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康德的_理想人_对康德_道德形而上学原理_的一种理解
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第一章读书笔记
《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第一章读书笔记》第一章:引言1.1 道德形而上学的概念在《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第一章中,康德首先对道德形而上学的概念进行了介绍。
道德形而上学是探讨道德原则及其基础的哲学学科,旨在寻求道德规范的根源和依据。
对于道德形而上学的概念,康德提出了自己独特的见解,强调了道德规律的纯粹性和普遍性。
1.2 道德形而上学的重要性在引言部分,康德还阐述了道德形而上学的重要性。
他指出,道德形而上学是评价道德行为和道德原则的重要工具,是人们进行道德决策和行为的指导原则。
通过道德形而上学的研究,人们可以深入理解道德规范的内涵和逻辑,拓展道德观念的深度和广度。
1.3 作者观点对于道德形而上学的概念和重要性,我深有感触。
道德形而上学作为哲学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对于推动人类道德观念的发展和提升道德素养起着重要作用。
通过研究道德形而上学,我们可以更清晰地认识到道德规范的普遍适用性和内在逻辑,从而引导我们在道德领域做出更为周全和合理的选择。
第二章:道德规范的普遍性在第二章中,康德深入探讨了道德规范的普遍性。
他认为,道德规范超越了个体的情感和欲望,具有普遍适用性。
这种普遍性不仅适用于特定的个体和情境,也适用于整个人类社会和人类历史。
道德规范的普遍性是其区别于其他规范的重要特点,也是其在道德形而上学中的核心地位。
2.2 道德规范的纯粹性除了普遍性,康德还着重讨论了道德规范的纯粹性。
他认为,道德规范应当摆脱任何形式的感性和经验的影响,从而保持其纯粹性。
只有纯粹的道德规范才能成为人们行为的准则,才能在实践中指导人们进行道德决策和行为。
2.3 作者观点对于道德规范的普遍性和纯粹性,我深有共鸣。
这种普遍性和纯粹性不仅为道德规范赋予了力量和影响力,也为我们的行为提供了清晰的指导原则。
在现代社会中,尤其需要强调道德规范的普遍适用性和纯粹性,以引导人们在道德领域做出更为明智和合理的选择。
第三章:总结与回顾3.1 对于道德形而上学的理解通过对《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第一章的阅读和思考,我们对道德形而上学的概念、重要性以及道德规范的普遍性和纯粹性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详解康德道德律令
详解康德道德律令现在国内外关于康德道德哲学的讨论非常热烈,特别是在中国目前所面临的这样一个文化转型、社会变革的特殊时期,所引发的社会道德问题尤为突出,以至于在国内曾经掀起过一场关于道德问题和人文精神的大讨论。
其中一个最重要的讨论焦点就是当代社会的道德滑坡,以及中国传统文化和传统道德在当代条件下显出它的不适应性的问题。
但是这场声势浩大的讨论最后不了了之。
在这场讨论中,一种观点认为我们应该回归传统文化,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应该重建现代文化。
笔者认为,在当代我们应该更多地吸收一些西方人的观点和视角,了解他们在道德问题上的看法。
西方从建立资本主义一直到进入现代工业社会,历经了好几百年,在这样的过程中,他们的道德观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从西方启蒙运动时期以来这种变化最为显著。
促成这一重要转变的思想上的一个关键性因素就是康德以及康德的道德哲学。
因此,假如中国当代社会生活也要经历这样一条发展道路的话,那么笔者认为,我们应该可以从近代西方理性主义吸收很多值得借鉴的、对于国人来说将完全是崭新的东西。
提及康德道德哲学,中国人并不陌生,我们对它已经研究一百多年了。
但是笔者仍然觉得康德道德哲学还有很多东西我们没有触及到,还有一些东西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
事实上,这并不意味着中国人理论水平低下,主要是中国人在研究西方理论,特别是在涉及道德领域的诸多问题的时候,普遍呈现出一种浮躁的心理:认为我们中华民族在道德方面具有无与伦比的优势,这是一个应该由我们来发言的领域。
在这样的心态影响下,人们对西方道德方面的言论往往是一知半解,在并不完全了解的情况下,就忙于发挥去了。
笔者觉得今天我们应该重新审视那些认为已经过时了、已经研究得差不多了的人物、思想(尤其是在道德领域),重新客观地、深入地去体察西方人的思想中所包含的真实意味。
笔者进行一番深入研究后发现,康德道德哲学里面关于道德立场、道德基础以及他对道德结构的理解跟我们中国人的完全不同,我们应该去体会隐藏在这些命题后面的东西对我们所具有的真正意义。
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
康德《道德形⽽上学原理》第⼀章从普通的道德理性知识过渡到哲学的道德理性知识在世界之中,⼀般地,甚⾄在世界之外,除了善良意志,不可能设想⼀个⽆条件善的东西。
理解、明智、判断⼒等,或者说那些精神上的才能勇敢、果断、忍耐等,或者说那些性格上的素质,毫⽆疑问,从很多⽅⾯看是善的并且令⼈称羡。
然⽽,它们也可能是极⼤的恶,⾮常有害,如若那使⽤这些⾃然禀赋,其固有属性称为品质(Charakter)的意志不是善良的话。
这个道理对幸运所致的东西同样适⽤。
财富、权⼒、名誉甚⾄健康和全部⽣活美好、境遇如意,也就是那名为幸福的东西,就使⼈⾃满,并由此经常使⼈傲慢,如若没有⼀个善良意志去正确指导它们对⼼灵的影响,使⾏动原则和普遍⽬的相符合的话。
⼤家都知道,⼀个有理性⽽⽆偏见的观察者,看到⼀个纯粹善良意志丝毫没有的⼈却总是⽓运亨通,并不会感到快慰。
这样看来,善良意志甚⾄是值不值得幸福的不可缺少的条件。
有⼀些特性是善良意志所需要的,并有助于它发挥作⽤,然⽽并不因此⽽具有内在的、⽆条件的价值,⽽必须以⼀个善良意志为前提,它限制⼈们对这些特性往往不合理的称颂,更不容许把它们看作完全是善的。
苦乐适度,不骄不躁,深思熟虑等,不仅从各⽅⾯看是善的,甚⾄似乎构成了⼈的内在价值的⼀部分;它们虽然被古⼈⽆保留地称颂,然⽽远不能被说成是⽆条件地善的。
因为,假如不以善良意志为出发点,这些特性就可能变成最⼤的恶。
⼀个恶棍的沉着会使他更加危险,并且在⼈们眼⾥,⽐起没有这⼀特性更为可憎。
善良意志,并不因它所促成的事物⽽善,并不因它期望的事物⽽善,也不因它善于达到预定的⽬标⽽善,⽽仅是由于意愿⽽善,它是⾃在的善。
并且,就它⾃⾝来看,它⾃为地就是⽆⽐⾼贵。
任何为了满⾜⼀种爱好⽽产⽣的东西,甚⾄所有爱好的总和,都不能望其项背。
如果由于⽣不逢时,或者由于⽆情⾃然的苛待,这样的意志完全丧失了实现其意图的能⼒。
如果他竭尽⾃⼰最⼤的⼒量,仍然还是⼀⽆所得,所剩下的只是善良意志(当然不是个单纯的愿望,⽽是⽤尽了⼀切⼒所能及的办法),它仍然如⼀颗宝⽯⼀样,⾃⾝就发射着耀⽬的光芒,⾃⾝之内就具有价值。
对康德_道德形而上学奠基_第_章中三条原理的分析
作者简介:邓晓芒,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教授。
①严格说来,第一条原理在康德的文本中并没有作为一条原理的形式出现,而只是分散在用四个例子(童叟无欺、不自杀、与人为善、增进自己的幸福)外加一条《圣经》条文来解释“义务”概念的讨论中,但学界一般都认为第一条原理就是“为义务而义务”的善良意志原理。
②以上参见Kants Gesammelte Schriften ,Heraugegeben von der K 觟niglich Preu 覻ischen Akademie der Wissenschaften (Band IV ),Berlin :Druk und Verlag von Georg Reiner,S.399—400。
摘要: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奠基》的第一章中列出了三条道德理性知识的原理:(1)你行动的准则要出于义务而不仅仅符合义务;(2)出于义务的行动的道德价值只在于它的准则的普遍性形式,而不在于任何质料;(3)义务就是由敬重法则而来的行动的必然性。
这三条原理正是要从普通的道德理性知识中过渡到哲学的道德理性知识,从而为向下一章即道德形而上学的提升打下一个基础。
这三条原理其实已经暗示着道德形而上学的至上原理即定言命令的内在结构了,这就是在义务概念中所包含的主观准则、客观法则和由敬重而实现出来的主客统一的必然性三个环节,它们后来扩展为定言命令的三个变形的公式。
当然,这三个环节的真正意义单凭形式逻辑的分析和停留于词句的表层上是看不出来的,只有深入到康德思想的深处才有可能真切地把握到。
关键词:道德形而上学;义务;准则;敬重;定言命令中图分类号:B516.31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0047(2010)02-0080-10对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奠基》第I 章中三条原理的分析邓晓芒一康德的《道德形而上学奠基》第I 章的小标题为:《从普通的道德理性知识过渡到哲学的道德理性知识》,通过这种过渡,他从普通的道德理性知识中分析出了哲学的道德理性知识的三条原理。
道德形而上学原理
近现代西方哲学专题作业学号;S1******* 姓名;郭立峰《道德形而上学原理》学习心得康德是德国古典哲学的开创者和奠基人,《道德形而上学原理》这本著作于1785年出版,正如我们本学期集中学习中使用的苗力田所翻译的后记中所指出的“这是一本真正伟大的小书,它对人类思想所发生的影响,和它的篇幅是远不成比例的(H.J.帕通)”。
通过本学期的阅读学习,我试从以下几点来谈谈自己的心得和体会;一,论善的意志康德认为在世界之中甚至世界之外,只有善的意志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无条件的,绝对善的东西。
我们一般意义上认为善的东西都不具备这一属性,例如勇敢、机智、荣誉这些大众认为善的东西都是有条件的,如果没有一个善的意志或者善的品质,以上我们认为美好的事物随时可以被别有用心的人用来去干坏事,例如一个人十分乐善好施,我们觉得此人应该被誉为一个善良的人,我们只从一个人的行为和取得的结果去进行是非善恶评价,但是假若此人正是利用乐善好施为手段而去博得别人的拥戴,然后再去变本加厉的干坏事,那么乐善好施在他那里就成为了一个作恶的工具,例如历史上的田成子就是通过乐善好施来收买人心而谋反篡权的。
康德认为其他大众认为善的东西充其量只能作为履行善的意志的一种工具,它们具有工具价值,更重要的是那些貌似构成人的内在价值和内在品质的苦乐适度、不骄不躁、深思熟虑等在我们看来和一个人的美德相关的东西也不具备绝对的善,它们是服务于善的意志的。
这里就涉及到了一个核心问题——善的意志,唯有善的意志,其自身就是善的,而且是种无条件的善。
它如同一颗宝石一样,本身就具有无上的价值。
善的意志才是一种纯粹的,不夹杂任何其他爱好和主观客观条件的崇高的东西。
康德认为理性的作用并不是我们平时认为的那样,应用理性去达到我们的目的,以理性作为实现自我功利的手段,正如他指出的那样“在一个有机物,一个与生活目的相适应的东西的自然结构中,我们发现这样一个基本原则,没有一个用于一定目的的器官不是于这一目的最相适应的、最为便利的,自然的真正目的就是保存它使它生活的舒适,一句话就是幸福”这句话也就是在说这样一个道理——幸福就是感官和欲望的某种满足,也就是像老子《道德经》里“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所揭示的一样,真正的幸福就是这么自然而然。
对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第一部分的评析
《 道德形而上学原理》 是康 德的另一部伦理学著作 《 实践理 性批判》 的准备 和纲要 。虽然 它 的篇 幅不长 ,但 是集 中论述 了 德 性 是 人 的 意 志 的一 种 道 德 力 量 的思 想 。 《 道德形而上学原理》 分 三个 部分谈 理性原 则。第一部 分 , 从 道德的普 通理性 知识过 渡到道德 的哲学原理知识 。第 二部分 , 从 大众 道德哲 学过 渡到道 德形而 上学。第三 部分 ,从 道德形 而 上 学过 渡 到对 纯 粹 实 践 理 性 的批 判 考 察 。 下 面 将 详 细 阐 述 对 第 部 分 的理 解 。 第 一部分 的标题就 是从普通 的道德理性 知识 到哲 学 的道德 理性知识的转变 。文章开 篇就 写到 “ 在 尘世 之 中,一 般地 ,甚 至在尘世之外 ,除 了善 良意志 ,不 可能设 想一个 无条件 善 的东 西。 ” 抛 出一 个 道 德 的最 高 原 则 善 良意 志 ,接 着 解 释 什 么 是 他 所 谓的 “ 善 良意志 ” 。善 良意志是 唯一 的无条件 的善 ,然而这并不 意味着 它是 唯一 的善 ,相反 ,除 了善 良意志之外 ,康 德提 到 了 有许多东西 “ 在很多方面毫无疑问是善的和可取 的” ,比如 ,思 维能力方面 的智力 、机 智和判 断力 ;精神 才能方 面 的勇敢 、果 断和执着 ;由幸运赠 赐 的东 西如 权力 、财 富、荣 誉 、健康 和幸 福 ;以及各种精 神气质 如节 欲 、自制 和沉静 。这些 都是人 们在 普通 的实践生活 中理所 当然地认 同为 善美 的东 西 ,康德也 认为 它们是善 的,但与 日常直 观 的看 法不 同 ,康 德认 为它们 只是有 条件 的善 ,而不 是绝 对 而无条 件 的善 。而且这 种有 条 件 的善 , 是需要善 良意志去匡正的 ,“ 财 富、权利 、荣誉 、甚至健康和全 部生活美好 、境 遇如意 ,也 就是那 名为幸 福 的东 西 ,就使 人 自 满 ,并 由此经常使人 傲慢 ,如若 没有 一个 善 良意 志去正确 指导 它们对心灵 的影 响,使行动原则和普遍 目的相符合 。 ” 比如一个 恶徒 的沉着冷静 ,康德 认为假 如一个 恶徒 拥有这 一善 良品质会 更加危 险、可憎 。所 以要 以善 良意志为 出发点 ,用善 良意 志去 指正 。在一定的环境 条件下 ,享 有善 的东西 的人利 用它们 去实 现某种 目的,并且 一方 面这 目的是善 的 ,另一方 面这些东 西作 为手段对实现该善 良目的是 有价 值的 ,我们 才能够 说它们 是善 的;显然 ,它们的善 良性依 赖于人们 使用 它们 的方式 、它们 与 别 的东西结成的价值 关系 ,特 别是通 过它们要 达 到的 目的的价 值性质 ,如果 所有 这些 因素都 是 善 的——用 康德 的语言 来说 , 如果有善 良意志相伴 随或 以其为前 提条件 的话 ,那 么它们 就是 善 的,既然依赖于 自身之外 的环境 关 系,并且 是受前 提条 件制 约 的 ,所 以 是 有 条 件 的 善 。智 力 、勇 敢 、权 力 和 财 富 等 是 善 的 , 因为它们可被运用于 诸如促 进公益 事业 、维 护世界 和平等 善 良 之举 ,但并非是无条 件的善 物 ,因为 它们也有 可能受 邪恶 意志 支配而被运用 于诸如偷 盗 、奸淫 、杀戮 等邪 恶之行 ,在这 种情 况下 ,它们 就不 止是一般意义上 的恶行 ,而且如康德所说 ,“ 成 为 最 大 的恶 ,是 极 端 有 害 的 ” 。一 个 杀 人 凶手 若 是 智 勇 双 全 ,并 且具有极 高 的判 断力 ,那 么 当他逍 遥 法外 ,继 续行 凶作 案 时 , 他 所 造 成 的恶 行 一 定 会 比他 若 是 没 有 这 些 品 质 所 造 成 的恶 行 要
浅析康德三大道德律令
综合论坛新教师教学一、第一律令——普遍立法对康德而言,只存在唯一的定言命令式,即:“要只按照你同时能够愿意它成为一个普遍法则的那个准则去行动。
”这就是康德三大道德律令中的第一律令——普遍立法。
由于普遍立法是纯粹形式的,看起来似乎很空泛,又因普遍立法是先天的,因而只能是纯粹形式的。
虽然普遍立法并非为作出具体行动而存在的,但其关涉到后果。
这是因为普遍立法是从源头上来约束行为,并且保证行为及其后果具有康德哲学意义上道德价值,并且这种后果必须体现于经验世界。
简言之,康德认为,必须是“出于义务”(纯粹动机)而不是仅仅“合乎义务”(巧合或投机)才是符合哲学上道德理性的行为。
按照一般的道德原则,后者值得赞颂并被鼓励,但从哲学的道德理性角度而言,“合乎义务”未必值得被高度推崇,这取决于行为是否是“出于义务”。
例如有些人在生活中为了长远利益做好事,有些是为了自己的慈善事业,有些是出于本能或爱好,有些人为了享乐而追求幸福。
这些对于康德而言并不算是道德的,于其而言,只有出于义务,不为私利的帮助别人,恪守诚信,纵然在他们极其艰难的处境也不会轻易放弃生活,这种行为才能上升到哲学上的道德理性的层次。
若以康德的定言命令式而言,即:“你要这样行动,正如你行动的准则应是出于自身意志而成为普遍的自然法则。
”二、第二律令——人是目的第二道德律令是出于和第一律令不同的角度——目的这一角度来表述的。
在人格中,人性的欲求对象是理性的存在。
目的有这两个方面,其一是形而上的目的,其二是形而下的目的,后者是感性偏好或构成幸福的各种事项;而前者就是所谓的尊严,只有人格才具有这种道德上尊严。
康德的第二道德律令——人是目的意味着,唯有人格的目的才能起到指导并规范其他感性目的功能。
换言之,只有将人格视为无条件的尊重目的本身,那些构成感性幸福的各种目的才是我们在具体追求中配享的。
事实上,基于人格人格目的同第一律令一样,是纯粹形式的,因为人格只要求尊重。
亦即是说,尊重作为一个理性者的尊严脱离了感性而只存在于理性本身。
浅析康德道德法则及启示
浅析康德道德法则及启示作者:赵松涛来源:《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9期赵松涛(河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洛阳 471000)摘要:本文通过对康德普遍道德法则的绝对命令、人是目的、意志自律的论述,分析了康德普遍道德法则形式上的重要性,指出了康德道德法则的意义:作为道德主体的人要明确责任义务,强化道德自律,内化道德信念,发扬道德理性的作用。
关键词:康德;道德法则;意志自律中图分类号:B51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1)09-0044-02现代社会日趋个体化和多元化,人们对利益中立化的追求,使其成员制定的目标具有自主性和个人特色,但对道德普遍性的要求一直没有停止,且更为强烈。
如何在这样一个“个人的目的”都被中立化的社会里,形成一种道德的共识,困扰着当代社会。
既然在今天人类一时或根本无法在多元化价值的道德规范上达成共识,那么为什么不能先在形式上(理性上)达成一致呢?康德的形式主义伦理学就提示了这种理性,它是不带有任何目的的、无条件的、形式的,它尝试描绘出一种理性准则,根据这个准则人们可以检验:我的个人行为是否能和所有人的目标相互共存,普遍适用。
一、康德的普遍道德法则康德的普遍道德法则排除了一切“质料”经验的内容,源于纯粹理性,所以它是普遍的、必然的,无条件地适用于一切时代、一切民族的道德法则。
康德称它是适用于一切人的“绝对命令”,是隐含在一切道德行为中的道德律,是纯粹形式的法则。
道德法则有三种不同层次的表述形式。
1.绝对命令“你要这样行动,就像你行动的准则应当通过你的意志成为一条普遍的自然法则”,这是纯粹实践理性的基本法则。
其意同“己所不欲,勿施与人”。
这条黄金法则之所以要以定言的形式向有限理性者下达命令,因为康德深知人不仅具有理性,而且也是一个感性体,物质性诱惑时常干扰和限制着人类的道德信念。
如何使道德的行为贯彻下去,惟一的方法就是有限理性者必须限制内心私欲官能的干扰,听从理性下达的命令,遵循道德法则。
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
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嘿,朋友们!今天咱来聊聊康德的道德形而上学原理呀!这可不是什么高深莫测、遥不可及的东西哦。
你想想看,我们每天都在做各种选择,小到吃什么饭,大到怎么对待别人。
这中间就有道德的影子呀!康德说,道德不是随随便便的,它有自己的一套规则。
就好比我们走路,得有个方向吧,不能瞎走一气。
道德就是我们行为的指南针呢!它告诉我们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
比如说,诚实就是个很重要的道德准则。
你总不能到处撒谎吧?那多不靠谱呀!就像盖房子,根基不牢,房子能稳吗?我们和别人相处,要是没了诚实,那关系不就跟纸糊的一样,一戳就破啦。
再想想,善良也是吧?看到别人有困难,咱能帮就帮一把呀,这多好。
这就像是给别人的心里照进一束光,能温暖人家的心呢。
那康德的道德形而上学原理到底厉害在哪呢?它不是光说表面的东西,而是深入到本质。
它告诉我们,道德不是为了得到什么好处,而是本身就应该去做的。
这就像你喜欢一个人,不是因为他能给你带来什么,而是单纯地喜欢呀。
咱平时做事,是不是有时候会犹豫,这个对不对呀?这时候康德的理论就能帮咱啦!它就像个智慧的老师,在旁边给咱指点迷津。
你说,要是大家都按照这个道德形而上学原理来做事,这世界得变得多美好呀!没有欺骗,没有伤害,到处都充满了爱和温暖。
这难道不好吗?反正我觉得挺好的。
我们每个人都可以从自己做起呀,做个有道德的人,用自己的行动去影响身边的人。
就像一颗火种,慢慢点燃更多的火焰。
大家可别小瞧了自己的力量哦!一个人的改变也许微不足道,但很多人的改变加起来,那可就是翻天覆地的大变化啦!让我们一起努力,让这个世界因为我们而变得更美好吧!这难道不值得我们去尝试去努力吗?难道我们不应该为了这样一个美好的目标而加油吗?原创不易,请尊重原创,谢谢!。
康德道德人性论及启示
康德道德人性论及启示康德道德人性论及启示摘要人性问题在中西哲学史上一直是一个重要的论题。
在西方,以道德哲学家自居的康德,在道德哲学的理论框架下,对人性作了超验的逻辑演绎概括。
向善的原初禀赋和趋恶的倾向构成其人性论的基本前提,而自由的任性则是人性的根源。
同时,康德人性论的重点不在于分析人性善恶的表现形态,而是基于对人性的规定使道德责任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成为可能。
相比于康德用逻辑的方法演绎人性论,中国人性论由于是非逻辑的,因此出现了诸多自相矛盾的地方,这就需要借鉴康德关于人性论的理论贡献。
关键词:康德、人性论、善、恶一、前言在中国伦理学史上,人性问题从一开始就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话题——从先秦时期孔子“性相近也,习相远也”到孟子性善论、荀子性恶论、告子性具善恶论,就已经奠定了中国人性论的基本格局,关于人性的定位甚至成了其哲学的基础——中国哲学本身就是关于人的哲学。
中国哲学讲究“体用不二”、“即工夫即本体”、“即本体即工夫”,人性作为哲学形而上学的基础——即本体论宇宙论,直接决定了在现实中践履的修养方法问题——即工夫,由于本体和工夫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因此本体的规定性就决定了工夫的方法,工夫的修为是对本体的体现;没有本体工夫无从落实,没有工夫本体无从体现。
人性作为本体论意义上的提升,既体现着哲学形上学基础性的理论构建,也担负着充实哲学大厦的重要功能,这在宋明理学那里体现地最为深刻,也正是宋明理学将中国人性论哲学推向了高峰。
但是,近代以来随着经济的工业化、政治的民主化、社会的现代化浪潮不断东渐,传统哲学受到了严重的挑战,越来越难以适应现代化的发展,在道德危机、信仰危机面前,传统的人性论不但没有发挥到应有的作用,反而在一定层度上成了中国走向现代化的一种障碍,自身关于人性方面的理论资源越来越难以支撑社会现实的发展。
在西方,人性论并不是其哲学发展的主线。
古希腊哲学关注的是人以外的自然,直到中世纪基督教哲学,出于宗教本身的特色,人性问题才占据了一席之地。
第9讲 康德与《道德形而上学》原理
一、善良意志(good will)
• (一)人不同于物。后者只是按照规律而活动,前者的活动则由意志 而发动。康德强调,要使规律见之于行动,必然需要理性,所以,这 种意志绝不是一种非理性力量,而是实践理性。 • (二)道德的最终目的是追求至善,但善有两种:意志的善和结果的 善。只有意志的善才是真正的道德善。人性中其他好的特征如理解、 明智、判断力以及勇敢、果断和忍耐等,只有在特定条件下才是有价 值的,因为它们既可以被用于善,也可以被用于恶。而善良意志则内 在地即是善的,其价值完全是自足的,全然独立于其各种外部关系, 甚至独立于它的结果。 • (三)善良意志不仅合乎义务,而且出于义务。康德严格区分出于道 德与合乎道德。拥有善良意志的人,会仅仅因为义务本身而履行义务, 而不会期望任何回报,或可能带给他的任何幸福或快乐。 • (四)区分幸福论与德性论。“区别由经验原则构成整个根基的幸福 论与毫无经验成份的道德论,是赋予纯粹实践理性分析论的第一的和 最重要的任务”。
• (二)哥白尼革命(Kant‘s Copernican Revolution) • 1.在对行星运动现象的解释上,相对于传统的托勒密的地 心说的理论框架,哥白尼建立了新的思维模式,主张地球 在运动,而太阳是不动的,并处于宇宙的中心。人们一般 把从“地心说”到“日心说”的转变称为“哥白尼革命”。 哥白尼学说的最大意义在于对自然意识的克服。 • 2.在解释知识的本性时,相对于传统认识论“认识必须符 合对象”的立场,康德提出:对象必须符合我们的认识, 知性是自然的立法者,于是,实现了哲学中的“哥白尼革 命”。这种革命的实质也是对于自然意识的颠覆。在近代 哲学史上,笛卡尔率先对这种自然意识提出了挑战,强调 了第一人称观点的重要性。康德进一步推进了笛卡尔的工 作。
• (三)康德的不可知论 • 1. 感性:用先验直观形式(时间和空间) 整理感觉材料,形成关于现象的知识。 • 2. 知性:用先验范畴(因果性等十二范畴) 整理感性知识,形成关于现象的知识。 • 3. 理性:用先验范畴认识世界整体,形成 各种幻相。物自体(先验自我、上帝、灵 魂等)是不可知的。科学知识只能达到现 象,不能触及物自体。
道德形而上学原理
道德形而上学原理
道德形而上学原理是一种探讨道德价值和道德规范的高级哲学理论。
它试图回答一些关于道德的根本问题,比如道德是什么、道德价值是如何产生的以及我们如何知道什么是对的或是错的。
首先,道德形而上学原理认为道德是一种超越自然的现象,它不仅仅是基于人类的个人喜好或社会习俗。
相反,道德被认为是一种客观存在,存在于独立于我们的主观意识之外的世界上。
其次,道德形而上学原理关注道德规范的起源。
在这一理论中,道德规范被认为是依赖于一种普遍的道德法则,这个法则超越任何特定的文化、社会或个体。
这意味着道德不是相对的,而是具有普遍适用性的。
在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中,伦理是一个重要的概念。
伦理是指基于道德形而上学原理提出的关于道德行为和理想人格的研究。
通过研究伦理,我们可以了解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以及如何成为一个道德高尚的人。
道德形而上学原理还涉及到道德的认识问题。
它提出了一些关于道德认识的观点,比如直觉主义和理性主义。
直觉主义认为我们可以凭借直觉来认识道德,而理性主义认为我们可以通过理性的分析和推理来认识道德。
最后,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也涉及到道德的动机问题。
它考虑了人们为什么要遵守道德规范以及道德规范对于行为的指导作用。
道德形而上学原理认为道德规范是通过人们内在的道德感和责
任感来实现的。
总的来说,道德形而上学原理是一种对道德问题进行综合研究的哲学理论。
它试图回答道德的本质和价值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关于道德认识和道德行为的观点。
历史上100位思想家系列之:康德的哲学思想,以及他的道德观
历史上100位思想家系列之:康德的哲学思想,以及他的道德观大家好,这里是小播读书,今天要带大家了解的是奥地利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德国古典哲学创始人:伊曼努尔·康德。
01康德说:这个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心灵感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
关于道德的讨论,在东西方哲学界,很多思想家都有过精彩的论述。
苏格拉底说,道德即知识,或者说美德即知识,他认为一个有道德知识,能明辨是非的人,才能称得上有道德的人。
而我们东方的儒家思想也特别强调道德的重要性,孔子在《论语》中说: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
意思是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志存高远,但是我们每个人的行为都要以道德为准则。
可见道德观在东西方思想中都扮演着重要角色。
那如何评估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符合道德规范呢?关于道德评估,康德有两条原则。
第一是“普遍性”原则;第二是“目的性”原则。
如何理解康德的这两个道德原则,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就是著名的“电车难题”。
说的是在一辆高速行驶的电车前方的铁轨上有五个人,而你和一个胖子正站在电车前方的天桥上,如果你将这个胖子推下天桥,可以阻挡电车并挽救那五个人的性命,但这个胖子会因此而丧生。
如果是你,你会如何选择?如果按照康德的道德原则,那么他是不会推胖子下去的,不会去因为牺牲一个无辜的人而挽救其他五个人。
因为,按照道德的普遍性原则,如果一种行为在道德上是错的,那么对任何人都是错的;如果一种行为在道德上是对的,那么对任何人都是对的。
所以,如果你是那个胖子,你当然不愿意被推下去,那么这么做就是不道德的。
其次,按照目的性原则,康德认为,任何人都不应该仅仅被视为达到某种目的的手段。
所有,你一旦把胖子推下去,就意味着你把胖子作为挽救其他五个人的一种手段,这样做也是不道德的。
所以,康德认为,一个行为是否符合道德规范并不取决于行为的后果,而是采取该行为的动机。
康德认为真正的道德行为是纯粹基于义务而做的行为,而为了实现某一个个人功利的目的而做的事情,并不能认为是道德的行为。
康德的法哲学思想
康德的法哲学思想伊曼努尔·康德(Immanuel Kant,1723-1804年)是德国著名的哲学家,人类思想天空中的一颗巨星。
在哲学、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方面都有杰出的贡献,其哲学被称为“批判哲学”。
在法律思想方面,主要代表作有《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权利的科学》和《永久和平论》。
康德的法哲学思想是其哲学体系的一部分,因此充满了哲学和伦理学的名词术语和阐述,在理解上有些艰涩难懂。
一、人的本性与道德律康德认为,人是二重的存在物,既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又是理性的存在物,因而人的行为具有合规律性和合目的的双重特点。
人类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其行为要服从自然的普遍规律和目的。
“当每一个人都根据自己的心意并且往往是彼此互相冲突地追求着自己的目标时,他们却不知不觉地是朝向他们自己所不认识的自然目标作为一个引导而在前进着,是为了推进它而在努力着;而且这个自然的目标即使是为他们所认识,也对他们会是无足轻重的。
”——康德《历史理性批判文集》同样的,历史也是如此,历史是一个合乎规律的、朝着一个目标前进的过程。
历史中的多种多样的国家、民族、不同的政治派别等等,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包括它们之间的合作和竞争(战争)都是历史进步所采取的手段,只是相对于人了历史的最后目的才有意义。
这样,人类的历史过程就是和规律与合目的性的统一。
人是二重性的存在物,即人既是“自然人”,有自然界其他事物特别是生物同样的本能;又是“道德人”,能辨别善恶和分别是非;既能从善,也能作恶。
因而人必须服从两种规律,即自然律和道德律。
人既要服从自然法则,还要服从理性法则。
这两种规律在性质上是不同的,自然律对人来说是外在的,是他律;而道德是人的实践理性给人立的法,是自律。
“有两样东西,我们愈经常愈持久地加以思考,它们就愈使心灵充满始终新鲜不断增长的景仰和敬畏:在我之上的星空和居我心中的道德法则。
”——康德《实践理性批判》康德对人类社会的理解是以“自由”概念为出发点的,他将之成为他社会理论的“拱心石”。
康德责任论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关于《道德形而上学原理》的倒序解读
康德责任论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关于《道德形而上学原理》的倒序解读冯书生【摘要】Just as any moral philosopher with systematic theory in history,the basic viewpoints on human is the basic point of departure of Kant' s ethics of responsibility. The rationality of his theory lies in the rationality of Kant' s basic viewpoints on human. Kant emphasizes human rationality and reveals the hu- man autonomy as the intrinsic human freedom of will, as the nature. Based on this judgment, foundation of his ethics of respons Kant takes the human autonomy, i. e. ibility.%如同人类历史上任何一位有系统理论体系的道德哲学家一样,关于人的基本看法是康德责任论伦理学的基本出发点,其理论的合理性在很大程度上就取决于康德关于人的基本看法的合理性。
康德通过强调人是有理性的东西,从类的角度深刻合理地揭示了人有自主能动性这一本质属性。
基于这一判断,康德将人的自主能动性,也即人的意志自由作为责任论伦理学的基础。
【期刊名称】《唐都学刊》【年(卷),期】2012(028)004【总页数】5页(P13-17)【关键词】康德;责任论伦理学;《道德形而上学原理》;理性;意志;自由【作者】冯书生【作者单位】天津社会科学院《道德与文明》编辑部,天津30019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B82-069《道德形而上学原理》是康德伦理学的标志性著作,在此书中,康德按照从普通的道德理性知识到哲学的道德理性知识,从大众道德哲学到道德形而上学,从道德形而上学到实践理性批判的逻辑顺序展开论述。
浅谈康德道德教育思想
浅谈康德道德教育思想[摘要]人需要道德教育才能够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但是教育如何成人,这是一个难题。
对此康德基于其批判哲学,提出一个系统的道德教育理念,把道德教育看作是教育的最高阶段和目的。
道德教育面临着教育的强制和教育者的自由的矛盾,这是道德教育所面临的难题。
康德提出榜样的作用,试图解决这一冲突。
但是康德的解决方式引起学界的批评,这些批评忽视了康德道德教育中的“榜样引导—思维建构—自由选择—自由的确立”的多层次的逻辑进路及其价值。
[关键词]道德教育;榜样;自由;强制康德哲学关注的问题是“人是什么”。
学界通常关注的康德的批判哲学是从知、情和意这三个角度来论述这个问题。
批判哲学从先验的角度来讨论这些问题,揭示出人的知、情和意这三种心灵能力都有先天的原则,以及各自的立法的范围和界限。
然而,康德哲学还有另外一个维度,即经验人类学的维度。
康德需要讨论,处于具体社会情境中的人如何能够成为一个道德的人。
它涉及两个方面,一是人类如何能够持续进步,二是个体的人如何能够成为一个道德的人。
前者是历史哲学的问题,后者是教育学的问题。
教育学关注的是,作为个体的人如何能够成为一个真正的人。
它涉及对人的理解以及对教育的目的的理解。
在康德看来,人需要教育才可以成为真正的人,人具有善的禀赋,这给教育提供了可能性;人只有通过教育才可以实现他的这些禀赋;通过教育,人培养了技能,成为一个在社会中文明的人,更重要的是,人成为一个道德的人,尊重自己和他人的人格,意识到他在这个社会,乃至整个世界中的责任。
当然,康德也面临如何从强制培养自由的道德教育的难题。
笔者认为,他所强调的榜样的作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个难题。
学界一般对康德的批判哲学关注比较多,对康德的教育学研究比较少。
近几年国内外开始关注康德的教育学,国外学界在2012年出版一部关于康德教育学的论文集,主要涉及如下一些问题:第一,康德和卢梭的关系问题(下文会提到);第二,对康德的道德教育的目标的探讨,其中苏尔普瑞南特(ChrisW.Surprenant)指出康德的道德教育的目标是培养自由的人,这是对教育学的贡献,虽然康德对这个问题的解决是不完善的[1](P10);第三,康德教育学在体系中的作用问题,其中赫伯特(GaryB.Herbert)指出,康德的体系类似于感性形式,使得道德的先验原则能够运用于经验之中[2](P81-93)。
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
康德道德形而上学讲稿(2010级马克思主义哲学李厚德西南政法大学)在上一节课杨燕已经讲过了第一章从普通的道德理性知识过渡到哲学的道德理性知识今天我们将第二章即从大众道德哲学过渡到道德形而上学,我把第二章分为26个小的部分,具体分为:1、例证的用处;1-5以例证为依据,是“大众”哲学所特有。
例证永远不能代替道德原则,不能提供道德原则所依据的基础。
只有在我们已经有了道德原则之后我们才能判断一个行为是道德上善良的例证。
例证的最大作用是鼓舞我们去负起责任,告诉我们确当行为是可能的,并把这种行为生动地带到我们面前。
2、大众哲学;6-9大众哲学不把伦理学中的先天部分和经验部分严格分开,反而把先天因素和经验因素不可救药地搅在一起。
3、结论的回顾;10道德原则必须完全被先天地把握。
4、一般的命令式;11-15现在,我们必须尝试着解释:“善良”和“应该”这些词的意义是什么,特别是“命令式”的意义是什么。
有各种不同种类的命令式,首先让我们谈谈一般的命令式,各种命令式的共同之处。
在自然界中每一物件都是按照规律起作用。
唯独有理性的东西有能力按照对规律的观念,也就是按照原则而行动,或者说,具有意志。
既然使规律见之于行动必然需要理性,所以意志也就是实践理性。
如果理性完全无遗地规定了意志,那么,有理性东西那些被认作是客观必然的行为,同时也就是主观必然的。
有理性的东西的行为有主观原则,或准则,在只有不完全理性东西的身上,这一主观原则和客观原则必然相区别。
就行动者按客观原则行动而言,他的意志和他的行为可以在同一意义下说是“善良的”。
对于那些不完全理性的东西,客观原则几乎是强制着,或用康德的专门语言说,逼迫着意志,也就是从外面强加于意志,而不像在完全有理性的行动者那里一样,意志是必然显现的。
对客观原则的概念,就其对意志具有强制性来说,称之为理性命令,对命令的形式表述称之为命令式(Imperativ)。
一切命令式都用应该(Sollen)这个词来表示,它表示理性客观规律和意志的关系,就主观状况(Beschaffenheit)而言,意志并不要有此而必然地被决定,是一种强制。
康德道德形而上学读书笔记
康德道德形而上学读书笔记康德是18世纪伟大的德国哲学家,他在哲学领域做出了许多重要贡献,特别是在道德形而上学方面。
本文将通过对康德的道德形而上学的阅读和思考,总结出一些重要的观点。
一、康德的道德理论基础康德认为,道德行为应该建立在道德律和道德义务上。
他的道德观点有两个基本要素:普遍性和目的性。
普遍性是指道德行为不应受到个人或特定情境的影响,而是适用于所有人和所有情况。
目的性是指道德行为的目的应该是某种道德法则的遵守,而不是个人或利益的追求。
二、康德的道德法则康德提出了著名的“无条件的命令”:即人们应该根据一种无条件的道德法则来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正确。
这种无条件的道德法则被称为“康德的分类法则”,其中包括两个重要的原则:行动的普遍化原则和人的目的性原则。
行动的普遍化原则是康德道德形而上学的中心原理之一,它要求我们根据我们的行为是否能成为一种普遍性的准则来判断正误。
换句话说,我们的行为应该符合普世的道德准则,而不是个人的偏见或私利。
人的目的性原则是指人们的行为应该以实现某种目的为中心,而不是追求自身的欲望或个人的利益。
康德认为,人的目的性应该是以道德律为准绳,而不是以任意的欲望为导向。
三、康德的意志和自由康德认为人的意志是其行为的根源,而意志的行为应该符合道德律。
他将自由意志与道德行为联系了起来,认为只有通过自由选择,人们才能真正实现道德行为。
对于康德而言,自由意志是人作为有理性的存在所具备的特质。
意志的自由使我们能够选择遵守道德律,并在行为中实现普遍性和目的性的原则。
四、康德的道德价值康德将道德行为的价值归结为其普遍性和目的性。
他认为,人类的道德行为应该是一种以普世的道德原则为准绳的行为,而不是基于个人的喜好或私利。
康德还认为,道德行为的真正价值不在于其结果,而在于行为本身是否符合普遍的道德准则。
人们应该根据道德律来评价其行为的好坏,而不是局限于行为的直接结果。
这种道德评价是客观的,不受个人喜好或情感的影响。
道德形而上学原理
道德形而上学原理道德形而上学原理是指对道德的本质、起源、价值和意义进行探讨和研究的学科。
道德形而上学原理是哲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它关注的是道德的本质和规范性,以及人们对道德的认识和实践。
在道德形而上学原理的研究中,人们探讨的是道德的普遍性和绝对性,以及道德规范的根源和依据。
道德形而上学原理的研究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把握道德的本质和规范,为我们的道德实践提供理论指导和思想支持。
首先,道德形而上学原理探讨了道德的本质和起源。
道德是人类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人们在社会交往中形成的一套行为规范和价值取向。
道德的本质是指道德规范和价值的实质和内涵,而道德的起源则是指道德规范和价值的来源和形成过程。
道德形而上学原理认为,道德规范和价值是人类社会生活的产物,它们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社会意识和行为规范,是人们在社会交往中形成的一种行为准则和价值取向。
道德的本质和起源是道德形而上学原理研究的重要内容,它们对我们理解和把握道德的本质和规范有着重要的意义。
其次,道德形而上学原理探讨了道德的价值和意义。
道德是人类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人们在社会交往中形成的一套行为规范和价值取向。
道德的价值是指道德规范和价值的重要性和意义,而道德的意义则是指道德规范和价值的作用和影响。
道德形而上学原理认为,道德规范和价值是人类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对社会秩序和稳定起着重要的作用,对人们的行为和品德有着重要的影响。
道德的价值和意义是道德形而上学原理研究的重要内容,它们对我们理解和把握道德的价值和意义有着重要的意义。
最后,道德形而上学原理探讨了人们对道德的认识和实践。
道德是人们在社会交往中形成的一套行为规范和价值取向,它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社会意识和行为准则。
道德形而上学原理认为,人们对道德的认识和实践是一个认识过程和实践过程,它需要人们通过社会实践和思维活动来逐步形成和完善。
人们对道德的认识和实践是道德形而上学原理研究的重要内容,它对我们理解和把握道德的认识和实践有着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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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所肩负的是纯粹的责任或纯粹的义务 ,“一个出于责任 的行为 ,意志应该完全摆脱一切所受的影响 ,摆脱意志的对这种实践规律的纯 粹尊重 ,也就是准则 ,才能规定意志 ,才能使我服从这种规律 , 抑制自己的全部爱好 。”⑩规律是客观的 ,而人是主观的但同时 又是有理性的 。客观原则就是实践规律 , 当主观准则因对实 践规律的纯粹尊重而与规律 、法则相一致时 ,规律 、法则就通 过这样的准则而实现了对人的规定 ,这时客观规律就有了主 观准则的作用 。是法则观念本身而不是预计的或实际的效果
三 意志自律通向人的自由
意志自律是康德“理想人 ”的第三个主要特征 。康德对道 德的本质作了极为深刻的揭示 ,他说 :“道德就是行为对意志 自律性的关系 ,也就是 ,通过准则对可能的普遍立法的关系 。 合乎意志自律性的行为 ,是许可的 。不合乎意志自律性的行 为 ,是不许可的 。其准则和自律规律必然符合的意志 ,是神圣 的 、彻底善良的意志 。”λψ简言之 ,道德就是行为的意志自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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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康德的“理想人 ”
———对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 》的一种理解
廖济忠
摘 要 : 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原理 》中勾画了一幅“理 想人 ”的形象 :纯粹理性昭示人的尊贵 、尊重规律牵引人的 责任 、意志自律通向人的自由 。“理想人 ”的形象虽然令人 神往但却软弱无力 ,富有生命力的伦理学应关注人类的真 实存在 。 关键词 : 康德 ;理想人 ;理性 ;责任 ;自由 中图分类号 : B516. 31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 1001 - 490X (2008) 6 - 118 - 03 作 者 : 中南大学博士生 ,研究员 ;湖南 ,长沙 , 410083
人的行为是负有责任的 ,负责任的人必然具有一种通过 理性概念自己产生出来的情感 ,那就是尊重 ,尊重是尊贵的人 所拥有的一种高尚的道德情感 ,它是规律对意志的直接规定 以及意志对这种规定的意识 ,“尊重的对象只能是规律 ”,“尊 重是使利己之心无地自容的价值觉察 ”。λξ 规律既是必然加之 于自身的东西 ,也是自身加之于自身的东西 ,既是不得不如 此 ,也是自觉自愿如此 。客观原则与主观准则因为尊重而在 人的意志中达到主客一致 ,从而牵引出责任行为 。
某一行为是否具有道德内容 ,是不是道德的 ,康德认为不 能通过爱好而只能通过责任来衡量或评价 。他还进一步区分 了人们容易混淆的“合乎责任的行为 ”和“出于责任的行为 ”。 合乎责任的行为是没有内在价值的 ,他们的准则并没有道德 内容 。而出于责任的行为坐落在意志之中 ,不依感受为转移 , 坐落在行为的基本原则中 ,不受不断变化着的同情的影响 ,只 有这样的行为才具有道德内容和道德价值 。由此 ,康德提出 了著名的责任三命题 。“第一个命题是 :只有出于责任的行为 才具有道德价值 。第二个命题是 :一个出于责任的行为 ,其道 德价值不取决于它所要实现的意图 ,而取决于它所被规定的 准则 。第三个命题是 : 责任就是由于尊重规律而产生的行为 必然性 。”⑨
的最高的东西 。 康德赋予理性以纯粹的品质 ,使之成为纯粹的理性 。实
际上 ,我们接触到的康德给出的其它重要概念如责任 、义务 、 尊重等等 ,都具有纯粹的品质 ,因而成为纯粹责任 、纯粹义务 、 纯粹尊重等等 ,而这恰恰是康德的理论体系具有开创性建构 意义的真谛所在 。因为它排除了一 切后天的 、质料的 、经验 的 、偶然的或外在的因素的影响 , 回到了纯粹的道 德现象本 身 ,回到了纯粹的人本身 。他事先把纯粹理性原则提高到令 人充分满意的程度 ,然后再下降到常人的概念 ,因而有效地避 免了由混乱的观察和不成熟原则合成的 、令人讨厌的“杂拌 ”, 避免了那种冒牌的“哲学大众化 ”。康德还赋予理性以坚定的 品格 。理性不仅与本能矛盾 ,而且与爱好对立 ,理性的目的与 本能和爱好指向的目的即一般人所追求的幸福站在截然不同 的立场上 。面对“自然辩证法 ”(理性与爱好发生冲突 ,各自都 为自己辩护 )的挑战 ,“理性对爱好毫不让步 ,坚决地颁布了他 的规范 。”⑦至此 ,由于实践的需要 ,康德从逻辑上必然地把普 通道德理性引向哲学的道德理性 。
道德和全部立法活动是不能分开的 。所谓自律原则 ,“就 是在同一意愿中 ,除非所选择的准则同时也被理解为普遍规 律 ,就不要做出选择 。”λζ 意志为自己立法应该摆脱一切对象 , 使意志不为对象所左右 ,它用不着管束异己的关切 ,只须证明 自己的立法就是最高的权威 。异己的关切只能导致他律 ,是 对象通过和意志的关系给予意志以规律 ,因而只不过是道德 的一切非真正原则的泉源 。而自律性则是道德的唯一原则 , 也是最高原则 。人就其本性来说 ,是一个理性的存在 ,是具有 绝对目的意义的存在 ,因为世界上的一切只对人才有价值 ,单 纯的东西离开人就没有价值 。人以自身为目的 ,而不是供这 个或那个意志任意利用的工具 ,他极富尊严 ,除了自己的立法 之外 ,不服从任何其他的东西 。
接下来的问题是这个意志或那个意志之间如何达到统一 与和谐 ? 康德提出了“目的王国 ”的概念 。目的王国就是价值 王国 ,在目的王国中有三种价值 :一是市场价值 ,它是与人们 的普遍爱好以及需要有关的东西 ;二是欣赏价值 ,它不以需要 为前提 ,而是与某种情趣相适应 、满足我们趣味的无目的活动 的东西 ;三是内在价值 ,这是相对于前两种外在价值而言的作 为自在目的而存在的价值 。前两种价值有“价格 ”,可以被其 它东西所替代 。而内在价值则超越于一切价值之上 ,有价值 , 无“价格 ”,没有等价物 ,也就是具有尊严 。自己是目的 ,他人
二 尊重规律牵引人的责任
尊重规律是康德“理想人 ”的第二个主要特征 。他把规律 和人的责任联系起来加以论证 ,得出了具有重要意义的结论 。 按照我们通常的理解 ,责任有两重含义 :一重含义是分内应做 的事 ,如尽到责任 ;另一重含义是没有做到分内应做的事 ,因 而应当承担的过失 ,如追究责任 。实际上 ,这是我们关于责任 的后天的 、经验的 、具体的理解 ,因而根本不具有普遍 、客观 、 必然的意义 。在康德看来 ,责任概念是善良意志概念的体现 , 他认为 :“除非在一种纯粹哲学里 ,在任何地方都找不到在实 践上也至关重要的 、真纯的道德规律 。所以形而上学必须是 个出发点 ,没有形而上学 ,不论在什么地方也不会有道德哲 学 。”⑧把人的责任原则提升为纯粹的形式 ,这是康德对伦理学 的一个重要贡献 。
康德对本能与理性的不同作用作了明确的区分 。他在一 个有机物 、一个与生活目的相适应的东西的自然结构中发现 了这样一个基本原则 :“这就是在这里面没有一个用于一定目 的的器官不是与这一目的最相适合 、最为便利的 。”特定的器 官及其功能总是与特定的目的最相适应 ,“自然不但为自己选 择目的 ,也选择手段 。它周密地考虑 , 把两者完全 托付给本 能 。”本能是获得幸福的最好手段 ,理性的功能并不是在实践 中获得幸福 。“自然选择被创造物的理性作为实现其意图的 工具 ,它的这种安排实在是太笨拙了 ”,“自然要防止把理性用 于实践 ,并且让它不作此非分之想 。”⑤
理性与本能是一对矛盾 ,被创造物若想达到幸福的目的 , 那么它所作为的全部规则更适宜于由本能来规定 ,而理性决 不是被安排来实现幸福目的的手段 。本能不可能去做理性的 事情 ,同样 ,理性要去做本能的事情 ,那也是理性的非分之想 。 那些宁愿服从自然本能的指挥 、不愿理性对自己的作为更多 干预的人难免产生“对理性的憎恨 ”,因为把理性用于获得幸 福的实际活动常常导致相反的结果 。理性的目的断绝了自己 与感性目标的联系 ,它超越于幸福之上 。人被赋予理性 ,这是 一种能给意志以影响的实践能力 ,它的真正使命“并不是去产 生完成其他意图的工具 ,而是去产生在其自身就是善良的意 志 ……这种意志虽然不是唯一的善 、完全的善 ,却定然是最高 的善 ,它是 一 切 其 余 东 西 的 条 件 , 甚 至 是 对 幸 福 要 求 的 条 件 。”⑥简言之 ,理性以树立善良意志作为自己最高的实践使 命 。善良意志仅由于意愿而善 ,它是自在的善 ,自身之内就具 有价值 ,自为地就是无比高贵 。有理性的人之所以尊贵 ,并不 是因为他实现了自己所追求的目的或是满足了自己的特殊爱 好 ,而是因为他具有通过理性产生出来的以善良意志为最高 尚的德性 。德性是人 (康德称之为有限的实践理性 )所能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