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体系的问题和改革建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卫生监督体系的问题和改革建议
【摘要】世界经济迅猛发展,人们在获得最大经济利益的同时,对衣食住行的环境和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卫生监督体系是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维护公共卫生秩序和医疗服务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本文就目前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改革进程、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针对性地提出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要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包括卫生服务、医疗保障、卫生监督执法的卫生体系”,正式拉开了全国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序幕。
2005-2006年,卫生部先后颁布实施了若干规定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对卫生监督机构设置与人员管理、职责、建设标准、原则、要求、技术支持能力建设以及保障措施等做出了规定,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要求是明确的。本文通过分析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反映卫生监督机构的现状并提出相应对策与建议,为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供依据。
打击无证行医及非法医疗广告,规范医疗行为,维护了患者合法权益。规范企业职业、放射卫生和强化学校卫生监督,保证了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别是近几年,SARS、H1N1甲型流感、手足口病、地震等传染病和重大灾害的发生,卫生监督人员不顾个人安危,第一时间进行了传染病防控,确保了重大灾情无大疫。
一、建立健全卫生监督体系的重要意义
1.建立健全卫生监督体系的重要性
卫生监督体系是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维护公共卫生秩序和医疗服务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在一些地方出现的“苏丹红”事件、“疫苗”事件、“阜阳奶粉”事件等,电视报纸新闻铺天盖地,媒体报道也是连篇累牍,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公共卫生事件的高度敏感,说明了社会各界对人民健康的极大关心,也提醒我们要加强对社会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害人民健康事件的
发生。同时,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医疗服务市场比较混乱,非法行医在一些地方比较猖獗,出租、外包科室的问题在一些中小医院相当普遍。解决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措施,就是要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充分利用法律的武器,保障好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建立健全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政府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目前我国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与经济社会及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一是由于长期以来卫生监督体系不完善、执法运行机制不健全、监督职能不明确、保障政策不落实,造成执法工作条件差,技术手段落后,监督效率低,执法能力不高;二是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发展不平衡,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成为卫生监督执法的薄弱环节甚至真空地带;三是卫生监督人员素质不适应综合执法的要求,特别是在基层尤为突出。因此建立健全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迫在眉睫。
二、我国卫生监督体系的沿革与发展
1.改革开放之前卫生监督工作开展的情况
改革前我国卫生监督工作一直参照前苏联模式,由卫生防疫机构实施执法,履行行政业务管理、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等职能,卫生法制建设尚不健全,主要是由国家卫生行政部门颁布卫生行政规章,缺乏专门的法律或法规。
2.改革开放之后卫生监督体系的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为卫生监督工作发展带来了机遇和挑战。1995年《食品卫生法》明确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是卫生监督执法主体,标志着我国卫生监督法律体系初步形成。相继颁布了《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和《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近20部,卫生监督工作进入法制管理阶段。我国还建立起一支专职监督队伍,基本形成了食品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以及医疗服务的监督监测网络,通过各种方式开展经常性监督监测工作。
3.卫生监督体系改革与完善阶段
1996年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监督执法体制的通知》揭开了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序幕,卫生监督体系逐步从卫生防疫系统中独立出来,与疾病
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共同构成公共卫生体系。2000年《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按照依法行政、政事分开和综合管理的原则,调整卫生资源配置,理顺和完善现行卫生监督体制,建立结构合理、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程序明晰、执法有力、办事高效的卫生监督新体制。2005-2006年,卫生部先后颁布实施了若干规定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对卫生监督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管理、职责、建设标准、原则、要求、技术支持能力建设以及保障措施等做出了规定,明确了要求。
三、卫生监督目前的困惑
1,机构名称混乱
到目前为止,全国各地卫生监督机构名称不统一,叫法各不相同,有叫“局”、“中心”、“所”、“大队”的。名称混乱,名不副实。卫生监督是一种执法行为,与公安、工商、城管、药监一样,是一种行政行为,政府行为。名称混乱不仅影响了执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外部形象,也影响了机构自身的建设、发展和运作,影响了卫生监督队伍的稳定。
2,单位性质不一
名称混乱、上级部门没有统一的规范要求是导致单位性质不统一的主要原因。到目前为止,全国各地单位性质有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各有不同,人员有公务员编制的,事业编制的,自收自支编制的,单位性质的不统一,执法情况就有区别,借执法搞创收,有创收的工作为了力度就大,反之工作应付了之。暴露出执法偏差和监管的“真空地带”。
3,基础保障薄弱
卫生监督创建之初,采取“先建后创”的原则,结果“先建”未规范,“后创”就更难。到目前为止,我市卫生监督机构都没有自有产权办公房,更达不到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问题的意见》中提到的人平40平米的办公用房要求;检测器材奇缺,国家配备了一台依维柯检测车,检测仪器设备无法配套更新;监督用车紧张,除车辆配备达不到卫生部“每八人一台执法车辆”配备要求外,工作用车经费极度紧张,一台卫生监督执法车一年的油料、维修保养费用在5万元以上,让各级监督机构都感到支出困难;信息网络建设滞后。岳阳市、县还没有与全省、全国联网的信息平台。卫生监督内部交流、信息查验难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