变迁很大。
随着历史的演进,不同朝代对察举制的方法和标准也有所不同,但核心原则一直是一致的。
例如,唐代的科举制度将察举制推向了高峰,成为中国古代选拔人才的典范。
随着社会形势和政治体制的变迁,察举制也逐渐被其他选拔制度所取代。
然而,察举制的基本理念和原则仍然为后来的选拔制度所借鉴和发展。
西汉察举制度产生及发展演变研究
西汉察举制度的产生及发展演变研究摘要:汉代的察举制度,是汉代人才选拔的主要方法,是汉代政治制度中最重要的制度,和汉代社会很多方面有着密切的关系。
本文对西汉的察举制度的流变进行论述,对察举制度的发生、发展、完善、革新、衰落进行了简单的梳理。
汉代察举制产生于汉高祖刘邦二年,汉武帝时期察举制度的完善和革新是本文讨论的重点。
关键词:西汉;察举制度;发展演变一、西汉察举制度的产生察举,即考察后给予推荐。
秦行法家政治,“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
[1]对士阶层采取粗暴的镇压政策,士人被与专制政治相分离,这是加速秦王朝短命的重要原因之一。
西汉王朝以秦为鉴,意识到要妥善处理专制政治与士人之间的关系,对此其具体措施为,在意识形态领域独尊儒术与在政治体制上促使士阶层的工具化。
而其在实施这些措施的重要途径就是察举选官制度。
据文献记载,汉代察举制度产生时间最早可以追溯到汉高祖刘邦时期,但是具体时间至今仍没有定论。
《通典·选举制》曰,“汉高祖初,未逞立制。
至十一年,乃下诏曰:贤士大夫既与我定有天下,而不与我共安利之,可乎?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荣之。
以布告天下。
其有称明法者,御史、中执法、郡守必身劝勉,遣诣垂相府,署其行、义及年。
有其人而不言者,免官。
又制诸侯王得自除内史以下,汉独为置丞相也”。
[2]《汉书.高帝纪》有更为详细的记载,即早在汉高祖十一年(公元前 196 年),高帝首次下诏求贤,诏曰:“盖闻王者莫高于周文,伯者莫高于齐桓,皆待贤人而成名。
今天下贤者智能岂特古之人乎?患在人主不交故也,士奚由进!今吾以天之灵,贤士大夫定有天下,以为一家,欲其长久,世世奉宗庙亡绝也。
贤人既与我共平之矣,而不与吾其安利之,可乎?贤士大夫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显之。
布告天下,使明知联意。
御史大夫昌下相国,相国鄂侯下诸侯,王御史中执法下郡守,其有意称明德者,必身劝,为之驾(有贤者,郡守身自往劝勉,令至京师,驾车遣之)。
比较察举制、九品中正制和科举制三种古代人才选拔制度之间的异同
比较察举制、九品中正制和科举制三种古代人才选拔制度之间的异同古代中国的人才选拔制度经历了三个主要时期,即察举制、九品中正制和科举制。
这三种制度在历史发展的不同时期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各有优劣。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简要比较这三种古代人才选拔制度之间的异同。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察举制是中国最早的人才选拔机制,始于汉朝。
这种制度主要是针对官吏的选拔,对象是具有一定实践经验、道德品质高、身体健康的士人。
受到一些诟病,当时察举制虽然改善了官吏素质,但也很容易出现权贵门阀的干预,导致不公平。
九品中正制出现于唐朝,是对察举制的一种改良,主要是强调“中正”和“品德”两个方面。
九品中正制扩大了选拔对象范围,除了士人以外,也可选拔下层民众,而且考试内容和方式也更加丰富多样。
但九品中正制的缺点在于,由于遵循等级制度,所以强调的是个人品德和等级,与个人能力与成就的关系不大,这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人才的发掘。
科举制是中国历史上最长时间、最广泛的人才选拔制度,始于唐朝,一直延续到清朝被废止。
科举制选拔对象与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基本相同,但是在资格要求和考试方式上有了更严格的规定。
科举制要求应试者必须要有相关知识和技能,并通过考试的形式进行选拔。
科举制的优点在于它是公开的、公正的选拔制度,强调个人能力和成就,可以寻找到许多优秀的人才。
然而,它的局限性在于只注重仕途上升,对于其他领域的人才选拔不够完善。
二、考试方式和方式从考试内容和方式来看,三种制度也有不同之处。
察举制在选拔官员时,主要采用面试的方式,官员常常派出高级官员到各地察访士人,并把他们的经验和意见向上推荐,这种方式可以看出当时考试内容更多地是看重个人的技术、经验和社会能力。
九品中正制的考试方式更加丰富了一些,主要是奏议和韵文两种方式。
奏议的出题范围广泛,包括政治、军事、法律、经济、文化等领域,但由于它要求奏章必须东窗事发,不能触及底牌,因此答案都很模糊,主持考试的中正仅凭经验和技巧判断,导致出题人的判断很难保守公正。
历代选官制度发展历程
历代选官制度发展历程一、引言中国历史上的选官制度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伴随着封建社会的兴衰更迭而不断发展演变。
从世袭制到科举制的确立,再到近代的变革,选官制度的变迁反映了社会结构、文化观念和政治需要的变化。
本文档将详细梳理历代选官制度的发展历程,以期为研究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提供参考。
二、先秦时期的世卿世禄制先秦时期,中国的选官制度主要表现为世卿世禄制。
这种制度下,官职大多由贵族家族世袭,官员的选拔不通过考试或其他形式的选拔,而是依据血缘关系和家族地位来决定。
这种制度保证了贵族阶层的政治特权,但也限制了社会流动性。
三、秦汉时期的察举制与征辟制秦朝统一六国后,开始实行中央集权制度,对官员的选拔也进行了改革。
汉朝继承并发展了秦的制度,形成了察举制和征辟制。
察举制是指由地方官员向中央推荐人才,而征辟制则是皇帝直接征召有才能的人为官。
这两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世袭制的局限,促进了社会流动性。
四、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了九品中正制。
这种制度下,官员的选拔和晋升主要依据个人的品德和才能,而非家族背景。
九品中正制设立了专门的官员负责评定人才,分为上中下三品,每品又分三级,共计九品。
这一制度在理论上为不同社会阶层的人才提供了上升通道,但实际操作中仍存在许多问题,如评定标准的主观性、门阀势力的影响等。
五、隋唐至宋的科举制隋唐时期,随着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科举制逐渐取代了九品中正制,成为主要的选官制度。
科举制通过公开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强调文化教育和个人才能。
宋朝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科举制,使之成为选拔官员的主要途径。
科举制的实施极大地提高了社会流动性,也为后世留下了丰富的文化遗产。
六、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完善与八股文明清时期,科举制进入了鼎盛时期,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明朝对科举制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如设立乡试、会试、殿试等多级考试制度,以及严格的监考制度。
清朝继续沿用明朝的科举制度,并加入了八股文的考试内容。
中国古代史政治部分基础知识专题(六)·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
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选官用人乃国之大事,为了保证人才选拔,在我国的封建社会,国家一方面大力发展教育;另一方面不断探索和完善选官制度,其中最为重要的是科举制的创立和完善。
“中兴以人为本”,自古有“得人皆昌”、“失贤者亡”之说。
因此认真总结中国古代选官用人的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对我国今天的社会主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演变(一)奴隶社会的选官制度—世袭制世袭制主要是依据血缘关系选拔官吏的制度,贵族依据血缘关系世袭爵位。
这是为维护奴隶主贵族利益而服务的(二)封建社会的选官制度在中国古代史上,封建社会的选官制度是复习的重点内容。
封建王朝的统治者在长期的摸索之中,选拔官员的制度逐渐成熟,在历史上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1、军功授爵制战国时期开始实行。
战国商鞅变法时推行奖励军功,按功授爵,贵族无军功不再授爵的措施。
这一制度的实行,打击了奴隶主贵族特权,增强了新兴地主阶级的力量。
它与战国时期战争频繁的状况相一致,但作为选官制度,还未发展成熟2、察举制两汉时期的主要选官制度。
为了适应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统治的需要,汉朝发展了选举人才的选官制度。
这套制度包括察举、皇帝征召等内容。
其中,察举即选举,是一种由下而上的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
这是两汉选用官吏最主要的途径之一皇帝征召是由皇帝征召才能之士,由皇帝召见面试合格后授予官职察举制是根据人才的才能和品德,由地方官推选为官的制度西汉汉武帝时期这套选官制度基本成熟,为国家选拔了大量人才。
各方面突出人才的涌现,是汉武帝时期鼎盛局面出现的重要原因东汉时期,察举制注重孝廉一科。
察举主要是根据人才在地方上的声望,称为乡举里选。
但随着地方豪强势力的发展,封建国家的基层行政组织日趋瘫痪,声望影响逐渐被官僚家族所支配,门第族望成为选举的主要依据。
累世公卿的世家地主因此形成并发展起来*3、九品中正制魏晋南北朝时期主要的选官制度。
它将世家地主世代为官的特权通过选官制度确定下来,其选官的标准是门第高低。
察举制
第10期内外朝制术语表达:内外朝制:西汉汉武帝设置的一种限制相权,加强皇权的制度,又称中外朝制。
内朝又称“中朝”,官员主要是由皇帝身边的较低级官吏和侍从人员组成的决策机构,具体内容是汉武帝对那些侍从近臣、贤良文学加以侍中、给事中、中常侍等头衔,出入宫廷,参与处理国家大事,这样,便逐渐形成了内朝。
内朝在宫内办公,以尚书令为首,由侍从、中常侍、给事中等组成,实际上是决策机构。
而以丞相为首的“外朝”官,逐渐成为执行政务的机关。
中朝依仗皇帝凌驾于外朝之上,皇帝凭借中朝加强统治。
内朝是皇帝的御用工具。
内朝的形成说明皇权的集中。
口语理解内外朝制:汉武帝是一位雄才大略的皇帝,旧有制度中丞相的权力过大,影响皇权,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萧规曹随”。
汉初的丞相大都是凭借军功担任丞相,在军队和政治上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如汉景帝准备废太子刘荣,众人皆不敢质疑,这时候担任丞相的周亚夫(平定“七国之乱”的大功臣)却提出反对意见,为了新太子刘彻(后来的汉武帝)顺利即位,汉景帝不得不找借口诛杀周亚夫。
汉武帝即位不久,深感丞相的权力过大,于是决定限制相权,加强皇权,采用利用身边的低级官吏及外戚中有能力者(如:卫青),参与机要事务的谋划,引发大臣非议,而事件的转折点在“马邑之围”(诱使匈奴进入汉朝包围圈,借机消灭匈奴主力,却被汉朝的一个小士兵泄露计划导致计划失败,引发汉匈大战)的失败,汉武帝认为太多人知道机密事务弊端太多,于是借机更加倚重内朝,而丞相为首的外朝官,主要负责执行皇帝与内朝官议定之事。
内朝官的权力主要来源于皇帝的信任,汉武帝利用这种方式加强皇权。
学者观点:韩养民:汉武帝要独揽大权,千方百计把权力集中在自己的手中,但一个人总不能揽进朝廷事,要充分地实现自己的权利,就要依靠利、用一批忠实为封建统治服务的人才。
为达到这一目的,他沿用“任子”、“赀选”等制度,将举孝廉制度化,同时采用“后来居上”的办法,从中下层官员中选拔了一批官吏。
科举制、西方文官制度的缘起、发(1)
科举制、西方文官制度的缘起、发展及影响一、科举制、西方文官制度的缘起(一)科举制的缘起在中国的古代,人们在很早就将选举和教育结合在了一起。
科举制度的雏形始于汉武帝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汉武帝创造了一套以教育为基础的治理模式。
他建立了老师进行授课,学生在学校学习的学习体系,通过对学生进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教导,来培养士大夫。
汉武帝还建立了一套前所未有的选拔制度,被称为“察举制”,选出优秀的人才进入朝堂。
这些制度的产生让百姓开始意识到教育的重要性,这是维持社会的发展的基础。
从“察举”到“科举”中国古代的科举制溯源于汉武帝时的“察举”。
所谓“察举”,即山地方向中央推举人才,称为举孝廉。
大约每20万人中举孝廉一人,被举之人试用一年,胜任者转为正式官员,不胜任者退回,推举之人要连带受罚。
由于中国历史上的国家官员一直是一个相当小的集团,在这样一个小集团内,推荐者常常能看到被推荐者的全部,包括文章、学问、德行、才干等,而且举荐不实还可能遭到惩戒,而举出合适的人才尤其是大才高才,于己则有真正长远的好处,不仅可以获得识才的美誉,更可有得力的门生故吏。
这一切使得察举制度在两汉有效地实行了几百年。
魏晋南北朝时,曹丕称帝后,制定“九品中正法”,即“九品官人法”,即由中央设中正官于郡、州,由中正官区别人物,定其高下。
中正官通过品评,将地方所荐之人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上上者称为圣上,上中者称为仁人,上下者称为智人。
若品评为下下,则称为愚人。
“九品中正法”取消了考试,取舍与否,取决于中正官的品评。
显然,品评需要制定通行于全国的标准。
当时制定的品评标准有72条之多,中正官根本记不住。
于是,72条标准形同一纸空文,剩下只有一条品评标准,即家世出身,结果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
中正官高下任意、荣辱在手,“九品中正法”重家世、轻才德的弊端日益明显,受到世人抨击,渐渐废除。
历史趣谈察举制度在东汉时期有着什么样的发展?
如对您有帮助,可购买打赏,谢谢察举制度在东汉时期有着什么样的发展?
导语:汉代察举制度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举士」(选拔人才)与「举官」(提拔官吏)没有分开。
而且,「选举」与「考课」没有区分。
察举的对象既有
汉代察举制度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举士」(选拔人才)与「举官」(提拔官吏)没有分开。
而且,「选举」与「考课」没有区分。
察举的对象既有未入仕者(无官职者),也有入仕者(现任官吏)。
选举科目的设置,也是对现任官吏的考课内容。
总的来看,考试(考课)是辅助形式,不占主要地位。
这说明汉代对选才、任职官吏的考核还未制度化、严格化。
到了东汉光武帝(公元25-57年在位)时,开始对选拔与提拔的对象,施行「授试以职」,即进行文字方面的测试,内容有策、经、笺奏(章奏文体)等。
初在部分科目,后向所有科目渗透,说明考试这一环节变得愈来愈重要。
章帝建初八年(公元83年)诏辟四科,这所谓「四科」不是具体科目,而是与察举有关的四项标准。
早在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董仲舒的一次对策中,就提出「四科」的概念。
这两个时期提出的内容亦大体相同。
顺帝阳嘉元年(公元132年),时任尚书令的左雄提出「改察举之制」,主要内容是:
(一)「限年四十以上」;
(二)「儒者试经学,文吏试章奏」,包括年龄及课试内容的规定。
又提出「先诣公府」的办法,把考试分为两个层次,先在中央公府初试,再由尚书省复试。
这是察举制度中考试环节的重大改革,是选才用才的一个进步。
东汉的察举人数
生活常识分享。
中国古代人才选拔制度发展演变顺序
中国古代人才选拔制度发展演变顺序中国古代人才选拔制度的发展演变顺序大致如下:
禅让制:这是中国古代最早的人才选拔制度,实行于尧舜时期。
在这种制度下,领袖的位置是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由部落联盟中的各部落首领推举出来的。
世卿世禄制:这种制度主要是在奴隶社会时期实行。
世卿是指世世代代、父死子继,享有所封的土地及其赋税收入的制度;世禄是指世世代代、父死子继,享有所封的土地及其赋税收入的制度。
察举制:这是汉朝时期实行的人才选拔制度。
察举制注重孝廉,以德才为选拔人才的依据,是一种自下而上的选官制度。
九品中正制:这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的人才选拔制度。
中正官负责品评和他同籍的士人,根据家世和个人品行定品级。
后来晋以后完全以家世来定品级,形成了当时“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
科举制:这是隋唐以后实行的人才选拔制度。
科举制是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强调以才能作为选官的标准。
随着历史的发展,科举制不断演变,从隋朝的进士科开始,到明清时期的八股取士,逐渐形成了完整的体系。
以上是中国古代人才选拔制度的发展演变顺序,这些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对于中国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人教版必修一:第3课《从汉至元政治制度的演变》同步试题(含答案)
第3课从汉至元政治制度的演变课程标准:列举从汉到元政治制度演变的史实,说明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特点。
一、中央集权的发展1.汉代(1)汉初:郡县、封国并存,导致出现了王国问题。
(2)武帝:在景帝平定“七国之乱”的基础上,颁布“推恩令”,中央集权得到加强。
2.唐朝(1)唐朝中期,在地方设置节度使,节度使在政治上享有较大自主权。
(2)安史之乱后形成的藩镇割据局面,严重削弱了中央集权。
3.北宋(1)措施:①军事上:把主要将领的兵权收归中央,并抽调各地精兵强将,充实中央禁军。
②行政上:中央派文官担任地方长官,同时设通判负责监督。
③财政上:地方赋税一小部分作为地方开支,其余全部由中央掌控。
(2)作用:改变了唐末五代以来藩镇割据的局面,加强了中央集权。
4.元朝行省制度(1)内容:地方设行中书省,简称行省或省;边远民族地区设宣慰司。
行省拥有经济、军事大权。
(2)影响:①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
②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重大变革,是中国省制的开端。
二、君主专制的演进1.汉朝(1)内容:汉武帝重用身边做侍从、秘书等工作的人,让他们担任尚书令、侍中等,参与军国大事。
(2)影响:相权削弱,皇权加强。
2.魏晋南北朝逐步形成尚书省、中书省和门下省三省体制。
3.隋唐(1)内容:①中书、门下和尚书三省分别负责决策、审议和执行。
②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2)影响:①三省相互牵制和监督,削弱了相权,保证了皇权的独尊。
②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大创造,为后代所沿袭。
4.北宋(1)内容:①设立中书门下作为最高行政机构,最高长官行使宰相职权。
②增设参知政事、枢密使和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军权和财权。
(2)影响:削弱了宰相的职权,皇帝得以总揽大权。
5.元朝(1)内容:①设中书省,替代前代的三省。
②中书省是最高行政机关,其长官行使宰相职权。
(2)影响:元朝后期,宰相的权势越来越大,甚至可以左右皇位的继承。
察举制考察什么:察举制后发展成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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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举制考察什么:察举制后发展成什么
察举制是一种自下而上的选官制度,对于人才的种类不拘一格,但在选拔的过程中,国家对其具体实施过程是很严苛的。
四科取士
常见的选官标准有:四科取士与光禄四行。
四科取士即第一科德行高妙,志杰清白; 二科为学通修行,经中博士;三科则为明达法令,足以决疑,案能覆问,文中御史。
四科为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决。
如此才得以出任三辅令,以上四科取士是汉代察举选官的基本标准。
从中不难发现,德行高妙,志杰清白是察举人才的首要标准,西汉诸帝频繁诏举“贤良方正之士”,方正之士就是具备高尚品德的人,优良的道德修养是察举过程中反复强调的。
其次才是对被选拔之人文化素养的要求,具体就是明习经学,通晓法令,而官吏文化素养的要求就是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熟悉诏令,同时具备“能书合计”的能力,所为“能书”即不仅能够熟练的制作公文,写作文章,而且包括书法要求,这一点汉简所出土的大量文书档案中有相当一部分出自史职官吏之手,“合计”即一定的计算统计能力。
官吏的管理能力直接影响到行政机构的计划、组织、控制、协调等管理效果,是直接体现管理价值的载体,因此这也是一条不可或缺的标准。
察举制选拔的重点
汉代实行以孝治天下,极力提倡孝道观念,这一点从其推行的政令中得到了明显的体现,其中最为重要的官员选拔就是秉承了这一特点。
以孝治天下
察举制中以察举孝廉为主,在众多科目中占据主流,这也是士人踏入仕途的必经之
1。
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
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是中国古代的两种官员选拔制度,对于中国政治、社会和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察举制起源于汉代,持续了几百年。
而九品中正制则是隋唐时期的一种官员选拔制度,取代了察举制。
本文将从历史背景、制度概述和影响等方面来探讨这两种制度。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察举制的历史背景。
察举制起源于汉代,当时的中国社会正处于大乱之中,政治腐败,社会动荡。
为了提高官员素质,加强政府管理,刘邦实施了察举制。
察举制是一种选拔官员的制度,它的核心思想是通过察举来选拔有才华和品行端正的人担任官职。
根据察举制的规定,世袭的贵族和家族关系不再是官员选拔的唯一标准,而是通过察举选拔有才华和品行优良的人才。
察举制通过举荐和考察的方式选拔官员。
首先,地方官员负责向朝廷推荐有才华的人才,地方举荐的人才名单被上报给朝廷。
然后,朝廷会组织考察,对推荐的人才进行个人素质和才能的考察。
最终,通过考察合格的人才被任命为官员。
察举制的实施不仅提高了官员的素质,也改变了中国社会的等级制度,使得社会流动性增加,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人才保障。
然而,察举制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它依赖于官员的主观判断和推荐,容易受到权力滥用和人情因素的影响。
其次,由于选拔官员的标准主要是才能和品行,忽视了对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考量,这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官员的能力和表现。
随着社会的发展,九品中正制逐渐取代了察举制。
九品中正制是隋唐时期的一种官员选拔制度,它取代了察举制。
九品中正制以官员的品行和能力为主要评判标准,通过考试和晋升的方式选拔官员。
根据九品中正制的规定,官员被分为九品,每个品级又按照五等进行细分。
每年举行科举考试,考试的成绩将决定官员的等级和晋升。
九品中正制的实施有效地提高了官员的素质和能力,加强了政府的管理能力。
然而,九品中正制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它过于注重书本功夫,忽视了实践能力和社会经验的重要性。
其次,九品中正制往往只能选拔到那些学识出众的人才,对于其他方面的才能和技能的考量不够充分。
汉朝察举制的发展介绍
汉朝察举制的发展介绍察举制度在选官制度的演变进程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等级门阀制度和血缘关系的传统封建选拔制度,相比较世袭制而言是一次巨大的历史进步。
随着朝廷中央集权的强化,与民风的开化,察举制已经不能满足于国家对人才的迫切需求,随着时间的推移,察举制中被掩盖的弊病越发明显,已成为朝堂政局中难以弥补的疏漏。
官吏选拔制度的完善与重建迫在眉睫。
科举制萌发于南北朝时期,真正成型则在唐朝。
随着士族门阀的衰落和庶族地主的兴起,魏晋以来选官更加注重门第的九品中正制已面临着历史的淘汰。
隋文帝即位之后,正式废除九品中正制,并下诏“举贤良”,到了隋殇帝时期,设置了十科举人,进士二科,并以“试第”取士。
到了唐朝,唐太宗、武则天、唐玄宗是创立完善科举制的关键人物,考试的科目分为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为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为制科。
这一选官制度在中国历史上盛行了一千多年,直至近代晚清时期,慈禧宣布废除科举制度,才真正意义上的退出历史舞台。
科举制度虽然是封建中央集权的产物,尤其是明清时期的八股取士,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思想开放,但其给中国封建社会带来的积极影响是不可置否的。
汉朝察举制是我国官制发展中的一个创造性成果,与汉朝以前各朝的官吏选拔中的世袭制度相比是一大进步。
实行了300多年的两汉察举制,对后世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从实际情况观察,察举制度确实为汉朝选出了许多人才。
究竟什么原因令察举制度能如此成功呢?总括而言,有以下几点:一、察举科目多,涵盖了国家所需的各种人才,选拔的范围也较广,为有才干的士人提供了较多晋身仕途的机会;二、相对而言,察举制度执行严格,对举主和被举者均有赏罚,特别是举主,不得不谨慎行事,因而减少了滥竽充数的情况发生;三、最重要的是选拔与考试相结合,为被举者提供了公平竞争的舞台,使真正优秀的人才有脱颖而出的机会。
此外,汉代察举之得人,还要归功汉武帝。
在此之前,有汉初的文景之治,加上汉武帝的雄才大略,求贤若渴,于是大力推行察举制度,呈现出“群士慕向,异人并出”的勃勃生机,造就了汉王朝成为当时的文明大国。
浅谈汉代的察举制度
浅谈汉代的察举制度摘要:汉代是中国人才选拔制度化的重要时期,尤其是察举制度的创立为朝廷选拔出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人才,对汉代国家的巩固和强盛,对大一统国家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察举制作为汉代选拔人才和官吏最主要、入仕数量最多的一种选士制度,其主流无疑是进步的,但也不可避免的存在着一些错误与弊端。
关键字:汉代察举制历史必然性孝廉贤良察举制的影响与科举制的区别思考选士制度是一个国家非常重要的的制度之一,选士制度的好坏直接关系着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
中国古代第一个比较成熟系统而且影响较大的选士制度则是汉代的察举制度。
察举制度是汉代选官制度的主体,在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正式开始。
察举亦称荐举,是汉代选拔人才、补充官吏的重要制度之一;是由地方官根据一定的科目和标准考察选拔人才,向朝廷推荐,经皇帝亲自策问,按成绩高低授予不同官职的选官制度。
其选举的主要科目有贤良方正、孝廉、秀才、明经等。
每一个制度的产生都与当时统治者的思想分不开,更与当时的社会文化经济条件分不开。
察举制的产生和完善是与汉代的社会与统治者思想的密切相关的;因此察举制既是统治者思想的直接反映,也是当时汉代的社会文化经济背景的产物。
就此,我首先分析察举制产生的历史必然性:一、产生的历史必然性1、汉代的文教政策为其产生和实行提供了重要条件这也可以说是汉代儒学的发展为其实行提供了条件。
汉朝是在推翻秦王朝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汉初统治者为了巩固统治、恢复国家建设、“与民休养”,因此推行了道家的黄老之术,采取“无为而治”的思想;这种文教政策,使汉初的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
在汉文帝时期出现了察举制的雏形,汉文帝二年(公元前178年)十一月,文帝下诏说:“……举贤良方正能直言谏者,以匡朕之不逮。
”文帝十五年(公元前165年)九月又下诏说:“诸侯、公卿、郡守举贤良能直言谏者,上帝亲策之,傅纳以言。
”为汉武帝时察举制的实行提供了条件。
汉武帝时期,由于全国经济的到了恢复和发展,国家安定统一,武帝迫切需要选择一个最实用的意识形态来为封建政府服务,因此肯定了董仲舒的建议,实行“兴太学,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重选举,广取士”、“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三大文教政策。
察举制之演变
1、概述察举制是汉代至隋代的一种选官制度,王朝根据不同需要设立各种科目,指定有关官员担任举主,依规定荐举相应人才,经朝廷检验后给予录用或升迁。
定期的察举科目称为常科或岁举,如孝廉、秀才科;由皇帝不定期地下诏要求贡举的为特科、制科或诏举,如贤良、文学、明经、有道等科。
察举的对象,既有平民,也有现任的吏员。
孝廉科是汉代最主要官员来源。
从察举科目的可以看出它是封建伦理道德为中心,注重声名取士。
它的另一个特点是以荐举为主,考试为辅。
察举制是在中国古代产生的第一个系统的选官制度,它对当时社会以及后来的选官制度产生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在隋唐时期,察举演变成了影响中国一千多年的科举制。
2、中国古代选官制度中国古代的官吏选拔制度主要经历了世袭制、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科举这几个阶段。
先秦时期中国的世族在社会上有重要地位,几乎全部官位的重职、要职都有世族成员担任,虽然这一时期也有所谓乡兴贤能制的选举,但这只是选拔伍长、乡吏等小官,如孔子之仕“委吏乘田”,皆为小吏。
在这种制度下,只有王公贵族子弟才能世代为官。
从西汉开始建立完善察举制来作为主要的仕方法,征辟制作为察举制的补充。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选拔制度,比汉代多了一条以推荐考核为选官途径的九品中正制,它是在对东汉察举制的反思与改进的基础上创设的。
3、察举制的建立汉代察举制来源于原始社会末期氏族部落首领的民主选举。
中国原始社会的基本社会组织形式是氏族和部落的首领由民主选举产生,这种“选贤与能”的民主遗风是后世选举制度产生发展的源泉,它给两汉察举制以重大影响。
殷商统治者在理政治民上不得人心使得周初统治者清醒地认识到“小民难保”,从而调整统治策略,提出“敬德保民”、“德政礼教”的治国方针。
因此周朝除了世袭制外还建立了其他的选士制度,主要有官学选才制、乡兴贤能制、贡士制。
春秋战国是一个伟大的变革时代,这个时期的选士制度也呈多样化特征。
随着士阶层的崛起及各诸侯国之间空前激烈的政治竞争、经济竞争、军事竞争的需要使得各国君主都锐意变革图强,他们网罗人才、竞相纳士。
察举制概述
察举制概述察举制是汉代实行的一种自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
通过察举制的实施,汉王朝选拔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人才,不仅充实和加强了中央和地方的封建统治机构,而且对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也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弄清楚察举制度产生与演变的规律、特点、内容及其在推行中利弊得失,对于研究汉代的官吏选拔制度和政治管理制度有一定的学术理论意义。
一、察举制的产生与演变察举是指汉代公卿列侯奉诏甄拔人才,推荐给朝廷任用为官的政策。
其形成为一个制度,有一个产生、发展和演变的过程,大致分为三个时期:(一)察举制的初创期,即高祖至景帝时期汉初为了适应封建专制政体的需要,刘邦选拔或委任官吏的办法沿袭秦朝,重在‚军功‛,高后、惠文景时期增设任子‛、‚赀选‛等。
任子是沿袭周秦以来的世袭制,即任用一些王公、贵族及其子孙为官;赀选是指入选者要有一定的财产,即入选资格。
军功则是指入选者要有一定的战功。
随着封建经济的恢复发展以及中央集权制度的不断完善,官吏多出自‚军功‛或采取‚任子‛、‚赀选‛的办法,已难于选拔真正的人才。
究其主要原因:一是任子讲究门第,赀选讲究财产,不仅排斥了被统治阶级入仕为官,也排斥了地主阶级中下层入仕为官,容易引起在野者阶层的强烈不满。
二是军功的建立需要战争这种特殊机遇,汉初西汉社会逐渐趋于安定,朝廷急需大批治国安邦的人才,若仍以军功爵位选官,不仅有弊端,而且不是长久之计。
在汉初选官制存在严重弊端、人才匮乏的情况下,刘邦于高祖十一年 (前 196年 )发布了一道要求各地举荐‚贤士大夫‛的诏书:‚贤士大夫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显之,其有意称明德者,必身劝,为之驾。
遣诣相国府,署行、义、年。
有而弗言,觉,免。
年老癃病勿遣。
‛刘邦诏书的颁布,正式拉开了推行察举的序幕。
史载:‚高后元年二月,初臵孝弟力田二千石者一人。
‛‚孝悌‛、‚力田‛初定为察举科目。
文帝前元二年诏:‚及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以匡朕之不逮。
‛察举科目出现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
察举制中科举制的萌芽
察举制中科举制的萌芽作者:赵晨曦来源:《智富时代》2019年第03期【摘要】在中国古代政治和行政制度的发展史上,曾经先后出现过贵族世卿世禄制、察举制、九品中正制和科举制等不同样式的选官制度,它们分别在不同时期占据主导地位。
察举制度便是文官制度变迁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这一制度大约在西汉文帝、景帝和武帝之时确立。
它与征辟制度一起共同构成了汉代选官制度的主体。
魏晋以降,由于九品中正制度的出现并成为选官的主导,察举入仕之途的地位和作用颇有下降,但在这一时期它依然发挥着作用,其程式制度也仍然在依照某种规律向更高形态发展。
九品中正制衰落之后,察举制在隋唐之际发展为科举制度。
换言之,察举制便是科举制的前身与母体。
【关键词】选举;察举制;科举制;选官制度中国古代选举制度,作为古代领导者培养、选拔、任用、考核和晋升制度,是从尧、舜二帝开始,经过夏、商、周三代曲折发展,经过秦朝到清朝不断演进而形成的制度体系,是中国古代的伟大发明。
[1]在古代社会,通过选举产生“天下共主”并逐渐形成了“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的远大理想。
在中国古代官吏选拔制度的历史上,曾经先后出现过多种不同样式的选官制度,但中国历史上真正意义上系统完整的选官制度是从两汉的察举制度开始的,其后察举制发展演变出科举制,影响了后世中国长达一千三百多年。
一、研究缘起关于科举制的起源,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就曾经引起了一场大讨论。
邓嗣禹在燕京大学《史学年报》第2卷第1期上发表了《中国科举制度起源考》一文,文中对于隋之进士科做了考析,结论是“然则进士科起于隋也明矣”;同时进而提出了他对科举制成立标准的看法,认为“科举之制,肇基于隋,确定于唐”。
[2]在同期的《史学年报》上,还刊载了张尔田、俞大纲的评述意见。
在20世纪30年代,大多数中外学者,无论是中国老一辈的史学家如范文澜、翦伯赞、钱穆、陈寅恪、陈东原、吕思勉等人,或者是国外著名的中国史研究者如日本的宫崎市定、美国的柯睿格、费正清等人,大都主张科举制度起源于隋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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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举制的产生、发展、影响
察举制是自汉代至隋实施的一种选官制度。
随着战国时期“世卿世禄”制的衰落,以推荐方法选官开始盛行。
汉高祖、汉文帝时期等都曾通过察举贤良的方式选官。
至汉武帝时期,由于汉朝官吏多出于任子和赀选,不利于选拔优秀人才。
汉武帝遂根据董仲舒的建议,实施察举制,即规定郡国岁举孝廉各一人。
孝廉科成为汉代察举最重要的科目。
除此之外,汉代的特科还有文学、方正、廉吏等科。
孝廉举至中央后,并不立即授以实职,而是先入郎署为郎官,承担宫廷宿卫,然后经选拔,入地方任职或留中央任官。
西汉后期,改革察举制,按照人口比例察举孝廉,并对孝廉年龄有了规定。
西汉至东汉初,察举严格,确实起到了选拔人才之效。
但是东汉以后,政治腐败,察举制常有察举不实。
魏晋南北朝时仍然存在着察举之制,九品中正制正是在这一制度上发展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