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招标评标细则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大宗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招标评标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大宗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招标活动,依据《高速项目大宗物资集中采购招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项目所属各单位大宗物资设备集中招标采购评标工作。

第三条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招评标机构

第四条成立招标工作组,在项目采购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

一、由项目公司负责招标的,招标工作组由以下7人组成:

1、招标领导小组1人,兼招标工作组组长;

2、相关使用单位1人;

3、评标专家5人(专家库里随机抽取)。

二、由各单位项目部负责招标的,招标工作组由以下7人组成:

1、各单位项目部招标领导小组1人,兼招标工作组组长;

2、项目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1人;

3、评标专家5人(各单位专家库里随机抽取)。

第三章开标程序

第五条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信息;

3、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包件号、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

第四章评标办法

第六条评标采用综合评标价法,即对商务、技术、报价综合打分法,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但低于成本价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第五章评标程序及评审标准

第七条形式评审按如下标准执行:

1、投标人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

2、投标函是否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文件格式、编制、分数、密封、标记、递交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4、联合体投标是否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果有);

5、投标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第八条资格评审按如下标准执行:

1、营业范围;

2、生产能力;

3、财务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

5、供货业绩;

6、其它要求。

资格评审标准: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按废标处理。只有通过了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进行下一步的审查。

第九条商务评审

审查投标人是否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要求的文件,审核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商务审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如下: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2、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物资描述表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供货业绩及证明符合招标要求;

4、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科学、合理、可靠;

5、近几年中标履约能力对本次招标履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6、权利义务符合合同条款;

7、交货期、交货地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其他

第十条技术评审

审查投标人是否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技术文件,审核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技术审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如下:

1、投标物资设备规格型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3、生产组织供应能力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4、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第十一条重大偏差

重大偏差是指那些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的条款,如接受将不能实现招标的目的,或将妨碍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公平比较的偏差。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属重大偏差:

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物资描述表签字、盖章的;

2、无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的(适用于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情况);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没有实质性响应的;

4、投标人递交二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出现折扣报价、或一包多投、或提供虚假资料、或串通投标的;

5、投标物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

6、投标物资规格型号与招标物资不符且不能满足招标物资要求的;

7、出现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或拒绝出具履约保函或降低履约保函金额的、减少或减轻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的;

8、投标文件中出现重大漏项的;

9、其他情况(如有)。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第十二条投标报价的评审

一、算术性计算错误的修正

招标工作组按照以下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计算错误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金额为准,并修正数字表示的报价、合价;

2、如果单价和合价不符或合价与报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正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除外。

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二、评标价的评定

1、评标价以到达目的地的单价或总价予以评定,视具体情况确定;

2、如果发现投标供货范围有非实质性的遗漏,为便于公平比较,遗漏部分的价格要用所有投标中相同部分的最高报价计入评标价;

3、投标报价按照招标工作组根据上述过程的修正值予以调整,投标人应被视为受此约束。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过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价分析:招标工作组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审查投标报价是否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明显高于市场价,如果投标人被认为低于成本价投标,其投标将会被拒绝。

5、如果招标工作组在对投标人报价修正中,投标人修正后的投标价低于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