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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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近几年来由于社会、学校、家庭等多方因素的影响,青少年违法犯罪呈逐年上升且居高不下的趋势。笔者从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厦门市两级检察机关公诉部门2005年受理案件3271件,涉案4998人,其中未成年人案件223件,涉案418人,涉案未成年人占涉案总人数的8.4%;2006年受理案件3102件,涉案4970人,其中来成年人案件236件,涉案497人,占涉案总人数的10%;2007年受理案件3384件,涉案5455人,其中未成年人案件200件,涉案428人,占涉案总人数的7.85%;2008年受理案件3685件,涉案5820人,其中未成年人案件235件,涉案472人,占受案总数的8.1%。从4年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未成年人犯罪占社会犯罪的比例基本保持在8%左右,虽然后两年的数据有所下降,但深究原因发现,有一定的政治、法治背景,即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施特殊司法保护的结果。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07年2月1日发布了《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和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此后各地检察院对未成年人案件从宽处理,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
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是预防犯罪、实现其自我保护的基础,有利于促进青少年学生的全面发展。随着全民普法教育的逐步深入,学校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也不同程度地有所加强,但为什么中小学法制教育进行了那么多年收效却并不明显呢?本文结合实际重点探讨、分析当前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并尝试提出相关对策。
一、当前学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1.重视不够,缺乏监管
学校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阵地,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但在学校的实际教学中,与其他课程相比,法制教育仍然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升学率依然是家长、社会乃至学校自身对教育成果的评判标准,同级学校的类别划分仍然取决于升学率的高低。因此,虽然一些学校领导自己也认为法制教育非常重要,但因为法制教育没有纳入教学大纲,所以觉得学校的法制教育没有“硬任务”、“硬指标”,因而也就没有明确的责职和目标。同时,在教育监督管理中由于缺乏合力,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不能有机结合,而大部分在校生的犯罪行为是发生在放学或放假这个时间段,大多数社会青少年犯罪是发生在已离开学校而未找到工作期间。因此出现了学校管不了、家庭管不好、社会管不着的情况,造成法制教育脱节,在教育监管上留下了漏洞。
2.形式简单,方法单一
近些年来,大多数学校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法制教育,增设了法制课程,但不少学校的法制教育还局限于课堂教学,且教学方法简单,老师照本宣科、原文播报,采取单一灌输的方法进行教学,学生似懂非懂,听之无味,教学效果大打折扣。由于缺乏直观的教育,法制教育未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学生法纪观念也就难以树立。某职业中学女生小雨,在上学期间数次被多名同学敲诈共计数万元,却始终不敢告诉家长和老师,只是自己偷偷写下6万字的日记。由此可见其法律意识是何等薄弱。
3.尺度不一,内容不同
具体表现在时间上,没有确定统一的法制课时,有的安排自习课,有的挤占一点政治课时间,有的干脆没有安排法制课,学校随心所欲;有的根据
上级的要求,上级推一推,下边动一动;即使是有法制课,在时间安排上也往往有很大的随意性。在教材方面,目前尚缺乏成套,统一的教材,除了初中开设的思想政治课含一部分法律知识外,小学和高中均无统一的法制教育教材。正是因为课的不同、计划不同、内容不同,所以也就无法制定统一的检验学生法制教育成效的考量尺度。
4.业务不专,效果不佳
目前不少中小学的法制课教师没有经过正规的系统的法律基础知识培训,许多学校的法制课教师基本上是由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课教师兼任,个别学校是由班主任或分管校长兼任,从专业角度来说,一方面缺乏必要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另一方面又缺乏实践经验,大部分仅依靠自学课本掌握一些理论知识,遇到实际问题,往往就显得束手无策,甚至解答不了学生在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导致教学效果大打折扣。有的学校虽然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兼职法律教师,但因受课程安排和兼职教师时间、精力的制约,不能满足法制教育的实际需要。
二、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对策
1.法制教育要齐抓共管
法制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配合参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一个具体的意见,把法制教育列入法制化管理轨道,设立法制教育专门机构,做到有人管,有人具体抓,同时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学校要明确职责,给教师确定“硬任务”、“硬指标”,要将授课的效果与教学实绩挂起钩来,与年终考核、晋级、晋职挂起钩来。同时,家庭及全社会都要发挥各自的优势,努力营造一个学法、守法、护法的社会环境。校外的法制教育要通过开展法律进万家等活动,努力创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学
校要通过采取与政法机构建立共建共育关系,以聘请校外辅导员、与学生家长建立联系卡、定期家访、向社会发放倡议书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全方位、多渠道的法制宣传教育。同时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校园周边治安进行集中整治,保证学生有一个安静、健康的学习环境,形成社会、学校、家庭共同关心的良好氛围。
2.教育内容要丰富多彩
学校要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如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干警担任辖区内五所中小学“综治副校长”后,协助学校作了以下尝试:播放法制教育电视片、电影和专题广播,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有奖征文,开设模拟法庭,开办法制宣传园地,印发普法小册子,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等,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有条件的还可以参观监狱,旁听有关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审判活动,请政法干警讲法制课,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普法实践活动等,让学生在实践中增强法的观念。某校“综治副校长”为了给学生上好法制教育课,专程到劳教所采访了两位少年犯的犯罪经过,让他们讲述走进高墙后的认识,并制成录音带,带回学校放给同学们听。那两个少年犯原来也是学生,就是因为讲哥们义气朋友打架,将别人打成重伤以致进了劳教所。同学们听后,都感到非常震撼,原来犯错误与犯罪仅一步之遥。特别是当这两位少年犯说到“与我同龄的兄弟姐妹们,我很羡慕你们坐在明亮的教室内读书,请你们一定要接受我们的教训,千万不要走我们这条路”时,许多同学的眼睛里都含着泪水,为他们的同龄人深感惋惜,学法、懂法、守法和依法维权的意识悄然萌生。
3.法制教学要规范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