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指称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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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1章名称指称理论的历时渊源
1.1 名称指称理论的基本概述
第2章名称指称的描述理论
2.1 弗雷格的名称指称理论
2.2 罗素的描述理论
第3章名称指称理论的哲学影响
3.1 国内外学者对两种理论的述评 3.2 两种名称指称理论的比较
第4章结语
名称指称理论研究
摘要:名称的指称问题一直是逻辑学家,哲学家和语言学家的关注焦点,特别是现代,这一问题得到了深入的研究,先后形成了名称指称的描述理论.历史因果理论本文就是以名称指称理论为研究对象,一方面探讨了这两种不同的名称指称理论的贡献和不足;另外一个方面也希望通过本文对名称指称理论的研究和梳理,可以更好从整体上把握名称理论的发展方向。
代表描述理论的哲学家主要有弗宙格,罗素,维特根斯坦等人,他们认为名称具有各自的内涵和外延,专名和通名实际有一些缩略的和伪装的摹状词,名称的外延是由名称的内涵决定的,或者说名称的指称是由名称的含义决定的.代表历史因果的哲学家是克里普克和普特南,他们以“命名仪式”来解释专名的形成,否认专名和通名具有各自的内涵和含义,专名是严格指示词,在每个可能世界都指称同一个对象。
他们认为我们在给事物命名的时候,不是依据我们对名称的意义的了解,而是依据这个专名与某种命名活动的因果联系。
关键词:名称指称描述理论历时因果论
语言哲学是一门以哲学语一言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它的主要任务就在于通过语言分析,澄清语词和语句的意义,使我们能够以适当的、准确的方式使用哲学语言,从而有效的表达我们的哲学思想。
语言哲学不同于语言学,语言哲学是从哲学的角度考察语言所具有的一般特征,不考察某种民族语言的具体特征;而语言学则侧重考察一切语言或者某种特定语言的具体特征,研究语句的构成及其演变过程等等。
语言哲学着重从哲学角度研究语言的一般性质和状态,研究语言的一般
特征,研究名称,语句,指称意义,真理,言语行为,必然性和意向性等问题。
因而,语言哲学不仅包括对言语行为的研究,对语言的使用和语境的研究,对语言和意向.信念等心理因素的关系的研究,对各种隐喻,甚至包括语言与实在等等。
而语言哲学之所以需要加以研究,主要就是在于语言和哲学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开展语言哲学的研究有助于促使哲学与语言的精确化。
1名称指称理论的历史渊源
名称的含义和指称问题,一直都是语言哲学讨论的核心问题之一。
自从19世纪英国哲学家穆勒系统研究名称的含义和指称以来,该问题就成为当代哲学中的一个热点问题。
在语一言哲学中,关于这个问题形成了两类不同的观点。
一类是以弗雷格和罗素为代表的描述理论,后被维特根斯坦等发展为簇描述理论;一个是以克里普克为代表的历史因果指称理论。
1.1 名称指称理论的基本概述
历史上对名称(包括专名和通名)的思考,由来已久,但主要研究专名的指称理论。
柏拉图曾讨论了关于语言的起源和本质的问题,特别是名称的正确性问题。
另外柏拉图还讨论了专名的问题,认为专名没有含义。
亚里士多德从种和属的差异研究了通名问题。
在中世纪,唯名论的主要代表阿伯拉尔也研究了专名和通名问题。
他从个别高于一般这个基本论点出发,进而认为“苏格拉底”这个词是一个专名,他指的是苏格拉底这个唯一的人,“苏格拉底”这个专名与苏格拉底这个人是相对应的。
在近代,英国经验论哲学家霍布斯、洛克、穆勒等人对名称问题进行了仔细研究。
现代专名指称理论导源于穆勒,穆勒将名称区分为通名和专名,按照他的观点,通名既有含义又有指称,含义决定指称。
自穆勒以来直到本世纪60年代,在西方语言哲学中占主要地位的是弗雷格,罗素倡导的“摹状词论”或“描述理论”,以及后来的维特根斯坦,塞尔等人加以补充修改的“簇描述理论”。
按照这种理论,名称具有各自的内涵和外延,专名和通名实际上一些缩略的和伪装的摹状词,名称的外延是由名称的内涵决定的,或者说名称的指称是由名称的含义决定的。
2 名称指称的描述理论
弗雷格、罗素采纳了穆勒关于通名的观点,但修正了穆勒关于专名无含义的
观点,提出和发展了名称的描述理论。
该理论的要点是:一般而言,专名和通名都具有含义和指称,其含义实质上是缩写或伪装的摹状词。
名称的含义决定其指称。
命名行为就是在思想上把摹状词所表达的关于对象的特征与名称进行关联,它依据被命名对象具有这样的特征来识别对象。
2.1弗雷格的名称指称理论
弗雷格在通名问题上基本和穆勒保持一致,但在专名问题上则存在分歧,弗雷格的观点可以概括为,专名既有含义,又有指称,含义决定指称,弗雷格在分析同一性关系的基础上,明确区分了专名的含义和指称.
按照弗雷格的观点,专名的指称只能是一个特定的对象,而不能是一个概念或一种关系。
专名必须对于对象有所描述才能指称一个对象。
他由此把普通的专有名词的含义等同于某些相关的限定摹状词的含义,从而把名称类化于限定摹状词,否认以简单记号出现的、代表特定个体的实体名称(如“北京”)能够独立地具有意义,认为这样的名称只有在一定语境中获得一定的摹状关系,才能有确定的指称和含义。
弗雷格同时也承认存在着具有含义而没有指称的专名,比如像小说中的虚构人物的名字“孙悟空”、“贾宝玉”等等,还有具有含义而没有指称的表达式,比如像“金山”弗雷格认为这些情况的出现应该归咎于日常语言的不完善。
2.2罗素的描述理论
罗素对专名的指称作了仔细的研究,他反对弗雷格把摹状词和专名混为一谈,深入的研究了专名和摹状词的区别。
不过,他前后的观点有非常大的变动。
他继承了弗雷格的观点,认为事物是专名所指示的项,它既包括各种现实的存在物,也包括各种非现实的!虚构的东西。
此后不久,罗素就抛弃了上述观点,认为过去那种看法会导致自相矛盾。
以“圆形的方形并不存在”这个语句为例,罗素承认这是一个有意义的语句,可是,他又指出,如果真的有“圆形的方形”那样的东西,它就一定存在着,我们不能起初假定有这种东西,然后又否认这种东西的存在。
他说:“这种观点本身就难以自圆其说,而反对这种观点的主要理由是,人们都承认,这样的对象很容易违背矛盾律。
例如,这种观点主张,当今的法国国王是存在的,又是不存在的:圆形的方形是圆形的,又不是圆形的等等”。
为了排除这样的矛盾,罗素对这种包含有不真实的或自相矛盾的事物的符号的语句进行分析,并在把专
名和摹状同截然区分开的基础上,提出他那著名的描述理论。
3 名称指称理论的哲学影响
随着描述理论和历史因果论的不断发展,对待两种指称理论的态度上,各学者都表现出不同的观点,在探讨各学者对两种指称理论批判和继承的基础上,笔者将两种理论进行比较,分析探讨两种指称理论的区别和联系。
3.1国内外学者对两种理论的述评
达米特认为克里普克的理论存在有很多问题,并对他的理论进行了一系列的批判。
达米特认为,克里普克在论证历史因果的过程中,主要利用了对他的理论比较有用的一些特殊的专名,这些特殊的专名主要包括个体人,动物、船舰等名称。
不过,除了这些特殊的成名,摹状词在描述其他专名的过程中还是正确的,比如一星期的星期几的说明,如果我们不解释英语中“SUNDAY”是指一星期中的第一天,我们就不能说知道这个词的意义。
另外,他指出,历史因果论没有为某人知道某个专名的用法和他不过只是听过这个名称这两者的区别留下余地。
比如说,假使小李从来没有去过香格里拉,也没有听别人提到过香格里拉,但现在有个人告诉小李说:“小张现在正在香格里拉”,我们不能因此说小李知道小张住在香格里拉。
我们在此基础上只能这样说,小李知道的只是:小张正在一个被称为“香格里拉”的地方。
如果说小李知道香格里拉,那么小李至少应该知道香格里拉是云南省的一个旅游城市,而且他必须知道香格里拉的大致所在。
达米特由此认为,克里普克的历史因果论的错误就在于,在前提已经假设了在传递的链条上的每一个环节中,每个人都是以相同的程度,相同的方式来了解名称之所指的。
但是事实上并非如此结果可能会导致专名的指称在历史的演变中中断、失落和改变。
另外,埃文斯用指称变化现象对克里普克的历史因果理论进行了批评。
达米特对名称理论的评述是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的,对于现实世界的一般指称来说描述理论更加合理。
存在的问题是在可能世界中的指称方面描述理论还有所欠缺,没有进一步的解释和分析。
而达米特对于历史因果论的要害也是一击即中。
按照克里普克的理论有可能会致使专名在历史的因果传递链条上中断。
比如,还用上面的例子来说明,小李也许并不想真正了解香格里拉,他也因此可能不会再向其他人打听一些关于香格里拉的情形,但是当小李给别人说“小张现在正在香格里拉”的时候,因为小李和小李说话对象并不了解香格里拉这个名称,在这样的
情形下,就很有可能导致香格里拉这个专名传递的中断,也有可能小李为了掩饰自己的无知,因此编造香格里拉在某个地方或某种特征,因此也就导致了香格里拉这个专名出现了错误和改变。
3.2两种名称指称理论的比较
在名称的指称理论方面“历史因果论”和“描述理论”具有一定的一致性。
弗雷格的指称理论中的名称都是指具体和抽象的对象,也包括那些实际不存的对象,他认为“专名的指称就是这个名称所指的对象”。
而按照簇描述理论的代表者维特根斯坦的观点,名称和对象之间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名称代表对象,对象就是名称的指称。
代表历史因果的哲学家认为,专名是按照其在历史因果链条上的传递来确定其指称的事实上,不管是历史因果论还是描述理论,在确定名称之所指的时候都与对象联系起来,在这一点达到共识的情况下,也为后来哲学家研究此问题上提供了一个基本点。
不过,如果仅仅说名称之所指就是对象,这也就是说名称之所指是客观存在的,完全在人的意识之外的,但是事实却不是如此很多时候名称之所指就并非是客观现实所存在的东西,比如“贾宝”、“玉皇大帝”这些虚概念就是客观现实并不存在的事物。
再者,名称的指称若是与对象一一对应,那么也就是说每一个名称都会有一个对象与之相匹配,这样的话,我们便在日常生活中思考运用名称的时候将其与某些事物结合对应起来,名称之所指才是正确的,也才能使我们日常的思维和语一言不断的进行下去,但是如果说名称之所指和某一对象并不对应,那么名称之所指也是不正确的,这个时候,日常的交流语言与思维就不能进行下去,但在现实当中,我们在运用这些名称的时候,即使我们将名称与所指的事物弄错或者搞混了,但在一定的语境和情况下我们仍然可以用此名称进行正常甚至正确的交际。
当然,事实上我们在运用名称的指称的时候,历史因果论就存在一定的缺陷,在这个时候历史因果链条就发挥不出其应有的作用,这时我们对名称之所指的确定只能依靠于这个名称的内涵,而且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接触到新名称或者自己以前并未碰到过的名称,这时历史因果链条也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在这个时候,我们确定这些新名称之所指的时候也只能靠把握这些名称的内涵或者含义。
代表名称指称的历史因果论的哲学家认为,我们仅仅知道一个专名,就能知晓这个专名
的指称,这是因为他们认为专名是没有含义的。
在这样的分析情况下,就不得不接受知道一个专名就同时把握了这个专名的所指这样一个结论。
另外,描述理论存在着了一种内在的矛盾。
罗素等人将名称看成是缩略的摹状词,认为名称的所指依赖于对象的属性,这个过程中就表现出了一种经验主义的倾向,而历史因果论则有明显的实在论倾向,克里普克主张事实独立而客观地存在,这些事实并不是由它们的可感属性来规定。
克里普克将社会历史因素引入指称理论,与描述理论仅仅单纯依靠外延逻辑的定义,看起来似乎眼界要开阔了一些。
4 结语
名称的指称问题是语一言哲学和逻辑学研究的重要领域,也是许多哲学家研究的主要问题,本文在笔者研读一些哲学家的著作,搜集各方面资料的基础上对整个名称指称问题的研究发展状况做了一个梳理,主要研究了名称指称的描述理论和历史因果论,并将两者进行了深入的比较,探讨了描述理论和历史因果论的价值和缺陷,并在此基础上谈了笔者对这一问题的哲学认识。
学者认为专名只有外延而无内涵,通名则既有内涵又有外延。
代表描述理论的哲学家认为名称有含义和指称,名称的含义决定了其指称。
代表历史因果论的哲学家认为名称的确定依赖于历史因果链条。
不管是描述理论还是历史因果论,我们在研究的时候不仅要看到他们理论所具有的影响和价值,也应看到各自理论的不足和缺陷。
当然,我们要认识到这两种名称指称理论不是完全对立的,而应该是相辅相成,相互补充的。
总之,名称指称问题是逻辑学和语言哲学的一个交叉点,研究名称指称问题既有现实意义,更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价值。
当然,我们不管是在研究名称指称理论问题上,还是研究其它哲学问题的时候,都应该做到“海纳百川,兼容并蓄”,“取其精华,弃其糟粕”,以一种开放的态度来研究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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