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置规定(挂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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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置规定

为了合理有效的处置微生物实验废弃物,避免环境污染及废弃物对人体的伤害,保护实验人员安全,制定该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制度。

1.废弃物是指将要丢弃的所有物品。废弃物处理的首要原则是所有有

潜在生物危害的材料必须在实验室内清除污染、高压灭菌或焚烧。

2.一般固体废弃物如无回收利用价值可直接丢弃在垃圾桶内。

3.一般液体废弃物如无回收利用价值并无可燃性挥发物时可直接通过

下水道排放。

4.操作任何有潜在生物危害的废弃物时,必须穿戴手套、口罩和防护

服。

5.所有收集有潜在生物危害的废弃物的容器都应有“生物危害”标志。

6.所有废弃物塑料袋或容器中盛装的废弃物不应超过总容量的3/4。

7.液体性有潜在生物危害的废弃物,应确保容器无泄漏。

8.对于有多种成份混和的废弃物,应按危害等级较高者处理。

9.所有有潜在生物危害的废弃物在丢弃前均需消毒。消毒方法首选高

压蒸汽灭菌,其次为2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消毒。

10.每日的有潜在生物危害的废弃物、设备和玻璃器皿均通过高压蒸汽

灭菌去除污染。处理过程应保证在121℃进行,时间20-30分钟。

11.任何高压灭菌后重复使用的玻璃器皿不应事先清洗,任何必要的清

洗、修复必须在高压灭菌或消毒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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