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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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2010-2020年)

为提升植物新品种权、农产品地理标志、涉农专利、商标、版权等农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强化对农业发展的技术支撑,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纲要。

一、序言

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知识产权已成为农业发展的重要资源和核心竞争力,成为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支撑和掌握农业发展主动权的关键。发达国家高度重视农业科技创新,充分利用自主知识产权维护农业竞争优势,推动农业发展。发展中国家纷纷采取适应本国国情和农业特点的知识产权政策,积极利用农业生物遗传资源主权,主张惠益分享,争取有利于自身发展的空间。

近年来,以植物新品种为核心的我国农业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工作体系逐步建立,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执法能力日益增强,农业知识产权拥有量快速增加,在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但从总体上看,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有待完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制度刚刚起步,农业生物遗传资源权属管理制度尚未建立,农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转化能力不强,中介服务体系发展缓慢,专业人才短缺,知识产权意识薄弱,侵权现象时有发生,知识产权对农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实施农业知识产权战略,大力提升农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迅速增强我国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对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突破资源环境约束、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以保障粮食安全和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为目标,以完善制度、培育主体、改善环境和强化服务为重点,大幅提升农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全面推进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发展,不断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工作,逐步建立农业生物遗传资源权属管理制度,积极促进涉农专利、商标、版权等在农业产业中的转化运用,为实现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支撑。

(二)战略目标

到2020年,把我国农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提升到新的水平,政策法规基本完善,管理体系基本健全,公共服务和技术支撑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意识深入人心,中介服务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农业领域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跨入世界先进行列,知识产权对建设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支撑作用显著。

(三)近五年目标

1.自主知识产权总量大幅提高。植物新品种权年度申请量和授权量保持世界前列,申请总量累计超过10000件,授权量达到7000件,向外国申请数量大幅度增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超过800件,国际互认登记试点工作全面推进。农业生物遗传资源得到登记保护。

2.运用知识产权效果明显增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业技术和生产资料的应用范围稳步增加,主要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自主知识产权品种在农业生产中占主导地位,蔬菜、花卉和果业自主知识产权品种的自给率明显提高。农产品地理标志对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推动区域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作用显现,建成200个农产品地理标志生产示范基地,50个农产品地理标志生产示范县。农业生物遗传资源有序开发利用。涉农专利、商标、版权在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产品和重点单位的综合运用效果显著,培育形成一批拥有核心知识产权并熟练运用知识产权的优势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一批国际国内知名农业品牌。

3.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明显改善。`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和假冒授权品种、农产品地理标志的行为显著减少,行政执法能力明显增强,维权成本大幅下降,尊重和保护农业知识产权氛围基本形成。

4.农业知识产权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管理和公共技术服务体系基本健全,中介服务机构得到培育与发展,社会化信息服务平台初步建立,服务能力适应农业发展需要。

三、战略重点

(一)完善制度

进一步完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加快健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制度,努力建立农业生物遗传资源权属管理制度。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产品地理标志等制度与专利、商标、版权等其他类型知识产权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制定适合农业产业发展的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农机推广目录、化肥、农(兽)药等知识产权政策,强化其与科技、贸易政策的衔接,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与技术升级。以知识产权的获取、运用和保护为重点,建立农业重大科技项目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开展知识产权全程跟踪管理。掌握知识产权动态,保护科技创新成果,明晰知识产权权利和义务,促进知识产权应用和扩散。建立和完善农业知识产权信息交流机制。支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以植物新品种权、农产品地理标志为重点,制定和实施农业知识产权产业化政策,促进知识产权在经济发展中的运用,推动农业、地方经济发展。

(二)培育主体

强化知识产权在农业科技创新活动中的导向作用,促进市场主体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建立健全公共财政资助开发的农业科研成果归属和利益分享制度,充分发挥科研教学单位在农业知识产权创造中的重要带动作用,支持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基地。鼓励以知识产权为纽带,产学研用相结合,培育一批综合运用知识产权、具有综合竞争力的大型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生产示范基地。支持农民发明创造和农业知识创新。发挥中介服务机构在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方面的作用。

(三)改善环境

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把农业知识产权宣传纳入科普宣传和新型农民培训计划,在广大农村培育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加大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产品地理标志行政执法力度,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权利人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国际双边和多边合作,制定切合实际的交流政策,探索建立农产品地理标志国际互认机制,参与构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国际新秩序,争取有利的国际环境。

(四)强化服务

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尽快形成决策科学、分工合理、权责一致、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体制,促进与专利、商标、版权等部门协作配合。努力建立农业生物遗传资源权属管理服务体系。建立信用评价和诚信追溯制度,培育和建立农业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构建行业联动、覆盖全国、面向世界的农业知识产权贸易网络,促进知识产权转化应用。制定植物新品种权等农业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指南,规范评估行为,提高评估公信力。完善交易办法,推广使用交易合同规范文本。打击垄断、掠夺性经营等滥用知识产权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建立技术先进、功能完善、服务便捷的农业知识产权公共信息平台,满足不同层次知识产权信息需求。畅通植物新品种权、农产品地理标志侵权投诉和权利救助渠道。为国内科教单位、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人向境外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开拓国际市场提供服务。

四、专项任务

(一)植物新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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