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对公民权利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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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纲

一、政府信息公开概述

(一)何为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

1、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提高公民的政治参与程度。

2、促进依法行政,防止行政权力滥用和腐败的产生。

3、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减少决策失误和资源浪费。

4、推动民主进程,促进政治体制改革。

二、政府信息公开对我国公民权利的侵犯

(一)对公民隐私权的侵犯

透过河北张丽平案件直观的介绍信息公开不当对公民隐私权的侵犯。

(一)对公民知情权的侵犯

1、我国信息公开的标准不具体

我国对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作了明确规定,但是对公开的例外情形即何为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只做了原则性规定,实际操作中很难把握

2、我国信息公开的原则没得到切实落实

应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但实际操作中却往往相反

3、我国政府信息管理不科学

既没有统一、常设的信息管理协调机构,对信息公开的监管力度又不够。导致信息公开程序的混乱、责任追究的困难。

(二)政府信息公开中对第三人权利的侵犯

1、适用范围过窄。

《条例》第二十三条缺乏对第三人的权利保护

2、缺少在政府强制公开时的权利保障设置。

即对行政法上的“第三人”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同时对第三人受到侵害时如何维权、补偿程序和标准等也欠缺规定。

(三)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对公民其他权利的侵害

以清华朱令案件北京公安公开的案件进展过程为例简述信息公开不当对公民权利的侵害。

三、防止信息公开对公民权利侵犯的几点设想

(一)逐步完善公民个人隐私权保护的法律体系及救济

制度

借鉴美国韩国等在隐私权法律保护方面的经验,建立我国完善的隐私权法律保护体系。

(二)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个人隐私保护的界限

明确信息公开、不公开的范围;严格界定不公开信息规定中相关概念的范围,如“国家秘密”。同时区分政府信息公开中所涉及信息的不同等级,根据这些不同等级明确信息公开责任的归属,以更好地保护公民隐私权。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问责机制和公众监督制

1、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立法中的责任规定。

以立法的方式明确责任追究制,做到有法可依。

2、界定政府信息公开的问责主体。

3、规范问责程序。

4、健全公众的监督机制。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中第三人权利的保护

1、扩大第三人权利保护的范围。

2、在政府强制公开信息时第三人权利保障的设置。

浅析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对公民权利的侵犯

一、政府信息公开概述

(一)何为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政府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机关,其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力来源于人民。政府基于权力所具有的特殊职能决定了其拥有和掌握各种信息,尤其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活动有关的信息,具有明显的垄断优势。这种信息的不对称性决定了政府负有公开信息

的义务,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公民对于部分垄断信息的知情权。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

政府信息是政府活动的重要资源,其开放更是政府信息资源有效利用的前提。因此,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建设“透明政府”的必然趋势,更是顺应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之路。

1、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提高公民的政治参与程度。

所谓“知情权”,就是公民对于国家的重要决策、政府的重要事务以及社会上发生的与普通公民密切相关的重大事件,有了解和知悉的权利。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缺少知情权,对政府信息和社会动态不知晓,就会缺乏参与社会政治活动的观念和热情,也无法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正当需求,这导致了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程度低下的现状。

2、促进依法行政,防止行政权力滥用和腐败的产生。

依法行政是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关键,而依法行政的关键又是强有力的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有了大众的监督,可以有效防止权力滥用,预防腐败发生。

3、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减少决策失误和资源浪费。

每个人的力量都是弱小、片面的。通过信息公开,让大众了解政府工作动态,一些与公民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行为可以广泛吸收公民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效率性。

4、推动民主进程,促进政治体制改革。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首要的工作就是赋予民众参政议政的工具,政府信息公开和民众对信息的全面占有对推进民主进程,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有着根本性的推动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对我国公民权利的侵犯

(一)对公民隐私权的侵犯

河北邯郸市曲周县张丽平被曲周县河南疃镇原党委书记石某强奸后,到案发地邯郸市丛台区公安分局刑警一中队报案后做的询问笔录中,详细描述了被强奸的整个过程。之后不久,这份笔录却出现在县城的街道、广场的电线杆上、被挂在树上、扔在地上,甚至还出现在了互联网上。为此两年来,张丽平多次找到丛台区、邯郸市等各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纪检部门反映情况,但一直没有结果。

这个案例中,信息的不当公开严重侵犯了张丽平的隐私权。同时也降低了行政机关在公民心中威严公正的形象,损害了其信誉度。

(二)对公民知情权的侵犯

知情权是信息公开的直接理论基础,它是现代政治文明社会中公民最重要的一项权利,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政治文明与否的主要标志。知情权的理念往往与民主的理念相伴而生,赋予人民知情权是实现民主的必然要求。知情权不仅是公民一项基本的权利,也是监督政权的权利基础。但是在我国信息公开的贯彻执行中,公民的知情权却屡屡遭到侵犯。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引起:

1、我国信息公开的标准不具体

我国《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作了明确的规定:(1)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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