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担保业务尽职调查手册(DOC 1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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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职调查手册
融资担保业务尽职调查手册
手册说明
本手册是为了规范我集团担保业务调查工作,提高调查质量和效率,同时给予一线业务和风控人员切实指导而制定。
本手册内容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调查流程指引,阐明了业务操作人员在接受客户担保申请、收集资料、初步筛选客户、进入现场调查、撰写调查报告的各个环节中,依据的步骤和程序,同时界定了业务操作人员在项目调查中应承担的职责;第二部分项目调查重点指引和工具:项目调查重点提炼出影响企业履约能力的主要信用特征,抓住重点、针对性地展开调查,有利于迅速把握企业的共性问题。调查工具包括调查提纲和客户调查问卷,调查提纲中预先设定了重点和异常问题,可以提高现场调查的效率以及抓住项目的关键问题,而客户问卷可以将一些基本信息的收集工作转移到客户身上,减轻业务调查人员的负担;第三部分为调查方法指引(附件),详细列举了在项目调查中采取的各种方法和技巧,运用这些方法和技巧可以较为全面地揭示客户的资信状况。
在手册的实际运用中,项目调查人员通过阅读调查流程指引清晰整个项目调查的操作步骤和程序:通过阅读调查方法指引学习在企业调查中较为全面的知识和技巧,在上述的基础上调查人员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在发放给企业的调查问卷回收后,参照项目调查重点问题指引设计针对性的调查提纲,然后进入企业进行调查,最终完成调查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尽职调查流程指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尽职调查人员职责 (3)
第三章项目受理 (5)
第四章项目现场调查 (7)
第五章调查结论及上报项目 (9)
附录尽职调查流程图 (12)
第二部分尽职调查重点及工具
第一章项目调查重点指引 (13)
第一节企业的基本情况调查 (14)
第二节企业重要事项调查 (16)
第三节企业行业及生产经营情况调查 (17)
第四节企业资金需求调查 (19)
第五节企业财务状况调查 (20)
第二章项目调查工具设计 (28)
第一节项目调查提纲 (28)
第二节企业调查问卷 (38)
附件项目尽职调查方法指引 (59)
第一部分
项目尽职调查流程指引
项目尽职调查流程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项目调查工作,明确项目调查人员工作职责,加快工作效率,提高调查质量,根据本集团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项目尽职调查流程是指业务操作人员在接受客户担保申请、收集资料、初步筛选客户、进入现场调查、撰写调查报告、上报项目的各个环节中,依据的步骤和程序。
第三条鉴于各地区运营公司经营环境不尽相同,在实际操作中,在遵守集团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基础上,对指引中的个别条款,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给予优化和调整。
第二章尽职调查人员职责
第四条完整的调查过程必须落实双人调查制度,包括客户经理及风险经理的调查工作,调查过程及调查结果要形成书面报告和记录。
第五条客户经理是项目调查的主要责任人,必须保证整个项目调查的全面性、真实性、可靠性,并形成相应的客户经理调查报告。在尽职调查阶段,客户经理承担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与客户接洽、业务受理、资料信息传递等工作,合理安排调查时间、地点、方式等各项事宜。
(二)承担对客户书面资料的收集与核实工作(在核实复印件后须加盖核对章),对资料的完备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应该利用与客户口头、书面沟通,生产、经营现场考察,第三方查证等多种方式,力求调查的全面性。
(四)对风险经理、评议会、评审会提出的问题,解释不清的,有责任再次进行调查取证。
(五)根据调查的客观事实,在调查报告中全面地披露客户资信状况,对主要及异常问题要重点阐述,并附上可靠的书面资料佐证。
第六条风险经理在客户经理受理项目后,随同客户经理进入客户经营场所考察,在项目调查中和客户经理形成互为补充又相互监督的作用,并形成相应的审核报告。风险经理承担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调查方面侧重于客户资信状况真实性的披露。应采取合理、有效的调查方式,客观记录调查过程,如实反映调查采取的方式和依据,并对调查工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二)对关键资料现场审核,对审核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项目其他资料承担形式上合法、完备的审核责任。
(三)现场调查后,对客户提供的资料、客户经理形成的书面报告做整体审核,并发表独立的明确意见(包括是否同意操作、操作条件等),形成相应的风险经理审核报告。
第八条项目调查人员应秉持客观、公正、诚信原则,独立履行职责,在尽职调查过程中不受人为的外部因素干扰。
第三章项目受理
第九条在接到客户的业务申请意向后,客户经理应将我司业务操作的基本要求及条件告知对方,并将《委托担保申请书》、《企业基本情况表》模版、基本资料清单传给客户。
第十条在收到客户填好的《委托担保申请书》、《企业基本情况表》、基本资料后,客户经理须对该客户做出初步判断和筛选,是否符合我司业务受理条件,决定能不能进一步操作,并在一个工作日内回复客户。判断的主要依据如下:
(一)客户作为借款主体是否具备完备的主体资格,或存在明显的法律障碍。
(二)该客户从事的行业是否是国家支持的、或明令禁止、限制的行业,或者是否符合我司业务操作的相关行业指引。
(三)客户能否能按规定提供必要的反担保措施。
(四)客户提出业务要求和条件是否与我司的规定差距较大。
(五)客户的资信情况是否存在明显的不足与缺陷。在客户初步筛选中,应充分利用网络信息调查客户的资信状况,包括查阅当地信用网、工商网、法院系统网站等了解客户的诉讼、纠纷、处罚或其他不良记录,以及查阅是否有其他负面消息和新闻。
第十一条在确认客户符合我司业务受理的条件后,客户经理应发给客户正式的业务受理函,告知其义务及责任,并附带相应的调查问卷。具体调查问卷的设计可以在原有模版中灵活增删,应充分体现企业自身的经营特点和行业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