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书写及纠纷防范
病历书写中容易出现的错误及防范措施

病历书写中容易出现的错误及防范措施【摘要】病历是住院之窗,它反映医师的综合素质和医院的医疗、科研、教学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它作为医疗纠纷法院判决主要采信的证据,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认真书写病历,提高病历质量,既维护了患者利益,又保护了医生的合法权益。
本文分析了病历书写中的常见问题,并提出了相应措施。
【关键词】病历书写常见错误应对措施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
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病历是评价医疗质量、处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鉴定的重要依据。
随着医院管理年活动的不断深入,新的《江苏省病历书写规范》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要求,真对病历书写中常出现的错误进行分析。
1 容易出现的错误1.1病历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格式书写是最常见的错误,常常因为医师对于医疗行为习以为常而省略、简化形成。
例如,入院记录中入院时的诊断错写成“入院诊断”,病历书写规范要求入院时的诊断一律书写为“初步诊断”;会诊单只写诊断,不写病史、体征;排列顺序颠倒,或将属于系统回顾的内容放到既往史的其他栏目中去写。
1.2遗漏遗漏是病历书写中最常见的缺陷之一,几乎可以出现在整个病历。
如:1.2.1一般项目的漏填。
如病历纸、医嘱单、化验单的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页次等填写不全,整个眉栏空白也常有发生。
1.2.2首页:联系人及其住址、电话空白;血型、抢救次数和成功次数空白;诊断遗漏;缺医师签名。
1.2.3入院记录:一般资料中常被遗漏的有年龄、民族、职业、籍贯、住址,年龄漏写“岁”;现病史常遗漏主要阴性症状、疾病的发展、演变和一般状况;既往史常遗漏长期用药史、药敏史和性病冶游史、精神创伤史;缺漏某些条目(如预防接种史、输血史等);体格检查中遗漏重要体征,遗漏某些条目,心、肺、腹四诊内容描述不全,缺漏数据单位;门诊资料中常遗漏检查单位及检查日期;诊断中常遗漏次要诊断。
病历规范书写管理及相关纠纷预防课件

03
常见病历书写错误与纠正 措施
病史描述不清或遗漏关键信息
病史描述不准确
如症状、体征、既往史等重要信息描述模糊或遗漏,导致医 生难以做出准确诊断。
纠正措施
加强医生问诊技巧培训,提高病史采集能力;制定详细的病 史采集模板,确保关键信息不遗漏。
体格检查不全面或数据不准确
体格检查遗漏
未按照系统、全面的原则进行体 格检查,导致潜在疾病被忽视。
从患者基本信息录入、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体格
检查、辅助检查结果到诊断、治疗计划等各个环节的规范书写。
02
演示电子病历系统的使用
介绍电子病历系统的基本功能和操作方法,包括病历模板的使用、医嘱
录入、检查申请、报告查看等。
03
模拟病历书写过程中的常见问题
展示在病历书写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误或疏漏,如信息录入不准确、病
病历规范书写管理及 相关纠纷预防课件
目录
• 病历规范书写管理概述 • 病历书写技巧与规范 • 常见病历书写错误与纠正措施 • 相关纠纷预防策略
目录
• 案例分析与经验教训总结 • 互动环节:现场模拟演练及问题解答
01
病历规范书写管理概述
病历定义与重要性
病历定义
病历是医务人员对患者疾病的发 生、发展、转归,进行检查、诊 断、治疗等医疗活动过程的记录 。
历资料,以及在发生医疗纠纷时如何应对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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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管理法规与制度
法规依据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 定》、《医疗事故处理条 例》等。
制度要求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管 理制度,明确病历书写、 保存、借阅、复印等环节 的管理要求和流程。
法律责任
病历书写、病案管理与医疗纠纷防范

三、电子病历的法律问题
(二)立法展望 (1)目前卫生部就电子病历的法律地位正在紧锣密鼓的调研 之中; (2)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与卫生部合作《关于医疗纠纷案件 法律适用》的重点调研课题已经结题,在司法解释建议中已明 确,认可电子病历的合法地位。 (三)目前使用电子病历的通行做法 把最后定稿的电子病历打印出来,由主管医生认定签字后 再送病历室保存。我院就是如此。解放军总医院医院管理(医务部分).doc 【案例】关于黄录宝病历的情况说明.doc
民事行为的法律效力界定,是以行为人的年龄与精神状态为标准的 , 以
此标准将自然人划分为完全民为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同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行为的法律效力是不同的。
基于此,患方签字应当贯彻两个原则,即权利本位原则和代理原则。
(1)权利本位原则
《民法通则》第11条: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 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患者,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
病历(证据)的保全:医学文书和可疑医疗物品的保全.doc
法院对异议病历的处理
调研资料:9个案例72个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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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案件中的病历异议.doc 对异议病历的审查原则.doc 对异议病历的具体处理.doc
病案与鉴定的关系:病历与鉴定结论的关系.doc
三、电子病历及所存在的法律问题
(一)文书是记录患者就医过程的客观文书,也是解决医疗纠纷、进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判断医务人员和医疗活动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因果关 系的重要法律依据。医疗文签字制度是其中非常重要的环节,特别是在当 前医患矛盾日趋激烈、医患关系缺乏信任的情况下,显得更为重要。调查 证明,医院败诉案件绝大多数出自于病历的书写质量,如病历无医生签字; 一些未经查体的体征记录在病案中;各种知情同意书(手术、输血、麻醉、 尸检、特殊检查、自费药品等)缺少医生、患者本人或家属的签字或签字 手续不全;同一份病案同一医生签名却出现两种笔迹;医嘱执行后,没有 执行时间和签名等等。一旦发生医疗纠纷这些缺陷,患方无疑要对病历的 真实性提出异议,甚至全盘否认病历。
死亡病历书写中存在的问题与防范措施

死亡病历书写中存在的问题与防范措施死亡病历作为医疗记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患者的死亡原因、诊断过程以及治疗情况有着重要的记录和指导作用。
然而,由于诸多原因,死亡病历在实际书写中常常存在问题,可能对医疗事故的调查、医疗纠纷的处理等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本文将从死亡病历书写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的防范措施进行探讨。
一、死亡病历书写中存在的问题1.不准确的诊断和原因描述:死亡病历中对死亡原因的描述常常存在模糊不清、不准确的情况,有时甚至没有提供具体的诊断结果。
这会导致消化消毒整个医疗过程的评价和分析变得困难,同时也增加了医疗事故的发生和医疗纠纷的风险。
2.医生签名和时间的缺失:死亡病历中缺乏医生的签名和书写时间,无法确认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医疗纠纷的处理带来困扰。
3.记录过于简略:有些死亡病历中只是简单地罗列了死亡时间、患者基本信息和执业医生的签名,缺乏对患者死亡过程、相关检查和处理的详细描述,这使得对医疗事故的评估和诊断变得困难,也无法提供有效的临床参考。
二、死亡病历书写中的防范措施1.提高医生的专业素养:医生应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熟悉并掌握死亡病历书写的规范要求,确保书写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规范化的书写模板:医疗机构可以制定规范化的死亡病历书写模板,明确要求医生填写相关内容,减少不必要的主观和随意性。
3.详细记录病情:医生在书写死亡病历时应详细记录患者的病情、体征变化、治疗过程、临床操作和检查结果等信息,确保全面、准确地反映患者的病情和治疗过程。
4.正确标注死亡原因:医生在书写死亡病历时应准确标注死亡原因,并尽量提供详细的诊断结果,便于医疗事故的分析和评估。
同时,要学习相关的国家和地区规定的死亡原因标准,确保诊断描述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5.签名和时间的记录:医生在书写死亡病历时必须在记录末尾签名,并标注书写时间,以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结语:死亡病历的准确书写对于医生和医疗机构来说都非常重要。
病历规范书写管理及纠纷预防

“广州孕妇病危拒绝手术,医院剖宫救命事件”
三、处理方法: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授权的负责人 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新增加的知情同意文件
麻醉同意书是指麻醉前,麻醉医师向患者告知拟施麻醉的相关情况,并由 患者签署是否同意麻醉意见的医学文书。
内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科别、术前诊断、拟行手术 方式、拟行麻醉方式,患者基础疾病及可能对麻醉产生影响的特殊情 况,麻醉中拟行的有创操作和监测,麻醉风险、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 意外情况,患者签署意见并签名、麻醉医师签名并填写日期。
12/01231//210/1231
5
重新审视病历的功能和作用
如何使病历书写与管理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是医务 人员及医院管理者面临的新课题。
病历的功能在扩展
刑事或者民事伤害案件中的证据 商业保险理赔的根据 医保付费凭据 医疗鉴定的依据 医疗纠纷诉讼中医方举证的重要证据
重新审视病历的功能和作用
法律
卫生局
医院
患者 病历 医保
书写
管理
重新审视病历的功能和作用
医院领导在病案管理上要转变观念
治好病不代表万事大吉,病历也要写好、管好
病历管理要采取4个措施:
护士站的病历应该加强防盗措施 重视病案室的作用 病历借阅、复制范围的权限限制 设立专人传送病历
8
病历的规范书写
病历书写基本原则 时限要求 知情同意与告知 病程记录相关内容 打印病历的要求 其他
新增加病危(重)通知书
病危(重)通知书是指因患者病情危、重时,由 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向患者家属告知病情,并由 患方签名的医疗文书。
内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目前诊断及病情危
医疗纠纷的防范及处理工作总结(5篇)

医疗纠纷的防范及处理工作总结在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疗纠纷很难完全杜绝,一旦形成医疗纠纷,会直接或间接地涉及医患双方的权益、道德和法律责任问题。
因此,必须重视医疗纠纷的防范工作,只有有效地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才是解决医疗纠纷的关键所在。
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改善服务态度,加强责任心,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重点防范以上多发环节,在临床工作中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按规范进行诊疗操作。
我院制定医疗纠纷防范的几个要点:1、执行查对制度要求医护人员把查对意识和医疗责任结合在一起,贯彻于医疗活动中,使其成为医护人员的基本素质。
2、执行检诊制度误诊漏诊常常是由于诊疗经验、技术和责任心等综合因素造成的。
医疗管理有接诊、二级查房、会诊以及病案讨论等制度,严格执行这些制度会使误诊、漏诊率极大减低。
3、健全病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病案管理制度,可减少医疗纠纷以及医疗纠纷的复杂性。
病案作为医疗档案,是医生对病情分析和处理的真实记录,当发生纠纷时,它又是出具医疗鉴定和调解处理医疗纠纷的主要依据。
4、转变服务观念要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医院和医务人员必须切实重视患者的权利,转变医疗作风。
5、严格管理,堵塞漏洞在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的同时,预防医疗纠纷的实际手段主要还是靠加强管理、堵塞漏洞,例如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不完善,监督执行不力;科室和部门之间衔接协调不够;个别医院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得不到及时制止;病案和其它医疗文书书写和管理不规范等。
6、告知义务医患关系的改变,消费者意识的抬头,医疗人员在诊疗病人的过程中,应充分让病人与家属了解病人目前的病情,即将采行的检查或治疗之原因和可能之结果,让病人与家属感觉受到尊重与参与感。
对严重副作用的药物以尽到事前告知之义务。
7、不要轻易承诺对于病情治疗的愈后状况之措辞应较为谨慎,千万不要向病人保证能治愈或根治,也不要让病人有错误之期待,对于一个可理解的病人,虽然可能确信病人会有好的结果,也不要轻易给予承诺。
规范病历书写 主动防范医疗纠纷

故 技 术鉴 定 不 能 进 行 的 , 当 承 担 医 疗 事 故 责 任 。事 故 等 级 应 按 照 患者 发 生 的 人 身 损 害后 果 而 定 级 , 任 程 度 按 照 完 全 责 责
任 由此 患 方 在诉 讼 过 程 中可 能 不 去 探 纠 诊 疗 行 为 是 否 存 在
参 考文 献
5 病 历表 述 应 该 准 确 、 谨 、 免歧 义 严 避
一
() 2 缺少 病 历 规 定 的项 目: 前讨 论 记 录 、 诊 记 录 等 。 术 会
() 少 特 殊 检 查 和 治疗 的告 知 和 知 情 同意 书 。 3缺
份有 价 值 的病 历 必须 表 述 严 谨 。有 患 者 在 某 医 院 行 肝
医 疗机 构 承 担 着 保 管 医疗 资 料 的 义 务 ( 由患 者 保 阅 必 须 办 理 严 格 的借 阅 手 续 , 借
有很 多 病 历 记 录 的 质量 难 以达 到 法 律要 求 。表 现在 :
内容 中关 于 患 者 病 情 特 点 、 情 变 化 , 断 和 治疗 实 施 的 依 病 诊
[] 《 疗 事 故 处 理 条 例 》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 第 2 医 .中
3 1号 . 5
删 页 码 等 。根 据 卫 生 部 卫 政 法 发  ̄ 0 5 2 2 0 ] 8号 文 件 规 定 : 疗 病 历是 证 明医 疗 无 过错 最 原 始 、 直 接 、 有效 的证 据 。 医 最 最 机 构 不 如 实提 供 相 关 材 料 或 者 不 配 合 相 关 调 查 , 致 医 疗 事 导
( ) 要 内 容 没 有 记 录 , 成 举 证 不 能 。 例 如 : 史 首 页 据 , 务人 员 义 务 的 内容 等 应 重 点 记 录 , 到 内 容 详 实 , 录 1重 造 病 医 做 记
病历书写质量控制制度

病历书写质量控制制度引言概述:病历书写质量控制制度是医疗机构保证病历书写准确、规范、完整的一项重要措施。
它对于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权益、减少医疗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探讨病历书写质量控制制度的内容和要点。
一、规范书写要求1.1 病历格式统一:医疗机构应制定统一的病历书写格式,包括病历首页、病程记录、出院记录等。
病历首页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等内容,病程记录应包括每次就诊的主要诊断、治疗方案、医嘱等。
出院记录应包括出院诊断、治疗效果、出院医嘱等。
1.2 规范术语使用: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遵守统一的医学术语,避免使用口语化、简化或者含糊的表达方式。
同时,应注意术语的准确性和一致性,避免使用不常见或者容易引起误解的术语。
1.3 时间记录准确: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准确记录每次就诊的时间,包括患者就诊时间、医生查房时间、手术开始时间等。
时间记录的准确性有助于后续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也是医疗纠纷解决的重要依据。
二、完整记录病情2.1 详细病史记录:医生应子细采集患者的病史信息,并详细记录在病历中。
包括既往病史、家族病史、个人病史等,这些信息对于诊断和治疗方案的制定至关重要。
2.2 全面体格检查:医生在进行体格检查时应全面、系统地检查患者各个系统的状况,并将检查结果详细记录在病历中。
这有助于医生了解患者的身体状况,及时发现问题。
2.3 实验室检查结果:医生应将患者的实验室检查结果如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等详细记录在病历中,包括具体数值和参考范围。
这有助于医生对患者的病情做出准确判断和合理治疗。
三、准确记录诊疗过程3.1 主诉和病情变化:医生应准确记录患者的主诉和病情变化情况,包括患者的症状、疼痛程度、体温等。
这有助于医生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和调整治疗方案。
3.2 诊断和治疗方案:医生应详细记录每次就诊的主要诊断和治疗方案,包括辅助检查、用药、手术等。
这有助于医生之间的交流和患者的病情跟踪。
医疗文书书写与法律纠纷防范

三、侵权责任法强化了病历的证据作用
序号 概括 1 一个核心
内容 医疗损害责任
说明 结束二元,统归一元
2 两个重点 3 三种免责 4 四个要件 5 五项告知
医疗告知 ;病历资料 第60条3项
损害事实,违法行为,因果关系,主观过错 病情,医疗措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
各有2个法条 可扩展若干种 侵权责任构成理论 需书面告知的内容和风险
病历资料是医疗鉴定依据
目前,在医疗鉴定中,鉴定结论一般都表述为:医疗机构的 医疗行为存在不当、不足、缺陷、书写不够规范、告知不够充分等 等 ,从而认定医疗行为存在过错,承担XX%责任。实际上,从根本 上混淆了医疗过错与医疗质量评价两种不同的标准,医疗过错是 “是与非”的对立性概念,造成患者损害达到法律不能容忍程度。 医疗质量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不够好并不等于一定是错的。而法医 的医疗过错鉴定,却含混不清地将医疗质量评价的理念、方法和标 准移植到医疗过错的鉴定中来,将医疗质量评价的结果简单替代医 疗过错的鉴定结论,从而误导司法裁判人员,造成大量冤假错案。
(四)、医院不承担责任需院方举证
免责医院举证
写病历就是为自己制作证据, 很多不利医院的鉴定往往是医 生自己写出来的。
存在因果关系
不予配合主体
履行告知义务
符合诊疗规范
(二)医 务人员在 抢救生命 垂危的患 者等紧急 情况下已 经尽到合 理诊疗义 务。
紧急情况 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别无选择
三
限于 当时 的医 疗水 平难 以诊 疗。
(六)病历质量决定鉴定意见是否对医院有利
传统的医疗损害鉴定只是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侵权责任法》 实施后,医疗鉴定不仅涉及到医疗过失鉴定、因果关系鉴定、还会 涉及是否符合诊疗规范的鉴定,是否符合当时相应的医疗水平的鉴 定,紧急情形下诊疗是否合理的鉴定,是否属于限于当时医疗水平 难以诊疗的鉴定,是否属于过度检查的鉴定,药品、医疗器械、消 毒药剂是否存在缺陷的鉴定,血液是否合格的鉴定等,鉴定范围扩 大了。 大量医疗纠纷的处理,都需要鉴定来解决,然而,医疗是个 动态过程,不可复制。重构或再现诊疗行为,口说无凭,只能依据 完整的病历资料。医疗鉴定是鉴定专家的主观判断,鉴定意见则是 鉴定人主观判断的结果,判断的基础只能取决于病历记载的内容, 病历的瑕疵则是能否作出客观、科学、公正鉴定结论的致命伤,甚 至直接决定医疗诉讼的成败。可以说不利于医院的鉴定意见往往是 医生自己写出来的。
(完整版)《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对病历书写的影响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对病历的影响《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将于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关于本次《条例》的施行,必将会让医护人员的某些习惯和作法发生改变,比如说,医护人员的病历书写习惯,以前那种抱着患者多、手术多、时间紧的想法,等患者出院时再一次补写病历的习惯;年轻医生因为医疗技术水平、病历书写能力、责任心欠缺等原因,书写的病历从格式到内涵都明显不符合规范,但是上级医师因各种原因只签字,不及时审核与修改,只等着病案质控医师发现问题再退回修改,有时还认为是吹毛求疵,满心的不悦。
各位,如果你平时有这些习惯或者想法,那真得需要从现在起修正你的习惯和想法了,因为:《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六条: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
第二十三条: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下列事项:(一)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二)有关病历资料、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的规定;(三)有关病历资料查阅、复制的规定。
患者死亡的,还应当告知其近亲属有关尸检的规定。
就是患者及其委托人或者其近亲属有权随时查阅、复制所有的病历资料。
而且在发生医疗纠纷时,医疗机构还要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有关病历资料查阅、复制、封存的规定,你觉得还有时间再去补写、修改你的病历吗?那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都包括那些呢?卫生部印发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版)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你现在知道病人能查阅那些资料了吗!与以前是不是有很大不同,现在你的病程记录是不是患者都有权查阅和复制了。
是不是得及时按照病程记录的格式要求和时间要求书写了?还能等到出院时再补记吗?也许有人会说,反正我尽心尽力为患者服务了,患者也非常认可我的医术,发生医疗纠纷的机会很小,如果真发生了,也是医院和科室的事情,医院会想办法让我修正和补写病历的,没有怎么大不了的。
纠纷病历管理制度

纠纷病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纠纷病历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护患者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病历(包括纸质和电子病历)的管理。
三、病历管理的原则1. 病历管理应遵循合法、规范、及时、完整、准确、保密的原则。
2. 病历应当准确真实地记录患者的疾病过程、诊疗过程和结果,包括检查、检验、诊断、治疗及病情观察等内容。
3. 病历中不得出现虚假记录、删减、追加、篡改信息,一切修改均应有操作记录,并经过审核。
4. 病历应当保密,未经患者同意,不得将病历内容提供、展示给无关人员查阅。
5. 病历管理人员应保证管理科学、规范,做到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完整。
6. 病历管理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质量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四、病历的书写规范1. 纸质病历应采用规范的书写方式,并使用黑色水笔、签字笔或打印机书写。
2. 电子病历应在专门的电子病历系统中进行记录,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3. 病历的书写应简练清晰,文不加点,半页留白,所记内容应完整、详实、条理清晰。
4. 病历中涉及专业术语应准确使用,不得使用不规范、不明确或错误的术语。
5. 病历中应当记录医师的真实签名和日期,确保责任的明确。
五、病历管理的流程1. 患者就诊后,医师应及时、完整地记录患者的病情及诊疗情况。
2. 病历管理人员应及时归档、整理患者病历,保证病历的安全保存。
3. 患者需进行复诊或住院治疗时,医师应及时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记录和更新。
4. 医师撤销或更改原来书写的诊疗记录时,应注明修改原因和日期,由主治医师签字确认。
5. 患者出院后,医师应及时完成出院记录,并将患者的病历归档妥善保管。
6. 对于临床病历中重要的医疗事件,应当进行讨论总结,并及时上报医务部门。
六、病历管理的责任1. 医师应当按照规定书写病历,并对病历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 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病历管理制度,确保病历的安全保存和正确使用。
病历书写纠纷典型案例

病历书写纠纷典型案例
哎呀呀,今天咱们就来讲讲病历书写纠纷典型案例!
曾经有个病人叫小李,在医院住了一段时间。
医生给他写的病历可是关键啊!有一次,医生在病历上把小李一种药物的过敏情况写错了,哎呀,这可要命了!就好像你明明爱吃苹果,人家非给你写成爱吃香蕉一样!后来小李病情有点反复,这时候大家一查病历,发现这个错误,家属可不干了呀!“这怎么能写错呢!”家属那是又着急又生气。
还有一个例子,医生写病历的时候漏写了病人之前做过的一个重要检查,就像拼图少了一块一样!这之后治疗方案出了点问题,家属那火一下子就上来了,“这么重要的检查都能忘写,这不是耽误事儿嘛!”。
咱们想想,病历不就像是病人的“传记”嘛,每一个细节都很重要啊!医生们要是不认真写,那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嘛!而且这对病人多不公平啊,本来身体就不舒服了,还因为病历的问题操心。
现在很多医院都特别重视这个事儿呢,加强了对病历书写的管理和监督。
医生们也更加小心谨慎了,毕竟谁也不想惹上这些麻烦呀!就好像走路要认真看路一样,不能马虎!病历书写真的不能小瞧啊,它关系到病人的治疗和
后续的一系列事情。
大家都要重视起来,医生认真写,病人和家属也多留意,这样才能减少纠纷,让医疗过程更加顺利呀!这不就是我们都希望看到的嘛!。
门诊病历书写与纠纷防范课件

门诊病历书写与纠纷防范
16
*同一疾病复诊记录:主要包括就诊时间、科别、病
史、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诊断、治疗处理意见和
医师签名。重点记录上次检查后送回的报告单结果,病情
变化,药物反应等,特别注意新出现的症状及其可能原因,
避免用“病情同前”字样。体检可重点进行,复查上次发
15
续页内容说明 *首诊记录:主要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 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 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和医师签名。首诊记录指患者 所就诊疾病在本医疗机构为首次就诊,基本内容同首 页记录。
*复诊记录:指患者所就诊疾病在本医疗机构一 定时期内再次或者多次就诊记录,可在同一专科或者 不同专科就诊,记录中应概括此前诊治的经过及疗效。
门诊病历书写与纠纷防范
10
医疗机构名称 门 (急) 诊 病 历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住址):
药物过敏史:
民族 职业:
婚否
科别: 门(急)诊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急诊) 主诉: 现病史(发病时间、主要症状、伴发症状、诊治经过等):
既往史 : 体检(阳性体征及必要的阴性体征):
辅助检查结果:
7、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按照规范要求改 正,并在修改处签属名字和时间。
8、门(急)诊病历的管理:在医疗机构中建立了 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及其 相关资料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保存期不少于15 年;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门(急)诊病历档案的, 其门(急)诊病历由患者负责自行保管,复诊时 应由患者提供。
*在我院就诊过程中,对医师采取的检查、治疗意见 ,如有疑问,请马上与医师联系。在本院取药后,应注 意药物的使用方法,如有疑问,请及时向药剂师或医师 咨询。
病历书写规范

(3)、注意事项及要求:〈二〉
C、病程记录应根据每一病例的不同特点写出 各自特有的临床表现、观察要点与治疗计划,切 忌记流水帐。要求书写者十分熟悉病情及各项医 疗方案实施的进展情况。(如:手术放置引流条 的病人,病程记录中不记录引流情况以及什么时 候拔除,而是泛泛地记录“体温正常,睡眠、食 欲可”,这种病程记录就失去了意义。又如上消 化道出血的病人,病程记录中竟记录入院后是否 还有黑便,也未送过大便检查隐血,都属工作失 职和记录疏漏)。
⒈首次病程记录
(3)、注意事项及要求:
A、首次病程记录由经管床位的住院医师书写, 如由实习医师书写,则需有上级医师修改、签名; 如属急诊入院,则由当天值班医师书写(县级以 上医院要求获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书写)。 B、首次病程记录应在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 重危病人要注明记录时的具体时刻。“病程记录” 四个字占第一行居中。 C、应高度概括,突出特点,不能简单重复入院 记录的内容。 D、对资料初步分析提出最可能的诊断、鉴别诊 断及依据;为证实诊断和鉴别诊断还应进行检查 项目及理由;患者入院后初步处理情况(如护理 级别、饮食、使用的药物),准备进一步采取的 治疗措施。
⒉日常病程记录〈三〉
G、有关科室会诊意见的分析及采纳情况。 H、病人的思想情况的变化,对治疗和护理的 要求 ,已作了何种解释和处理。 J、行政领导的意见,患者家属的希望与要求, 与单位领导或患者家属的谈话记录。 k、与病人、病人近亲、或病人法定继承人、 代理人、授权负责人的谈话要点、交待事项,以 及与诊疗需要的有关重要问题的告知、知情同意 书等到双方所取得的意见及签字情况。
(3)、注意事项及要求:〈三〉
D、病程记录要客观、实事求是,成功与失误 都要如实记录,以便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医 疗质量。 E、交接班前后,应写出交接班小结;长期住 院者应定期写出阶段小结。 F、病程记录同样不能使用杜撰的词语或缩写 语。例如:不要将继续观察写成“继观”,二尖 瓣狭窄写成“二狭”。 G、向家属告知病情后应要求家属签字,同时 注明日期并签署谈话医师的全名。
病历书写与法律风险防范

第二部分:病历书写常见法律风险与防范
• (一)病历书写常见法律风险类型 3)遗漏书写《死亡记录》和《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法院认为:福建协和医院在林某死亡后未书写《死亡记录》和《死亡 病例讨论记录》,违反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 一)项:“死亡记录是指经治医师对死亡患者住院期间诊疗和抢救经过的记 录,应当在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内容包括……、死亡原因、死亡诊断 等。”及第(二十二)项:“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是指在患者死亡一周内,由 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对死亡病 例进行讨论、分析的记录。”的规定,存在过错。
前言
• 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更是新增了多项医方病历 书写和管理的要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和责任。
• 因此,病历书写、管理的法律风险与防范,值得医院、医生重视。
•
• 本文通过梳理“中国裁判文书网”医院因病历而被判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例及病 历书写与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尽量系统整理病历书写与管理常见风险类型及 防范措施。
附属协和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17)闽01民终3411号 • 1)遗漏书写《病程记录》 • 法院认为:福建××院在2015年3月29日-31日3天时间内未书写《病程记
录》,违反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项:“对病 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对病重患者,至 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的规定,存在过错。
第一部分:病历书写管理主要法律规范
1.《病历书写规范》(陕西省卫生厅2005年版)(绿皮书) 2.《处方管理办法》(2007) 3.《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 4.《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2010) 5.《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 6.《最高人民法院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
病历质量时间—行为程序监控与纠纷防范(范力)

三、原理、方法 原理、
原 理:
通过对病历意义的再认识,我们感悟到 通过对病历意义的再认识, 病历的医学属性、社会属性和法制属性, 病历的医学属性、社会属性和法制属性, 这就规定了病历必须客观、科学、严肃、 这就规定了病历必须客观、科学、严肃、 求实。 求实。
病历作为医疗活动的文字表达, 病历作为医疗活动的文字表达,反映着医 疗活动的质量, 疗活动的质量,对病历监控考核的实质是 对医疗质量的监控考核,对病历的认证是 对医疗质量的监控考核, 对医疗质量的认证。 对医疗质量的认证。
病历质量时间— 病历质量时间—行为 程序监控与纠纷防范
宜良县人民医院医务科
范 力
一、概述
全国范围内医疗纠纷数量明显上升,但和医 全国范围内医疗纠纷数量明显上升, 疗事故并不成比例。 疗事故并不成比例。这反映技术问题不是主 要原因,而是有深刻的社会根源。 要原因,而是有深刻的社会根源。 医疗纠纷 ——主要是社会矛盾在医疗行业的反映。 主要是社会矛盾在医疗行业的反映。 主要是社会矛盾在医疗行业的反映 “有些事情本身我们无法控制,只好 有些事情本身我们无法控制, 控制自己。 控制自己。”
诊断术语以ICD编码相符。 诊断术语以ICD编码相符。 ICD编码相符 即应与国际疾病分类ICD 编码为依据规范 即应与国际疾病分类 ICD编码为依据规范 ICD 使用。 使用。 出院记录不得涂改或有漏项。 出院记录不得涂改或有漏项。 尤其注意出院时病员病情情况应描记准确, 尤其注意出院时病员病情情况应描记准确, 出院医嘱(注意事项)应详细记录。 出院医嘱(注意事项)应详细记录。 案例) 猝死” (案例)“猝死”纠纷
五、考核结果的界定及处罚
考核实行两点否决制 , 考核实行 两点否决制, 时间程序位点和行 两点否决制 为程序位点各1点不合要求者或其中任一程 为程序位点各 点不合要求者或其中任一程 点不合要求者, 序 2点不合要求者, 视该病历为不合格病历 。 点不合要求者 视该病历为不合格病历。 对未达标位点实行现场反馈、交流, 对未达标位点实行现场反馈、交流,登记备 案并限期整改。 案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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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活动的特殊性及医患关系的现状
医疗活动是一种面对无数未知领域 的高风险服务,属于发展中学科,有其不 确定性。据统计,即使在发达国家,临床 医疗确诊率也仅有 70%。可以这么说, 没有任何一位医生敢保证不误诊、不漏诊。 就是常见病,个体差异也会引发医疗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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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活动中所要面对的是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有人希望医院 有适宜自己更好的硬件和软件环境,也有人希望医院降低收费或不收费, 甚至有人希望医院中的医务人员除了有好的服务态度外,还应治好自己 所患的一切疾病。这些不同的需求和对疗效过高的期望值与对医疗风险 的不认知,引发了许多不该发生的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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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病历的内容
1、主观性病历资料:指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通过对患者病情发展、 治疗过程进行观察、分析、讨论并提出诊治意见等而记录的资料。
2、客观性病历资料:是指记录患者的症状、体征、病史、辅助检查结 果、医嘱等客观情况的资料;还包括为患者进行手术、特殊检查及其他 特殊治疗时向患者交待情况、患者或关系人签字的医学文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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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病历的作用
1、记录诊断、治疗的过程及病情演变(临床) 2、医学教育的基本教材 (教学) 3、医学科学研究的重要资料 (科研) 4、医疗质量、医院管理评价依据 (管理) 5、是具有法律依据的第一手资料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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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质量的高低,不仅反映出一个医院的医疗管理水平,而且 也能体现医务人员的责任心和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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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不准确
病历记录的及时准确连贯性是病案记录中强调的首要问题。出现错字、 漏字,用语的不准确; 前后描述不一致;逻辑性差经不起推敲,如:将部 位写错、左右不分、上下颠倒、内容与实际脱节,比如:刀伤的伤口大 小前后记录不一致,肿瘤大小0.30×0.50cm写成3×3cm, 病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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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医院等级建设与信息管理的飞速发展,医疗制度、医疗付款 方式的改变,以及人们医疗保护意识的增长和对医疗记录的依赖,病案 作为医疗活动最原始的信息资源对其进行科学管理的重要性日益显示出 来。
因此,病案成为了医疗纠纷,法律诉讼中的重要依据。如何书写 好病历,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避免“举证不利”防范医疗纠纷,是当 前病案质量管理工作中最突出,最重要的输血病人无血型、配血记录、输血记录单、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 脑出血、脑梗死尤其是脑外伤患者病程记录中明明写着诊断依据是 CT,可病历中却无CT报告单等,医生在病情记录中对异常的检验报 告不做分析或检查结果丢失或迟迟未回报,都会严重影响患者的诊 治,一旦发生纠纷,这些问题都将成为医院的致命伤。
书写病历的过程是培养和提高临床医务人员诊治疾病的正确思维 方法的过程,也是临床医务人员的职责和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
病历作为医疗档案,是整个医疗行为的真实记录,具有法律效应, 当纠纷或事故发生时,它是医疗事故鉴定及司法鉴定的主要依据, 在举证责任倒置的今天,病历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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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的管理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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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病历资料内容的所有权及法律意义
○ 客观性资料:可以复印、双方均不可涂改。 ○ 主观性资料:不能复印、双方均不可涂改。 ○ 主观性资料(与客观资料一样)对判定医疗。事故、医疗事故鉴定、
责任程度具有重要作用。 ○ 事故发生后任何一种病历资料内容医患双方不得修改。 ○ 病历资料首先是对病人复印(有行为力)。
亡的时间记录不一致等而引发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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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不完整
病历完整是病案具备法律效力的构成要件之一。医护人员 常常忽视病案的完整性要求,这将成为医疗纠纷隐患。
缺少手术记录单
常见情况
缺少实验室检查记录单 缺少医患沟通记录单 (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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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少手术记录单
手术患者特别是那些需切除某些身体组织器官,将影响患者今 后部分生活质量的手术记录,有些医师手术做得相当漂亮,但由于 手术后不及时书写手术记录。挽救了患者生命,患者及家属当时可 能很感激,但也很有可能会由于手术后缺乏必要的功能锻炼而影响 了患者生活质量,患者及家属对此没有足够心理准备,由此产生不 满而状告医院。
虽然《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颁布, 明确了医务人员病历书写的法律责任,规范了医师书写病历的行为和 医生告知的义务和范围,但是目前在诊疗活动中很多医务人员重治疗, 轻病历,甚至光说不记,更有甚者因为工作忙而忽视病历的记载与书写, 一旦出现医疗纠纷走上法庭,没有文字性的资料作为医疗纠纷或 司法 鉴定的依据,将引发许多不该发生的医疗纠纷甚至是医疗事故。
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防范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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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 合当前医疗机构管理和医疗质量管理面临的新形势和新特点,2010年 3 月1日,卫生部颁布实施了修订完善后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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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提高病 历质量和病历书写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其中,对医患双方易 发生误解、争执的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因此,加强病历质量管理,从 源头上提高病历书写质量,是主动防范医疗纠纷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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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在医疗活动中的地位和重要性
针对医疗本身的特殊性及医患关系的现状,医院要完全杜绝医疗纠纷 是不可能的,但应尽量避免一些不应出现的和可以预防的纠纷是完全能 做到的。
除了要强化各项制度的监管与落实, 加大医院管理制度的完善,提高医疗技术 水平,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外,更要在实 际的医疗活动中注重对病历的书写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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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病历书写缺陷引发医疗纠纷的表现
1、病历书写不及时 2、病历书写不准确 3、病历书写不完整 4、病历记录不真实 5、病历保管不善 6、病历书写未执行医疗法律法规病历书写 7、病历书写未落实医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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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不及时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病历记录的书写,个别病历出 院数日才完成一些病历未按规定的间隔时间及时 记录查房活动, 事后分辨不清是未及时补记,还是未查房。由于受时间因素, 个人记忆能力因素的影响导致病历记录书写简单,往往遗留了 一些重要的抢救措施、治疗手段,用药情况等,影响了病历的 真实,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