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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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聘人员工资福利管理办法

临聘人员工资福利管理办法

临聘人员工资福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临时雇佣人员的工资福利管理,确保员工权益,提高工作积极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临时雇佣人员的工资福利管理,不适用于正式员工。

第三条临聘人员是指被雇佣公司临时聘用,但不享受公司正式员工待遇的雇员。

第四条临聘人员工资福利包括工资、福利津贴以及其他额外薪酬等。

第五条雇佣公司应当根据工作性质和工作时长等因素,合理确定临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六条雇佣公司应当制定明确的工资支付政策,确保及时发放临聘人员的工资。

第七条临聘人员的福利津贴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进行发放。

第八条雇佣公司应当为临聘人员购买必要的社会保险,确保其享受相应的保险权益。

第九条临聘人员在工作期间享受公司提供的其他薪酬或奖励时,应当遵守公司相关规定,确保公平公正。

第十条临聘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工资管理第十一条临聘人员的工资由雇佣公司根据工作性质和工作时长等因素确定,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约定。

第十二条雇佣公司应每月按时发放临聘人员的工资,确保及时足额发放。

第十三条雇佣公司应当以现金、银行转账等形式进行工资支付,禁止以其他形式支付工资或扣发工资。

第十四条雇佣公司应当组织定期检查工资支付情况,确保工资发放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第十五条临聘人员工资支付记录应当保存至少三年以上,确保数据安全和备查。

第三章福利津贴管理第十六条临聘人员享受的福利津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

第十七条雇佣公司应当及时足额发放临聘人员的福利津贴,确保员工享受相应福利。

第十八条雇佣公司应当明确福利津贴的发放标准和发放周期,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临聘人员的福利津贴记录应当保存至少三年以上,确保数据安全和备查。

第四章社会保险管理第二十条雇佣公司应当购买相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及时为临聘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手续,确保员工享受相应保险权益。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临聘人员管理办法为了更好地协调劳动力资源,对于一些短期或临时性岗位,企业经常需要雇用一些临聘人员。

然而,临聘人员与正式员工人数相比较少,且聘期较短,管理难度也较大。

因此,本文将针对临聘人员管理进行探讨,提出相应的管理办法,以确保临聘人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一、临聘人员的招聘招聘环节是临聘人员管理的首要步骤。

企业应当明确招聘的岗位、招聘数量、所需技能和工作要求等,以减少招聘的盲目性和工作分配不当的情况。

同时,企业应当通过多种招聘渠道广泛征集人才,加大对临聘人员的选择和筛选力度。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可以在招聘前制定一份岗位说明书,明确该岗位的工作职责、任务目标和待遇水平等,以吸引有实力和能力的人才。

二、临聘人员的培训为了提高临聘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企业应当制定培训计划,对于新员工要尽快进行基础培训,包括企业文化、工作流程、安全生产和劳动法规等方面。

其次,对于有特殊工作要求的职位,在入职前要加强对于相关技能、知识的培训,以确保临聘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工作技能并发挥出应有的水平。

三、临聘人员的管理在日常管理过程中,企业应对临聘人员的工作时间、考勤、薪资、奖惩制度等方面划分出明确的规定,以激发其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例如,企业可以制定一些有针对性的奖惩制度,激发临聘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也可通过岗位轮换、定期交流等方式来增加临聘人员的归属感,提高员工的凝聚力。

四、保障临聘人员的权益临聘人员也是企业的员工,虽然聘期较短,但企业也应当切实保障其工资、福利、工伤保险等权益,同时给予必要的生活和工作保护。

在人员入职时,要向临聘员工明确工作薪资、福利待遇等,避免在后续工作中造成纠纷。

在职期间,企业还应当加强对于工作场所的安全保障,确保其生命财产安全。

档案管理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及时进行档案存档和更新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以便于日后人员管理和调配。

同时,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劳动合同相关制度,保证临聘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临聘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临时招聘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单位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结合临聘人员的特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招聘的临时工作人员,不适用于正式员工。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临聘人员包括短期临时工、合同工和劳务派遣工等。

第四条临聘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工作安排,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维护单位的形象和利益。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五条临聘人员的招聘与录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单位可以通过广告、招聘网站、人才市场等途径发布招聘信息,也可以通过内部推荐等方式寻找合适的人选。

第六条录用的临聘人员应当具备与所从事工作相适应的文化程度、业务水平和职业素质,并符合国家相关的规定。

第七条录用的临聘人员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期限、薪酬待遇、福利待遇等事项。

第八条录用的临聘人员可以参加本单位的职业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职业能力。

第九条录用的临聘人员应当接受单位的组织管理和工作安排,服从领导的指挥。

第三章工资和福利第十条临聘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根据工作内容和工作岗位的不同,确定相应的薪酬标准。

第十一条临聘人员的工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不得拖欠。

第十二条临聘人员根据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享受相应的休息休假。

第十三条临聘人员可以享受单位提供的一些基本福利,例如商业保险、工作餐、交通补贴等。

第十四条临聘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五条临聘人员应当遵守单位的工作纪律,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工作。

第十六条临聘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尊重单位的安排,保证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第十七条临聘人员不得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旷工。

第十八条临聘人员应当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单位的机密信息。

临聘人员管理制度办法规定

临聘人员管理制度办法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单位临聘人员的管理,保障临聘人员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临聘人员,是指我单位因工作需要,经批准临时聘用的编外工作人员。

第三条临聘人员的管理应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临聘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单位工作有序开展。

第二章聘用条件与程序第四条临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2. 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3.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聘岗位工作;4. 年龄、学历等符合岗位要求。

第五条临聘人员聘用程序:1. 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临聘人员需求计划,经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门;2. 人力资源部门组织招聘活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技能考核等;3.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试工期,试工期一般为一个月;4. 试工期结束后,根据试工表现及工作需要,确定正式聘用人员。

第三章职责与权利第六条临聘人员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2.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3. 维护单位形象,保守单位秘密;4. 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七条临聘人员权利:1. 享有与正式职工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2. 享有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3. 享有申诉、控告、检举等权利;4. 享有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八条临聘人员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试用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第九条对考核优秀的临聘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临聘人员,根据情况予以降职、调岗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第十条临聘人员在以下情况下,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2. 情节严重,影响单位声誉;3. 因工作需要,单位调整岗位,临聘人员不能适应;4. 其他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临聘人员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临聘人员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临时聘用(以下简称“临聘”)人员管理,保障临聘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临聘人员,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规定岗位上从事工作,但与公司员工身份不同的人员。

第三条临聘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公司发展作出贡献。

第四条公司应当尊重和保障临聘人员的合法权益,为临聘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培训机会,促进其职业发展。

第二章招聘与选拔第五条临聘人员的招聘与选拔,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能力和素质为主要选拔标准。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临聘人员的招聘与选拔工作,相关部门协助实施。

第七条招聘公告应当明确招聘职位、人数、任职条件、薪资待遇等事项,并通过适当渠道发布。

第八条应聘者应当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工作经验等条件。

第九条选拔方式可以包括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等,具体方式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条选拔结果应当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公司与临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章劳动合同与薪资福利第十一条临聘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培训、解除和终止合同的条件等。

第十三条临聘人员的薪资待遇,根据公司规定和岗位需求制定,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临聘人员应当参加公司依法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具体险种和缴费比例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临聘人员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公司规定的福利待遇。

第四章管理与考核第十六条临聘人员纳入公司员工管理体系,接受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的双重管理。

第十七条所在部门负责临聘人员的工作安排、业务指导和日常考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管理、薪资福利等方面的工作。

第十八条临聘人员的工作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电视台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电视台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电视台临聘人员的管理,规范临聘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电视台整体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聘用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电视事业,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 具备所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4.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5. 与其他单位无劳务纠纷。

三、聘用程序1. 发布招聘公告,明确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

2. 报名者提交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3. 电视台组织面试、笔试、技能考核等环节,对报名者进行综合评定。

4. 对考核合格者,进行试工,试工期一般为1个月。

5. 试工期满合格者,签订聘用协议,聘期一般为1年。

四、考核及管理办法1. 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2. 月度考核主要考察临聘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团队协作等方面。

3. 年度考核主要考察临聘人员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方面。

4.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5. 对考核不合格的临聘人员,电视台有权解除聘用协议。

五、相关待遇1. 试工期月工资为双方约定的正式聘用后基本工资的80%。

2. 试工期满后,享受约定的月基本工资以及相关待遇(加班费、夜班费等)。

3. 电视台为临聘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

六、请假制度1. 病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休假证明及病历。

2. 事假:无特殊情况,一次请假不得超过7天。

3. 婚假:3天。

4. 丧假:3天。

5. 休假者应按照审批程序于休假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电视台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电视台临聘人员的管理,提高电视台整体工作效率,为我国电视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随着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为了适应市场竞争和业务需求,临时性用工需求逐渐增加。

为了规范和管理临聘人员,确保企业运营的顺利进行,制定了本《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二、临聘人员的定义1. 临聘人员指在企业指定期限内,临时工作的员工,包括临时雇员、实习生等。

2. 临聘人员需要以书面形式与企业签订合同,明确工作期限、工作内容和薪酬待遇等细则。

三、临聘人员的招聘程序1. 企业招聘临聘人员需明确需求,并通过正规渠道进行招聘。

2. 招聘程序包括岗位发布、简历筛选、面试评估等环节,确保招聘流程的规范和公平。

四、临聘人员的管理及福利待遇1. 临聘人员在企业工作期间,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工作环境和职场权利。

2. 企业应为临聘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提高其工作能力和职业发展空间。

3. 临聘人员不具备正式员工的福利保障,但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为其购买劳动保险,保障其合法权益。

五、临聘人员的考核与绩效1. 企业应建立临聘人员的考核机制,根据工作表现和完成情况,对其进行绩效评估。

2. 绩效评估结果将影响临聘人员的续聘及薪酬调整,激励其提高工作表现。

六、临聘人员的解约及纠纷处理1. 如果临聘人员在工作期间存在严重违约行为或工作失职情况,企业有权进行解约处理。

2. 对于因工作纠纷导致的争议,企业应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妥善协商解决纠纷,维护企业形象和员工权益。

七、总结《临聘人员管理办法》的制定,有利于规范临聘人员的招聘与管理,确保企业运营的顺利进行。

企业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保障临聘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员工和企业共同成长发展。

幼儿园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和聘用合同5篇

幼儿园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和聘用合同5篇

幼儿园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和聘用合同5篇篇1幼儿园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和聘用合同为了规范幼儿园临聘人员的管理和运营,保障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临聘人员的范围和要求1. 幼儿园临聘人员是指在幼儿园特殊情况下需要聘用的教育教学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教师、保育员、课程顾问等。

2. 临聘人员应具备相关资格和经验,能够胜任所从事的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爱心,且无不良记录。

第二条临聘人员的聘用程序1. 幼儿园在需要聘用临聘人员时,应通过人力资源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

2. 幼儿园经过综合考虑后,确定合适的临聘人员,并签订聘用合同。

第三条临聘人员的聘用合同1. 临聘人员的聘用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资待遇、保险福利等。

2. 临聘人员应遵守聘用合同的约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自离职或违背合同规定行事。

第四条临聘人员的管理1. 幼儿园应加强对临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包括教育培训、工作监督、绩效考核等。

2. 如有临聘人员表现不佳或有违规行为,幼儿园有权根据聘用合同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理,甚至解除合同。

综上所述,幼儿园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和聘用合同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和规范运营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幼儿园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临聘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幼儿园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篇2幼儿园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和聘用合同一、前言幼儿园是为了照顾儿童的成长和教育发展而设立的教育机构,为了保证幼儿园的正常运转和儿童的安全,需要有一支素质良好的教职人员队伍。

在幼儿园中,临聘人员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们在特定的时期或情况下,为幼儿园的运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为了规范幼儿园临聘人员的管理,制定了本管理办法和聘用合同。

二、幼儿园临聘人员的定义1. 幼儿园临聘人员指的是在幼儿园工作的临时人员,他们通常是在特定时期或情况下为了支撑幼儿园的工作而被聘用的人员。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一、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和管理临时聘用人员的工作,确保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员工的权益。

临时聘用人员在一定时间范围内为组织提供支持和帮助,因此他们的工作和福利待遇需要得到妥善管理。

本文档适用于所有临时聘用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工、实习生和临时工。

二、聘用程序2.1 聘用需求确认在聘用临时人员之前,应由相关部门或项目负责人提出聘用需求。

需求应包含职位要求、工作内容、工作期限、薪资待遇等详细信息。

2.2 发布招聘信息根据聘用需求,将相关招聘信息发布在适当的渠道上,如招聘网站、内部公告等。

招聘信息应包含岗位职责、任职资格、工作时间和薪资待遇等信息。

2.3 筛选和面试根据收到的简历和申请,对应聘者进行筛选,并邀请合适的候选人参加面试。

面试过程中,应评估候选人的专业能力、沟通能力和适应能力等方面的素质。

2.4 聘用决策根据面试结果和候选人的综合表现,由相关部门或项目负责人做出聘用决策。

2.5 发放聘用通知将聘用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被聘用人员,包括工作岗位、薪资待遇、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2.6 合同签订双方确认聘用意向后,签订临时聘用合同。

合同应明确工作期限、薪资待遇、工作条件、保密条款等关键信息。

三、工作管理3.1 工作安排根据聘用人员的岗位需求和工作期限,制定详细的工作安排。

安排应包括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等。

3.2 绩效考核对聘用人员进行定期绩效考核,评估其工作表现。

绩效考核结果将用作聘用人员合同续签、福利待遇调整或解聘的依据。

3.3 培训和发展为聘用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发展机会,提高其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

培训计划应根据岗位需求和个人发展需求制定。

3.4 工作纪律临聘人员应遵守组织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如工作时间、考勤制度和保密要求等。

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福利待遇4.1 薪资待遇根据聘用人员的岗位级别和工作性质,确定相应的薪资水平。

薪资待遇应按时支付,并包括税前和税后薪资明细。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临聘人员管理机制,使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经研究,决定对临聘人员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来管理。

管理办法依据如下:
一、组织纪律管理
1、必须服从上级领导,听从工作安排。

如不听从安排,自行辞职。

2、不得虚假上报信息,捏造事实、搬弄是非、打架斗殴等。

3、合理化建议,有事反映须按程序办事,做到一事一报,不得耽误。

二、工作纪律管理
1、上班时间每天早上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不得迟到或早退。

2、上班时间必须佩带证件、保持通讯畅通,不得越职行事。

3、工作中遇事沉着冷静,注意方式方法,不能采取过激行为,有急特事须向领导及时反映。

三、考勤管理
事假、病假须具备书面假条,请假须经科室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离开,否则按旷工处理。

病假每天扣除10元,事假扣除每天的工资和绩效奖励。

病假七日以上或事假三天以上视自动解除劳动合同(住院或特殊情况除外,病假必须出具区、市、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住院须凭区、市、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入、出院证明和缴费清单)。

XXXXXX
二0一二年XX月XX日。

临聘人员管理制度办法

临聘人员管理制度办法

临聘人员管理制度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临聘人员的管理,保障临聘人员的权益,提高临聘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临聘人员的选拔1.临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2)品行端正,无不良信用记录;(3)具有熟练的工作技能和良好的沟通能力;(4)须经过面试和考核,获得录用资格。

2.选拔程序(1)发布招聘信息;(2)申请人提交简历和相关资料;(3)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4)进行面试和笔试;(5)确定录用人员。

第三章临聘人员的权益1.工资福利(1)临聘人员享有合理的工资和福利待遇;(2)享受规范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3)享受公平合理的绩效考评制度。

2.培训和职业发展(1)公司将为临聘人员提供相关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2)鼓励临聘人员根据自身职业发展需求,参与公司提供的职业规划和发展机会。

3.社会保障(1)公司将依法为临聘人员缴纳社会保险;(2)保障临聘人员的合法权益,为其提供相关社会保障服务。

第四章临聘人员的管理1.岗位责任(1)临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2)临聘人员应保守公司和客户的商业机密,严禁泄露。

2.考核管理(1)公司将对临聘人员进行定期的绩效考核;(2)对表现出色的临聘人员将给予相应奖励和晋升机会;(3)对绩效不佳的临聘人员将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劝退或解雇。

3.职业道德(1)临聘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2)临聘人员应维护公司形象,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团队精神。

第五章临聘人员的解雇和离职1.解雇程序(1)对于临聘人员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公司有权进行解雇;(2)公司应当依法办理解雇手续,保障临聘人员的合法权益。

2.离职程序(1)临聘人员申请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2)公司将进行离职手续办理,结算工资福利等相关事宜。

第六章附则1.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幼儿园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和聘用合同6篇

幼儿园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和聘用合同6篇

幼儿园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和聘用合同6篇篇1为了规范幼儿园临聘人员的管理,提高幼儿园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用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 严格考核、择优录用原则。

3. 合同制管理原则。

(二)聘用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 具备相应岗位的专业技能或资质。

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聘用程序1. 发布招聘信息。

2. 筛选简历并通知面试。

3. 面试及试岗。

4. 签订聘用合同。

(四)岗位职责根据幼儿园需要,临聘人员岗位包括但不限于教师、保育员、厨师、保洁等。

具体岗位职责根据岗位实际要求制定。

(五)待遇与福利1. 临聘人员薪资待遇参照幼儿园内部标准。

2. 幼儿园为员工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如社保、公积金、带薪休假等。

(六)考核与奖惩1. 幼儿园定期对临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依据。

2. 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3. 违反幼儿园规定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甲方(幼儿园):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临聘人员):__________________根据甲方聘用办法和乙方意愿,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岗位乙方在甲方担任的岗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职责见管理办法。

(三)薪资待遇与福利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薪资为____元/月,支付方式为____。

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幼儿园规定执行。

(四)考核与奖惩1. 甲方定期对乙方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薪资调整、奖金发放的依据。

2. 乙方在聘用期间表现优秀,甲方给予表彰和奖励。

3. 乙方违反甲方规定,甲方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五)合同解除与终止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关于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关于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关于临聘人员管理办法临聘人员管理办法,主要有国家或地方机关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等,通过与员工签订临时聘用合同形成劳动协议,但待遇一般不同于正式员工,即所谓“同工不同酬”现象,下面是带来的临聘人员管理办法,欢迎阅读!临聘人员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加强对**局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浙江**系统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浙*人85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临时聘用人员是指不占用**正式编制(指行政、事业编制),与我局签订临时性聘用合同的,在**岗位上从事辅助性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在后勤服务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分为高级、中级、初级和一般技术人员四个层次;后勤服务岗位分为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和普通工。

(三)局政工处为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部门。

(四)聘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和解除,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五)各部门应充分发挥现有人员的潜力,严格控制,合理使用临时聘用人员。

( 散文阅读: )二、招聘要求(一)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招聘临时人员时,应事前将用人理由、聘请人数、计划安排岗位等情况以书面材料报政工处,经局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聘用。

招聘条件和招聘程序按《浙江**系统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浙*人85号)执行。

(二)临时聘用人员按公安、计生部门和我局的规定,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聘请临时工作人员须体检合格,并审核身份证、户口簿、待业证(或失业证、务工证)、计划生育证明(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学历证明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同时提交体检报告和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一份备案。

2、聘请外地临时工作人员,还需在我局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3、聘请从事食堂工作的临时工作人员须持有卫生健康证。

4、聘请驾驶员须持有驾驶证及有关部门提供的安全行车证明。

5、聘请在微机、水电等特殊工程岗位的临时人员,应持有相关部门培训证明及上岗证。

(三)新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均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根据工作任务、职责范围和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

工程项目临聘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临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临聘人员的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施工效率,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承接的各类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临聘人员是指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临时招聘的施工人员。

第二章临聘人员招聘与选拔第四条临聘人员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招聘条件进行选拔。

第五条招聘条件:(一)具备相关岗位所需的技能和专业知识;(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三)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六条招聘程序:(一)发布招聘信息;(二)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三)进行面试、笔试等考核;(四)确定拟聘用人员;(五)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章临聘人员管理与考核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临聘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

第八条临聘人员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第九条考核内容:(一)工作态度和纪律;(二)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三)工程质量;(四)安全生产;(五)团队协作。

第十条考核办法:(一)定期对临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薪酬、晋升、解聘等依据;(二)设立考核申诉机制,保障临聘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临聘人员待遇与保障第十一条临聘人员待遇:(一)工资待遇:根据岗位、技能和工作量等因素确定,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二)福利待遇: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制度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三)休息休假: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临聘人员保障:(一)公司应定期对临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二)公司应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临聘人员的人身安全;(三)公司应关心临聘人员的身心健康,关注其家庭生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为加强我院对临聘人员的招聘管理,规范临聘人员聘用相关制度,避免劳动争议与纠纷,维护临聘人员的合法权益,暂制定本办法。

一\第一条临聘人员用工原则(一)医院各部门、各科室因工作需要,而现有正式职工人员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时,允许使用临聘人员,但应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和人数。

(二)临时聘用人员必须符合法定劳动年龄和工作条件,身体健康,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特殊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满足相应的学历、资格要求。

第二条临聘人员的招聘(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用工需求部门向医院人事部提出用人申请,内容包括用工数量和工作岗位及具体要求。

(二)人事部汇总各部门用人需求,审核安排用工计划,组织招聘。

(三)工勤人员原则上不再招聘,确因工作需要,应在充分论证前提下提出用工数量和岗位,由用人部门自行招聘后到医院人事部备案,并在人事代理部门或公司解决相关人事问题,方可用人,如招聘后发生劳动争议,由用人部门负责人解决。

第三条临聘人员的招聘程序(一)各用人部门根据需求,将所需人员的岗位报人事部。

(二)人事部提交院政联席会议通过。

(三)人事部公布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应聘人员基本条件;(四)人事部接受报名。

(五)根据先采取笔试(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以岗位需要人数200%的比例录取)、笔试合格者再面试,由分管院长组织,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用人部门参加对应聘者进行考核,择优录用。

(六)人事部汇总招聘考核结果,上报医院政联席会议审批。

(七)被聘用的临聘人员由人事部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手续时应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各类专业技术资质证,从事特殊行业工种的临时工,必须持相应的有效证件。

(八)被聘用的临聘人员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安排在相应科室工作。

(九)任何部门未经医院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招聘临聘人员。

第四条临聘人员管理:临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临聘人员应遵纪守法,遵守医院有关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服从医院工作安排,努力工作。

对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违纪违规的人员,医院有权解聘。

机关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机关单位对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加强对临聘人员的培训和
监督,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机关单位临时聘用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临
时性项目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等。

三、临聘人员招聘
1. 临聘人员的招聘应当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
开招聘。

2. 招聘需从临聘人员的专业、资格、经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
合评估,选拔优秀人才。

3. 招聘程序应当严格执行,不得违法违规,确保人员招聘的公平公正。

四、临聘人员管理
1. 临聘人员应当按照招聘协议的约定履行工作职责,服从单位管理,遵守单位规章制度。

2. 机关单位应当对临聘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和日常监督管理,提高其工作能力和素质。

3. 临聘人员在单位工作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单位的保密要求,不得泄露机密信息。

五、绩效考核
1. 对临聘人员的绩效应当进行定期评价,根据工作表现给予奖励或者相应处罚。

2. 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临聘人员继续工作的重要依据,对于表现优秀的人员可适当予以转正。

六、合同解除
1. 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合同结束。

2. 在临聘人员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行为不端或者工作表现不佳等情况下,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七、附则
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后续修改,应当经相关部门审批。

2. 对于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规定。

以上就是机关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机关单位的临聘人员管理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指导。

临聘人员管理制度办法

临聘人员管理制度办法

一、总则为规范我单位临聘人员的管理,保障单位与临聘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办法适用于我单位因工作需要,经批准临时聘用的编外工作人员。

三、临聘人员的管理1. 聘用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和实际工作经验。

(3)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4)年龄要求:男性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2. 聘用程序(1)用工部门提出用人需求,经单位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2)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岗位要求,组织面试、考核,确定拟聘人员。

(3)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3. 考核及管理办法(1)临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表现,可续签劳动合同。

4. 相关待遇(1)临聘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我单位同等岗位人员执行。

(2)临聘人员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3)临聘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四、请假制度1. 临聘人员请假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2. 病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休假证明及病历。

3. 事假:无特殊情况,一次请假不得超过7天。

4. 婚假:3天。

5. 丧假:3天。

6. 休假者应按照审批程序于休假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五、纪律要求1. 临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2. 临聘人员应保守国家秘密和单位商业秘密,不得泄露。

3. 临聘人员应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六、附则1. 本制度办法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办法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临时聘用人员是指担任某一特定工作岗位,人员使用时间较短的人员。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运用临聘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和绩效。

一、聘用程序1. 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聘用临聘人员的岗位和数量。

2. 发布招聘信息,吸引合适的人员申请。

3. 经过初步筛选和面试,选定合适的候选人。

4. 经过协商确定合同内容,签订劳动合同。

二、合同管理1. 根据工作情况确定临聘人员的合同期限。

2. 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资待遇等。

3. 劳动合同到期前,提前与员工进行续签或解除合同的协商。

三、薪资福利1. 根据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确定临聘人员的薪资待遇,并与其签订薪资合同。

2. 为临聘人员购买相应的社会保险和福利,保障其合法权益。

3. 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提高临聘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素质。

四、工作评估1. 对临聘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评估,以确定其工作表现和能力水平。

2. 综合考虑工作绩效、工作质量、工作态度等因素,对临聘人员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 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续聘或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作纪律1. 临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工作制度和纪律要求。

2. 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临聘人员,依据合同和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争议处理1. 对于临聘人员与公司之间产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进行解决。

2. 如无法协商一致,双方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争议。

七、终止合同1. 合同期满或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2. 如临聘人员在合同期间存在严重违纪、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等情况,公司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以上是临聘人员管理的基本办法,为了更好地发挥临聘人员的作用,公司应当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管理办法,提高管理水平。

八、沟通与交流1. 与临聘人员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需求和意见。

2. 定期组织团队会议或工作交流,促进临聘人员之间的互动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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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集团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为吸引、培养人才,合理配置人力资源,规范用人机制,提高公司经营绩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聘用基本程序
第一条用人部门依据公司整体发展需要拟定本部门用人计划,向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条招聘临聘员工,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按下列程序办理。

1、初审。

由人力资源部审查应聘人员基本资料。

2、面试。

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按规定程序进行。

3、综合审查。

人力资源部在征求用人部门的意见后进行综合审查。

4、人力资源部将拟录用意见呈报公司领导,经批准后录用。

第三条录用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其携带以下证件来公司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放弃。

1、员工简历。

2、体检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半身免冠2寸彩照两张。

第三章试用期
第四条临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

公司可依据个人工作表现适当延长或缩短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满后,双方签订临聘人员劳动合同。

第五条临聘人员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辞退。

1、确实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2、旷工超过1天。

3、事假超过3个工作日,或病假超过5个工作日,或迟到早退超过3次。

4、发现本人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或有其他不良记录。

5、有其他公司认为应予辞退的事实。

第六条试用期内自动离职或被辞退的的人员应办理下列手续:
1、填写《离职物品交接单》,由部门主管审批。

2、工作用品由人力资源部或相关部门收回。

3、清理完毕财务手续
4、交回工作证件。

第七条办理完毕上述手续后,由人力资源部及财务部为当事人结清工资。

第四章人事管理与考核
第八条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临聘人员,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人事档案等事宜,发生的正常费用由公司支付,离开公司或公司辞退后的档案费用由个人支付。

第九条在办理人事档案转移工作中,员工应向公司提供真实可靠的材料,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员工自己承担。

第十条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临聘人员,应纳入公司员工年度考核体系。

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公司予以解聘。

考核优秀者,公司可在提高薪资标准等方面优先考虑。

第十一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临聘人员,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同意,可以办理转正手续。

1、属于公司引进的优秀人才。

2、工作业绩十分突出或有重大突出贡献。

3、连续两年考核,名列前茅。

第五章解聘
第十二条临聘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将予以解聘:
1、违犯国家法律;
2、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责任事故;
3、无故迟到、早退连续5次或全年累计超过10次;
4、无故旷工连续超过3个工作日或全年累计超过5个工
作日;
5、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
6、泄露公司机密、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
7、因自身工作能力有限,无法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指标;
8、未经公司许可在外兼职;
9、年终考核不合格。

10、犯有其它严重错误,造成不良影响;
第十三条解聘程序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并比照本规定第六、七条执行。

第六章薪资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工资总额的含义:工资总额包括公司在单位时间内所有直接支付给员工的现金收入,主要由工资和奖金两大部分构成。

工资是指每月根据岗位和考勤情况在固定时间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奖金是指公司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直接支付给员工的现金奖励,包括月度奖、年终双薪和特别奖等。

第十五条临聘人员工资总额的分类及发放标准如下。

1、工资共分为12个等级
单位:元/月
2、奖金共分为4个等级
单位:元/月
3、薪资发放标准
第十六条经公司批准录用的临聘人员在试用期间不享受奖金。

第七章福利
第十七条公司可以为签订劳动合同的临聘人员办理档案调动手续,并为其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第十八条临聘人员的办公用品和劳保用品,与在职正式员工待遇相同。

第十九条临聘人员通讯费分为150元/月,100元/月,
50元/月。


个档次,具体视其工作量而定。

第二十条临聘人员不参加公司“车改”,由公司提供公务交通方便,并按每人每月100元核发交通补助。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未尽事宜,按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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