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指称理论
意义即指称?——罗素与斯特劳森的指称理论论争
意义即指称?——罗素与斯特劳森的指称理论论争雷传平【摘要】指称理论是知识论的重要问题之一,分析哲学学界对此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罗素认为,意义即指称;而其论战者斯特劳森认为意义是有关语句或语词,指称是有关语词的使用,真假是有关语句的使用.因此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要区分意义和指称”.此研究对于理解知识论中意义理论、指称理论与真假理论有重要价值.【期刊名称】《西南科技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年(卷),期】2013(030)001【总页数】5页(P22-26)【关键词】罗素;斯特劳森;指称;摹状词【作者】雷传平【作者单位】中山大学哲学系广东广州510275【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B561.541905年,罗素(Russell)撰文《论指谓》(On Denoting)指出指谓短语或谓摹状词不具有指称作用,不是真正的逻辑主词。
自此之后,该理论在二十世纪上半期都占据着指称理论的主导地位。
1950年,斯特劳森(Strawson)在《论指称》(On Referring)一文中批评了罗素的摹状词理论,主张摹状词可以是真正的逻辑主词,而语词或语句本身不具有指称作用和真假,只有对语词或语句的使用才能指称某物,才有真假。
1957年,罗素在《斯特劳森论指称》(Mr.Strawson on Referring)一文中对斯特劳森批判予以反驳,认为斯特劳森混淆了摹状词问题与自我中心词问题,斯特劳森的批评不过是重述了罗素早已考虑过的自我中心词问题。
这场论战在分析哲学学界造成了深远影响,引发不少学者对指称理论的进一步探讨,如唐奈兰(Donnellan)综合罗素和斯特劳森的观点,提出了归属性用法和指称性用法理论[1],克里普克(Kripke)又进一步提出说话者指称和语义指称理论[2]。
本文并不打算关注这场论战带来的影响,而是关注论战本身,斯特劳森真的驳倒了罗素吗?罗素真的回应了斯特劳森吗?下面,我将阐述罗素与斯特劳森有关指称理论的这场论战的基本情况,并对其做出评价。
专名指称理论:历史、现状及反思
维普资讯
重 庆师 院 学报 ( 学社 会科 学版 ) 哲
20 0 2年 第 3期
专 名 指 称 理 论 : 史 、 状 及 反 思 历 现
张
( 京 大学 北
力 锋
哲 学 系, 北京 107 ) 08 1
摘
要 : 文 以历 史的 、 判 的眼 光考 察各 种 类型 的专 名指称 理论 , 出其 各 自的理 论得 失 , 为摹 状 词理 本 批 指 认
二 分 法 , 代 之 以专 名 ( 而 即严 格 意 义 上 的 摹 状 词 ) 统 天 下 的 单 称 指 示 词 理 论 。弗 雷 格 是 从 分 析 “ 一 一 同
性 ” 念 人 手 来 论证 他 的 观 点 的 。他 认 为 “ =a 和 “ =b 是 两 个 具 有 不 同认 识 意 义 的 命 题 , 中前 者 是 概 a ” a ” 其
如 果 说 他 的这 个 论 据 尚有 商 榷 余 地 的话 , 么 某 个 人 的名 字 “ 翰 ”某 个 国家 的名 字 “ 鲜 ” 满 可 以说 那 约 、 朝 等 没 有 任 何 涵 义 , 些 专 名 仅 仅 是 直 接 指 示 其 指 称 对 象 的简 单 符 号 。 同时 , 勒 承认 有 些指 示 单 一 个 体 的 这 穆 名 称 具 有 内 涵 , “ 国的 首 都 ” “ 瓦弗 利 》 作 者 ” 摹 状 词 。 它们 通 过 自身 的 “ 义 ” 示某 种 属性 或 象 中 、《 的 等 涵 暗
弗雷格涵义与指称理论对英汉互译的启示
2392018年35期总第423期ENGLISH ON CAMPUS弗雷格涵义与指称理论对英汉互译的启示文/王斌 袁婵【摘要】涵义与指称理论是语言哲学领域的研究热点。
本文对弗雷格的涵义与指称理论进行了探究,阐释了符号、涵义和指称之间的所指、区分及相互关系,总结并且例证该理论对英汉翻译实践的应用价值,客观地看待英汉语际翻译过程中该理论的积极指导意义。
【关键词】涵义与指称理论;符号;涵义;指称;英汉互译【作者简介】王斌,男,四川人,北京邮电大学人文学院,硕导,研究方向:英语语言学与英语教学,英汉翻译理论与实践;袁婵(1986.1-),女,汉族,江西人,北京邮电大学人文学院,硕士,研究方向:翻译研究。
引言指称问题(reference)是语言哲学的基本问题之一。
所谓指称,包括专名(proper name)和通名(general name)所指的对象,也包括限定摹状词(definite description)、非限定摹状词(indefinite description)和语句所指的对象(涂纪亮, 124)。
名称的指称问题上主要的观点之一是传统指称理论。
德国数理学家、传统指称理论的杰出代表弗雷格(Gottlob Frege)从人的思维(概念)起一直分析到句子的“真”与“不真”。
西方哲学从这一论证出发,跨出了“语言转折”新历程的第一步(刘宓庆, 198)。
英国哲学家密尔(John Stuart Mill)认为:1.名称代表事物;2.指称代表的事物就是该指称的意义,即“字面上指称就是这个词的内涵”(刘宓庆, 213)。
弗雷格认为,词语的涵义不等同于它的指称,二者始终是两回事,首次提出并区分了符号的涵义与指称之间的区别及关系(成晓光,87)。
要将涵义与指称理论作为衡量翻译质量的标准,首先应正确区分符号、涵义及指称,弄清三者之间的关系,并界定涵义与指称理论的适用范围。
1.符号、涵义、指称的区分。
关于弗雷格涵义与指称理论的探究,首先应明确在其涵义与指称理论中,符号、涵义及指称分别指什么及三者的相互关系。
克里普克名稱理论研究
摘 要克里普克是著名的逻辑学家和哲学家,他以可能世界理论和本质理论为基础,反对传统的名称理论,提出了历史因果的命名理论。
以弗雷格和罗素为代表的传统的名称理论认为,名称具有涵义,名称的指称是由一个或一簇摹状词确定的。
克里普克认为,名称没有涵义,只具有命名作用,而摹状词只具有描述作用。
名称不是通过涵义,而是通过一条历史因果的传递链条与其指称对象联系起来的。
以历史因果的命名理论为基础,克里普克区分了先验真理和必然真理。
先验性概念是认识论概念,而必然性概念是形而上学概念,克里普克据此提出先验偶然命题与后验必然命题。
克里普克提出的历史因果的命名理论是对传统名称理论的挑战,他对先验真理和必然真理的区分引起了哲学界的广泛争论,促进了当代语言哲学的发展。
关键词 克里普克 名称理论 严格指示词AbstractKripke is a famous philosopher and logician, he presented Casual-Historical Theory of Name based on theory of possible worlds and theory of essence, which was against traditional theory of name. The traditional theory of name was put forward by Frege and Russell, which holds that a name has a sense and the reference of a name is determined by one description or a cluster of descriptions. However, Kripke thought that a name had no sense but the function of naming, while a description could only had the function of describing. He insisted that a name was connected with its reference through a causal-historical chain and not by its sense.Kripke differentiated a priori truths and necessary truths on the basis of Casual-Historical Theory of Name. The notion of prioricity is a concept of epistemology, nevertheless the notion of necessity is a concept of metaphysics, based on which Kripke put forward contingent a priori propositions and necessary a posteriori propositions. Kripke's Casual-Historical Theory of Name is a challenge to the traditional theory of name, and his distinction between a priori truths and necessary truths has aroused extensive debates in philosophy, and greatly contributed to the development of contemporary philosophy of language.Keywords Kripke Theory of name Rigid designator目 录引言 (1)第1章克里普克名称理论的理论背景 (3)1.1 弗雷格的名称理论 (3)1.1.1 专名 (3)1.1.2 概念词 (5)1.2 罗素的摹状词理论 (6)1.2.1 非限定摹状词 (6)1.2.2 限定摹状词 (7)1.3 塞尔的簇摹状词理论 (8)1.3.1 专名 (8)1.3.2 塞尔论簇摹状词 (9)第2章克里普克名称理论的理论基础 (11)2.1 可能世界理论 (11)2.1.1 可能世界的界定 (11)2.1.2 跨可能世界之间的同一性问题 (13)2.2 本质主义思想 (15)2.2.1 本质的界定 (15)2.2.2 对象的本质属性 (16)第3章克里普克名称理论的基本内容 (18)3.1 专名理论 (18)3.1.1 专名的界定 (18)3.1.2 克里普克对名称的摹状词理论的反驳 (19)3.1.3 严格指示词理论——专名是严格指示词 (21)3.1.4 历史的因果的命名理论 (22)3.2 通名理论 (24)3.2.1 通名的界定 (25)3.2.2 克里普克对传统通名理论的反驳 (26)3.2.3 通名指称的确定 (28)3.2.4 通名是严格指示词 (29)第4章克里普克名称理论对当代语言哲学的影响 (31)4.1 对传统哲学观念的挑战 (31)4.1.1 先验性概念与必然性概念的区分 (31)4.1.2 先验偶然命题的提出和影响 (32)4.1.3 后验必然命题的提出和影响 (33)4.2 对同一性问题的新阐发 (34)4.2.1 专名之间的同一性 (34)4.2.2 通名之间的同一性 (35)结语 (38)参考文献 (39)致谢 (41)引言索尔·艾伦·克里普克是美国著名的逻辑学家和哲学家,模态逻辑语义学的创始人之一。
《荀子》语言哲学中的名称理论阐释
《荀子》语言哲学中的名称理论阐释戚金霞摘要:荀子主张名称形成是约定俗成的。
在他看来,名称与事物之间的对应关系不是先天形成,也不是固定的,而是人们约定的结果。
人们依据一定的原则对事物进行统类和区分,在荀子看来制名也遵循同样的原则,即徧举与偏举,由此事物的名称就可以分为别名、共名等。
在《荀子》文本中,“心有征知”表明了荀子对人类辨析事物及其名称分类的基本看法,既要靠感官感知,也要靠心灵体验。
感官和心灵是同一的,也是经验的,人们通过感官感知和心灵体验获得对名称的认知。
关键词:约定论;名称;语言与心灵中图分类号:B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6644(2020)06-0087-11作者戚金霞,女,南开大学哲学院博士生(天津300071)。
中国逻辑史的研究大致经历了两个时期:第一,用西方的逻辑学理论(主要是传统逻辑理论)来解释中国古代思想家的著作;第二,除了中国古代的(主要是先秦时期的)文本中与逻辑有关的内容之外,把其与语言、论辩相关的内容都纳入研究范围之内"这样的研究不仅包括了逻辑学的内容,还包括了语义学、语用学的内容(即从语义学、语用学的角度来解读中国古代的文本)以及与语言(名)、论证(辩)相关的内容。
因为这样的研究超出了人们对“逻辑”一词的狭义理解,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论,有些学者把中国古代的名、辩学说叫作“名辩学”。
但“名辩学”是不是逻辑在学界存在争议,一部分学者认为中国逻辑史的研究是从“名辩学”发端,所以应该把“名辩学”纳入逻辑史的研究范围之中。
随着西方逻辑理论的传入,中国的学者开始从新的视角,用新的理论工具来尝试解释中国古代文本,其中以墨子为代表的墨家思想,以韩非为代表的-87-贵州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6期法家思想,以孔子、荀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中就有多篇关于名辩学的内容,但是不同的学派之间具有不同的理论体系,本文以战国末期的荀子为研究对象,通过挖掘其所涉及语言哲学中的名称问题,从而实现以语言哲学理论对荀子文本中语言的分析与思考。
罗素与斯特劳森的指称理论之争
种观点是错误 的。在斯特劳森看来 ,语句 除了真 、假外 ,还 存在第i种可能 ,即非 真非假 。 除此 之外 ,斯特 劳森认 为语 词和 语句 的使 用要在 一定 的语境下进行 。考 察语 词和语句 的意义或指称 时,要将语境 因素加进去 。同时 ,他 区分 了语词的指称性使用和归属性使 用 。“ 归属性 用法是 指 ,说话 者用摹状 词去陈述关 于任何人 或任何如此这 般之物的某种事情 。指称性用法指 的是 ,说话 者使用摹状词 是为 了让听者 了解他所谈论 的是什么人或什 么 东西 ,并谈论关于此人或此物 的一些事情 。 ” 三、罗素对斯特劳森批评的 回应 针对 斯特劳森 的批评 ,罗素在 《 斯特劳森论指称 》一文 中,予 以回应 ,他认 为斯特 劳森将摹状词理论和 自我 中心 的 问题混淆 了。 “ 如 果一个词不 是 自我 中心词 ,那就 没有把使 用它的不 同场合加 以区别 的必要 ,但 是对于 自我 中心词 ,我们却必须 做出这种 区别 ,因为这 些字词所表示 的是某见与这个词 的这 种特殊 用法有 一定关 系的事物 。 ”罗素不认 同斯特 劳森用 自 我中心词去批驳摹状词理论 , 以 “ 当今的法 国国王是贤明的”
为例 ,斯特劳森仅仅抓住 了 “ 当今”这个 自 我 中心词 ,但实 际上不 含有这 种 中心词 的摹状词 是很多 的。譬如 , “ 司各特 是 《 威 弗利 》的作者 ”这个语句 中就不存 在 自我 中心词 ,这 从 反面说明了斯特劳森的理论站不住脚。 另外 ,罗素 回应他 与斯 特劳森在对待 日常生活 中的语言 在语用方 面 的态 度不 同。“ 他们认 为 日常语 言不仅在 日常生 活中是够用的 ,而且在哲学 中也 是够用的 ,相反 ,我认为 日
在此处失效 。 ( 二 )排 中律 失效 排 中律表 明 , 互相矛盾 的两者不能同时为假 , 必有一真 , 也不存在非真非假 的情况 ,排 除了中间可能性 。以 “ 当今 的 法 国国王是秃头 ”和 “ 当今的法 国国王不是秃头 ”为例 ,两 者都是假 的,因为法 国根 本不存在 国王 。排 中律在此处 是无 效 的。 ( 三 )存在悖论 “ 这座金 山不存 在” 。如果此语 句是真 的 ,那么 “ 金山” 这 个词相应 的没有 指称对象 ,这个语 句本身 也是无 意义 的。 如果这 个语 句是 假的 , 那么 “ 金 山”这个 词就存在指称对象 , 那 么此 语句本身却是有意 义的。这 说明 ,此语句不可能 既是 真 的 ,又是有 意义的。
罗素与斯特劳森指称理论之比较论文
罗素与斯特劳森指称理论之比较【摘要】本文试图在比较罗素与斯特劳森二人在意义问题和专名问题上的区别的基础上,来对二者的指称理论做一简要评价。
【关键词】罗素;斯特劳森;指称理论;比较一、罗素的意义指称理论在名称的意义方面,罗素集中研究专名,他按照传统的语法结构,并根据“一个不表示属性或关系的词,这个词可以出现在没有变项的命题中” 1,将语词分为只能充当主词的逻辑专名和只能充当谓词的摹状词。
在罗素看来,逻辑专名、指示代词、少数摹状词是可以指称的,大多数摹状词则不可,因为它们所对应的事物是不存在的,不具有指称作用。
如“当今法国国王是贤明的”这个命题,如果在某种情况下并不存在法国国王,则这个命题是没有意义的。
专名可以充当主词,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因为专名具有意义也有指称,并且意义就是其指称。
但罗素在摹状词理论中发现存在不能作为个体词和专名的谓词,而只能作为摹状词的谓词。
也就是说,真正的专名是一个简单的符号,它直接指称某一个体,这个个体就是它的意义,它能够在孤立的状态下具有这种意义,而逻辑专名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有明确的指称对象,它具有的这种意义不以其他任何词为转移。
而且真正的专名只指称某个对象,并不对这个对象做进一步的描述。
这样的专名只能由“这”、“那”等几个“自我中心的指示词”来充当。
由此,罗素区分了逻辑专名和摹状词,即逻辑专名只具有指称功能,它指示某种东西,但不描述这种东西,而摹状词则具有描述功能,只是一个命题的真实成分,或一个命题函项,但不能保证所描述对象的存在。
也就是说罗素的摹状词理论是基于名称的所指对象与实在之间的冲突而进行的分析,如当一个人说“金山不存在”,你若问他“什么东西不存在”,他会回答“金山”,这样似乎把某种存在性赋予给金山,但金山其实是不存在的。
为了解决这个难题,罗素提出了他的解决原则:“指称词组本身决不具有任何意义,但在语词表达式中出现指称词组的每个命题都有意义。
” 2也就是说,当我们面对一个命题如“当今法国国王是贤明的”时,不要急于对它做出或真或假的论断,因为“当今法国国王”这个词没有意义,其相应的命题也就无所谓真假,而应对其进行逻辑分析,即“存在一个x,x是当今法国国王,且x是贤明的”。
马氏文通的指称理论
<<马氏文通>>的指称理论指称问题在、逻辑学、语言学、符号学诸领域的重要地位,现在已是众所周知。
经过整整一个世纪的,指称研究更日益成为上述诸学科相互交叉又相互融合的一个问题。
十九世纪末,东西方各有一位学者几乎同时对指称问题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各自发表了对本学科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论著。
这就是德国的弗雷格从哲学和逻辑学角度所作的指称研究和的马建忠从语言学角度所作的指称研究。
一《文通》指称研究的哲学基础马建忠的指称理论,是他的语言观的核心。
他的语言观集中体现在《马氏文通》(以下简称《文通》)的《后序》中:荀卿子曰:“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以其能群也。
”夫曰群者,岂惟群其形乎哉!亦曰群其意耳。
而所以群今人之意者则有话,所以群古人之意者则惟字。
传曰:“形声相益之谓字。
”夫字形之衡从、曲直、邪正、上下、内外、左右,字声之抑扬、开塞、合散、出入、高下、清浊,其变幻莫可端倪。
微特同此圆顶方趾散处于五大洲者,其字之祖梵、祖伽卢、祖仓颉,而为左行、为右行、为下行之各不相似而不能群;即同所祖,而世与世相禅,则字形之由圆而方,由繁而简,字声之由舌而齿、而唇,而递相变,群之势亦几于穷且尽矣。
然而言语不达者,极九译而辞意相通矣,形声或异者,通训诂而经义孔昭矣。
盖所见为不同者,惟此已形已声之字,皆人为之也。
而亘古今,塞宇宙,其种之或黄、或白、或紫、或黑之钧是人也,天皆赋之以此心之所以能意,此意之所以能达之理。
则常探讨画革旁行诸国语言之源流,若希腊、若辣丁之文词而属比之,见其字别种而句司字,所以声其心而形其意者,皆有一定不易之律,而因以律吾经籍子史诸书,其大纲盖无不同。
于是因所同以同夫所不同者,是则此编之所以成也。
(《马氏文通》,商务印书馆,1983年,12页,以下仅注页码)这里,马氏从语言与社会、语言与思维两个关系的角度论证了语法的“天赋”性,其要点是:1.在思维领域里,人类有着不分种族的、古今一贯的共同的意义世界。
同一性与指称理论评析
同一性与指称理论评析同一性与指称理论是哲学中一个重要的概念,以不同的形式在伦理学、认知科学、心理学、语言学等领域中起着关键作用。
同一性指的是一个物体或事物在不同时间或空间中的相同特性或关系,而指称理论则应用于解释和理解语言中的指称或命名问题,认为命名是指称一个事物或人。
在本文中,我们将详细探讨同一性与指称理论,以及如何使用它们来解释和理解现实世界中的各种情况和事件。
我们将编辑五个例子,证明这些概念的重要性,最终达到2000字。
第一个例子是人的同一性问题。
在我们的生命中,我们的身体、心智和经验都发生了变化。
一个新生婴儿与成年人之间存在巨大的差异,一位老年人的身体和心理状态也会发生明显的变化。
但是人们常常有一个同一性的感觉,认为自己是同一个人。
所以,人们的同一性问题是一个有趣的哲学问题。
同一性理论指出,为了保持人的同一性感,一个人必须在时间和空间维度中拥有某些共同的特征。
例如,我的姓名、出生日期、头发颜色、个性等都是我与自己的联系。
在某些情况下,人们可能会认为过去的自我与当前的自我是不同的,这意味着人的同一性可能是模糊的,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探索。
第二个例子是身份颠倒问题。
我们可以想象这样一种场景,一个很像我们的人出现了,拥有与我们相同的外貌、体格、性格等等。
但他(或她)有一个不同的名字和不同的身份。
我们该如何确定自己的身份?身份颠倒问题可以用指称理论来解释,即通过给一个人命名来确定他们的身份。
在上述场景中,如果那个人被命名为“Bob”,那么我们可以说他的身份是“Bob”,而不是我们。
通常我们通过名字来指称一个人,以确定他们的身份。
指称理论可以解释名字是如何与身份相关联的。
第三个例子是语言指称关系问题。
在语言学中,指称是指语言中用某个词或短语来表示某个实体或人物,例如:“我看见了一只鸟”中的“一只鸟”就是一个指称。
“朱雀”或“我自己”等词语也是指称。
指称理论可以解释这些指称是如何与现实世界的对象相关联的。
简析斯特劳森的指称理论
简析斯特劳森的指称理论作者:刘睿来源:《青年文学家》2013年第22期摘要:斯特劳森1950年发表的《论指称》一文从语用学的角度批评了罗素的摹状词理论,提出了语句或语词的意义和语句或语词的使用的区别,反映了意义理论向语用学的转向,对分析哲学的进一步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斯特劳森;使用;指称;语用学作者简介:刘睿,女,1989年10月生,秦皇岛,河北大学政法学院逻辑学,硕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 B81-0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2139(2013)-22--01彼得·弗雷德里克·斯特劳森是英国著名的哲学家和逻辑学家。
1950年发表的《论指称》一文是他最著名的论文之一。
在这篇论文中,它基于语用学的角度驳斥了罗素的摹状词理论,提出了自己关于指称问题的独特见解。
一、罗素的观点罗素的摹状词理论的提出是为了回答对于任何一个含有摹状词的语句,如果它的主项不存在的时候这个语句如何能够有意义。
例如“法国国王是贤明的”这个语句,当并不存在对应于“法国国王”的事物时,这个语句如何能够有意义。
罗素认为假设把语句“法国国王是贤明的”称为语句S,把词组“法国国王”称为词组D,那么,D并不是S的逻辑主词。
尽管从语法上讲S 具有单称主语和谓语,但是从逻辑上讲根本不是一个主-谓词结构的语句。
语句S可以看成是以下3个语句的合取。
1.存在一个个体,该个体是法国国王。
2.仅有一个个体是法国国王。
3.没有任何个体既是法国国王又是不贤明的。
按照罗素的分析,这三个词语的逻辑主语都是“个体”并不是“法国国王”。
任何一个今天说出“法国国王是贤明的”这个语句的人都会同时对这三个命题做出判断,只要有一个命题为假,这三个命题的合取就是假的。
所以语句“法国国王是贤明的”作为三个命题的一个整体就是一个有意义的假的论断。
二、指称理论中的几个区分为了证明罗素的观点是错误的,斯特劳森做出了几个区分:1.语句,语句的使用,语句的表达语句是抽象的东西,它要通过具体的物质载体表达出来,语句的表达就是这个表达的过程。
第六章关于指称、陈述、修饰、辅助的理论
第六章关于指称、陈述、修饰、辅助的理论朱德熙先生将表述功能只分为指称和陈述两种类型,郭锐则把表述功能分为四种基本的类型:a.陈述——表示断言;b.指称——表示对象c.修饰——对陈述或指称的修饰、限制;d.辅助——起调节作用。
指称、陈述这两个概念最早是由朱德熙先生提出来的(见《自指和转指——汉语名词化标记“的、者、所、之”的语法功能和语义功能》,载《方言》1983年第1期)。
6.1 语言的表达形态及其相互转化语言表达基本上取三种形态:指称形态、陈述形态、修饰形态。
指称就是所指,陈述就是所谓,修饰就是所饰。
指称形态反映在语法上是体词性成分,反映在意义上是名称;陈述形态反映在语法上是谓词性成分,反映在意义上是命题,或者是断言;修饰形态反映在语法上是饰词性成分,反映在意义上是属性或状态。
例如:指称修饰战争残酷的战争计划(名)完整的计划吃的许多吃的大姑娘漂亮的大姑娘陈述修饰打仗拼命地打仗计划(动)秘密地计划吃慢慢地吃大姑娘了已经大姑娘了我们运用语言进行交际,就是交替、重复运用这三种表达形态把我们的思想、感情外化并传递出去的过程。
指称、陈述、修饰三种形态可以相互转化。
1.把指称形态转化为陈述形态,常用的语法手段有如下两种:(1)在指称形态后面加上动词性后加成分。
例如:汽→汽化现代→现代化工业→工业化(2)后加“了”。
例如:研究生→研究生了春天→春天了处长→处长了王府井→王府井了2.把指称形态转化为修饰形态,常用的语法手段有如下三种:(1)同相应的介词构成介词结构,或者说用相应的介词引入。
例如:外商→同外商谈判箱子→用箱子包装上级→向上级汇报北京→从北京出发(2)后面附着上“地”。
例如:历史→历史地再现当时的情景模范→模范地遵守各项纪律客观→客观地看待这个问题艺术→艺术地表现生活(3)后面附着上“似的、般的”。
例如:猛虎→猛虎似的扑向敌人旋风→旋风般的转过身来孩子→孩子似的笑了起来暴风雨→机枪暴风雨般的扫射起来3.把陈述形态转化为指称形态,常用的语法手段有:(1)在陈述形态后面加上名词性后加成分。
指涉方式与语言整体观视角下的名称理论
指涉方式与语言整体观视角下的名称理论
周北海
【期刊名称】《哲学分析》
【年(卷),期】2022(13)3
【摘要】关于名称和指称的关系有两大对立的名称理论,描述指称论和直接指称论。
前者认为名称是通过涵义或特征描述指涉事物的,后者认为名称如同贴标签一样直
接指涉事物,没有涵义或特征描述。
二者都首先从专名开始研究,并随后将自己的理
论推广到通名。
二者意见分歧的焦点在于指涉方式,却围绕专名和通名是否有涵义
而争论,偏离了问题的核心。
根据指涉方式,名称可以分为直接名称和间接名称。
任
何一个语言都有自己的词汇系统,其中有初始名称和定义名称。
此二者分别与直接
名称和间接名称相对应。
直接指称论和描述指称论分别是关于直接名称和间接名称的名称理论。
围绕专名或通名是否有涵义的争论是个误区。
这一情况的形成有历史原因,今天名称理论应该走出历史的局限性。
【总页数】15页(P137-150)
【作者】周北海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外国哲学研究所;北京大学哲学系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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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义的定义
“意义”定义之我见什么是“意义”?“意义”的定义是什么?纵观历史上关于“意义”研究,其定义众说纷纭。
不同的定义尤其可取之处,但也有其缺陷。
总之,意义的研究一直在发展和进行中。
1、指称论(Reference Theory,Referential Theory)观点,认为名称指称对象,句子指称情景和事件,语符意义就是词语与其所指称对象及其间的关系。
说“某物”就意味着某物的存在。
但是,指称论只是孤立地、静止地、机械地分析词语的意义,而没有注意到参考人们在语言实践活动中所产生的意义具有多样性、变异性和动态性,更没有考虑到人的主观能动性,因而是片面的。
2、观念论(the Ideational Theory, Conceptual Theory)主张将意义视为心智的产品。
弗雷格和奥格登以及理查兹均提出了观念论(又叫语义三角),认为“语符(Symbol)”不是直接指向“指称或指称物”(Referent)的,而是通过其间的“涵义(Sense)”指向它的。
但是究竟何为“观念”?以哪个观念为准?观念的镜像性使其陷入了客观主义泥潭。
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人给“水”、“电”等提供一个令大家都能满意的精确定义,更不用说“时间”、“意义”等名词了。
观念论也遭到很多哲学家的批判。
3、实证主义(Positivism)观点只承认“实证的事实”,认为只有被时间证实了的事件才可成为科学定律,才具有“价值”的事实,主张把流行于自然科学界的实证方法引入到哲学研究中。
但其缺陷也为人诟病,主要体现在:(1)过分依赖外部世界(2)无法解释隐喻性表达、信念句。
(3)证实原则不能证实含全称量词的命题。
4、真值论(True Value),塔尔斯基认为“涵义”指语句表达的涵义,所指指外部世界中的真假情况。
但是,语言研究中必须考虑人的因素,因为Sense和Referent无法一一对应。
(1)人们可用不同词汇谈论同一对象,如可称自己的母亲Mum或Mother,它们的真值相同,但是词义却有较大差异。
浅析现代语言哲学中的指称理论(完整版)
黑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课程名称:语言哲学概论任课教师:李洪儒开课学年/开课学期: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学时/ 学分:所在教学学院:应用外语学院专业名称: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学号/姓名:2110822 / 韩丹丹教师评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浅析现代语言哲学中的指称理论摘要: 指称问题是语言哲学中的基本问题并在语言哲学中占据重要位置,历来受到语言学家和哲学家的重视。
在指称理论的研究中,弗雷格、罗素、维特根斯坦、斯特劳森和克里普克的指称理论具有很大的代表性。
弗雷格作为传统指称论的代表,认为专名既有内涵又有外延,涵义决定指称。
对此,罗素则提出了著名的摹状词理论。
罗素的摹状词理论受到诸多学者的广泛支持,但随着理论的深入研究,反对的意见也增长起来,维特根斯坦后期的理论、斯特劳森和克里普克的观点均是如此。
后期维特根斯坦从他的功能论的意义理论出发,对罗素等人的指称论的意义理论做了彻底的决裂,并进行了细致的批驳;斯特劳森批判、继承并发展了罗素的指称理论,主张语境论;克里普克批判摹状词理论,并提出了历史因果理论。
本文将简要系统阐述弗雷格、罗素、维特根斯坦、斯特劳森和克里普克的指称理论。
关键词:指称理论;弗雷格;罗素;维特根斯坦;斯特劳森;克里普克一、前言人们普遍认为, 语言是和世界相关的, 有两层含义, 第一, 语言能够描述或者指向实在, 第二, 语言的结构在某种意义上是和实在相对应的。
关于前者存在的争论是, 语言是直接地还是间接地指向实在; 关于后者存在的问题是, 语言的哪种结构与世界发生关系, 是主谓词结构、原子命题还是专有名词或者其他。
指称理论的探究
2 、断定有一个 当且仅当含有某些特征的个体 。 或者换个表达方式 ,也可 以这样叙述两者的区别 : 1 、一个语句 中包含着被用 来表示 、提 到或指称某 个特定 的人或 物
的语 词 。 2 、唯 一 存 在 性 语 句 。
罗素就是不断地把第一类 中越来越 多的语句 归入第二类 中 的语句 。 但 同时这也使得他 陷入有关逻辑主词和有关一般地对个 体变项赋值 的困 境 中。这使得他 的著 作 中一些 引论 到逻辑 上是 名称理 论灾 难性 的加 重 了。在指称 时,我们不会 ,也不可能达到完全清晰的地步 ,此时语词 可 以不再继续履行指称功能 。这说明我们需要从 其他众 多种区分 出两种语 言约定 或规则 :指称 的规则 ,以及归属或归因的规则 。对指称 的规则 进 行研究 ,如果我们认识到实 际使用上的区别 ,即添加特定 的语境 ,这 样 我们就 能在许 多古老 的逻辑 问题和形而上学的难题更 有所启发 了。 指称约定一直被逻辑学家所忽视或错误的加以解 释 。这种忽视 的原 因 大致 有两 个 : 1 、大 多数逻辑学家专注于定义 ,对于 “ 定义 ”最熟悉的涵义来说 : 对一个语词进行正 确的归 属性使 用或分 类使 用的条 件进 行说 明就是 定 义。这就使得 ,就探究语词 的意义或寻求对语词的分析被设想 为寻求 定
1 、用 一 个 语 词 做 唯 一 性 指 称 。
义而言 ,忽视或错误解释与归属性使用不 同的约定是不可避免的。 3 2 、某些逻辑学家专注于形 式系统。对数学 和形式逻 辑的关注 所造 成的影响 ,在莱布尼兹和罗素那里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到 。 斯特劳森努力地 想把语词 可能在 语言 中所发 挥 的不 同作 用做 出 区 别 ,他认为某些种类 的词语在大多数情况下具有指称作 用。能够用于指 称的语词在下述三个方面有差别 : 1 、指称依赖 于表达指称 的语境 ,而这种依赖程度有所差异。 2 、“ 描述性意义” 的程度上有差别 :斯特 劳森 的描述性 意义指 的是 “ 对属于某个一般种类 的事物或具有某些一 般特点 的事 物在运用 上 的常 规限制” 。 3 、最后 ,它们可被划分成 以下两类 :第一 ,其正确 的指称性 使用 是 由某些一般性的指称约定与归属约定所调节的语词 ;第二 ,其正确 的 指称性使用不是由任何一般约定 ( 既不是由语境类型 的约定也不是 由归 属类型的约定)所 调节 ,而是 由相对 于每个 特定使 用而 言的特定 约定 ( 尽管不是相对 于每个特定 的语词表达而言)所调节的。 l 4 因此 ,斯特劳森基于以上批评提出 自己对摹状词的看法 :第一 ,斯 特劳森在 《 论指称 》 中分别对语 句 ,语句 的使 用和语 句 的表达作 了区 分 ,也相应的对语词 , 语词 的使用 ,语词 的表达也作了 区分 。第二 ,斯 特劳森认为 ,预设存在和断定存在是不一样的。第三 ,斯特劳森认为语 词或语句 的使用在特定的语 言环境下使用 ,与此同时还附着说话者本 身 的 目的和意 向。所以在使 用语词 和语 句的时候 必须把此要 素添加进 去。 斯特劳森说 : “ 为 了把语词在 其指称性使 用 中正确 的应用于某 一事 物 , 所要求的则是超出从该语词 可能具有 的那种归属性意义中产生 的任何 要 求之外的某种东西。 ” ( 作者 单位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
指称理论分析
指称理论分析. .河池学院学报第卷第期 . 月指称理论分析闫坤如华南理工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广东广州摘要指称问题是语言哲学的一个基本问题。
西方哲学家对专名和通名的指称问题的研究有相当悠久的历史。
概括说明关于指称理论的各种不同的看法;详细论述不同的语言哲学家关于指称理论的独到的见解;说明各种理论在运用于指称问题中遇到的困难。
关键词专名;通名;摹状词理论;因果指称理论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 ? ?作者简介坤如一 ,女,河北保定人,华南理工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科学哲学、认知科学和技术哲学。
的意义,名字的意义包括外延和内涵,在名字和指称的关系问题上,英美分析哲学中有两个重要的理所谓指称,主要指专名论:一个是由弗雷格 . 和罗素 .和通名所指的对象,也包括限提出,后来维特根斯坦 .、塞尔 .定摹状词、非限定摹状词 ? 等人加以修改补充的“摹状词理论”;另一个以及语句所指的对象。
名称是由克里普克 . 、普特南 . 、唐具有各自的内涵和外延 ?纳兰 . 等人主张的“历史的因果指称理 ,也就是具有各自的涵义和指称,名称的外延论”。
在这两种理论的分歧中,关键问题在于解释由名称的内涵决定,或者说名称的指称由名称的涵专名是如何命名的。
持前一种理论的人们认为,专义决定。
名和通名都具有各自的内涵和涵义,它们实质上是我们知道,在语言哲学和逻辑学中,对“内涵”一些简化的或伪装的限定摹状词,或者至少与这些和“外延”的理解有所不同,语言哲学家通常把名称限定摹状词是同义的。
例如,“亚里士多德”这个专的内涵看作与名称的涵义是同义,内涵既包括对象名就是下面这组摹状词的缩写:“古希腊的著名哲的本质属性,也包括对象的非本质属性。
逻辑学家学家”、“柏拉图的门生”、“亚历山大大帝的老师”、则认为概念的内涵只指对象的本质属性和特有属“第一本《形而上学》的作者”等等。
命名的活动就性。
“外延”一词与“指称”一词的用法有所不同,逻是在思想上把一组限定摹状词或一组特性与一个辑学家在谈到一个概念的外延时,指的是这个概念专名联系在一起,也就是说,它依据于命名的对象的对象范围,并且没有断定这类对象是否存在,语具有这一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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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1章名称指称理论的历时渊源1.1 名称指称理论的基本概述第2章名称指称的描述理论2.1 弗雷格的名称指称理论2.2 罗素的描述理论第3章名称指称理论的哲学影响3.1 国内外学者对两种理论的述评 3.2 两种名称指称理论的比较第4章结语名称指称理论研究摘要:名称的指称问题一直是逻辑学家,哲学家和语言学家的关注焦点,特别是现代,这一问题得到了深入的研究,先后形成了名称指称的描述理论.历史因果理论本文就是以名称指称理论为研究对象,一方面探讨了这两种不同的名称指称理论的贡献和不足;另外一个方面也希望通过本文对名称指称理论的研究和梳理,可以更好从整体上把握名称理论的发展方向。
代表描述理论的哲学家主要有弗宙格,罗素,维特根斯坦等人,他们认为名称具有各自的内涵和外延,专名和通名实际有一些缩略的和伪装的摹状词,名称的外延是由名称的内涵决定的,或者说名称的指称是由名称的含义决定的.代表历史因果的哲学家是克里普克和普特南,他们以“命名仪式”来解释专名的形成,否认专名和通名具有各自的内涵和含义,专名是严格指示词,在每个可能世界都指称同一个对象。
他们认为我们在给事物命名的时候,不是依据我们对名称的意义的了解,而是依据这个专名与某种命名活动的因果联系。
关键词:名称指称描述理论历时因果论语言哲学是一门以哲学语一言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它的主要任务就在于通过语言分析,澄清语词和语句的意义,使我们能够以适当的、准确的方式使用哲学语言,从而有效的表达我们的哲学思想。
语言哲学不同于语言学,语言哲学是从哲学的角度考察语言所具有的一般特征,不考察某种民族语言的具体特征;而语言学则侧重考察一切语言或者某种特定语言的具体特征,研究语句的构成及其演变过程等等。
语言哲学着重从哲学角度研究语言的一般性质和状态,研究语言的一般特征,研究名称,语句,指称意义,真理,言语行为,必然性和意向性等问题。
因而,语言哲学不仅包括对言语行为的研究,对语言的使用和语境的研究,对语言和意向.信念等心理因素的关系的研究,对各种隐喻,甚至包括语言与实在等等。
而语言哲学之所以需要加以研究,主要就是在于语言和哲学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开展语言哲学的研究有助于促使哲学与语言的精确化。
1名称指称理论的历史渊源名称的含义和指称问题,一直都是语言哲学讨论的核心问题之一。
自从19世纪英国哲学家穆勒系统研究名称的含义和指称以来,该问题就成为当代哲学中的一个热点问题。
在语一言哲学中,关于这个问题形成了两类不同的观点。
一类是以弗雷格和罗素为代表的描述理论,后被维特根斯坦等发展为簇描述理论;一个是以克里普克为代表的历史因果指称理论。
1.1 名称指称理论的基本概述历史上对名称(包括专名和通名)的思考,由来已久,但主要研究专名的指称理论。
柏拉图曾讨论了关于语言的起源和本质的问题,特别是名称的正确性问题。
另外柏拉图还讨论了专名的问题,认为专名没有含义。
亚里士多德从种和属的差异研究了通名问题。
在中世纪,唯名论的主要代表阿伯拉尔也研究了专名和通名问题。
他从个别高于一般这个基本论点出发,进而认为“苏格拉底”这个词是一个专名,他指的是苏格拉底这个唯一的人,“苏格拉底”这个专名与苏格拉底这个人是相对应的。
在近代,英国经验论哲学家霍布斯、洛克、穆勒等人对名称问题进行了仔细研究。
现代专名指称理论导源于穆勒,穆勒将名称区分为通名和专名,按照他的观点,通名既有含义又有指称,含义决定指称。
自穆勒以来直到本世纪60年代,在西方语言哲学中占主要地位的是弗雷格,罗素倡导的“摹状词论”或“描述理论”,以及后来的维特根斯坦,塞尔等人加以补充修改的“簇描述理论”。
按照这种理论,名称具有各自的内涵和外延,专名和通名实际上一些缩略的和伪装的摹状词,名称的外延是由名称的内涵决定的,或者说名称的指称是由名称的含义决定的。
2 名称指称的描述理论弗雷格、罗素采纳了穆勒关于通名的观点,但修正了穆勒关于专名无含义的观点,提出和发展了名称的描述理论。
该理论的要点是:一般而言,专名和通名都具有含义和指称,其含义实质上是缩写或伪装的摹状词。
名称的含义决定其指称。
命名行为就是在思想上把摹状词所表达的关于对象的特征与名称进行关联,它依据被命名对象具有这样的特征来识别对象。
2.1弗雷格的名称指称理论弗雷格在通名问题上基本和穆勒保持一致,但在专名问题上则存在分歧,弗雷格的观点可以概括为,专名既有含义,又有指称,含义决定指称,弗雷格在分析同一性关系的基础上,明确区分了专名的含义和指称.按照弗雷格的观点,专名的指称只能是一个特定的对象,而不能是一个概念或一种关系。
专名必须对于对象有所描述才能指称一个对象。
他由此把普通的专有名词的含义等同于某些相关的限定摹状词的含义,从而把名称类化于限定摹状词,否认以简单记号出现的、代表特定个体的实体名称(如“北京”)能够独立地具有意义,认为这样的名称只有在一定语境中获得一定的摹状关系,才能有确定的指称和含义。
弗雷格同时也承认存在着具有含义而没有指称的专名,比如像小说中的虚构人物的名字“孙悟空”、“贾宝玉”等等,还有具有含义而没有指称的表达式,比如像“金山”弗雷格认为这些情况的出现应该归咎于日常语言的不完善。
2.2罗素的描述理论罗素对专名的指称作了仔细的研究,他反对弗雷格把摹状词和专名混为一谈,深入的研究了专名和摹状词的区别。
不过,他前后的观点有非常大的变动。
他继承了弗雷格的观点,认为事物是专名所指示的项,它既包括各种现实的存在物,也包括各种非现实的!虚构的东西。
此后不久,罗素就抛弃了上述观点,认为过去那种看法会导致自相矛盾。
以“圆形的方形并不存在”这个语句为例,罗素承认这是一个有意义的语句,可是,他又指出,如果真的有“圆形的方形”那样的东西,它就一定存在着,我们不能起初假定有这种东西,然后又否认这种东西的存在。
他说:“这种观点本身就难以自圆其说,而反对这种观点的主要理由是,人们都承认,这样的对象很容易违背矛盾律。
例如,这种观点主张,当今的法国国王是存在的,又是不存在的:圆形的方形是圆形的,又不是圆形的等等”。
为了排除这样的矛盾,罗素对这种包含有不真实的或自相矛盾的事物的符号的语句进行分析,并在把专名和摹状同截然区分开的基础上,提出他那著名的描述理论。
3 名称指称理论的哲学影响随着描述理论和历史因果论的不断发展,对待两种指称理论的态度上,各学者都表现出不同的观点,在探讨各学者对两种指称理论批判和继承的基础上,笔者将两种理论进行比较,分析探讨两种指称理论的区别和联系。
3.1国内外学者对两种理论的述评达米特认为克里普克的理论存在有很多问题,并对他的理论进行了一系列的批判。
达米特认为,克里普克在论证历史因果的过程中,主要利用了对他的理论比较有用的一些特殊的专名,这些特殊的专名主要包括个体人,动物、船舰等名称。
不过,除了这些特殊的成名,摹状词在描述其他专名的过程中还是正确的,比如一星期的星期几的说明,如果我们不解释英语中“SUNDAY”是指一星期中的第一天,我们就不能说知道这个词的意义。
另外,他指出,历史因果论没有为某人知道某个专名的用法和他不过只是听过这个名称这两者的区别留下余地。
比如说,假使小李从来没有去过香格里拉,也没有听别人提到过香格里拉,但现在有个人告诉小李说:“小张现在正在香格里拉”,我们不能因此说小李知道小张住在香格里拉。
我们在此基础上只能这样说,小李知道的只是:小张正在一个被称为“香格里拉”的地方。
如果说小李知道香格里拉,那么小李至少应该知道香格里拉是云南省的一个旅游城市,而且他必须知道香格里拉的大致所在。
达米特由此认为,克里普克的历史因果论的错误就在于,在前提已经假设了在传递的链条上的每一个环节中,每个人都是以相同的程度,相同的方式来了解名称之所指的。
但是事实上并非如此结果可能会导致专名的指称在历史的演变中中断、失落和改变。
另外,埃文斯用指称变化现象对克里普克的历史因果理论进行了批评。
达米特对名称理论的评述是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的,对于现实世界的一般指称来说描述理论更加合理。
存在的问题是在可能世界中的指称方面描述理论还有所欠缺,没有进一步的解释和分析。
而达米特对于历史因果论的要害也是一击即中。
按照克里普克的理论有可能会致使专名在历史的因果传递链条上中断。
比如,还用上面的例子来说明,小李也许并不想真正了解香格里拉,他也因此可能不会再向其他人打听一些关于香格里拉的情形,但是当小李给别人说“小张现在正在香格里拉”的时候,因为小李和小李说话对象并不了解香格里拉这个名称,在这样的情形下,就很有可能导致香格里拉这个专名传递的中断,也有可能小李为了掩饰自己的无知,因此编造香格里拉在某个地方或某种特征,因此也就导致了香格里拉这个专名出现了错误和改变。
3.2两种名称指称理论的比较在名称的指称理论方面“历史因果论”和“描述理论”具有一定的一致性。
弗雷格的指称理论中的名称都是指具体和抽象的对象,也包括那些实际不存的对象,他认为“专名的指称就是这个名称所指的对象”。
而按照簇描述理论的代表者维特根斯坦的观点,名称和对象之间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名称代表对象,对象就是名称的指称。
代表历史因果的哲学家认为,专名是按照其在历史因果链条上的传递来确定其指称的事实上,不管是历史因果论还是描述理论,在确定名称之所指的时候都与对象联系起来,在这一点达到共识的情况下,也为后来哲学家研究此问题上提供了一个基本点。
不过,如果仅仅说名称之所指就是对象,这也就是说名称之所指是客观存在的,完全在人的意识之外的,但是事实却不是如此很多时候名称之所指就并非是客观现实所存在的东西,比如“贾宝”、“玉皇大帝”这些虚概念就是客观现实并不存在的事物。
再者,名称的指称若是与对象一一对应,那么也就是说每一个名称都会有一个对象与之相匹配,这样的话,我们便在日常生活中思考运用名称的时候将其与某些事物结合对应起来,名称之所指才是正确的,也才能使我们日常的思维和语一言不断的进行下去,但是如果说名称之所指和某一对象并不对应,那么名称之所指也是不正确的,这个时候,日常的交流语言与思维就不能进行下去,但在现实当中,我们在运用这些名称的时候,即使我们将名称与所指的事物弄错或者搞混了,但在一定的语境和情况下我们仍然可以用此名称进行正常甚至正确的交际。
当然,事实上我们在运用名称的指称的时候,历史因果论就存在一定的缺陷,在这个时候历史因果链条就发挥不出其应有的作用,这时我们对名称之所指的确定只能依靠于这个名称的内涵,而且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接触到新名称或者自己以前并未碰到过的名称,这时历史因果链条也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在这个时候,我们确定这些新名称之所指的时候也只能靠把握这些名称的内涵或者含义。
代表名称指称的历史因果论的哲学家认为,我们仅仅知道一个专名,就能知晓这个专名的指称,这是因为他们认为专名是没有含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