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公安交警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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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公安交警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与思考

中国江西新闻网8月16日吉安讯(左刘义龙京报道)孟建柱部长在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上指出:“公安交警队伍是公安机关所有警察中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最多,联系最紧密的一支队伍,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如何,直接影响着公安机关的形象,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威信”。那么,公安交警系统应该如何克服自身原有的不足,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尽量适应执法环境的新变化,着力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大力推进机制创新建设,努力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笔者通过调查研究和思考,在这里浅谈一些看法和体会。

一、当前公安交警队伍建设中主要存在问题

交通警察是公安机关的一支重要力量,肩负着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使命,是公安机关的基层实战单位,工作与公安实战密切相关,与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受紧密相连。随着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深刻变化,公安交警系统及其民警日益凸显其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压力空前、疲于奔命等特点,同时面临着装备落后、素质不高、待遇低下、士气低落等困惑,给推行队伍正规化建设工作带来诸多难题,在具体实施正规化建设过程中呈现出诸多难点。

(一)民警素质不够高。吉安市某县交警大队49名民警中,仅有二人是科班出身(省警校生),其余都是从各行各业半道转来,且年龄偏大,进入公安交警的渠道多种多样,队伍中身分各异,有公务员、有具备公务员身分而又未录警的人员,有行政编制、有事业单位编制,有职工、有临时协警人员等;文化素质低和思想素质参差不齐,极少数民警官本位思想依然存在,“老子天下第一”,工作中时常出现“冷、硬、横、推”的问题,工作能力上存在“说不过、打不嬴、追不上”的毛病等等。

(二)管理体制不完善。公安交警队伍是公安交管工作之本,“二十大”的召开和中央《决定》给公安交管队伍建设带来了生机和活力。但在社会转型期,公安交管体制多年来一直没有统一和规范的标准。公安交警系统在中央和省增编困难的情况下,通过内部整合警力,改善勤务模式等方式来解决,反而导致基层公安交警体制的无序和内耗,由于进口不严,出口不畅,造成公安交警系统民警年龄老化,人才匮乏,严重影响工作效果。

(三)警力不足超负荷。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驾驶人数量、道路通车里程不断增长,交通管理任务也随之加大。目前该县全县机动车保有量突破3.5万辆(其中摩托车达2.3万辆),驾驶人拥有量4.5万人,通车总里程1480公里,而全大队仅有在职在岗民警49人,按平均值计算,大队每一位交通民警要管理30.2公里通车公路,714辆机动车和918名驾驶人,同时还要担负全县交通事故的处理和交通秩序的管理、重大活动的警保卫任务等,沉重而又巨大的交通管理任务,给有限的警力带来了超负荷的工作;而且,由于警力不足,使得一些边远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很难到位,比如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农用车、摩托车及驾驶人管理、危险路段及事故多发路段的监控、交通安全都难于管控到位,给交通安全带来了很大的漏洞和隐患。

(四)执法的环境不佳。第一,少部分交通参与者保护自身的法律意识过强,不能正确对待自身应承担的法律义务,想方设法逃避、抗拒交警的检查、处罚,严重影响了执法部门的正

常执法工作;第二,较少数民警在执法活动中缺乏严谨,存在重处罚轻教育的现象,不能严格履行执法程序,执法随意性大,重执法的法律效果、轻执法的社会效果,在执法过程中容易与群众发生冲突,产生不良影响;第三,经费保障不到位。该县交警大队至今尚未解决财政拨款,所有人头经费、办案经费、津贴补贴、公用经费和各类开支是靠业务规费和罚没返还来解决,民警为“找米下锅”、完成任务而疲于奔命,经费保障不力使公安交警工作举步维艰,也使民警难以理解,甚至在工作上产生逆反心理。

二、破解管理难题,提升工作效能的思考

公安交警系统的性质、任务和工作特点决定了公安交警系统必须不断进行改革创新,必须积极推进公安交警队伍正规化建设,必须大力推行精细化管理工作,其目的就是要使公安交警系统指挥畅通、管理规范、工作高效和保障有力。当前,按照公安机关“三项建设”、交警系统“五项建设”的要求,我们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明确目标,分解责任,建立科学规范完善的精细化管理体制,最大限度地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推动各项公安交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培训教育工作,极大地提高公安交警的文化素质和思想素质。一是结合公安部部署开展的“大教育”、“大练兵”、“大培训”活动,依托现有资源,建立集实践和教学于一体的多功能培训基地,对民警进行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体能战术等教育培训,特别是要倡导科技练兵、加强计算机等高科技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公安民警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做好交管工作的本领;二是建立等级化目标管理考核机制,抓好队伍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确定具体的奖惩规定,考核结果要与评先评优、晋职晋衔、离岗培训相衔接,融惩治和奖励于一体,发挥考核机制的最大功效,切实调动广大民警争先创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全身心地投入到各项公安交管工作中来;三是理顺“进口”、畅通“出口”,“为有源头活水来”,“不拘一格降人才”,严格执法省级考录制度,大力引进公安交警急需的特殊人才和专业人才,增强公安交警队伍的“造血”机能和运行活力,从源头上保证公安交警队伍的基本素质,并向基层一线输送,为基层基础工作提供人才保障,要严格考核,合理调配,做到人尽其才,发挥每个人才的最大效能,营造拴心留人的好环境。

(二)完善公安交警队伍管理体制。一是强化公安交警队伍的内务管理、规范管理,全体民警要解放思想,深化认识,主动接纳并积极融入到正规化建设、精细化管理工作之中。严明的纪律、过硬的作风、整齐划一的内务是战斗力的生成之源。因此在内务管理上要持续改进内务管理机制,以管理促养成,以养成强素质;二是建立和完善管理体制,借鉴现代企业管理中有效的标准体系,应用到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当中,按照量化原则和质量第一原则,分解量化公安交通管理目标和标准,明确管理过程中的各个具体环节的可操作性程度进行细化、量化,构成一个完整的标准化的警力管理运作流程体系,建立与实施可行的考核激励机制,使公安交警队伍的管理走上规范化的轨道,使公安交警队伍注入生机和活力,并与思想工作机制、教育训练机制、监督制约机制和警力保障机制配套运行,相互联动,真正形成公安交警队伍管理的长效机制。三是细化管理目标,要结合公安交警部门实际,充分考虑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工作要求等情况,将各项工作任务细化、量化到科队、岗位、个人,落实到年度、季度、每月,甚至是每周;要在试点的基础上,找到综合部门和实战单位之间、大队机关科室和外勤科队之间、同一单位的不同岗位之间分值设定的平衡点,并根据实施情况,逐步完善、调整、适时修改,确保管理目标更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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