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学校建设管理规章制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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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学校建设管理规章制度3篇
特色学校建设管理规章制度(一)
为实现“以艺育德、以艺启智,打造学校特色文化底蕴,形成一校一品特色学校”宏伟目标,为实现将枫小打造成一所“阳光校园、书香校园、和谐校园”的美好愿景,为能在“强素质、创特色、树品牌、争一流”的办学宗旨下,有序、持续、高效地发展,创建出有特色的学校,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1、严格贯彻落实《上饶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创建特色学校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围绕《枫岭头小学发展规划》、《枫岭头小学艺术教育发展规划》,《枫岭头小学艺术特色学校建设方案》及每学年初制定学年特色项目实施方案,朝着“学校发展‘规范+特色’,学生发展‘合格+特长’”目标组织开展特色教育工作。
2、成立特色学校创建领导小组、特色项目实施小组,负责安排、组织学校特色创建相关活动。
3、特色学校创建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实际和教师情况科学分工,实行项目负责制。
4、项目实施小组根据年度特色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各兴趣小组特色教育相关工作。
5、校级领导、特色学校创建领导小组、各处室负责人根据本岗位工作性质学年初制定出年度特色学校创建行动计划,特色项目实施小组成员学年初制定出年度个人行动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各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检查实施情况,并纳入考核,每学期进行总结。
6、特色教育按照“课程化、活动化、渗透化”方式运行,每周五下午第三节全镇统一为特色课程,开展特色教育活动;各项目负责人应当负责好各特色项目组内活动,并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全镇性特色活动及各级各类竞赛,科任教师在非艺术类课程中应当积极渗透艺术教育,以艺育德,以艺启智。
7、学校应当为特色创建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
8、对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和辅导教师进行表彰奖励。
9、学期末根据特色项目实施情况、活动开展情况对学校和教师进行考核,予以表彰。
本制度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特色学校建设管理规章制度(二)
为了实现“管理精细,质量上乘,特色鲜明,校园和谐”为总体目标,在“尚美立人”教育理念的引领下,以推进学校“尚美”文化建设,推行精细化管理,推动高效课堂教学为工作重点,进一步确立新的发展策略,创建出有特色的品牌学校,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1、严格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围绕《东海县特色学校建设方案》及每学年初学校制定学年特色项目实施方案,朝着“尚美立人”目标组织开展特色教育工作。
2、成立特色学校创建领导小组、特色项目实施小组,负责安排、组织学校特色创建相关活动。
实行项目负责制。
4、项目实施小组根据年度特色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各兴趣小组特色教育相关工作。
5、校级领导、特色学校创建领导小组、各处室负责人根据本岗位工作性质学年初制定出年度特色学校创建行动计划,特色项目实施小组成员学年初制定出年度个人行动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各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检查实施情况,并纳入考核,每学期进行总结。
6、特色教育按照“课程化、活动化、渗透化”方式运行,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每周一次的课表,开展特色教育活动;各项目负责人应当负责好各特色项目组内活动,并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全镇性特色活动及各级各类竞赛,科任教师在各自课程中应当积极渗透心理健康教育。
7、学校应当为特色创建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
8、对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和辅导教师进行表彰奖励。
9、学期末根据特色项目实施情况、活动开展情况对学校和教师进行考核,予以表彰。
特色建设考核管理规章制度(三)
为保证学校特色化的创建与健康、有序、高效的发展,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1、学校成立特色学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排、组织学校活动的开展。学期初制定学校工作计划,学期末进行总结。
项目负责制。
3、项目负责人每学期初制定本学期所负责项目的计划,并按计划实施。领导小组负责检查实施情况,并纳入辅导教师量化考核。
4、活动及时总结,每学期一评估,奖励成绩优异者。
5、学校保证活动课时,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
6、学校按对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和辅导教师进行表彰奖励。
7、学期末根据教师辅导情况、学生活动情况对辅导教师进行评估,评估结果计入教师业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