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贸易总协定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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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

《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

GATS可能导致服务贸易自由化过 度,对一些国家的主导产业和服 务业造成冲击。
服务业发展水平差异
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服务业 发展水平上存在较大差异,可能 导致在GATS框架下处于不利地位。
增加服务出口机会
服务业监管挑战
GATS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更多服 务出口的机会,有助于增加外汇 收入和经济发展。
专家组程序
专家组程序是GATS争议解决 机制中的重要环节,旨在通 过专家协助解决争议。
成员方可以向秘书处提出书 面申请,要求成立专家组。
专家组成员由各成员方推荐, 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专家组程序包括书面和口头 阶段,最终形成专家组报告, 对争议进行裁决。
上诉机构程序
01
上诉机构程序是GATS争议解决机制中的最 终环节,旨在通过上诉审议争议。
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
总结词
包括建筑设计、工程承包和建筑服务等。
详细描述
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是指提供建筑设计、工程承包和建筑服务的行业。这些服务涉及到建筑物的规划、设计和建 造,以及相关的土木工程和设备安装等。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建筑物和设施的安全性和功能性。
分销服务
总结词
包括批发、零售和物流等。
02
03
成员方可以针对专家组报告的裁决结果提出 上诉。
上诉机构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独立 人士组成,负责对上诉进行审理。
04
上诉机构程序包括书面和口头阶段,最终形 成上诉机构报告,对争议进行裁决。
05 GATS的影响和挑战
对全球经济的影响
促进服务贸易自由化
促进技术和服务创新
GATS通过推动服务贸易自由化,促进 了全球经济的增长和发展。
《服务贸易总协定》 (GATS)

国际服务贸易总协定

国际服务贸易总协定

国际服务贸易总协定简介国际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GATS)是由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Organization,WTO)于1995年成立的多边贸易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协定。

GATS的目的是为全球服务贸易提供稳定的、透明的和可预测的框架,以促进各国之间的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促进经济发展。

背景服务贸易在全球经济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由于科技的快速发展和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服务贸易的边界越来越模糊,国家之间的服务交流更加频繁。

为了适应这一新的形势,各国纷纷意识到需要一个更加开放和透明的国际服务贸易框架来引导和规范服务贸易的发展。

目标和原则GATS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开放和非歧视性的服务贸易体制,促进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和增加各国间的服务贸易流动。

GATS的原则包括:1.非歧视性原则:即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

最惠国待遇要求对于来自所有成员国的服务供应商提供同样的待遇,不得对某一成员给予特殊待遇;国民待遇要求将外国服务供应商与本国供应商一视同仁。

2.透明和预测性原则:成员国应及时向WTO提供与服务贸易有关的信息,并尽力提高监测措施的透明度,以便其他成员国了解相关政策和法规。

3.自由化原则:成员国应逐步减少对服务贸易的限制和管制,提供更大的市场准入、降低市场壁垒,并通过谈判和协商解决贸易争端。

协定内容范围GATS适用于所有的服务贸易,包括从服务供应商提供给服务需求方的服务,以及临时跨境的服务供应。

服务贸易自由化和市场准入GATS对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和市场准入进行规范和监管。

成员国应通过在自己的承诺表中列出要开放的服务领域、承诺的市场准入条件和限制等方式,逐步提供市场准入操作,以便其他成员国可以享受相应的待遇。

卫生和安全措施GATS承认成员国为了公共卫生和安全的原因可能对服务贸易进行一些限制。

然而,这些限制应符合其他GATS原则,如非歧视性和透明性原则。

gats的基本结构

gats的基本结构

gats的基本结构GATS(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基本结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前言:GATS的前言部分包括对该协定的目的、原则和规定的概述,以及各方对于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促进全球经济增长的共识。

2. 协定的范围和定义:该部分详细说明了GATS适用的服务范围和定义,包括服务的广义定义、四种供应方式(跨境供应、消费者到境外供应、商业存在到境外供应和自然人到境外供应)以及与服务贸易相关的术语定义。

3. 协定的原则:GATS的原则部分包括了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促进的基本原则,如最惠国待遇、国内优惠待遇、透明度、许可要求和限制、保护措施等。

这些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国在服务贸易中享有公平、开放和非歧视的待遇。

4. 国家的义务和承诺:GATS要求各成员国在服务贸易领域承担特定的义务和承诺。

这些义务和承诺包括对服务市场的开放程度、服务贸易限制的透明度、国内法规的合理性和透明度、监管措施的公正和合理性等方面的规定。

5. 争端解决:GATS设立了争端解决机制,用于处理成员国之间因服务贸易问题产生的争端。

该机制包括争端解决机构的设立、争端解决程序的规定以及争端解决的程序和时间表。

6. 机构安排:GATS的机构安排包括了服务贸易委员会、争端解决机构、技术委员会等机构的设立和职责。

这些机构负责监督和推动GATS的实施,并为成员国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7. 最终规定:GATS的最终规定部分包括了关于协定的签署、生效和修改的规定,以及其他与GATS实施相关的规定。

总体而言,GATS的基本结构由前言、范围和定义、原则、国家义务和承诺、争端解决、机构安排和最终规定等部分组成,这些部分共同构成了GATS的框架和内容。

服务贸易总协定简介

服务贸易总协定简介

金融服务
总结词
金融服务是指与资金流动和投资相关的服 务,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的服务 。
详细描述
金融服务在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为 个人和企业提供存款、贷款、投资、保险 等多样化服务。金融服务的稳定和健康发 展对经济增长具有积极作用。
旅游及旅行相关服务
总结词
旅游及旅行相关服务包括旅行社、酒店、景区等提供的旅游和旅行相关服务。
各国的实践情况、市场准入承诺等。
服务贸易国内法规透明度机制
服务贸易国内法规透明度的概念:国 内法规透明度的概念、服务贸易国内 法规透明度的含义等。
服务贸易国内法规透明度的规则:涉及的 规则、原则等,如透明度原则、通知义务 等。
服务贸易国内法规透明度的实践: 各国的实践情况、透明度承诺等。
05
服务贸易总协定对全球经 济的影响
03
02
1993年
在马拉喀什会议上,GATS最终 达成并正式签署。
2001年
在多哈回合谈判中,GATS的进 一步扩大和发展被提上议程。
04
02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原 则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原则
• 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是世界贸易组织(WTO)管辖的一项多边贸易协议,它旨在促进服务贸易自由化,为全球服 务贸易提供规则和纪律,为服务业国际交流和合作提供平台。
03
服务业监管的挑战
不同国家在服务业监管方面存在 差异,需要加强合作和交流,推 动服务业监管的协调和统一。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未来发展前景
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深 入推进
服务贸易自由化将进一步推进, 包括在数字经济、金融、电信等 领域的开放和合作。
服务业跨国投资的加 强
服务贸易自由化将促进服务业跨 国投资的发展,推动全球服务业 的发展和升级。

第十章 服务贸易总协定 (《世界贸易组织概论》)

第十章  服务贸易总协定  (《世界贸易组织概论》)

第二节《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内容(一)
一、《服务贸易总协定》的结构 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GATS)由序言和6个部分29个条款,其中前28个 条款是框架协议,规定了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原则和规则, 构成GATS的主体部分,第29条是附录(包括8个附录), 其内容由三大块组成:一是适用于所有成员的基本义务的 协定,即框架协议条款本身;二是作为《服务贸易总协定》 的有机组成部分的涉及各服务部门的特定问题和供应方式 的附录,以及关于最惠国待遇豁免的附录;三是根据《服 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定应附在《服务贸易总协定》之后, 并成为其重要组成部分的各国市场准入的初步承诺减让表。
第一节《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背景及产生过程 (五)
四、《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后续谈判及成果
1994年4月结束的“乌拉圭回合”中,各国对国际服 务贸易的谈判仅仅是初步的。从1995年1月开始,在服务 贸易理事会指导下,谈判成果分别被称为“基础电信协议” 和“金融服务协议”及“政府采购协议”。到目前为止, 它们是世贸组织成立以来在多边贸易谈判上取得的最为重 要的成果。
1994年4月15日,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111个国家和 地区签署了具有深远历史意义和现实影响的乌拉圭回合谈 判最终协议。《服务贸易总协定》作为其中最重要的协定 之一,经各国立法部门的批准后于1995年1月1日生效。乌 拉圭回合多边服务贸易谈判的重要成果,就是确立了国际 社会将继续努力并不断推进贸易领域自由化的宗旨,将建 立各具体服务贸易领域规则协定的活动继续进行下去。
自然人流动是指个人为提供服务而进入某一国家做短期 停留,与那些寻求在某一国家长期就业或长期居留的情况 无关。在“乌拉圭回合”承诺时间表中,作为第四类供给 方式的自然人流动主要限制于两种类型: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内容18页PPT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内容18页PPT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内容
1、合法而稳定的权力在使用得当时很 少遇到 抵抗。 ——塞 ·约翰 逊 2、权力会使人渐渐失去温厚善良的美 德。— —伯克
3、最大限度地行使权力总是令人反感 ;权力 不易确 定之处 始终存 在着危 险。— —塞·约翰逊 4、权力会奴化一切。——塔西佗
5、虽然权力是一头固执的熊,可是金 子可以 拉着它 的人也看不见自己的背脊。——非洲 2、最困难的事情就是认识自己。——希腊 3、有勇气承担命运这才是英雄好汉。——黑塞 4、与肝胆人共事,无字句处读书。——周恩来 5、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使人精确。——培根

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

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

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GATS)是世界贸易组织管辖的一项多边贸易协议。

《服务贸易总协定》由三大部分组成:一是协定条款本身,又称为框架协定,二是部门协议[1],三是各成员的市场准入承诺单。

GATS概述《服务贸易总协定》本身条款由序言和六个部分29条组成。

前28条为框架协议,规定了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原则和规则,第29条为附件(共有8个附件)。

主要内容包括:范围和定义、一般义务和纪律、具体承诺、逐步自由化、机构条款、最后条款等,其核心是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市场准入、透明度及支付的款项和转拨的资金的自由流动。

《服务贸易总协定》适用于各成员采取的影响服务贸易的各项政策措施,包括中央政府、地区或地方政府和当局及其授权行使权力的非政府机构所采取的政策措施。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宗旨是在透明度和逐步自由化的条件下,扩大全球服务贸易,并促进各成员的经济增长和发展中国家成员服务业的发展。

协定考虑到各成员服务贸易发展的不平衡,允许各成员对服务贸易进行必要的管理,鼓励发展中国家成员通过提高其国内服务能力、效率和竞争力,更多地参与世界服务贸易。

《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定国际服务贸易具体包括四种方式:⑴跨境交付(Cross-border Supply);⑵境外消费(Consumption Abroad);⑶商业存在(Commercial Presence);⑷自然人流动(Movement of Natural Persons)。

《服务贸易总协定》列出服务行业包括以下12个部门:商业、通讯、建筑、销售、教育、环境、金融、卫生、旅游、娱乐、运输、其它,具体分为160多个分部门。

协定规定了各成员必须遵守的普遍义务与原则,磋商和争端解决的措施步骤。

根据协定的规定,WTO成立了服务贸易理事会,负责协定的执行。

GATS目录第一部分范围和定义第一条范围和定义第二部分一般义务和纪律第二条最惠国待遇第三条透明度第三条之二机密资料的公开第四条发展中国家的更多参与第五条经济一体化之二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协议第六条国内法规第七条承认第八条垄断和专营服务提供者第九条商业惯例第十条紧急保障措施第十一条支付和转移第十二条保障收支平衡的限制第十三条政府采购第十四条一般例外之二安全例外第十五条补贴第三部分具体承诺第十六条市场准入第十七条国民待遇第十八条附加承诺第四部分逐步自由化第十九条具体承诺的谈判第二十条具体承诺表第二十一条承诺表的修改第五部分机构条款第二十二条磋商第二十三条争端解决和实施第二十四条服务贸易理事会第二十五条技术合作第二十六条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关系第六部分最后条款第二十七条利益的拒给第二十八条定义第二十九条附件GATS中文文本各成员协议如下:内容简介第一条范围和定义1.本协定适用于各成员影响服务贸易的措施;2.为本协定之目的,服务贸易定义为:(a)从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境内提供服务;(b)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c)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以商业存在提供服务;(d)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以自然的存在提供服务。

服务贸易总协定

服务贸易总协定

服务贸易总协议目录第一部分范围和定义第一条一般义务和纪律第二部分一般义务和纪律第二条最惠国待遇第三条透明度第三条之二机密资料的公然第四条发展中国家的更多参加第五条经济一体化之二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协议第六条国内法例第七条认可第八条垄断和专营服务供应者第九条商业老例第十条紧迫保障举措第十一条支付和转移第十二条保障进出均衡的限制第十三条政府采买第十四条一般例外之二安全例外第十五条补助第三部分详细承诺第十六条市场准入第十七条公民待遇第十八条附带承诺第四部分逐渐自由化第十九条详细承诺的谈判第二十条详细承诺表第二十一条承诺表的改正第五部分机构条款第二十二条磋商第二十三条争端解决和实行第二十四条服务贸易理事会第二十五条技术合作第二十六条与其余国际组织的关系第六部分最后条款第二十七条利益的拒给第二十八条定义第二十九条附件各成员协议以下:第一部分范围和定义第一条范围和定义1.本协议合用于各成员影响服务贸易的举措;2.为本协议之目的,服务贸易定义为:(a)从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余成员境内供应服务;(b)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余成员的服务花费者供应服务;(c)一成员的服务供应者在任何其余成员境内以商业存在供应服务;(d)一成员的服务供应者在任何其余成员境内以自然的存在供应服务。

3.为本协议之目的(a)“成员的举措”是指由以下机构采纳的举措:(1)中央、地域或地方政府和当局;和(2)由中央、地域或地方政府或当局受权履行权益的非政府机构为执行本协议下的义务和承诺,各成员应采纳所有可能的合理措施以保证其境内的地域和地方政府和当局及非政府机构恪守协(b)“服务”包含任何部门的任何服务,但在履行政府权限时供应的服务除外。

(c)“在履行政府权限时供应的服务”指既不是在商业基础上供应,又不与任何一个或多个服务供应者相竞争的任何服务。

第二部分一般义务和纪律第二条最惠国待遇1.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举措方面,各成员应立刻和无条件地予任何其余成员的服务和服务供应者以不低于其赐予任何其余国家相同的服务和服务供应者的待遇2.一成员能够保持不一致的举措,只需该举措已列入第二条宽免附件并切合该附件的条件。

国际商务师复习资料:服务贸易总协定

国际商务师复习资料:服务贸易总协定

服务贸易总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由三⼤部分组成:⼀是《服务贸易总协定》条款本⾝,⼜称为框架协定,⼆是各成员的市场准⼊减让表,三是部门协议,此外还有关于服务贸易的⼏项部长级会议决定。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主要内容(⼀)《服务贸易总协定》适⽤范围协定适⽤于各成员采取的影响服务贸易的各项政策措施,包括中央政府、地区或地⽅政府和*及其授权⾏使权⼒的⾮政府机构所采取的政策措施。

(⼆)国际服务贸易的⽅式国际服务贸易具体包括四种⽅式:1.跨境交付。

跨境交付是指成员服务提供者在其境内向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以获取报酬。

2.境外消费。

境外消费是指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其境内向来⾃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以获取报酬。

3.商业存在。

商业存在是指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建⽴商业机构或专业机构(附属企业或分⽀机构),为所在成员境内和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以获取报酬。

4.⾃然⼈流动。

⾃然⼈流动是指成员的⾃然⼈(服务提供者)到任何其他成员境内提供服务,以获取报酬。

(三)服务部门分类《服务贸易总协定》将国际服务贸易分为:(1)商务服务;(2)通讯服务;(3)建筑和相关⼯程服务;(4)经销服务;(5)教育服务;(6)环境服务;(7)⾦融服务;(8)与健康相关的服务和社会服务;(9)旅游和与旅游相关的服务;(10)娱乐、⽂化和体育服务(视听服务除外)(11)运输服务;(12)其他未包括的服务。

共12个部门,具体⼜分为160多个分部部门。

(四)⼀般义务和纪律(五)具体协定规定了具体谈判的原则,各成员根据这些原则就其愿意作出的部门进⾏谈判,达成的列⼊该成员的具体减让表。

具体分为三个部分,即市场准⼊、国民待遇和其他。

⼆、减让表减让表是各成员在谈判的基础上提交的开放服务贸易市场的,包括承担的关于最惠国待遇、市场准⼊和国民待遇的义务。

减让表明确注明各⽅对于他⽅服务和服务提供者实施国民待遇和市场准⼊的限制条件,包括⼀次性确定的最惠国待遇例外清单。

服务贸易总协定

服务贸易总协定
优惠待遇。
几点说明:
一.体制上:服务业国家垄断经营。缺乏市场机制。WTO要求是 完全实现市场机制。
二.人才问题:挑战较大。收入问题、待遇问题、价值问题。 三.创新能力:竞争的环境/消费观念/落后的意识 四.民营进入的问题:刘永好的行为探讨。
复习与思考题:
一.什么是服务贸易? 二.服务贸易的特点是什么? 三.服务贸易出口的基本形式有哪些? 四.你认为应该如何扩大我国的服务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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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人才的竞争与流失。(高 级人才/金融/保险/素质)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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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逆差的加大。(知识 含量低)
(三)迎接挑 战的措施
一.强化和改善基础设施。 二.提高国民素质。 三.加快新兴服务的创新。 四.加大服务产品的科技含量。 五.加强行业的规范与管理。 六.学会利用WTO对发展中国家的
第十讲《服务贸易总协定》
01 02 03 04 05
国际服务贸易的概念与特点
概念:国际服务贸易指的是不同国家之间所发生的关于
服务的买卖与交易活动。
国际服务贸易的范围:国际运输、国旅游、国际金融、
国际保险、国际信息、国际工程承包、劳务输出、国际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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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广告设计、产品维修、国际租赁、文化艺术交流、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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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电讯、结算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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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国际服务出口的三种方式:
① 直接出口:通过国际网络实现。双方不发生位移。 ② 间接出口:进口国消费者到生产国消费服务。 ③ 国外当地生产当地销售:出国提供服务。

服务贸易总协定

服务贸易总协定
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定附在《服务贸易总协定》之后的,包括初 步自由化承诺的各国承诺表,共94个。 关于服务贸易自由化的九项有关决议 。
在世贸组织成立后的后续谈判过程中所达成的三项协议 。
3、《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主要内容一
序言:
认识 ——
全体成员国认识到: 服务贸易对世界经济的增长和发展日益增加的重要性; 各成员为实现国家政策目标,有权对其领土内的服务提供进行管理和采用新 的法规;
经济一体化 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协定
国内法规 承认
垄断和专营服务提供者 商业惯例
紧急保障措施 支付和转移 保障国际收支的限制
政府采购 一般例外 安全例外
补贴Biblioteka 2、《服务贸易总协定》总体结构之狭义结构2
第三部 分 具体
承诺
第四部 分 逐步 自由化
第五部 分 机构
条款
第16条 第17条 第18条 第19条 第20条 第21条 第22条 第23条 第24条 第25条 第26条
由于不同国家服务法规发展程度方面存在的不平衡,发展中国家特别需要 行使此权利。
3、《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主要内容二
希望 :
(1) 建立一个服务贸易原则和规则的多边框架; (2)以此为手段促进所有贸易伙伴的经济增长和发展中国家的发展; (3) 在互利的基础上促进所有参加方的利益; (4) 保证权利和义务总体平衡; (5) 早日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水平的逐步提高; (6) 有助于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更多的参与; (7) 有助于发展中国家扩大服务贸易的出口; (8)有助于发展中国家提高国内服务的能力、效率与竞争力。
市场准入 国民待遇 附加承诺 具体承诺的谈判 具体承诺减让表 减让表的修改
磋商 争端解决与执行 服务贸易理事会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内容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内容
最惠国待遇 透明度 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 发展中国家更多参与 逐步自由化
三、促进国际服务贸易和商品贸易发展
WTO体制对国际服务贸易和服务业发展的推动作用
促进服务贸易的全面增长 对不同类型的服务贸易产生不同的推动,导致不同类型服务贸
易发展的差异 刺激各国国内服务业的发展,改进技术,改善经营管理,发展
对外服务贸易,提高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推动世界服务业国际分工的进一步深化
新的国际服务贸易体制对货物贸易的影响
促进与有关服务密切相关的货物贸易的发展 发达国家有可能在货物贸易方面向发展中国家做出更多让步,
促进货物贸易的发展 对外国直接投资的发展有促进作用,推动国际贸易向深层次发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实质性内容
包含序言、二十九条具体条款和八个附件
《服务贸易总协定》首次确立了有关服务贸易规则和原 则的多边框架
《服务贸易总协定》是世界贸易组织的一大支柱,确立 了综合解决争端机制
三、《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主要内容
(一)序言 (二)范围与定义 (三)普遍义务与原则 (四)具体承诺 (五)具体承诺义务的谈判 (六)组织机构条款 (七)最后条款
第二节 WTO体制与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
确定服务贸易各成员方共同遵守的国际规则 推动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 促进国际服务贸易和商品贸易发展 新体制下的国际服务贸易问题
一、确定服务贸易各成员方共同遵守的国 际规则
长期以来,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迅速,但一直缺少参与国 际服务贸易的国家地区共同遵守的国际规则和约束机制
80年代后,美国经济增长缓慢,但国际服务贸易连年顺差 作为世界最大的服务贸易出口国,美国急切地希望打开其他国
家的服务贸易市场 日本是最大的服务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易进口国,为了减少与美国的贸易摩擦,

服务贸易总协定基本内容

服务贸易总协定基本内容

服务贸易总协定基本内容首先,《服务贸易总协定》的目的是通过自由化和促进服务贸易的开放与发展,实现各成员国的综合和可持续的经济增长。

它强调了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和公平竞争的重要性,以提升全球服务业的效率和竞争力。

为了达到这个目标,GATS规定了一系列的原则和规则。

其次,《服务贸易总协定》将服务定义为边境交易和跨境供应的形式。

边境交易是指服务提供者和服务消费者之间的距离存在地理上的障碍,而跨境供应是指服务提供者和服务消费者之间没有地理上的障碍。

协定提出,成员国应尽量消除或减少这些障碍,以促进服务贸易的自由化。

第三,《服务贸易总协定》还规定了几项原则,以保障成员国之间的服务贸易。

其中最重要的原则是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

最惠国待遇原则是指一个成员国对其他成员国的服务提供商应给予与本国服务提供商相同的待遇;国民待遇原则是指一个成员国对其他成员国的服务提供商应给予与本国服务提供商相同的待遇,即不得歧视。

这两个原则的存在,确保了在服务贸易中的公平竞争和平等待遇。

第四,《服务贸易总协定》还包含了一套规则,用于指导成员国在服务贸易领域的政策制定和管理。

这些规则涵盖了市场准入、国内管制、国有事业的管制等方面。

其中,最重要的是市场准入规则和国著事业的管制规则。

市场准入规则要求成员国在服务贸易领域对外国服务提供商开放市场,并尽可能减少各种限制和歧视行为。

这些限制包括许可和资质要求、数量和资本要求、地域限制等。

成员国需要根据国际贸易规则,逐步放宽或取消这些限制,以实现服务贸易的自由化。

国著事业的管制规则要求成员国管制国有事业时,要遵守公平、透明、无歧视的原则,以确保各国服务提供商在国内市场上公平竞争的平等条件。

此外,协定还规定成员国应充分考虑其他成员国的合理利益和服务提供商的合法权益。

此外,《服务贸易总协定》还规定了成员国之间的协商和争议解决机制。

成员国可通过协商解决争端,如协商未能解决,可提交至WTO争议解决机构进行裁决。

服务贸易总协定-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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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3/11
浙江林学院国际贸易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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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民待遇原则
成员方在实施影响服务提供的各种措施时,给 予其他成员方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以不低于其给 予国内服务或服务提供者的待遇。 国民待遇只适用于成员方已经作出承诺的服务 部门。

2019/3/11
浙江林学院国际贸易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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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场开放原则
2019/3/11
浙江林学院国际贸易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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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促进经济一体化原则



GATS承认经济一体化组织的存在,但避免其多 边双边对GATS实施的干扰。有一系列特殊规定: --任何经济一体化组织的多边、双边服务协议 必包括众多重要服务部门。 --服务协议促进贸易自由化。 ---经济一体化组织不能提高各服务部门一体化 前的服务贸易壁垒水平,对待非一体化组织的 GATS成员。
2019/3/11
浙江林学院国际贸易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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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对限制竞争行为的约束 服务贸易领域,经常在国内市场出现垄断和 专营提供者。是贸易自由化的障碍。 世贸组织成员方任何一种服务的垄断提供者, 均不得滥用垄断地位,不能违背该成员的最惠国待 遇义务和已作出的具体承诺。 如该成员的最惠国待遇义务和已作出的具体 承诺。应给予成员方以补偿。
5
3、商业存在:是指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另一 成员领土内设立商业机构或专业机构,为后者领 土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
例如,一成员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到另一成员领土内开设分 行或分公司,提供金融、保险服务。这种服务提供方式有两个 主要特点,一是服务的提供者和消费者在同一成员的领土内; 二是服务提供者到消费者所在国的领土内采取了设立商业机构 或专业机构的方式。一般认为,商业存在是四种服务提供方式 中最为重要的方式。

《服务贸易总协定》和基本内容

《服务贸易总协定》和基本内容
❖ 1999年3月1日开始生效。
❖ (1 )金融机构国际化,即一国的金融机构(主要是商 业银行)基于商业利润目标,积极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 形成广泛的国际网络,可以认为跨国银行、跨国保险公 司是金融机构国际化的具体体现和直接产物。
❖ (2 )金融业务国际化,是指金融业务的跨国界与跨 货币,跨国界是指银行所在国与客户所在国属于不同的 国家,跨货币则是存放款采用银行或客户所在国之外的 另一国货币。
第六章
GATS的基本内容
第一节 多边贸易体制的新机制
❖ 一、WTO体制的特点 ❖ 从理论的角度谈WTO的形成。 ❖ WTO的形成和发展历程
❖ (一)法律制度的正式性 ❖ 正式的国际组织 ❖ 具有法人地位 ❖ 独立于任何组织
❖ (二)协定内容的广泛性 ❖ 货物贸易规则:13个 ❖ 服务贸易规则 ❖ 知识产权规则 乌拉圭回合的新议题 ❖ 争端解决 ❖ 贸易政策审议
秘书处
三、WTO的决策机制和成员方资格
❖ (一)决策机制 ❖ 合意决策 ❖ 投票决策 ❖ (二)成员方资格 ❖ 创始成员 ❖ 新加入成员
四·WTO的发展
❖ 七次部长级会议 ❖ 多哈回合(2001年,第四次部长级会议) ❖ 19个谈判议题(服务贸易为其中之一) ❖ 处于崩溃的边缘
第二节 WTO体制与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
❖ 3)大量具体规范和具体承诺尚待进一步谈判明确。不少条 款并未规定明确的规则和义务,其内容需通过进一步谈判 确定。
❖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意义
❖ 1.服务贸易有了共同遵守的规则; 2.推动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 3.促进服务贸易和相关货物贸易的发展; 4.促进国际服务交流与合作; 5.协调各成员方利益。
❖ 服务贸易开始成为各国利益较量的主题,在WTO体 制中,其运行规则和法律效应平行地对待货物贸易 和服务贸易: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达成、服务贸易理 事会的成立。因此WTO体制对国际服务贸易的未来 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

2023修正版国际服务贸易总协定

2023修正版国际服务贸易总协定

国际服务贸易总协定国际服务贸易总协定1. 简介国际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简称GATS)是由世界贸易组织(WTO)成立的多边贸易谈判机构的成员国共同签署的一项国际贸易协定。

该协定于1995年开始生效,旨在促进各成员国之间的服务贸易自由化和合作。

GATS 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开放、稳定和具有可预见性的服务贸易体系,以促进全球经济增长和发展。

2. GATS的原则和目标2.1 原则GATS的原则包括最惠国待遇(Most-Favored-Nation Treatment,简称MFN)原则和国民待遇(National Treatment)原则。

- 最惠国待遇原则要求成员国在服务贸易上不得歧视其他成员国,即任何优惠措施都应对所有成员国一视同仁。

- 国民待遇原则要求成员国在本国服务供应商与外国服务供应商之间享受同等待遇,不得对外国服务供应商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2.2 目标GATS的目标主要有两个方面:- 促进服务贸易的自由化:通过逐步降低贸易壁垒,减少服务贸易领域的限制和歧视性政策,促进各成员国之间的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

- 保护服务供应商的权益:通过确保合理的市场准入、公平竞争和透明的法规制度,共同维护和推动服务供应商的权益,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 GATS的落实方式GATS的落实方式主要通过成员国提交和审核各自的服务贸易政策,以及进行双边和多边的协商和谈判。

具体包括以下主要步骤:3.1 制定国内法规成员国需要根据GATS的规定,制定或修改相应的国内法规,以便保障GATS原则的贯彻和执行。

3.2 提交服务贸易政策说明成员国需要定期向WTO提交有关其服务贸易政策的说明,包括数据统计和政策措施等相关信息。

3.3 审核和考察成员国的服务贸易政策说明会被WTO的贸易政策审议机构进行审核和考察,以确保其是否遵循了GATS的原则和规定。

3.4 双边和多边协商成员国之间可以进行双边和多边的协商和谈判,以进一步深化和扩大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和自由化。

5第五章:服务贸易总协定与区域性协议

5第五章:服务贸易总协定与区域性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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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服务贸易是第一次被纳入多边贸易体制的谈 判范畴,服务贸易本身所涉及的问题又纷繁复杂,不 可能在第一轮谈判中就能够就所有的问题作出多边 的规则和纪律。所以,总协定中就许多问题仅是作 了原则性的规定。比如,关于补贴问题,关于各国相 关资格的认可问题等等,都需要在今后的谈判中进 一步进行深入的谈判。
最惠国待遇是一般性的义务,适用于所有的服务贸易领域。其目的 是保证总协定各缔约方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在享受第三国服务贸易市场 开放的利益时处于同等的竞争条件之下,以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
2、透明度原则:《总协定》第3条规定了透明度原则,要求各缔约方立 即公布所有普遍适用的影响服务贸易的政策和措施,以及有关的国际协 定。但一旦公开后会阻碍法律的实施,或违反公共利益,或损害特定企业 合法商业利益的机密资料可以例外。
欧盟有关服务贸易的协议主要就涉及以 下两个内容:一是成员国之间在各服务 部门的相互开放和规则统一;二是欧盟 作为一个整体对其他国家开放服务市场 以及利益协调。
1• 2.主要内容
(1)金融服务贸易协议 (2)运输服务贸易协议 (3)电信服务贸易协议
第二阶段
The First stage The second stage
第三阶段 The third st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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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谈判的主要内容:服务贸易的定义;适用服务贸 易的一般原则与规则;服务贸易协定的范围;现行国际规 则、协定的规定;服务贸易的发展及壁垒等
★第二阶段谈判的重点:透明度、逐步自由化、国民待遇、 最惠国待遇、市场准入、发展中国家更多参与、保障条款 和例外等服务贸易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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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GATS对国际服务贸易作用

服务贸易总协定简介课件

服务贸易总协定简介课件

发展中国家面临的挑战
01
技术差距
发展中国家在服务领域的技术和 基础设施方面与发达国家存在较 大差距。
制度环境
02
03
人才短缺
发展中国家的制度环境和服务业 监管体系可能不够完善,制约了 服务贸易的发展。
发展中国家在服务贸易领域的人 才储备不足,难以满足国际竞争 的需求。
服务贸易与国内政策的冲突
政策协调
数字贸易
随着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服务贸易总协定将更加重视数字 贸易的规则制定和谈判,以适应数字化时代的需求。数字贸 易将涉及数据流动、云计算、电子商务等领域,推动服务贸 易的数字化转型。
服务业发展
服务业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服务贸易总协定将更 加关注服务业的发展和开放。未来,服务业的开放将涉及金 融、电信、医疗、教育等领域,促进全球服务业的自由化和 便利化。
02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主要内 容
服务贸易的四种模式
01
跨境提供
服务提供者通过跨境方式向消费 者提供服务,例如在线教育、远
程医疗等。
03
商业存在
服务提供者在消费者国家境内设 立机构或附属企业提供服务,例
如连锁酒店、分支银行等。
02
境外消费
消费者在服务提供者的国家境内 消费其服务,例如旅游、留学等

04
04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争议和 挑战
服务贸易自由化的争议
1 2
自由化程度
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程度和范围存在争议,涉及金 融、电信、医疗等敏感领域的开放程度。
竞争压力
自由化可能导致国内服务业面临外来竞争压力, 对国内服务业的发展和就业可能产生影响。
3
监管权限制
服务贸易自由化可能对国内监管权造成限制,影 响国家对关键服务业的监管和控制。

国际服务贸易总协定

国际服务贸易总协定

国际服务贸易总协定国际服务贸易总协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范围本协定旨在促进国际服务贸易的自由化与便利化,确保各成员国在服务贸易领域享有平等权利,并提供一个公正、开放、透明的国际服务贸易环境。

第二条定义本协定涉及的术语定义如下:________1.服务:________指从供应者向需求者提供的任何经济活动,除去货物或资本。

2.供应者:________指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机构。

3.需求者:________指利用或接受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机构。

4.国际服务贸易:________指在国家或地区之间提供的跨境服务的交换和交易。

5.自由化:________指减少或消除对服务贸易中的初始条件、市场准入或国内处理的限制。

6.便利化:________指简化服务贸易的程序、要求和规定,以提高其效率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服务市场准入第三条市场准入原则1.市场准入应公正、非歧视,遵循国际惯例和世界贸易组织规定。

2.不得限制或限制其他成员在服务贸易领域的市场准入。

第四条市场准入措施1.应通过公平、透明、可预测的程序来制定和实施市场准入措施。

2.对于市场准入措施的实施,不应对来自其他成员国的服务供应者给予不正当优惠或不平等待遇。

第三章自由化与便利化第五条自由化与便利化原则1.成员国应通过逐步减少或消除限制、限制或不利待遇来实现服务贸易的自由化与便利化。

2.对于自由化过程中的逐步措施,成员国应信息公开、平等对待和多边协商。

第六条自由化措施1.成员国应通过逐步减少或消除限制、限制或不利待遇来实现服务贸易的自由化。

2.自由化措施应逐步而非突然地实施,以避免对成员国和市场带来不必要的冲击。

第四章争端解决第七条解决争端机制1.成员国应通过协商、调解或互相协商解决服务贸易争端。

2.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端,成员国可以向争端解决机构寻求仲裁或裁决。

第八条执行决定成员国应遵守争端解决机构的决定,并按其要求履行义务。

对于违反决定的成员国,其他成员国有权采取补偿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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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常务)理事会。部长会议休会期间,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的 总理事会代行部长会议职能。职能:拟订议事规则及议程,解决贸易争 端,审议成员贸易政策等。下属机构:货物贸易理事会,服务理事会, 知识产权理事会等。
(3)专门委员会。部长会议及其理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处理特定贸易 及其他有关事宜:贸易与发展委员会,国际收支限制委员会,等10多个 专门委员会。
部长会议 常务理事会
总干事与秘书处 争端解决机构
货物贸易理事会 服务贸易理事会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 产权理事会
市场准入委员会 国际收支限制委员会 预算、财务与行政委员会
特定承诺委员会 政府采购委员会
食品卫生检验、动植物检 验检疫措施委员会
图示 世界贸易组织机构
贸易与发展委员会 贸易与环境委员会 金融服务业委员会 农业委员会 民用航空器贸易委员会 原产地规则委员会 区域集团委员会
4.1.2 WTO宗旨与目标
1、WTO宗旨
(1)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和大幅度、稳步提高 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
(2)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与贸易。
(3)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各成员应促进对世界资源 的最优利用和保护,并以合理方式和相应措施维护环境。
(4)积极努力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 在国际贸易增长中的获得与其经济发展需要相称的份额和利 益。
2、WTO的目标
建立一个完整的包括货物、服务、与贸易有关的投资及 知识产权等内容的、更有活力的、更持久的多边贸易体系, 使之可以包括关贸总协定贸易自由化的成果和乌拉圭回合多 边贸易谈判的所有成果。(贸易自由化、透明度、稳定性)
4.1.3 WTO的运行机制
1、WTO的机构与职能
(1)部长会议。WTO的最高权利机构,由WTO的的全体成员方的代表 组成,至少每两年举行一次常会。主要权力:立法权、解释权、裁决争 议的准司法权、豁免成员(特定情况)义务、审批WTO观察员资格的申 请,等。
GATT / WTO的决策:世界性公共选择机制 参与GATT / WTO决策的各国代表不是以个人身份,而是
以国家(政府)代表身份参与各项决策。显然,GATT / WTO的决策过程是各个国家(政府)参与的世界性“公共选 择”。在世界性公共选择中隐藏着国家政治、经济方面的利 益,构成了各国参与WTO决策的动机,形成一个决策机制。
(4)秘书处及其总干事。WTO秘书处设在瑞士日内瓦,约有500人, 由总干事领导。总干事是WTO的最高行政领导,由部长会议选定。其职 能:督促成员遵守WTO规则;草拟WTO的发展方针;负责秘书处工作 及其行政事务;主持协商和非正式谈判;等(俗称:监护人、引导人、 调停人、主持人、“总经理”)。
贸易政策审议机构
国际服务贸易课程(经贸2010级)
国际服务贸易概论
主讲:陈万灵
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经济贸易研究中心
§4 《服务贸易总协定》基本内容
4.1 关于世界贸易组织(WTO)
§4.1.1 WTO(World Trade Organization)介绍
1995.1.1,WTO正式生效运转。1995年1月31日WTO举 行成立大会。
WTO前身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GATT),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管理国 际贸易的多边条约、多边贸易组织、经济合作多边组织 ( 1948-1995年,47年,非正式) ,支撑世界经济的“三 大支柱”: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WTO)、世界银行 (WB)、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
2、成员方及其权利和义务 成员基本权利:
① 享有其他成员方提供的多边的、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和 国民待遇;
② 享有其他成员方提供的关税减让或承担进口增长义务的 利益;
③ 享有其他成员方取消或减少数量限制和其他贸易限制的 益处; ④ 利用WTO的体制,采取“豁免”与紧急行动的权利;
⑤ 利用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和程序,公平合理解决与其他 国家的经贸摩擦,保护自身的利益;
⑥ 获取其他成员方外贸政策和措施等方面资料的权利;
⑦ 发展中国家享有更多优惠——普惠制待遇,过渡期安排 和技术援助。
成员基本义务:
① 给予其他成员方以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
② 给予其他成员方关税减让或承担进口增长义务;
③ 取消或减少进口数量限制,或减少非关税措施; ④ 逐步扩大服务贸易市场的开放; ⑤ 按《知识产权协定》规定,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的保护 措施;
(1)世界贸易组织继续实行1947年关贸总协定“一致同意” (合意决策)的决策方式。“一致同意”含义是“在作出决定的 会议上,如果任何一个与会成员方对拟通过的决议不正式提出反 对”,就算达成合意。
(2)如果未达成“共识”决定时,就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在部 长会议和总理事会上,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均有一票投票权。通常 以多数票为准,除非另有规定。(对条款的修订须2/3多数票通过; 对新加入成员的决定要求由部长会议2/3多数表决作出)
⑥ 应邀与其他成员方进行磋商与协商,按WTO的争端解决 机制与程序解决贸易摩擦;
⑦ 允许和谅解其他成员方根据情况,采取“豁免”与紧急 行动或实施保障措施; ⑧ 向其他成员方提供本国贸易政策和措施等方面资料,增 加贸易政策和有关法规的透明度; ⑨ 按在世界出口中所占比例缴纳一定会费。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3、WTO的决策机制
在WTO决策中存在外部性、“搭便车”等现象。 —大国在国际贸易中所占份额较大,所获利益较多,WTO 决策与其利益关系比较紧密,在多边贸易谈判、协议、解释、 豁免等决策中,会付出较大精力和代价影响WTO的决策,特 别把WTO决策向有利自己国家的方向引导。 —小国往往不出面,不付出任何代价,就可以享受WTO决 策的利益。
(3)部长会议和总理事会拥有“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和“多 边贸易协议解释”的专门权利。多边贸易协议的解释与决议,须 经部长会议和总干事成员的3/4以上多数票通过。
(4)在例外状况下,部长会议可以3/4表决方式,做出豁免一 成员方义务的决定,除非有另外规定。超过一年的豁免决定,要 定期接受部长会议审评,直到豁免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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