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改办关于公布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阶段评估结果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苏省教改办关于公布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阶段评估
结果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改革
【发文字号】苏教改办[2014]3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布日期】2014.06.16
【实施日期】2014.06.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教改办关于公布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阶段评估结果的通知
(苏教改办〔2014〕3号)
各有关试点单位:
根据省教改办《关于深化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项目试点开展阶段评估工作的通知》(苏教改办〔2014〕1号)要求,各试点单位对承担的教改试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并向我办报送了自查报告。结合近年来对教改试点项目实地调研情况,我办组织专家对各试点单位报送的自查报告进行了集中评估。从总体上看,各试点单位高度重视教改试点项目实施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着力推进各项教育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其中一些改革已经有了实质性突破,在全国产生了良好影响。前不久,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对我省教育综合改革进展情况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江苏特色与
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试点单位改革力度不大,未将项目试点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加以推进,少数项目进展迟缓等问题。经专家评审和省教育厅有关处室审核,现将本次阶段评估成效明显的19个教改试点项目及所在单位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希望本次阶段评估成效明显的教改试点项目及所在单位再接再厉,攻坚克难,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提升改革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努力创造新的改革业绩,为全省教育综合改革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希望其他教改试点项目及所在单位强化进取意识和责任意识,以本次阶段评估成效明显的教改试点项目为榜样,增强改革动力,切实采取措施,加大改革力度,争取早出成果、多出成果,确保如期实现各项改革目标任务。我办将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对全省教改试点项目的检查指导、跟踪调研和政策支持力度,推动试点项目在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取得突破,并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成功经验,努力开创我省教育改革新局面。
附件:本次阶段评估成效明显的教改试点项目及所在单位名单
省教改办
2014年6月16日
附件
本次阶段评估成效明显的教改试点项目及所在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