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贸易总协定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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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前身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GATT),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管理国 际贸易的多边条约、多边贸易组织、经济合作多边组织 ( 1948-1995年,47年,非正式) ,支撑世界经济的“三 大支柱”: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WTO)、世界银行 (WB)、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
在WTO决策中存在外部性、“搭便车”等现象。 —大国在国际贸易中所占份额较大,所获利益较多,WTO 决策与其利益关系比较紧密,在多边贸易谈判、协议、解释、 豁免等决策中,会付出较大精力和代价影响WTO的决策,特 别把WTO决策向有利自己国家的方向引导。 —小国往往不出面,不付出任何代价,就可以享受WTO决 策的利益。
部长会议 常务理事会
总干事与秘书处 争端解决机构
货物贸易理事会 服务贸易理事会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 产权理事会
市场准入委员会 国际收支限制委员会 预算、财务与行政委员会
特定承诺委员会 政府采购委员会
食品卫生检验、动植物检 验检疫措施委员会
图示 世界贸易组织机构
贸易与发展委员会 贸易与环境委员会 金融服务业委员会 农业委员会 民用航空器贸易委员会 原产地规则委员会 区域集团委员会
(1)世界贸易组织继续实行1947年关贸总协定“一致同意” (合意决策)的决策方式。“一致同意”含义是“在作出决定的 会议上,如果任何一个与会成员方对拟通过的决议不正式提出反 对”,就算达成合意。
(2)如果未达成“共识”决定时,就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在部 长会议和总理事会上,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均有一票投票权。通常 以多数票为准,除非另有规定。(对条款的修订须2/3多数票通过; 对新加入成员的决定要求由部长会议2/3多数表决作出)
(4)秘书处及其总干事。WTO秘书处设在瑞士日内瓦,约有500人, 由总干事领导。总干事是WTO的最高行政领导,由部长会议选定。其职 能:督促成员遵守WTO规则;草拟WTO的发展方针;负责秘书处工作 及其行政事务;主持协商和非正式谈判;等(俗称:监护人、引导人、 调停人、主持人、“总经理”)。
贸易政策审议机构
(3)部长会议和总理事会拥有“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和“多 边贸易协议解释”的专门权利。多边贸易协议的解释与决议,须 经部长会议和总干事成员的3/4以上多数票通过。
(4)在例外状况下,部长会议可以3/4表决方式,做出豁免一 成员方义务的决定,除非有另外规定。超过一年的豁免决定,要 定期接受部长会议审评,直到豁免终止。
2、WTO的目标
建立一个完整的包括货物、服务、与贸易有关的投资及 知识产权等内容的、更有活力的、更持久的多边贸易体系, 使之可以包括关贸总协定贸易自由化的成果和乌拉圭回合多 边贸易谈判的所有成果。(贸易自由化、透明度、稳定性)
4.1.3 WTO的运行机制
1、WTO的机构与职能
(1)部长会议。WTO的最高权利机构,由WTO的的全体成员方的代表 组成,至少每两年举行一次常会。主要权力:立法权、解释权、裁决争 议的准司法权、豁免成员(特定情况)义务、审批WTO观察员资格的申 请,等。
(2)总(常务)理事会。部长会议休会期间,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的 总理事会代行部长会议职能。职能:拟订议事规则及议程,解决贸易争 端,审议成员贸易政策等。下属机构:货物贸易理事会,服务理事会, 知识产权理事会等。
(3)专门委员会。部长会议及其理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处理特定贸易 及其他有关事宜:贸易与发展委员会,国际收支限制委员会,等10多个 专门委员会。
GATT / WTO的决策:世界性公共选择机制 参与GATT / WTO决策的各国代表不是以个人身份,而是
以国家(政府)代表身份参与各项决策。显然,GATT / WTO的决策过程是各个国家(政府)参与的世界性“公共选 择”。在世界性公共选择中隐藏着国家政治、经济方面的利 益,构成了各国参与WTO决策的动机,形成一个决策机制。
⑥ 应邀与其他成员方进行磋商与协商,按WTO的争端解决 机制与程序解决贸易摩擦;
⑦ 允许和谅解其他成员方根据情况,采取“豁免”与紧急 行动或实施保障措施; ⑧ 向其他成员方提供本国贸易政策和措施等方面资料,增 加贸易政策和有关法规的透明度; ⑨ 按在世界出口中所占比例缴纳一定会费。
3、WTO的决策机制
2、成员方及其权利和义务 成员基本权利:
① 享有其他成员方提供的多边的、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和 国民待遇;
② 享有其他成员方提供的关税减让或承担进口增长义务的 利益;
③ 享有其他成员方取消或减少数量限制和其他贸易Baidu Nhomakorabea制的 益处; ④ 利用WTO的体制,采取“豁免”与紧急行动的权利;
⑤ 利用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和程序,公平合理解决与其他 国家的经贸摩擦,保护自身的利益;
国际服务贸易课程(经贸2010级)
国际服务贸易概论
主讲:陈万灵
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经济贸易研究中心
§4 《服务贸易总协定》基本内容
4.1 关于世界贸易组织(WTO)
§4.1.1 WTO(World Trade Organization)介绍
1995.1.1,WTO正式生效运转。1995年1月31日WTO举 行成立大会。
⑥ 获取其他成员方外贸政策和措施等方面资料的权利;
⑦ 发展中国家享有更多优惠——普惠制待遇,过渡期安排 和技术援助。
成员基本义务:
① 给予其他成员方以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
② 给予其他成员方关税减让或承担进口增长义务;
③ 取消或减少进口数量限制,或减少非关税措施; ④ 逐步扩大服务贸易市场的开放; ⑤ 按《知识产权协定》规定,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的保护 措施;
4.1.2 WTO宗旨与目标
1、WTO宗旨
(1)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和大幅度、稳步提高 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
(2)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与贸易。
(3)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各成员应促进对世界资源 的最优利用和保护,并以合理方式和相应措施维护环境。
(4)积极努力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 在国际贸易增长中的获得与其经济发展需要相称的份额和利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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