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技术专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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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管理规定

技术专家管理规定

技术专家管理规定1 目的为建设一支掌握油气储运及相关业务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强、技术水平高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制定本规定。

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技术专家的选聘、考核、调整及其后备人才的培养等各项工作管理。

3 术语和定义3.1 技术专家本办法中的技术专家,是指公司范围内专业理论知识比较雄厚、实践经验丰富、了解本学科前沿、具有较高知名度、在石油储运等相关专业技术领域中具有权威性作用的专业技术人员。

4 职责4.1 人事处(党委组织部)(以下简称人事处)4.1.1 负责技术专家队伍建设的管理;4.1.2 负责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集团公司高级技术专家候选人;4.1.3 负责技术专家岗位设置和选聘、考核、调整及其后备人才的培养。

4.2 所属各单位4.2.1 负责对本单位符合技术专家选聘条件人员的推荐;4.2.2 负责组织本单位技术专家的任职考核。

5 管理内容5.1 技术专家选聘管理5.1.1 选拔范围a) 具有实事求是、开拓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石油事业,遵纪守法,学风朴实严谨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b) 在石油管道储运工艺、通信与电气、仪表及自动化控制、信息技术、计量管理等专业技术领域起主要作用、有明确研究方向和独到学术见解的专业技术人员。

c) 未担任处级及以上管理岗位职务的人员。

5.1.2 技术专家选拔条件具有与所从事工作相同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能够作为公司级及以上重大生产、科研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解决生产、科研中的重大技术难题和技术创新的能力,能够组织高层次的学术交流活动,撰写过高水平的论文、论著,同时原则上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可作为技术专家候选人。

a) 承担公司级及以上重大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项目,担任重大科技项目的项目组长,从事核心技术研发并取得重大成果,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或自治区科技进步奖、集团公司技术创新奖二等奖及以上级别奖项的主要贡献者,或者获得两项公司级技术创新一等奖的主要贡献者(排名在前五名)。

XXXXX公司专家管理办法

XXXXX公司专家管理办法

XXXXX公司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为促进公司发展,提高工程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推动公司的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有专长人员的管理,为其提供成长的快速通道,广泛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激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公司决定成立XXXXX公司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委员会下设工程技术分委会和经营管理分委会,分别对公司工程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中的优秀人才进行选拔与培养,是公司的非专职常设机构。

专家选拔、聘任及管理过程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的标准和条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客观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审查、推荐和管理。

专家选拔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符合条件人员可自愿提出申请。

第二章组织机构一、委员会组织机构主任:副主任:成员:由工程技术分委会和经营管理分委会成员组成。

主要职责:1、全面指导公司专家选拔、聘任、使用、考核、退出等各项管理工作;2、决策委员会管理工作;3、决定公司一级专家人选。

二、工程技术分委会组织机构主任:成员:主要职责:1、负责工程技术专家各项管理工作;2、对工程技术专家推荐选拔人选进行评审,对专家任期内工作进行考核以及解聘审议等;3、对工程技术二、三级专家的评审结果上报委员会审批。

三、经营管理分委会组织机构主任:成员:主要职责:1、负责经营管理专家各项管理工作;2、对经营管理专家推荐选拔人选进行评审,对专家任期内工作进行考核以及解聘审议等;3、对经营管理二、三级专家的评审结果上报委员会审批。

以上人员分别自动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和专家考核委员会,其中参加专家评审或已经成为专家的人员自动取消资格。

四、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成员:劳动人事处和科技处相关工作人员主要职责:1、负责公司专家日常管理工作;2、根据委员会指示及决策,组织有关会议,办理相关手续,完成各项任务;3、向委员会汇报工作开展完成情况。

五、工程技术分委会办公室主任:成员:科技处相关工作人员主要职责:1、具体负责工程技术专家日常管理工作;2、根据工程技术分委会要求及指示,组织有关会议,办理相关手续,完成各项任务;3、向工程技术分委会汇报工作开展完成情况。

安全评价公司技术专家管理程序范文(三篇)

安全评价公司技术专家管理程序范文(三篇)

安全评价公司技术专家管理程序范文第一章引言1.1 编写目的安全评价公司技术专家管理程序是为了规范安全评价公司技术专家的管理工作,加强对技术专家的培训和监督,提高技术专家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确保安全评价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本程序适用于安全评价公司的技术专家管理。

1.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安全评价公司的技术专家管理工作,包括技术专家的选拔、培训、监督和评估等方面。

1.3 术语定义1)技术专家: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对企事业单位的安全评价工作进行独立、客观、专业的评估和判定的人员。

2)评估工作:指安全评价公司技术专家对企事业单位进行安全评价的工作。

3)监督:指对技术专家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评价工作的质量和准确性。

第二章技术专家选拔2.1 岗位要求安全评价公司根据安全评价工作的需要,制定技术专家的岗位要求,明确其专业知识、能力和工作经验等方面的条件。

2.2 面试及资格评审2.2.1 面试根据岗位要求,安全评价公司进行技术专家的面试,通过面试了解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等方面的情况。

2.2.2 资格评审根据面试情况和岗位要求,安全评价公司进行技术专家的资格评审,将符合条件的人员拟定为技术专家候选人。

第三章技术专家培训3.1 培训计划安全评价公司根据技术专家的实际需求和公司发展需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培训计划包括技术专家的培训课程、培训时间和培训方式等。

3.2 内部培训安全评价公司通过组织内部培训,提高技术专家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内部培训可以包括开展专题讲座、举办技术交流会和组织实地实践等方式。

3.3 外部培训安全评价公司鼓励技术专家参加外部培训,提升其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技术专家参加外部培训的费用和时间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技术专家监督4.1 监督说明安全评价公司对技术专家进行监督,主要目的是确保技术专家的工作质量和准确性。

监督方式包括现场检查、案例分析和随机抽查等。

4.2 现场检查安全评价公司定期对技术专家的现场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其评价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安全评价公司技术专家管理程序

安全评价公司技术专家管理程序

安全评价公司技术专家管理程序是指通过一系列的步骤和流程来管理和监督安全评价公司的技术专家的工作,确保其在工作中能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标准进行操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客户的利益和安全。

一、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和规范1. 对安全评价公司的技术专家进行分类管理,根据其专业背景和从业经验的不同,分为不同的技术领域组,并建立技术专家的岗位分类制度。

2. 制定安全评价公司技术专家的招聘、培训和考核流程,确保技术专家具备必要的素质和能力,并不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能力。

3. 建立技术专家的知识库和专业文档,包括教材、标准、规范等,以便技术专家随时能够查询和使用。

二、规范技术专家的工作流程和方法1. 制定技术专家的工作标准和工作流程,明确技术专家在接受案例、获取信息、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等方面的要求。

2. 对技术专家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审,确保其在工作中能够遵循规定的流程和方法,保证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3. 定期组织技术专家的技术交流和学习,分享案例经验和技术方法,促进技术专家之间的合作和学习,提升整体的技术水平。

三、强化技术专家的质量管理1. 对技术专家的工作进行质量评估和检查,通过抽查案例、对专家评价以及与客户的沟通等方式,对技术专家的工作质量进行评估和监控。

2. 建立技术专家的绩效考核体系,以案例质量、工作效率、客户满意度等为考核指标,对技术专家的绩效进行评估和奖惩。

3. 对技术专家进行持续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其工作技能和知识水平,使其能够不断适应和掌握新的评价技术和方法。

四、加强沟通和合作1. 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搭建技术专家之间的沟通平台和合作机制,鼓励技术专家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加强团队协作和效率。

2. 建立技术专家和客户之间的沟通渠道,及时了解客户的需求和反馈,促进技术专家根据客户需要进行评价和改进。

3. 设立技术专家的值班制度,确保技术专家能够及时处理紧急事件和客户的需求,提高服务的及时性和可靠性。

技术专家管理制度范文

技术专家管理制度范文

技术专家管理制度范文技术专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技术专家的管理,发挥技术专家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技术专家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技术专家。

第三条技术专家是指在相关领域具有深厚专业知识和丰富工作经验,能够在技术方面提供咨询、指导和决策的人员。

第四条技术专家的主要职责是参与企业的技术研发工作,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第五条技术专家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挥技术专家的作用,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第六条本公司建立技术专家委员会,负责统筹技术专家的工作,制定技术专家聘任、考核和激励等事项,推动技术专家队伍的建设。

第二章技术专家的聘任第七条技术专家的聘任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需经过技术专家委员会的评审和批准。

第八条技术专家委员会成员由企业领导、技术部门主管和相关专家共同组成,任期三年。

第九条技术专家的聘任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关领域的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备丰富的从业经验;(二)在相关领域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并具有一定影响力;(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十条技术专家的聘期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三年。

第三章技术专家的管理第十一条技术专家应服从企业的管理,接受企业的安排和指导。

第十二条技术专家应按时完成所承担的任务,并能够按时提交相关报告和成果。

第十三条技术专家应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企业的利益和形象。

第十四条技术专家应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创新和改进工作方法。

第十五条技术专家应保护企业的技术秘密和商业机密,不得泄露给外部的机密信息。

第十六条技术专家应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技术交流和培训活动,增强团队合作精神和协作能力。

第十七条技术专家应按时参加技术专家委员会的会议,并进行相关报告和汇报。

第四章技术专家的考核第十八条技术专家应按照企业的考核制度进行年度绩效评估。

第十九条技术专家的评估内容包括业绩、创新能力、学术影响力、职业道德等方面。

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制度

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制度

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技术专家队伍的建设,推动公司技术创新,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需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技术专家指在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和较高技术水平的员工,拥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对公司的技术问题能够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或意见。

第三条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制度是公司管理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将公司技术专家的管理、评价、培训等工作进行规范化的制度。

第四条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技术专家队伍。

第五条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充分调动技术专家的积极性,激励其发挥专业水平,为公司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第六条公司技术专家管理的核心目标是加强专家队伍的建设,提高专家队伍的综合素质,培养更多的技术专家,增强公司的技术实力。

第七条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结合公司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

第八条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工作的实施应注重过程管理、绩效管理、激励管理和发展管理的结合,保证技术专家能够持续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水平。

第二章技术专家的选拔与评价第九条公司技术专家的选拔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知识;(二)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四)具有一定的实践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

第十条公司技术专家的选拔应经过程序化的选拔程序,由公司相关部门发起,公司领导审批并确定。

第十一条公司技术专家的评价应根据其在工作中的表现,包括专业水平、解决问题的能力、工作态度、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的评价。

第十二条公司技术专家的评价应注重量化评价和定量分析,通过多种样式的评价手段,综合评价专家的工作表现。

第十三条公司技术专家的评价结果应纳入员工绩效考核、职称评定等方面,作为评判专家工作表现的重要参考。

第十四条公司技术专家的评价结果应及时反馈给专家本人,帮助其发现不足并及时调整。

公司技能专家和技能骨干管理办法

公司技能专家和技能骨干管理办法

公司技能专家和技能骨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技能人才队伍结构,建设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高技能人才队伍,激励广大操作岗位员工学习技能、立足岗位成才的积极性,根据《公司技能专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能专家、技能骨干是指具有高超的专业技能水平,在企业生产及重点技改项目攻关、解决关键操作技术和工艺难题、培养后备技能人才、推广使用新技术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经评选产生的技能带头人和优秀的操作技能人才。

第三条技能专家、技能骨干管理遵循的原则:(一)坚持结构合理、规模适度的原则;(二)坚持注重质量、突出业绩的原则;(三)坚持严格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设置一级技能专家、二级技能专家和技能骨干三个层级。

第五条技能专家、技能骨干实行聘任制。

技能专家每届聘期为两年,技能骨干聘期为一年。

聘任期满自行终止,重新评聘。

第六条技能专家、技能骨干设置在公司主体工种的关键岗位,具体设置情况依据公司下达的评选指标确定。

第七条技能专家、技能骨干职责:参与公司重点技改项目攻关;开展技术革新、发明创造活动;解决本专业(职业或工种)生产过程或新产品开发、设备检修等过程中关键操作技术和工艺难题;培养后备高技能人才。

第八条管理职责分工(一)人事处是公司技能专家、技能骨干队伍建设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订技能专家、技能骨干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确定技能专家、技能骨干队伍建设目标;负责技能专家的评审、聘任与考核;负责对各单位技能骨干评聘与考核工作的监督、指导。

(二)所属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技能专家的推荐参评、技能骨干的评聘与考核;负责技能专家、技能骨干的日常管理。

第二章评审第九条申报条件(一)一级技能专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在一个聘期及以上的在聘高级技师或技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参评:1.有被公认的绝招绝技,在公司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制度

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制度

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调动公司技术专家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技术创新和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1. 提高技术专家的业务水平和创新能力,为公司技术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2. 加强技术专家队伍的组织化建设,形成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

3. 鼓励技术专家提出创新想法并提供足够的支持和激励。

4. 建立健全的技术专家激励机制,畅通技术专家的职业发展通道。

三、管理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技术专家,包括但不限于研发工程师、技术总监、技术经理等技术岗位。

四、管理原则1. 激励鼓励。

鼓励技术专家提出创新想法,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

2. 公平公正。

对技术专家的评价、晋升、奖励等过程都要公开、公正、客观。

3. 人性化管理。

充分尊重技术专家的个人成长需要,为其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环境和机会。

4. 专业培训。

对技术专家进行技能培训和知识更新,提高其专业素质。

五、管理流程1. 入职阶段(1)技术专家入职后需进行岗位培训,了解公司的产品、技术、业务以及公司文化和制度。

(2)接受公司的岗前培训和入职考核,通过考核的技术专家将正式成为公司员工。

2. 评价晋升(1)定期进行技术专家的工作业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薪酬调整和晋升选拔。

(2)公司建立技术专家评审委员会,由公司高层领导和相关技术专家组成,对技术专家进行晋升评定。

3. 激励奖励(1)对技术专家提出的创新想法,公司会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2)技术专家的优秀表现将得到晋升、加薪、股票期权等激励措施。

4. 岗位培训(1)公司定期组织技术专家参加技能培训、学术交流、实地考察等活动。

(2)鼓励技术专家参与学术论文等科研工作,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影响力。

5. 离职处理(1)对于离职的技术专家,公司将安排离职交接和进行离职调查,了解其对公司工作的反馈意见。

(2)离职的技术专家可根据表现在公司期间的绩效,在离职后还可享受相应的离职补偿和离职证明。

六、管理措施1. 岗位定级根据不同的技术专家岗位和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岗位定级制度,建立技术专家的晋升通道。

公司专家管理制度

公司专家管理制度

公司专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公司专家队伍建设,提高公司科研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专家队伍的管理工作。

三、专家认定1. 公司专家分为聘任专家和兼任专家两类。

2. 聘任专家系公司各部门长期聘用的技术、管理、营销等领域的高级专家。

3. 兼任专家系公司邀请在外单位或专业领域享有良好声誉的专家担任公司技术顾问、项目评审专家等职务。

4. 专家认定工作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确定。

四、专家管理1.聘任专家享有公司工作人员相同的相关权益,包括薪酬待遇、社会保险、节假日福利等。

2. 公司应加强对专家的培训和指导工作,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

3. 公司各部门应根据专家的专业特长和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专家参与项目研发和管理工作。

4. 公司应建立专家管理档案,定期对专家进行绩效考核,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专家的待遇调整和职务晋升。

五、专家激励机制1. 公司应根据专家的工作表现和贡献,设立奖励机制,包括岗位津贴、年终奖金、项目奖励等。

2. 公司还可设立专家技术专利、论文发表、项目成果转化等奖励机制,鼓励专家开展创新研究和技术成果转化。

3. 公司应建立专家专利、论文、项目成果保护和权益分配机制,保护专家的知识产权和利益。

六、专家退出机制1. 专家因年龄、健康等原因需要退出专家队伍的,应提前向公司申请,公司应予以人性化考虑和协助安排。

2. 专家因工作失职、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公司追责处理的,应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的,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调整。

2.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3. 本制度未尽事宜,可由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商议决定。

以上为公司专家管理制度,希望能够有效规范公司专家队伍的管理工作,提升公司科研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实现共赢发展。

公司专家管理制度

公司专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公司专家队伍的智力优势,提高公司整体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专家,包括技术专家、管理专家、市场专家等。

第三条公司专家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2. 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原则;3. 人才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4. 绩效导向与能力提升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专家选拔与认定第四条专家选拔与认定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

第五条专家选拔条件:1. 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3. 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4. 在公司内部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六条专家认定程序:1. 个人申请:有意向成为公司专家的人员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申请;2. 资格审查: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3. 专家评审:由公司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评审;4. 公示与任命: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公司领导任命为专家。

第三章专家职责与权益第七条专家职责:1. 参与公司重大技术、管理、市场等方面的决策;2. 参与公司重大项目的研发、实施与验收;3. 为公司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4. 参与公司内部培训和人才培养;5. 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第八条专家权益:1. 享受公司规定的专家待遇;2. 参与公司专家评审委员会工作;3. 在公司内部享有较高的声誉和地位;4. 获得公司提供的学术交流、培训等机会。

第四章专家考核与激励第九条专家考核:1. 公司每年对专家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创新能力、团队协作等方面;2. 专家考核结果作为专家晋升、调整待遇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专家激励:1. 公司对表现优秀的专家给予表彰和奖励;2. 公司为专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激发专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3. 公司鼓励专家积极参与公司内外部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自身能力。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企业专家及技术能手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

企业专家及技术能手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

企业专家及技术能手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一支数量充足、技能精湛、专业配套、门类齐全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增强队伍的核心竞争实力,满足公司内外部市场开发的需要,全面实施科技兴企战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公司持续发展总体部署和公司人力资源开发战略实施方案,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选聘的范围及限额第二条公司的技术专家从钻井工程(包括钻井工程、质量、定向、钻井液)、地质、机械、电气、计算机等专业技术人员中选聘。

第三条公司岗位操作能手从钻井司钻、钻井液工、电气、柴油机、机械大班、安装工、特种车型驾驶、电气焊、汽车、拖拉机修理工、钻机修理、机加等工种的操作岗位人员中选聘。

第四条公司副科级(包括责任工程师、责任地质师)以上干部不参加选聘。

第五条技术专家总数限定在每届15人左右,岗位操作能手总数限定在每届25人左右(不包括在各级别技术比赛获奖者中,被直接聘任为岗位操作能手的人数)。

第三章选聘的条件及标准第六条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端正。

技术专家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大专以上学历,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知识,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岗位操作能手应具备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高中以上文化,掌握计算机应用的基础知识。

特别优秀的可破格参评。

第七条技术专家在具备第六条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且在近两年内专业技术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一)有较强业务理论水平,精通本岗位专业技术知识,并熟悉相关专业技术知识,近两年内,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过两篇以上有较重大科学应用价值的学术论文;(二)在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应用等方面为企业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公司级以上科技项目的主要完成者;(三)是在本专业技术领域形成一套局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先进技术措施或管理方法,对企业发展和技术进步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取得100万元以上经济效益;或在理论和应用研究上解决了关键性的重大技术难题。

公司专家管理制度

公司专家管理制度

公司专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地管理和发挥专家队伍的作用,提高公司的管理和技术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专家管理制度是公司科学管理和人才培养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对公司专家管理的基本规范。

第三条公司专家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的各类专家,包括技术专家、管理专家等。

公司专家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发挥专业和技术优势,为公司的发展和创新作贡献。

第四条公司专家管理制度应与公司制定的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相衔接,形成有机的规范、协同和互补。

第五条公司的专家管理机构应当依据本制度,依法依规管理专家队伍,提高专家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第二章专家的组织管理第六条公司应建立专家库,对公司内外的专家进行统一管理。

第七条专家库的建立应符合以下原则:分类管理、动态管理、开放管理。

第八条专家库应包括以下内容:个人基本信息、专业技术领域、研究成果、承担项目情况等。

第九条专家库应定期更新和维护,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完整。

第十条公司应设立专家管理部门,负责专家库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十一条专家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专家的招聘与评审、专家的考核与激励、专家的培训和交流。

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专家评审机制,对专家人员进行甄选和评定。

第十三条专家评审应依据专家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实际贡献等进行综合评定。

第十四条专家评审结果应由专家管理部门负责公布,确保公正、公开、公平。

第十五条公司应为专家建立激励机制,鼓励专家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技能和水平。

第十六条专家应当定期进行专业知识的学习和交流,增强专业技能和水平。

第十七条公司应提供专家所需的各类资源和条件,确保专家能够正常开展科研、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

第十八条专家应加强与企业内外部门、公司客户等的交流合作,为公司的发展和创新提供技术支持。

第十九条专家应积极参加技术交流、学术会议等活动,不断开拓视野和提高技术水平。

第二十条公司应加强专家队伍的构建和管理,建立健全的专家队伍建设制度,培育一支高素质的专家队伍。

技术岗位评级管理规定

技术岗位评级管理规定

技术岗位评级管理规定背景为了提高公司内部技术人员的岗位评级透明度,增强员工对自己职业生涯的规划和发展信心,公司制定了以下针对技术岗位的评级管理规定。

职级划分公司技术岗位按照专业技能、管理经验、职业素养等维度,分为以下等级:- 初级(T1)- 中级(T2)- 高级(T3)- 资深(T4)- 专家(T5)评级标准初级(T1)- 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掌握本职业务所需要的基本专业知识和技能;- 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 工作经验1年以上。

中级(T2)- 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掌握本职业务所需要的基本专业知识和技能;- 具备初步的技能拓展和团队协作、沟通的能力;- 工作经验3年以上。

高级(T3)- 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掌握本职业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具备与团队协作、业务拓展和管理人员沟通的能力;- 工作经验5年以上。

资深(T4)- 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核心技术和管理经验;- 在解决业务问题和管理团队方面,有相当的经验和能力;- 工作经验8年以上。

专家(T5)- 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掌握本职业务所需要的核心技术和高层次管理智慧;- 在解决复杂的业务问题和驱动业务拓展方面有卓越表现和卓越成就;- 具有行业领先技术、经验和成就;- 工作经验15年以上。

评级流程评级流程如下:- 员工向上级经理申请评级;- 上级经理邀请评级小组组长,由小组成员组成评级小组;- 小组对员工提交的申请进行材料对接、面审以及考核等多个环节;- 最终评级结果以小组共识为准,并由部门主管确认。

结语本规定所述职级仅为参考,公司将综合考虑员工还有其他重要因素,如业绩、行为等方面综合量化,综合考虑后确定最终职级。

同时,公司也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和员工认知水平的提高不断优化评级标准和流程。

国有企业技术专家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技术专家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技术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畅通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加强技术专家队伍建设,打造完善技术专家事业平台,促使各级专家带领团队潜心科技研发,开展技术创新,大力提升公司科技创新水平,为公司实现战略目标提供人才保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加强技术专家队伍建设,要围绕企业发展战略目标,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完善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选拔机制为抓手,努力构建“事业平台、社会地位、经济待遇”三位一体的技术专家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最大程度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提供人才保障和支撑。

第三条公司技术专家队伍是指工作关系在公司的两院院士、副总工程师、部门副总师等技术线干部。

第二章原则第四条坚持按需设岗原则。

公司各级专家的设置要服务于公司业务发展的大局,根据专业技术领域分类,结合发展需要对岗位进行动态管理。

第五条坚持长师分设原则。

在重大系统工程和科研项目中,原则上分设行政指挥和技术指挥,技术专家可担任技术指挥。

技术专家在项目中的具体岗位、职责权力、工作程序等根据公司科研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工程项目牵头单位或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等决策机构予以明确。

第六条坚持不交叉任职原则。

除在直接从事科研设计开发工作的部门可以任职外,公司技术首席、高级专家原则上不得担任非科研部门或非科研业务领域管理干部。

公司应加强与技术专家的沟通、根据其实际工作能力与岗位匹配情况以及个人职业发展规划,确定其任职岗位。

第七条坚持以用为本原则。

积极为技术专家创造良好的科研工作条件,确保其在制定技术发展规划、重大市场开拓、重点科技攻关和重大项目立项、实施、结果评估以及技术人才培养等方面有职有权,确保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第八条坚持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

公司应在科研人员保障、科研经费投入与支持、科研条件配置方面为技术专家提供力所能及的保障,努力为其搭建良好的事业平台;技术专家要做实专业业务职责、充分发挥技术人才引领作用。

专家、技术带头人管理办法

专家、技术带头人管理办法

专家、技术带头人及专业带头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司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打造“高精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为员工搭建一个快速成长的平台,以满足公司高速发展对技术人才的需求,促进公司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及发挥作用的情况,分别设立专家、技术带头人和专业带头人岗位。

第三条专家是指在某一专业领域具有行业权威性,其学术及专业技术属行业领军水平,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统帅作用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带头人是指在学术上、专业技术上有较深造诣,在解决实际问题中能力较强,能发挥带头人的作用,对公司有突出的贡献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带头人是指在专业技术上有较深的造诣,能更多地解决他人不能解决的专业技术问题,对公司贡献较大的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专家、技术带头人和专业带头人的选拔或外聘由公司组织,人文处具体负责实施,管理工作由所在单位(部门)负责实施。

第五条专家、技术带头人和专业带头人的设立。

根据公司的重大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要求设立相应的专家岗位;在地质井矿、制盐技术、化工技术等专业设立专家岗位,在地质井矿、制盐技术、化工技术、锅炉技术、汽机技术、化学技术、电气技术、仪控技术、信息技术、设备技术、安全技术、土建技术和精细化工技术等专业设立技术带头人岗位;根据公司生产技术的相关要求和员工能力素质的提升在工程技术专业领域适时设立专业带头人岗位。

第二章基本要求及条件第六条专家、技术带头人和专业带头人应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且理论知识扎实、专业学术水平或工作技能较高、知识面广、能掌握现代技术,勤于学习、精于钻研、善于实践、勇于创新。

专家条件:身体健康,年龄在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下。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拥有国家认可的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学术上、专业技术上有很深造诣,其专业技术在行业内有影响力、在公司内有权威性,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特别突出,对公司有重大贡献。

技术专家委 员会管理办法

技术专家委 员会管理办法

技术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技术专家在公司技术创新、决策咨询、技术评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公司技术水平和竞争力,特设立技术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并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专委会是公司的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持机构,旨在为公司的技术发展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专委会的组织、运行、管理等活动。

第二章专委会的职责第四条专委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对公司的技术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技术决策进行咨询和评估,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二)参与公司重大技术项目的立项评审、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确保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和创新性。

(三)对公司的技术研发成果进行评价和鉴定,推动技术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四)跟踪国内外技术发展动态,为公司提供前沿技术信息和趋势分析。

(五)指导和培养公司的技术人才,促进技术团队的成长和发展。

(六)协调公司内部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推动技术资源的共享和优化配置。

第三章专委会的组成第五条专委会成员由公司内部技术骨干和外部技术专家组成。

第六条内部技术骨干应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第七条外部技术专家应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权威性,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八条专委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主任负责主持专委会的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第四章专委会成员的选聘第九条专委会成员的选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十条内部技术骨干由公司技术部门推荐,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后确定。

第十一条外部技术专家的选聘通过公开招聘、专家推荐等方式进行。

公司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估,确定最终人选。

第十二条专委会成员每届任期为_____年,期满后可以续聘。

第五章专委会的工作方式第十三条专委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讨论公司的技术发展相关事项。

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召集。

第十四条对于重大紧急事项,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五条专委会的决策采用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各位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一致的决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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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技术专家管理规定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企”战略,建设一支专业素质高、业务技术精、创新能力强、国际化水平高,且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的技术专家队伍,为建设国际一流石油工程公司提供人才保证,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高级技术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技术专家是指在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岗位上工作,并被选聘为公司各级技术专家的人员。

公司建立集团公司高级技术专家及公司首席技术专家、高级技术专家、技术专家(下称专家)四个层级的技术专家队伍。

第三条公司技术专家管理遵循的原则1.坚持主体业务突出、规模适度和结构优化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与竞争择优的原则。

4.坚持考核激励与动态管理的原则。

5.坚持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技术优势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首席技术专家、高级技术专家及专家的管理。

集团公司高级技术专家的管理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高级技术专家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建立公司统一领导、人力资源处牵头实施、相关单位(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制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整合公司人才资源、共享人才信息,发挥人才特长,共同做好公司技术专家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人力资源处是公司技术专家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1.负责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办法的制、修订工作。

2.负责集团公司高级技术专家推荐人选的申报,公司技术专家选聘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3.负责组织公司技术专家岗位职责及年度与任期工作目标的拟定工作,并配合做好集团公司高级技术专家工作目标的拟定、考核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4.负责组织公司首席技术专家、高级技术专家年度业绩考核和聘期综合考核工作。

第七条公司技术发展处负责公司技术专家科研项目考核指标的确定,并配合公司人力资源处做好年度与聘期综合考核工作。

第八条各单位(部门)职责1.负责本单位(部门)技术专家参评人选的推荐工作。

2.负责对本单位(部门)首席技术专家、高级技术专家进行日常考核,并配合公司人力资源处做好年度和聘期综合考核。

3.负责对专家进行年度业绩考核与聘期综合考核。

4.负责本单位(部门)技术专家的日常管理。

第九条公司技术专家的职责1.参与集团公司、公司或本单位科技发展规划、年度科技立项与计划编制,科研项目的立项论证和成果验收。

2.承担或参与科研项目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引进、推广和应用。

3.负责或参与制定本专业领域技术发展方案或项目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按计划实现阶段发展目标。

4.培养后备人才。

技术专家在聘期内应培养2-3名后备人才,并签订培养协议。

5.开展技术讲座。

首席技术专家、高级技术专家技术讲座每年不少于30学时,专家不少于15学时。

第三章选聘第十条选拔范围各单位(部门)选派到炼油、石油化工、工程建设、油气储运、机械、信息工程、安全环保等工程类岗位上从事科技研发、技术把关和技术咨询的专业技术人员。

国内专业分公司、公司本部海内外分公司(项目部)班子成员及公司总部机关技术管理部门领导不参加公司首席技术专家、高级技术专家的选聘。

副处级及以上人员,不参加公司专家的选聘。

第十一条基本条件热爱石油工程建设事业,遵纪守法,学风朴实严谨;具有实事求是、不断开拓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高级职称,能力突出,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业务与学术水平;距法定退休年龄3年及以上,身体健康;岗位工作对从业资格有要求的,应具有相应职业资格。

并且具备下列专业条件之一:(一)在制定重大石油化工发展规划、设计方案及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建设、科技规划等工作中,为重大决策提出科学依据或重大技术改革措施,经实践证明具有显着经济效益者。

(二)承担国家、集团公司或公司级重大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专业技术工作,担任大中型科技项目课题长,从事核心技术研发并取得重大进展者。

(三)在引进吸收国外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国内先进科技成果中取得显着经济效益,做出突出成绩的关键技术组织者。

参评技术专家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符合相应的技术成果、论文(论着)要求(详见附件1-2)。

第十二条选聘程序(一)单位(部门)推荐。

1、个人报名。

专业技术人员根据申报条件与要求自愿报名,向所在单位(部门)申请。

对技术专家岗位有要求的,推荐人选原则上在设岗单位(设岗项目或设岗的专业领域)产生。

2、单位(部门)推荐。

各单位(部门)按照参评条件、推荐指标等要求择优向公司推荐参评人选。

(二)资格审查。

公司人力资源处对各单位(部门)推荐人选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有效候选人。

(三)评审委员会评审1、专业组评审。

由公司技术专家评审委员会所属的专业组,按技术专家岗位对参评人选进行选拔评审(若无合适人选,岗位暂可空缺)。

按照个人述职、提问与答辩、评价打分和投票表决等程序工作。

(1)听取个人述职。

参评人员按照抽签确定的顺序,围绕本人技术水平和业绩成果、以及在工程或科研项目中开展工作的思路等进行简要述职。

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

(2)提问与答辩。

评委结合参评人员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结合承担或参与项目的技术关键点,选择前瞻性或攻关难点等问题提问,请竞聘人员回答。

时间每人不超过5分钟。

(3)评价打分。

由专业组指定的主审评委根据参评人员的材料及了解情况进行全面介绍,各位评委结合参评人员的工作业绩和答辩等情况,对照量化评价标准(附件3),对参评人员进行量化评价打分。

(4)投票表决。

根据量化考核排序情况,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按照限额指标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超过专业组人数三分之二的人员为通过人选。

2、评审委员会评审。

由公司技术专家评审委员会对专业评议组评议结果进行综合评审。

在听取人力资源处工作汇报和专业组评审汇报的基础上,认真讨论与评价,并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获得“同意”票数超过评委人数三分之二的人员为通过人选。

第十三条评审结果公示。

将公司技术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选,按照总部机关和基层单位两个层次进行同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为3天。

第十四条审批与聘任。

将公司技术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和公示情况,报公司审定。

经公司审定的首席技术专家、高级技术专家和专家,由公司总经理签发聘书,实施聘任,每届聘期三年。

第四章增聘及解聘第十五条增聘技术专家需增聘的,由公司依据评审条件和程序进行,原则上按层级递进原则选拔。

技术专家聘期综合考核为不合格的,不得参加下届同级或高级别技术专家的增聘,但可参加下届低级别技术专家的增聘。

第十六条解聘1.技术专家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时解聘,并不得参加下届任何级别技术专家的选聘:(1)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技术机密或盗卖技术成果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2)弄虚作假骗取荣誉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3)触犯刑律受到刑法处罚,或违纪并受到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4)因工作岗位调整等原因,不再适合担任技术专家的。

2.技术专家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时解聘,但可参加下届同级技术专家的选聘:(1)承担的项目(课题)未通过评审验收的。

(2)借聘到公司以外单位累计工作半年及以上的。

(3)年度业绩考核低于70分的。

第五章培训与使用第十七条技术专家的培训以改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综合素质为目的,突出实用性和前瞻性。

第十八条公司适时选派技术专家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或考察,帮助其了解本专业领域技术发展动态,丰富和更新专业理论知识。

每年召开一次以科研成果发布、新技术推广经验介绍、生产适应性分析等内容为主题的学术、技术交流会,汇报成果,探讨专业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沟通信息,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九条积极引导公司技术专家参与本单位发展规划、科研计划和重大项目的调研及论证工作,为技术专家开展科技咨询、项目论证、解决技术难题等活动创造条件,力争在本专业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第二十条技术专家的职务首席技术专家、高级技术专家在聘期内可担任副处级及以下技术管理职务,但不得担任非技术类行政管理职务或正处级及以上技术管理职务。

专家在聘期内可担任正科级及以下技术管理职务,但不得担任非技术类行政管理职务或副处级及以上技术管理职务。

第六章待遇第二十一条岗位津贴公司首席技术专家、高级技术专家和专家的岗位津贴标准如下:首席技术专家5000元/月,高级技术专家4000元/月,专家3000元/月。

第二十二条技术专家自聘任的次月起享受岗位津贴,按月预发80%,年底依据考核结果兑现。

技术专家津贴暂由技术专家所在单位垫付,年底公司据实结算,费用从工资总额中列支。

虽已聘为公司技术专家,但已享受集团公司或上级单位技术专家津贴的,专家津贴标准按就高原则核定,不重复享受。

聘期届满或聘期内解聘的,不再享受。

第二十三条技术专家每年享受一次带薪学术培训,具体由公司视技术专家的工作情况,统筹规划、分批分期安排。

第七章年度业绩考核与兑现第二十四条首席技术专家、高级技术专家业绩考核1.业绩考核内容。

业绩考核分为科研项目考核、日常工作考核、综合能力考核以及创新能力考核四项,权重分别为55%、15%、20%、10%(考核内容见附件4)。

2.业绩考核组织。

科研项目完成情况由公司技术发展处负责考核,主要考核技术专家科研项目所列指标的完成情况;日常工作由技术专家所在单位负责考核,主要考核技术专家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具体指标由所在单位确定,但人才培养、技术讲座两项指标所占权重各不得低于该项指标总权重的15%;综合能力由专家所在单位分管技术工作的领导负责考核,主要考核技术专家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创新能力由公司相关业务部门负责考核,主要考核技术专家在技术、理论以及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的创新情况。

第二十五条专家的业绩考核专家的业绩考核由专家所在单位按照公司制订的专家考核标准(附件5),结合本单位实际实施考核,并按要求将考核结果报公司人力资源处。

第二十六条考核结果与兑现。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合格(70-79分)、不合格(70分以下)四个档次。

考核结果作为津贴发放、专家增补、人才引进等工作的主要依据。

考核结果为优秀,按技术专家津贴标准的100%兑现;考核结果为良好,兑现90%;考核结果为合格,兑现80%;考核结果不合格,不兑现。

第八章聘期综合考核与评价第二十七条聘期综合考核技术专家的聘期综合考核分为聘期业绩考核、综合素质测评两项,权重分别为60%、40%。

1.聘期业绩考核。

聘期业绩考核依据聘期内各年度业绩考核结果,采取算术平均值的方法计算确定,不再单独进行考核。

2.综合素质测评。

综合素质测评包括民主测评、基层单位领导测评和专家所在单位领导测评三部分,权重分别为20%、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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