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医师培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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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医师培养计划
为适应医院学科发展需要,培养和造就一批杰出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促进医师队伍整体素质和学术水平的提高,经医院研究决定,实施卓越医师培养计划。
一、培养目标和培养对象
(一)培养目标:
培养一批具有扎实的临床基础和杰出的临床工作能力、掌握特色专项技术、有较高学术影响和同行评价的,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医师。
(二)培养对象:
入院三年以上的医师。
二、培养形式
对于医师培养的支持,包括国外培训、国内进修学习、专项技术培训等形式,按照项目管理的方式进行。对于学术带头人、技术骨干、青年医师,根据培养目的和要求的不同,分期分批选派。具体如下:
(一)境外学术进修。主要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卫生部、山东省等出国培训项目及医院设立的专项培训经费,有计划地重点资助一批优秀学术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到境外知名医院学习和培训。
(二)作为访问学者或研修生到国内知名医院的重点学科、重点专业进修培训和学术交流,为期6-12月。
(三)专项技术学习。每专业可选择拟开展的专项技术项目,选派技术骨干到国内本专业排名前五位的医院进行专项技术学习,为期一般1-3月。
(四)其他专业学术活动。
三、培养途径
根据目前医院人才队伍的实际情况,采取院级培养项目和科室自选培养项目两种方式。
院级培养项目和列入医院计划的科室自选培养项目,由医院专项培训经费给予支持;未列入医院计划的科室自选项目,由科室筹资解决或计入科室成本。
四、计划名额及遴选办法、经费使用及资助办法
(一)计划名额
医院计划每年派出医师培训的人数为60名左右,其中到境外学术培训的医师20人左右,到国内其他单位学术进修培训的医师40人左右。
(二)遴选办法
各科室应按照专业对口、学用一致、符合本科室特色和发展方向,以及有利于新业务、新技术开展的原则,有计划地选派和推荐技术骨干进行专项培训。
医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前应有外出培训经历。
1.经个人申请,各科室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于每年末制定本科室下一年度医师培训和培养计划,
报医务部、人事部审核。
2.医院组织学术委员会及有关专家审定各科室医师培养计划,根据医院总体情况确定资助各科室的医师培训项目。
3.科室根据医院批准的项目具体安排人员参加学术培训,并提交培训计划、培训要求及考核指标。外出培训医师应当于派出前30日内到医务部、人事部办理有关手续,并与医院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和其他事项。
(三)经费使用及资助办法
医师境外学术培训经费通过国家留学基金、省政府留学基金和我院与境外校(院)际交流项目基金获取,医院酌情发放补贴。
属于国内进修的院级培养项目和列入医院计划的科室自选培养项目,医师培训期间的工资、补贴(暂按50%平均奖计)、差旅费、进修费、住宿费由专项经费支出,不计入科室成本。
五、管理与考核
(一)外出培训医师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若违反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受到劝退处分,或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制裁,除应受到制裁与处分外,本人还必须赔偿培训期间包括工资、津贴在内的全部费用。
(二)外出培训医师在培训期间,应定期向科室及医院汇报学习情况。因特殊原因需请假时,必须按照培训单位的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向医院人事部办理请假手续。对于学习期间没有办理请假手续擅离培训单位者以旷工论处。
(三)外出培训医师应按规定认真完成培训计划,无正当理由和特殊情况,不得变更。如因个人或科室原因提前结束培训要提出书面申请,经培训单位同意及我院人事部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应手续。
(四)外出培训的学科带头人不仅要学习培训单位的新业务、新技术,还要学习培训单位的科室管理制度、人才培养模式等先进管理经验。
(五)外出培训医师培训结束后,必须及时到人事部办理报到手续并回科室上班。报到时需将结业证复印件、进修鉴定表格及个人培训总结交人事部。
(六)外出培训结束2周内,外出培训医师应在科内举行1-2次业务讲课,汇报学习成果。所在科室组织本科室副高及以上人员对其进行业务考核,包括教学查房及手术演示等内容。以上工作完成后,准其报销相关培训费用。
(七)人事部负责对外出培训医师进行统一管理,对每位外出培训医师建立档案,包括培训申请、培训期间学习情况汇报、结业后个人学习总结、培训鉴定、结业证复印件及科室对其进行的考核情况。该档案将一并进入该医师的技术档案,作为职务聘任、奖惩方面的依据。
(八)根据需要和计划安排参加学术培训的医师,在培训期间已符合学校职称晋升条件的,其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不受到影响。
(九)培训期间,外出培训医师的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医院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