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及车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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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及车辆管理制度
一、目的
1、完善司机行车及日常管理,提升其工作效率,确保车辆使用及时合理及安全化。
2、规范车辆管理、使用、保养及维护,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维修成本,延长车辆使用寿命。
二、适合范围
人事行政部所负责车辆
三、职责
1、人事行政部负责司机的招聘、考评、审核、录用及解聘;
2、人事行政部负责车辆购置、调度、维修保养及报废;
3、人事行政部负责建立车辆使用台账、按月统计车辆行驶里程和使用费用。
4、司机负责出车及车辆维修、保养、清洗、加油等日常工作,有权拒绝除部门安排外的其他工作。
四、车辆分配
公司所有车辆分为领导专用车辆、业务接待车辆、日常办公车辆、经理通勤车。
1、领导专用车辆为公司领导专职车辆用于公司领导日常使用,人事行政部无权调配,若要调配领导专用车辆须请示同意后方可调配;
2、业务接待车辆为我公司专门接待公司领导、客人及其他非日常
使用,人事行政部具有调配权限,其他部门具有使用权。业务部门如需用车时必须事前填写《用车申请单》待审批后交于司机安排出车。
3、日常办公车辆为日常公司员工外出办事使用,人事行政部具有调配权限,其他部门具有使用权。部门负责人及以下人员因事公出必须填写《用车申请单》待审批后交于司机方可安排出车。
4、经理通勤车为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用于上下班的公用车辆,人事行政部具胡调配权限,其他部门具有使用权。经理通勤车除用于各部门经理上下班时间外,其他时间使用时须填写《用车申请单》待审批后交于司机方可安排车辆。
三、司机管理规定
1、公司司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遵守公司管理制度,安全驾车。
2、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的清洁)并填写《日车辆状况检查记录表》。
3、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并填写《行车前检查日志》。出车回来或车辆日常检查时,发现存油不足二格时,应立即加油,事后填写《月度加油卡使用统计表》。
4、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填写《车辆请修表》,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
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违者费用不予报销。
5、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司机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司机本人
承担。
6、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追尾、争道、赛车等)。行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能适用快速处理的,应采用快速处理方式解决;如必须现场处理,应当立即报警待处,不得逃离现场。如因司机个人违反交通规则而发生事故的,司机应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7、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保证证件齐全。司机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罚款金额不予报销。因工作原因违章被罚款的,应说明情况,上报领导批准,方可报销。
8、司机工作受人事行政部统一调动安排、管理监督,不准私自用车。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出车后,按要求作好行车记录,详细记录出车时间、回厂时间、里程、起始地、乘坐人姓名、事由等。每月末由司机A统计当月出车次数。
9、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司机室等候出车。请勿随便到其他部门聊天。有要事确需离开时,需告知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10、司机对工作安排,应予以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上级领导反映。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通知人事行政部并说明原因。
11、公司按月给予司机一定手机补贴费,任何时候,司机必须随身携带手机。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呼叫,应立即应答。当年三次以上通讯联系不上,罚款200元。
12、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其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练习开车;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13、公司人员委托司机携带的物品,司机只负责传递不负责保管。
14、费用报销:司机所有因公费用(停车费、过路费、修理费等)必须以正式有效凭证作为报销凭证并填写相应表单,交人事行政部审核,财务部复核,方可报销。
二、车辆管理规定
1、公司所有轿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统一调配和管理;
2、公司实行定人定车制度,每辆车指定专门的司机负责。
3、司机A负责月末数据的汇总、分析及反馈工作;
4、司机B负责车辆维护保养的登记、审核、跟踪及付款工作;
5、司机C负责车辆维修后配件的管理工作。
三、日常出车规定
1、部门负责人及以下人员因公使用公司车辆时,必须填写《用车
申请单》,待人事行政部审批后方可出车;
2、司机根据审批后的《用车申请单》进行出车且根据《用车申请单》的指定地点送达,否则司机有权拒绝送达;
3、每次出车前与各部门联系人询问是否有行人员并填写《电话出车询问记录表》;
4、人事行政部派车原则以一车多事及办理事务的轻重缓急程度安排,特殊情况特殊审批,无特殊情况外为“一天一次市内,两次开发区”。出车时,对相似方向、相似时间的用车申请应该尽量安排共用车辆,减少派车的次数和成本,否则单独用车时需在《用车申请单》写明事宜方可派车;
5、司机在接到出车任务前填写《出车情况登记表》,必须将出行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行车前检查日志》且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与该车责任司机联系进行处理,否则由该司机承担;
6、出车结束后必须将出车前相关表格填写完整;
7、司机在无接送任务时出厂进行车辆加油、清洗和保养维修时,行车至门卫时须登记《非公务出车情况登记表》,否则保安有权拒绝车辆出厂。
8、保安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车辆进出及验单放行。
9、出车外出办事因出车时间不一样时以最后一个人的时间为主;返回公司时间不一样时以最后一个人时间为主;
10、车辆因公外出时,因乘车同事有事需返回公司后再出车时,乘车同事须再填写《用车申请单》,如有特殊情况待人事行政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