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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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校期间发生的因治疗慢性病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自理,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十八、何时、何地办理转诊所发生的医药费审核报销手续?
㈠、门诊统筹部分: 1.章贡校区每周四上午,在章贡校区医院二楼医院办公室审核后,再到章贡校区综合楼 二楼财务办公室报销。 2.黄金校区每周四下午,在黄金校区医院三楼院长室审核后,再到黄金校区行政楼二楼 计财处报销。 ㈡、外地住院、本地意外伤害住院部分: 由章贡区医保局在我校设立的办事点审核报销。 1.章贡校区为每周二下午(科技学院)或周三上午(高职学院),办事点设在章贡校区 医院二楼。 2.黄金校区为每周二下午(09 级)或周三全天(06、07、08 级),办事点设在黄金校区 医院二楼。 十九、哪些医药费用不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下列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不予支付。 (1)在非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2)中断参保期间及等待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3)未经定点首诊医院----即校医院办理转诊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 (4)未经三级医院批准、医保局备案在外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 (5)“三个目录”范围以外的医疗费用。 (6)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7)参保大学生本人违法、违规所致伤害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8)酗酒、打架、斗殴、服毒、吸毒、自杀、自残后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9)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药事事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10)整形(含镶牙)整容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11)出国、出境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12)其它不符合“三个目录”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属医院、赣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赣州市第五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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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赣州市中心城区有特殊门诊慢性病认定资质的医院有哪些? 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赣州市人民医院、赣州市立医院
赣州市中医院、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赣州市中医院 十七、大学生在外地实习期间、寒暑假、 因病休学及法定节假日不在校期间如何就诊?费用 如何结算?
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诊,发生符合“三个目录”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按规定由统筹基
金补偿部分通过医保系统实时报销,按规定需个人负担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
十五、赣州市中心城区目前为参保大学生提供住院医疗服务的二、三级医院有哪些?
三级医院: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赣州市人民医院、赣州市立医院
二级医院:赣州市肿瘤医院、赣州市中医院、赣州市妇女儿童医院、赣南医学院第三附
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2.根据规定,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每年应办理续保登记手续。不愿参保或续保的学生
需及时(参保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个月内,续保学生在学年结束前一个月内)提出书面申请 (注明本人自负不参保责任),经辅导员签字确认后交学工处(科技学院学工办);为了方便 学生续保登记手续办理,每学年末没有提出续保异议的学生,学校将视为同意续保,由学校 学工处(科技学院学工办)直接为其办理续保登记手续。
学生、重度残疾的大学生等特殊困难人群补助比例相应提高 10%。
十二、大学生患病后如何就诊?费用如何结算?
大学生参保后实行以校医院为主的首诊、转诊制。参保大学生因病必须首先在校医院就
诊。
参保大学生门诊(含普通门诊、意外伤害门诊)及住院首诊一律凭本人医疗保险 IC 卡、
校园卡、病历(首次就诊或遗失可在校医院挂号室购买)在校医院刷卡就诊(危重、抢救病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实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门诊统筹与住院 统筹相结合,中央补助与地方补助相结合,重点保障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需求的一种医疗保险 制度。 三、哪些人须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我校各学院(含科技学院)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全日制研 究生,全日制留学生全部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统一纳入赣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制度体系。 四、 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是多少?
年度内普通门诊补偿累计达到 120 元,意外伤害门诊补偿累计达到 3000 元后,门诊医疗
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
十三、大学生如何办理转诊转院?费用如何结算?
1.参保大学生因病在校医院就诊后,如因校医院诊治技术水平所限需转诊的,由接诊医
生根据实际情况,在征得校医院指定转诊负责人同意后,签发《赣南师范学院转诊单》,注明
人除外)。
就诊程序为:凭本人医疗保险 IC 卡、校园卡、病历在校医院挂号室刷卡挂号→到相应诊
察室诊疗→医生开出检查单→凭校园卡、医疗保险 IC 卡到收费室刷卡支付个人承担部分检查
费→到相应的辅助科室进行检查→拿报告单到原接诊医生处诊治→凭处方、校园卡、医疗保
险 IC 卡到收费室刷卡支付个人承担部分医药费→凭处方、发票,到药房取药→按医嘱用药。
近年来,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扩大,以及民办高校的快速发展,目前在大学生中实行的 公费医疗制度面临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多数公办高校财政拨付的公费医疗经费不足, 学生住院和门诊大病保障水平低,少数患大病的学生经济负担更重。二是目前民办高校学生 基本上没有享受公费医疗,也未被纳入到医疗保险范畴。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 险范围,将从制度上解决大学生住院和特殊门诊慢性病的医疗保障问题,这样有利于进一步 提高大学生的健康水平,保障大学生的基本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二、 什么是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大学生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09 年度按每人 90 元标准筹集医疗保险费。其中,中央 财政补助 40 元,地方财政补助 50 元,目前,个人不需缴费。大学生参保以后,随着本市城 镇居民未成年人筹资标准的调整而相应调整。 五、 保险基金的构成?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门诊统筹基金、风险基金、统筹基金组成。 1.门诊统筹基金。目前按照筹资标准的 30%拨付至学校建立,主要用于大学生普通门 诊和意外伤害门诊费用补偿。门诊统筹基金实行校级统筹管理。 2.风险基金。由市、县(市、区)按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年筹资总额为 3%逐年提取, 逐年积累,达到基金总额的 10%时不再提取。风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当年统筹地区统筹基金 超支部分。风险基金实行属地地方政府统筹管理。 3.统筹基金。为筹资总额扣除门诊统筹基金和风险基金后的其余部分组成。主要用于大 学生的住院补偿,特殊慢诊性病补偿、风险补偿、高额费用补偿。统筹基金实行属地地方政 府统筹管理。 六、为什么参保大学生不设立个人门诊帐户? 按医保规定,若建立个人门诊账户,每人年门诊账户最高可报销医药费只有 13.5 元。为 进一步提高个人门诊医药费补偿标准,对大学生普通门诊和意外伤害门诊实行校级门诊统筹 管理,统筹后,个人普通门诊每年最高可补偿 120 元,意外伤害门诊每年最高可补偿 3000 元。 七、大学生如何办理参(续)保登记手续? 1.符合参保条件的大学生可通过学工处统一办理参(续)保登记手续。每新学年开学 一个月内,由学工处(科技学院学工办)收集包含有学生姓名、性别、学生证号、身份证号 等基础信息的花名册(纸质、电子文档)及每生 5 元的医保 IC 卡工本费(续保学生除外), 到章贡区医保局办理信息转入手续,完成参(续)保登记手续。 未按规定期限参保或参保中断后续保的大学生,应在下一年度申请办理参(续)保手续。 自办理手续次月起满 3 个月的等待期后,方能继续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中断投保或 3 个月等待
3.转诊转院治疗发生的医药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医疗终结后凭学生证、医疗 IC 卡、
定点医院转诊转院证明、疾病诊断书、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门诊或住院发票原件、费用清
单(住院者需加盖医院结算印章),回校后按有关规定审核报销。
十四、大学生如何办理住院治疗手续?费用如何结算?
参保大学生因疾病需住院治疗的,持校医源自文库转院单、本人学生证、医保 IC 卡到赣州市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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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比例 医院费用
医院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医 转统筹地区以
医院 医院 院
外医院
起付标准至 8000 元(含 8000 元) 55% 50% 45% 35%
8000 元至 13000 元(13000 元)
60% 55% 50% 40%
13000 元以上
65% 60% 55% 45%
参保大学生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药费用达到最高补偿限额以上 的,享受城镇居民同等补
3.因病或其他原因,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休学手续的大学生,在休学期间,由学 工处(科技学院学工办)统一为其办理续保有关手续。
4.被学校注销学籍(如退学)或转学的大学生,自其办理相关手续次日起,停止享受本 市居民医保待遇,其个人已缴纳的有关费用不予退回。
5.参保大学生毕业办理离校手续次日起,停止享受本市居民医保待遇。 6.医保 IC 卡遗失后应及时到学工处(黄金校区)、科技学院学工办(章贡校区)挂失、 申请补办。学工处(科技学院学工办)每月 20 日左右统一到章贡区医保局办理相关事宜。 八、未参加本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解决? 学校实行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后,学校原有涉及学生公费医疗政策全部废止。学生应参加 本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没有参加居民医保的学生今后发生的所有医疗费用由学生个人承担。 九、大学生实施门诊统筹管理的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为保障参保大学生门诊医疗需求,对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不建立个人门诊补偿金,实施 门诊统筹管理。门诊统筹基金主要用于大学生普通门诊和意外伤害门诊费用。 大学生普通门诊发生的符合《江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江西省城镇职 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江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服务设施》(以下称三个目录,详见校 医院网站)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原则上由门诊统筹基金补偿 70%,其余 30%由个人承担,每个 学生门诊年度统筹最高补偿限额为 120 元。 大学生因意外伤害门诊发生的符合“三个目录”的医疗费用,按赣府厅发【2009】97 号 文件(详见校医院网站)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比例予以补偿。不设起付线,年度最高累 计补偿限额为 3000 元。 十、大学生如何办理享受特殊门诊慢性病手续?待遇如何规定?费用如何结算? 1.参保大学生患糖尿病、尿毒症血液透析、癌症放化疗、原发性高血压二至三期、冠心 病心肌梗塞后、帕金森氏病、器官或组织移植手术后抗排斥反应用药等特殊门诊慢性病的, 经本人申请,填写《特殊门诊慢性病申报表》(有相应资质定点医疗机构均可领取),患者一 年内在二、三级以上定点医院住院履历复印件及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单,到具备相应资质的定 点医疗机构进行大学生特殊病种鉴定后,报送医保经办机构审批,批准后患者可直接到选定 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就诊。 2.参保大学生因糖尿病、尿毒症血液透析、癌症放化疗等特殊病种,发生的符合“三个 目录”范围内的门诊医药费用由统筹基金按照规定的报销比例进行补偿,实行年度最高支付 限额。 3.大学生凭学生证和大学生医疗保险 IC 卡 直接到认定本人特殊门诊慢性病的二级或三 级定点医院就诊。发生符合“三个目录”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按规定由统筹基金补偿部分通过 医保系统实时报销,按规定需个人负担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 十一、大学生住院医疗待遇如何? 1.参保大学生因疾病发生的起付标准(300 元)以上的住院医药费用,按照以下标准分 段累进补偿,年度最高补偿限额为 30000 元。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一、 为什么要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首先,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工作 ,包括医疗保
障在内的社会保障事业迅速发展,保障覆盖面更广,保障水平更高,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 医疗保险是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央和省政府的明确要求。
参保大学生在外地实习期间、寒暑假、因病休学及法定节假日不在校期间,因患急病需 异地门诊或住院治疗,可就近在当地公立医院就医,在进行门诊当天或住院三天内通过电话 等方式告知本人辅导员。发生的医药费用先由个人现金支付,医疗终结后凭疾病诊断证明书、 门诊发票或住院发票原件、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费用清单(住院者需加盖医院结算印章)、 辅导员证明材料、学生证、医疗 IC 卡,回校后按有关规定审核报销。
偿待遇,最高补偿限额以上的医药费按 50%标准补助,年度最高限额 30000 元。
2.大学生参保后个人医药费用负担过重的,可享受城镇居民同等高额补偿待遇。年度内
参保大学生发生的符合医保报销规定门诊慢性病及住院医药费个人自负部分达到 15000 元以
上,15000 元以上的部分补助 20%,年度最高限额 5000 元。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大
转诊医院、检、治疗项目,患者凭转诊单、本人学生证、医疗保险 IC 卡、病历到市内指定定
点医院就诊。转诊单一次有效,限期 3 日,过期作废。
2.因病情需要到省外、市外治疗的参保大学生,应填写赣州市《转诊转院申请单》(有
相应资质定点医疗机构均可领取),经本市经治三级定点医院同意,办理好转诊转院相关手续
后,到批准地指定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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