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药房2018年门店绩效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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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门店绩效考核方案
一.发放方式及发放时间
门店绩效奖励按月核算,发放时间按具体考核标准发放。
二.绩效发放包含
1.门店销售达成激励
2.新开门店激励
3.团购激励
4.新品推广激励
5.门店毛利增长激励
6.门店基础管理激励
7.单品销售激励
8.近效期激励
三.具体奖励发放说明
1.门店销售达成激励
门店月度奖励与各项指标达成考核挂钩
A.月度指标进度
B.月达成奖:
注:(1)门店销售达成=APP输出销售+ERP系统销售,(2)门店销售目标每年进行两次调整。
2.新开门店激励政策
(1)2018年新开药店,根据门店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给予院外药店(周期为一年)的激励期,由店长根据员工业绩进行发放,激励期后,以开业12个月的月销售平均额为考核基数设门店明年销售任务。
(2)2018年新开药店,根据门店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给予院外药店(周期为3个月)的激励期,由店长根据员工业绩进行发放,激励期后,以扣除开业第二个月后的3个月销售平均额为考核基数设门店销售任务,参加2018年销售任务达成激励。
备注:此政策针对于新开的院外药店(2018年),业绩范围:普药,除特药及特殊品种外;
此政策两种选择,必选其一参与执行;
(例如第一个月2500元/天,获达标奖励100元/人,第二个月2500元/天以上,4000 元/天不到,获维持奖励50元/人,以此类推。)
3.团购激励(仅限普药)
①数量>100盒②金额>8000元
按纯毛利额的20%奖励
注:医院药店参与团购奖励(仅限普药,APP输出销售)
4.新品推广激励(或联合厂家)
新品前三月按毛利额的10%奖,后三个月按毛利额的5%奖;
新品定义:门店首次进货,以入库时间为准;
以商采部每月通知两次的《普药新品表》为准;
注:(1)商采部要求通知发出后一周内必须完成进货且到店;
(2)商采部统一月底或次月1日统计新品购销情况;
(3)每月统计商品动销率低于30%的、不进货的门店需被约谈;
(4)约谈后如无任何认可原因的(间接阻碍门店业绩提升),对店长进行负激励100元/次。
5.门店毛利增长激励
(1)院外药店
根据门店毛利状况,每月测算与月保本平衡点的差距点,根据毛利增长幅度对门店给予奖励。
月环比毛利增长幅度5000元,门店奖励100元/人
月环比毛利增长幅度10000元,门店奖励200元/人
月环比毛利增长幅度15000元,门店奖励300元/人,
月环比毛利增长幅度20000元,门店奖励500元/人,
新开门店:一年内达到月保本平衡点以上,门店一次性奖励500元/人。
月环比增亏达到5000元,提交分析报告,且被约谈。
(2)医院药店
根据门店毛利状况,每月测算与月保本平衡点的差距点,根据毛利增长幅度对门店给予奖励。
月环比毛利增长幅度30000元,门店奖励100元/人;
月环比毛利增长幅度40000元,门店奖励200元/人;
月环比毛利增长幅度50000元,门店奖励300元/人;
月环比毛利增长幅度60000元及以上,门店奖励500元/人;
新开门店:一年内达到月保本平衡点以上,门店一次性奖励500元/人。
月环比增亏达到20000元,提交分析报告,且被约谈。
6.单品奖励根据商采部每月公布品种和政策为准。
7.门店基础管理奖
考核对象:全体员工
奖惩依据:惩处费用从员工月绩效工资中扣除,奖励费用支出由公司支出月度巡检全员检查的评分作为基础管理的主要凭据
备注:1)门管部、质管部、财务部、商采部等不定期随机飞行检查,奖惩考核标准见上表。
2)每季度核算,统一在次季度首月5日前公示奖惩结果。
3)每季度由门管部统一汇总发网并公示。
4)评分标准见:附件1《药店巡店检查表》
例:A.某门店在月度检查时评分为105分,则店员奖励50元/人,店长奖励100元/人;
B.某门店在月度检查时评分为95分,则门店员工、店长不与奖惩;
C.某门店在月度检查时评分为85分,则员工扣款50元,店长扣款100元;
D.某门店在月度检查时评分为75分,则员工扣款250元,店长扣款500元。
8.近效期激励
附件1:《2018年目标及分解》
附件2:《门店基础管理考核表(最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