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案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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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案两篇
篇一: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案
一、编制依据
1、《城市测量规范》CJJ8-89
2、《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3、《建筑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4、《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XX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XXX大桥村安置房B标段工程
工程地点:XXXX大桥村
建设单位:XX土地储备中心
设计单位: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9万㎡,包括:5座(6层)住宅楼;2座(3层)商业楼。工程内容包括:基础、主体施工、室内装修、排水工程(排水工程至(含)化粪池止)和防雷工程等设计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1、建筑设计简介
1、7、8、10#楼:建筑面积14773.15㎡,框剪结构6层,由三个个对称的单元通过一条变形缝连在一起。首层标高-0.050m,二层标高为3。二至六层层高为3m,最高点17.950m。
2#楼:建筑面积为2459.7㎡,框剪结构6层。首层标高-0.050m,层高3.0m,二至六层层高3m,最高点17.950m。
4座:建筑面积为1676.23㎡,框剪结构6层,首层标高-0.050m,层高3.0m,二至六层层高3m,最高点17.950m。
商业一:建筑面积2566.04㎡,框架3层。首层标高-0.050m,2层标高4.2m,二层标高4.2m;三层层高3.9m,最高点16.8m。
三、控制点的布置及施测
1、监测项目:建筑物沉降观测,基坑回弹观测,地基土分层沉降观测,建筑场地沉降观测,建筑物主体倾斜、水平位移、裂缝观测,支架沉降、位移和变形,以及支撑地基稳定性沉降观测。
2、从场地的实际情况看,场地四周离建筑物在10M以上,故对布设控制点无影响。西侧场地做临设及材料堆放用,所以控制点集中布设在南北侧原有混凝土地面上,南侧只布设远向复核控制点,施工场地不受影响,东西向控制点设在西侧,东侧设复核控点。
3、布设的控制点均引向四周永久建筑物或马路上,且要求通视,采用正倒镜分中法投测点时或后视时均在观测范围之内。
4、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和测绘院提供的红线点形成四边形进行控制。
5、高程控制网的布设要求:
(1)对于建筑物较少的测区,宜将控制点连同观测点按单一层次布设;对于建筑物较多且分散的大测区,宜按两个层次布网,即由控制点组成控制网、观测点与所联测的控制点组成扩展网。
(2)控制网应布设为闭合环、结点网或附合高程路线。扩展网亦应布设为闭合或附合高程路线。
(3)每一测区的水准基点不应少于3个;对于小测区,当确认点位稳定可靠时可少于3个,但连同工作基点不得少于3个。水准基点的标石,应埋设在基岩层或原状土层中。在建筑区内,点位与邻近建筑物的距离应大于建筑物基础最大宽度的2倍,其标石埋深应大于邻近建筑物基础的深度。在建筑物内部的点位,其标石埋深应大于地基土压缩层的深度。
(4)工作基点与联系点布设的位置应视构网需要确定。作为工作基点的水准点位置与邻近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建筑物基础深度的1.5-2.0倍。工作基点与联系点也可在稳定的永久性建筑物墙体或基础上设置。
(5)各类水准点应避开交通干道、地下管线、仓库堆栈、水源地、河岸、松软填土、滑坡地段、机器振动区以及其他能使标石、标志
易遭腐蚀和破坏的地点。
6、平面控制网点的布设要求:
(1)对于建筑物地基基础及场地的位移观测,宜按两个层次布设,即由控制点组成控制网、由观测点及所联测的控制点组成扩展网;对于单个建筑物上部或构件的位移观测,可将控制点连同观测点按单一层次布设。
(2)控制网可采用测角网、测边网、边角网或导线网;扩展网和单一层次布网可采用角交会、边交会、边角交会、基准线或附合导线等形式。各种布网均应考虑网形强度,长短边不宜悬殊过大。(3)基准点(包括控制网的基线端点、单独设置的基准点)、工作基点(包括控制网中的工作基点、基准线端点、导线端点、交会法的测站点等)以及联系点、检核点和定向点,应根据不同布网方式与构形,每一测区的基准点不应少于2个,每一测区的工作基点亦不应少于2个。
7、控制点放样采用极坐标法,为便于复测,控制点的布置均成直线型。
8、水准点按四等水准测量要求施测。
9、所有控制点必须设专人保护,定期巡视。
四、各控制点的放样
地面控制点布设完后,转角处线采用2″级电子经纬仪DJD2进行复测,经校核无误后进行施测。高程传递,采用钢尺直接丈量法,若竖直方向有突出部分,不便于拉尺时,也同样采用悬吊钢尺法。每幢高度上至少设两个以上水准点,两次导入误差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否则独立施测两次。每幢均采用首个统一高程点向上传递,在固定的竖向钢筋砼柱抄测+0.5M控制点,以供标高控制,且必须校核无误。
五、施工时的各项限差和质量保证措施
1、为保证误差在允许限差以内,各种控制测量必须按《城市测量规范》(CJJ8-89)执行,操作按规范进行,各项限差必须达到下列要求:
(1)控制轴线,轴线间互差:
>20M1/7000(相对误差)
≤20M±3对于轴线小于±3㎜。
(2)各种结构控制线相对于轴线≤±3㎜。
(3)标高小于±5㎜。
(4)垂直度层高成≤8㎜。
2、放样工作按下述要求进行:
(1)仪器各项限差符合同级别仪器限差要求。
(2)钢尺量距时,对悬空和倾斜测量应在满足限差要求和情况下考
虑垂曲及倾斜改正。
(3)标高抄测时,采取独立施测两次法,其限差为±3㎜,所有抄测应以水准点为后视。
(4)垂直度观测:若采取吊垂球时应在无风的情况下,如有风而不得不采取吊垂球时,可将垂球置于桶内。
3、细部放样应遵循下列原则:
(1)用于细部测量的控制点或线必须经过检验。
(2)细部测量坚持由整体到局部的原则。
六、沉降观测
1、建筑物沉降观测应测定建筑物地基的沉降量、沉降差及沉降速度并计算基础倾斜、局部倾斜、相对弯曲及构件倾斜。
2、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应以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变形特征并结合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确定。点位宜选设在下列位置:
○1建筑物的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2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3建筑物裂缝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4宽度大于等于15M或小于15M而地质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