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康德的_理想人_对康德_道德形而上学原理_的一种理解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 0 0 8 / 6
论康德的“理想人 ”
———对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 》的一种理解
廖济忠
摘 要 : 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原理 》中勾画了一幅“理 想人 ”的形象 :纯粹理性昭示人的尊贵 、尊重规律牵引人的 责任 、意志自律通向人的自由 。“理想人 ”的形象虽然令人 神往但却软弱无力 ,富有生命力的伦理学应关注人类的真 实存在 。 关键词 : 康德 ;理想人 ;理性 ;责任 ;自由 中图分类号 : B516. 31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 1001 - 490X (2008) 6 - 118 - 03 作 者 : 中南大学博士生 ,研究员 ;湖南 ,长沙 , 410083
接下来的问题是这个意志或那个意志之间如何达到统一 与和谐 ? 康德提出了“目的王国 ”的概念 。目的王国就是价值 王国 ,在目的王国中有三种价值 :一是市场价值 ,它是与人们 的普遍爱好以及需要有关的东西 ;二是欣赏价值 ,它不以需要 为前提 ,而是与某种情趣相适应 、满足我们趣味的无目的活动 的东西 ;三是内在价值 ,这是相对于前两种外在价值而言的作 为自在目的而存在的价值 。前两种价值有“价格 ”,可以被其 它东西所替代 。而内在价值则超越于一切价值之上 ,有价值 , 无“价格 ”,没有等价物 ,也就是具有尊严 。自己是目的 ,他人
道德和全部立法活动是不能分开的 。所谓自律原则 ,“就 是在同一意愿中 ,除非所选择的准则同时也被理解为普遍规 律 ,就不要做出选择 。”λζ 意志为自己立法应该摆脱一切对象 , 使意志不为对象所左右 ,它用不着管束异己的关切 ,只须证明 自己的立法就是最高的权威 。异己的关切只能导致他律 ,是 对象通过和意志的关系给予意志以规律 ,因而只不过是道德 的一切非真正原则的泉源 。而自律性则是道德的唯一原则 , 也是最高原则 。人就其本性来说 ,是一个理性的存在 ,是具有 绝对目的意义的存在 ,因为世界上的一切只对人才有价值 ,单 纯的东西离开人就没有价值 。人以自身为目的 ,而不是供这 个或那个意志任意利用的工具 ,他极富尊严 ,除了自己的立法 之外 ,不服从任何其他的东西 。
人所肩负的是纯粹的责任或纯粹的义务 ,“一个出于责任 的行为 ,意志应该完全摆脱一切所受的影响 ,摆脱意志的对 象 ,所以 ,客观上只有规律 ,主观上只有对这种实践规律的纯 粹尊重 ,也就是准则 ,才能规定意志 ,才能使我服从这种规律 , 抑制自己的全部爱好 。”⑩规律是客观的 ,而人是主观的但同时 又是有理性的 。客观原则就是实践规律 , 当主观准则因对实 践规律的纯粹尊重而与规律 、法则相一致时 ,规律 、法则就通 过这样的准则而实现了对人的规定 ,这时客观规律就有了主 观准则的作用 。是法则观念本身而不是预计的或实际的效果
某一行为是否具有道德内容 ,是不是道德的 ,康德认为不 能通过爱好而只能通过责任来衡量或评价 。他还进一步区分 了人们容易混淆的“合乎责任的行为 ”和“出于责任的行为 ”。 合乎责任的行为是没有内在价值的 ,他们的准则并没有道德 内容 。而出于责任的行为坐落在意志之中 ,不依感受为转移 , 坐落在行为的基本原则中 ,不受不断变化着的同情的影响 ,只 有这样的行为才具有道德内容和道德价值 。由此 ,康德提出 了著名的责任三命题 。“第一个命题是 :只有出于责任的行为 才具有道德价值 。第二个命题是 :一个出于责任的行为 ,其道 德价值不取决于它所要实现的意图 ,而取决于它所被规定的 准则 。第三个命题是 : 责任就是由于尊重规律而产生的行为 必然性 。”⑨
康德对本能与理性的不同作用作了明确的区分 。他在一 个有机物 、一个与生活目的相适应的东西的自然结构中发现 了这样一个基本原则 :“这就是在这里面没有一个用于一定目 的的器官不是与这一目的最相适合 、最为便利的 。”特定的器 官及其功能总是与特定的目的最相适应 ,“自然不但为自己选 择目的 ,也选择手段 。它周密地考虑 , 把两者完全 托付给本 能 。”本能是获得幸福的最好手段 ,理性的功能并不是在实践 中获得幸福 。“自然选择被创造物的理性作为实现其意图的 工具 ,它的这种安排实在是太笨拙了 ”,“自然要防止把理性用 于实践 ,并且让它不作此非分之想 。”⑤
二 尊重规律牵引人的责任
尊重规律是康德“理想人 ”的第二个主要特征 。他把规律 和人的责任联系起来加以论证 ,得出了具有重要意义的结论 。 按照我们通常的理解 ,责任有两重含义 :一重含义是分内应做 的事 ,如尽到责任 ;另一重含义是没有做到分内应做的事 ,因 而应当承担的过失 ,如追究责任 。实际上 ,这是我们关于责任 的后天的 、经验的 、具体的理解 ,因而根本不具有普遍 、客观 、 必然的意义 。在康德看来 ,责任概念是善良意志概念的体现 , 他认为 :“除非在一种纯粹哲学里 ,在任何地方都找不到在实 践上也至关重要的 、真纯的道德规律 。所以形而上学必须是 个出发点 ,没有形而上学 ,不论在什么地方也不会有道德哲 学 。”⑧把人的责任原则提升为纯粹的形式 ,这是康德对伦理学 的一个重要贡献 。
康德的《道德形而上学原理 》(以下简称《原理 》)的确是 一本真正伟大的小书 。在康德用抽象思辨和晦涩语言的砖石 构筑的形而上学的道德大厦中 ,我们仍能清晰地感觉到其中 矗立着一个大写的人字 。人 ,作为理性的存在物 ,被康德提到 了令人眩晕的高度 。康德曾在坦陈卢梭对其思想的影响时写 道 :“我渴望知识 ,不断地要前进 ,有所发明才快乐 。曾经有一 个时期 ,我相信这就是使人生命有其尊严 。我轻视无知的大 众 ,卢梭纠正了我 。我意想的优越消失了 ,我学会了尊重人 , 认为除非我相信我的哲学能替所有人恢复其为人的共有的权 利 ,否则 ,我就还远不如寻常劳动者那样有用 。”①在《原理 》一 书中 ,康德以不容置疑的口吻强调 :“我认为 :人 ,一般说来 ,每 个有理性的东西 ,都自在地作为目的而实存着 ,他不单纯是这 个或那个意志所随意使用的工具 。在他的一切行为中 ,不论 对于自己还是对于其他有理性的东西 ,任何时候都必须被当 作目的 。”②康德还以其特有的实践命令的方式断言 :“你的行 动 ,要把你自己人身中的人性 ,和其他人身中的人性 ,在任何 时候都同样看作是目的 ,永远不能只看作是手段 。”③康德的哲 学虽然是一个庞杂而抽象的体系 ,但贯穿于其中的红线则是 明白无疑的 ,可以说 ,康德的全部哲学都是围绕“人是什么 ”这 个问题展开的 ,其哲学的不同部分或方面 ,都是以人为出发点 或以人为落脚点的 。更进一步说 ,康德认为 :“人们是为了另 外更高的理想而生存 ,理性所固有的使命就是实现这一理想 , 而不是幸福 。这一理想作为最高条件 ,当然远在个人意图之 上 。”④人为理想而生存 ,理想是人生的最高目标 ,康德为我们 勾画出了一幅令人神往的“理想人 ”形象 。
人的行为是负有责任的 ,负责任的人必然具有一种通过 理性概念自己产生出来的情感 ,那就是尊重 ,尊重是尊贵的人 所拥有的一种高尚的道德情感 ,它是规律对意志的直接规定 以及意志对这种规定的意识 ,“尊重的对象只能是规律 ”,“尊 重是使利己之心无地自容的价值觉察 ”。λξ 规律既是必然加之 于自身的东西 ,也是自身加之于自身的东西 ,既是不得不如 此 ,也是自觉自愿如此 。客观原则与主观准则因为尊重而在 人的意志中达到主客一致 ,从而牵引出责任行为 。
一 纯粹理性昭示人的尊贵
纯粹理性是康德“理想人 ”的第一个主要特征 。感性 、知 性 、理性是康德进行抽象哲学思辨的三个重要概念 。感性是
118
对现象世界的感觉 , 它全然属于经验范畴 、处于形 而下的层 次 。知性对感性材料进行加工 ,形成有条理的知识和一定的 认识能力 。而理性则是对现象背后自在之物的认识 。康德始 终坚持认为人是一种理性的存在物 ,但由于人是一种不完全 的理性存在物 ,因而理性对人来说就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 。 人作为一种客观存在 ,本来有机地包含两个部分 :一部分是人 作为理性或理想性的存在 ,另一部分是人作为兽性或动物性 的存在 。不同的思想家由于“看人的眼光 ”不同 ,因而所得出 的道德结论相去甚远 。康德对 人显然是“高 看一眼 、厚爱三 分 ”的 。他执著于人的理性甚至纯粹理性 ,从而为具备纯粹理 性的理想人高奏了“此曲只应天上有 、人间哪得几回闻 ”的深 情赞歌 。
三 意志自律通向人的自由
意志自律是康德“理想人 ”的第三个主要特征 。康德对道 德的本质作了极为深刻的揭示 ,他说 :“道德就是行为对意志 自律性的关系 ,也就是 ,通过准则对可能的普遍立法的关系 。 合乎意志自律性的行为 ,是许可的 。不合乎意志自律性的行 为 ,是不许可的 。其准则和自律规律必然符合的意志 ,是神圣 的 、彻底善良的意志 。”λψ简言之 ,道德就是行为的意志自律 。
理性与本能是一对矛盾 ,被创造物若想达到幸福的目的 , 那么它所作为的全部规则更适宜于由本能来规定 ,而理性决 不是被安排来实现幸福目的的手段 。本能不可能去做理性的 事情 ,同样 ,理性要去做本能的事情 ,那也是理性的非分之想 。 那些宁愿服从自然本能的指挥 、不愿理性对自己的作为更多 干预的人难免产生“对理性的憎恨 ”,因为把理性用于获得幸 福的实际活动常常导致相反的结果 。理性的目的断绝了自己 与感性目标的联系 ,它超越于幸福之上 。人被赋予理性 ,这是 一种能给意志以影响的实践能力 ,它的真正使命“并不是去产 生完成其他意图的工具 ,而是去产生在其自身就是善良的意 志 ……这种意志虽然不是唯一的善 、完全的善 ,却定然是最高 的善 ,它是 一 切 其 余 东 西 的 条 件 , 甚 至 是 对 幸 福 要 求 的 条 件 。”⑥简言之 ,理性以树立善良意志作为自己最高的实践使 命 。善良意志仅由于意愿而善 ,它是自在的善 ,自身之内就具 有价值 ,自为地就是无比高贵 。有理性的人之所以尊贵 ,并不 是因为他实现了自己所追求的目的或是满足了自己的特殊爱 好 ,而是因为他具有通过理性产生出来的以善良意志为最高 尚的德性 。德性是人 (康德称之为有限的实践理性 )所能得到
的最高的东西 。 康德赋பைடு நூலகம்理性以纯粹的品质 ,使之成为纯粹的理性 。实
际上 ,我们接触到的康德给出的其它重要概念如责任 、义务 、 尊重等等 ,都具有纯粹的品质 ,因而成为纯粹责任 、纯粹义务 、 纯粹尊重等等 ,而这恰恰是康德的理论体系具有开创性建构 意义的真谛所在 。因为它排除了一 切后天的 、质料的 、经验 的 、偶然的或外在的因素的影响 , 回到了纯粹的道 德现象本 身 ,回到了纯粹的人本身 。他事先把纯粹理性原则提高到令 人充分满意的程度 ,然后再下降到常人的概念 ,因而有效地避 免了由混乱的观察和不成熟原则合成的 、令人讨厌的“杂拌 ”, 避免了那种冒牌的“哲学大众化 ”。康德还赋予理性以坚定的 品格 。理性不仅与本能矛盾 ,而且与爱好对立 ,理性的目的与 本能和爱好指向的目的即一般人所追求的幸福站在截然不同 的立场上 。面对“自然辩证法 ”(理性与爱好发生冲突 ,各自都 为自己辩护 )的挑战 ,“理性对爱好毫不让步 ,坚决地颁布了他 的规范 。”⑦至此 ,由于实践的需要 ,康德从逻辑上必然地把普 通道德理性引向哲学的道德理性 。
规定了无条件的善 。特殊规律是只适用于某些特殊行为的规 律 ,它们与某些感性冲动相连 ,因而不具备普遍性 ,于是 ,“所 剩下来的就只有行为对规律自身的普遍符合性 ,只有这种符 合性才应该充当意志的原则 。这就是 : 除非我愿意自己的准 则也变为普遍规律 ,我不应行动 。”λϖ 在讨论定言命令亦即道德 命令的时候 ,康德依然排除行为的质料以及由此而来的效果 , 继续强调行为的形式以及行为所遵循的原则 。道德命令除了 规律之外 ,还必然包含着与规律相符合的准则 ,“行为准则除 了应该符合规律的普遍性之外便一无所有 ,所以定言命令只 有一条 ,这就是 :要按照你同时认为也能成为普遍规律的准则 去行动 。”λω我们也可以把责任的普遍命令表述为 :你必须随时 遵循一种可由你的意志变为普遍的自然规律的准则去行动 。 康德在形式上把责任的普遍命令变成自然的东西 ,把它自然 规律化 ,提升到自然规律的高度 ,更加突出了道德命令的权威 性和人的责任的神圣性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