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厂入厂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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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厂入厂检验规范QG/BJF GC 10-18一.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一工厂所有毛坯供应商。
二.目的:
为了对入厂外协件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防止未检验、未经检验合格的产品投入使用和加工,以确保入厂外协件最大限度的满足工厂产品的质量要求特别制定本规范。
三.检验规则
毛坯入厂检验是产品过程中的重要工作之一,巡检人员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凡未经入厂检验或入厂检验不合格的毛坯产品一律不得入库,更不能擅自使用。
3.1毛坯产品入厂检验依据毛坯的技术标准(由技术部负责提供),工艺文件等
相关资料。
3.2毛坯入厂必须附带产品完整信息状态标识卡(内容要求:供货单位、图号、
名称、炉号、数量、批次、班次)。
3.3没有质量证明的毛坯件必须经过技术、质量等部门的协商,取得相应的质
量文件后才能校检,否则不予检验。
四.入厂检验程序
4.1凡没有生产单位的检验合格证明(尺寸检验报告),数量、标识不符或不清
楚的产品(产品状态跟踪卡),检验员一律不予受理,直接退货,若有特殊情况,毛坯供应单位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管理者审批后方可执行入厂检验。
4.2检验结束后,检验员必须在检验单上签字确认检验结果,由班长确认负责
验收入库。
4.3 检验员抽检毛坯过程中发现影响后道工序加工质量及产能的不合格产品,
予以退货处理(退货单)。
4.4对于生产急需,单项不符合技术图纸要求的毛坯产品,必须由毛坯生产单
位提出申请(让步接收单),报管理者评审批准,生产过程中要求供应商跟线分选。
4.5由于入厂检验为抽检,无法做到全检,故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因毛坯质量问
题导致报废,由毛坯供应商承担相关索赔费用,若因毛坯缺陷导致设备停线,相关费用由毛坯供应商进行承担。
4.6供货毛坯件明确为粗车光面合格状态,但到货产品没有任何说明或标识,
被发现有黑斑件或生产过程中被发现有黑斑件,立即隔离或暂停生产,通知毛坯供应商进行确认并退货处理。对于生产急需,必须由毛坯生产单位提出申请(让步接收单),报管理者评审批准,生产过程中要求供应商跟线分选。
编制:批准:
供应商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