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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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大关于研究生院内设机构调整和办公地点变更的通知

中央财大关于研究生院内设机构调整和办公地点变更的通知

关于研究生院内设机构调整和办公地点变更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和研究生同学:因工作需要,学校对研究生院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研究生院内设机构名称、职能范围、办公地点、办公电话通知如下:一、研究生培养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能:1. 全日制研究生教学管理及培养方案的制定与实施2. 全日制研究生产学研基地建设3. 全日制研究生学籍管理4.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题库建设与考务管理5.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试点工作办公地点:办公楼305室(西);办公电话:62288345,62288713二、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能:1. 在校研究生日常管理2. 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建设3. 研究生“三助”管理和奖助学体系建设4. 全日制研究生档案管理5. 校研究生会工作指导办公地点:办公楼410室;办公电话:62288349三、学位管理与学科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能:1. 校学位委员会日常工作2. 研究生学位授予的管理3. 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管理4. 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与管理5. “211工程”、创新平台建设,以及学校学科建设和各级重点学科建设发展规划的制定与组织落实6. 学科点申报和一级学科评估组织7. “211工程”和重点学科建设基金管理工作办公地点:办公楼305室(东);办公电话:62289076,62288830四、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要职能:1. 全日制研究生及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简章制定、招生宣传和报名工作2. 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制卷、阅卷、考务、录取等组织工作3.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招生、录取工作办公地点:办公楼412室;办公电话:62289034,62288344五、研究生院办公室主要职能:1. 研究生院内部财务、资产、信息、档案等日常管理2. 对口支援工作3. 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事务管理办公地点:办公楼310室;办公电话:62288140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二○一二年九月五日。

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制度

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德育为先,全面发展;2. 注重基础,培养创新能力;3. 严格规范,科学管理;4. 保障权益,服务学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研究生教学管理委员会,负责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研究生教学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研究生教学管理委员会的职责:1. 制定和修订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工作;3. 指导各学院开展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工作;4. 监督检查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工作;5. 处理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各学院设立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第八条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的职责:1. 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日常教学计划的制定和执行;2. 组织开展研究生日常教学活动;3. 指导研究生开展科研工作;4. 负责研究生日常教学档案的管理;5. 协助学校研究生教学管理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章教学计划与实施第九条研究生教学计划应包括课程学习、科研训练、学术交流、社会实践等环节。

第十条课程学习方面:1. 研究生应按照培养方案要求,修满规定的学分;2. 研究生应参加学校开设的专业课程和选修课程,提高自身专业素养;3. 研究生应参加学术讲座、研讨会等活动,拓宽学术视野。

第十一条科研训练方面:1. 研究生应积极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提高科研能力;2. 研究生应撰写科研论文,参加学术会议,提升学术影响力;3. 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各类科研竞赛,培养创新意识。

第十二条学术交流方面:1. 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学术讲座、研讨会等活动,提高学术素养;2. 研究生应积极申请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展示研究成果;3. 研究生应加强与国内外学者的交流与合作。

中央财经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模板】

中央财经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模板】

中央财经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需要,提升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进一步完善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环节,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培养目标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并能够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模式是统筹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强化研究生的学术训练和科研工作。

第二章选拔原则和条件第三条选拔原则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查的基础上,择优选拔,宁缺勿滥。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者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不拘一格加以选拔,但必须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第四条招生专业招生专业为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第五条招收名额硕博连读研究生占其确定为博士生年度的学院博士生招生指标。

各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人数不得超过确定为博士生年度的学院博士生招生计划。

第六条申请人条件(一)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二)思想品德及学术道德良好,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大学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四)具有浓厚的科研兴趣,较强的科研能力,有公开发表的论文或未公开发表但能代表本人科研水平的论文。

同等条件下有公开发表论文者优先录取。

(五)申请人外语水平要求:英语六级成绩在460分(含460分)以上,或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外语成绩在65分(含65分)以上,或提供其它能够证明申请人具有较高外语水平的考试成绩或材料。

(六)申请硕博连读专业应与报考硕士专业相同或相近。

第三章选拔组织机构和程序第七条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招生学院、研究院、中心(以下统称学院)成立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具有博导资格的学院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应专业博导担任。

中财在职研究生学制和课程安排

中财在职研究生学制和课程安排

中财在职研究生学制和课程安排
中央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教育是经过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
种高等教育形式,旨在为在职人员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学位教育。

该研究生教育分为硕士和博士两个层次,学制分别为3-4年和4-5年。

在职研究生课程设置灵活多样,根据不同专业的需求进行安排。

一般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

公共必修课程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法律、数学等基础知识;专业必修课程则是各专业领域的核心课程,如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等;选修课程则由学生自主选择,可以是深入研究某一领域的专业课程,也可以是拓展自己知识面的跨学科选修。

在职研究生教育的教学模式以周末授课和远程教育为主。

周末授课一般在周六、周日进行,一天6-8个学时,使学生能够保持工作和学习的平衡;远程教育则提供了网络视频、在线直播、MOOC等多种形式,方便学生在空闲时间进行学习。

总体而言,中财在职研究生教育旨在为在职人员提供高水平的学位教育,让学员在工作的同时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为个人职业发展和企业创新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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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

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德育为先,全面发展;2. 严格管理,注重实效;3. 依法治校,公平公正;4. 鼓励创新,尊重个性。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四条研究生入学时,应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入学手续。

第五条研究生入学后,应及时注册,取得学籍。

第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入学教育,包括学术规范、心理健康、校园安全等方面的教育。

第三章日常管理第七条研究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校园秩序。

第八条研究生应按时参加课程学习,认真完成课程作业,积极参加学术活动。

第九条研究生应按照导师要求,按时完成课题研究任务,保证研究质量。

第十条研究生应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保持良好的身心状态。

第十一条研究生应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研究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卫生,维护宿舍安全。

第十三条研究生应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

第四章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第十四条研究生应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诚实守信,杜绝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第十五条研究生应积极参与学术交流,提高学术水平。

第十六条研究生应尊重导师和同学,保持良好的学术氛围。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七条学校对表现优秀的研究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研究生,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第十九条处分决定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上级部门文件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上级部门文件执行。

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补修课程管理规定

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补修课程管理规定

附件1: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补修课程学习管理规定根据我校研究生人才培养要求,为使跨学科考取的研究生在所攻读的硕士研究生学科专业上能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弥补其本科学习阶段知识结构缺陷,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上述硕士研究生必须修读补修课程。

补修课程以网络教学形式进行学习,具体学习环节均须在网络教学平台上完成。

一、补修课程学习要求每个学科补修2门课程,补修课程学分不计入硕士研究生培养阶段的学分。

学习期限共为2个月时间,定于每年的7月-8月,考试定于研究生报到入学2周内(具体时间见考试通知)。

二、补修课程学习过程规定补修课程学习过程环节包括:网上课件学习、课程作业。

1.网上课件学习时长要求每门课程网上学习时长不低于6个小时。

2.课程作业课程作业为网上作业,均需在网络学习平台上完成。

每门课程作业设置为两次,根据两次作业成绩计算平均分,按照一定比例折算计入总分。

两次未交作业者,将取消期末考试资格。

三、补修课程考核规定1.补修课程最终成绩由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组成,平时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40%,课程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其中平时成绩由作业成绩及学习时长综合评定。

补修课程成绩60分为合格通过(等级为D),不合格未通过成绩等级为F。

2.补修课程期末考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形式,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补修课程必须在入学后一年内通过考试,未通过补修课程的学生,必须申请重修。

4.免修规定若本科阶段已经修读与教学计划所列名称完全一致的课程并取得学分,可申请免修该课程。

申请免修的课程不交费、不参加学习及考核。

5.重修规定重修必须在下一级新生补修课程开课前两周内提出申请,填写《研究生补修课程重修、缓考申请表》,经网络教育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获得批准方可重修。

重修期间严格按照学习管理规定参加课程学习,否则取消其参加重修课程考试的资格。

6.缓考规定研究生因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参加课程考试的,须在该课程期末考试前提出缓考申请,填写《研究生补修课程重修、缓考申请表》,经网络教育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部审批。

研究生教育规范与管理制度

研究生教育规范与管理制度

研究生教育规范与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研究生教育的规范与管理,确保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本制度订立。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相关人员,包含导师、研究生和教务部门等。

第二章研究生培养计划和学业管理第三条研究生培养计划是研究生培养的基本依据,由导师和研究生共同订立并报学院审核批准。

第四条研究生入学后,必需依照研究生培养计划完成学业,不得随便转变课题或研究方向。

如需更改,必需经过导师的同意,并报学院审核批准。

第五条研究生学位课程由学院开设,研究生必需修满规定的学分才略毕业。

学生可以依据个人情况向学院申请修读跨专业课程,但必需经过导师和学院的审核批准。

第六条研究生必需定时参加学院和导师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和研究生教育培训活动,如学术报告、学术沙龙和学术会议等。

第三章导师与学生关系管理第七条导师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引导者,应具备较高的学术素养和职业道德,对研究生负有直接的教育、引导和监督职责。

第八条导师应保障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工作权益,对研究生进行定期的学术引导和研究进展评估,及时解决研究过程中显现的问题和困难。

第九条导师不得随便更换研究生的课题或研究方向,如需更改,必需经过研究生的同意,并报学院审核批准。

第十条研究生有权选择合适的导师,但必需经过学院的审核批准。

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导师,必需经过学院的同意,并符合规定的程序。

第十一条导师与研究生之间必需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关系,导师应及时回复研究生咨询和需求,并予以适当的引导和帮忙。

第四章学术道德与诚信管理第十二条研究生必需遵守学术道德规范,诚实、严谨开展科研工作,不得有抄袭、剽窃、重复发表等行为。

对于有违学术道德的行为,学院将严厉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研究生必需依照导师的要求完成课题研究,不得私自窜改研究数据和结果,如有虚假、不实之处,必需及时矫正并向导师和学院报告。

第十四条研究生必需认真阅读并了解学院和学科领域的学术规范和伦理要求,遵守试验室管理规定,确保科研工作的安全和规范进行。

研究生日常课堂管理制度

研究生日常课堂管理制度

一、前言为了规范研究生日常课堂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培养研究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术素养,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研究生日常课堂教学管理,包括课堂纪律、课堂考勤、课堂学习、课堂评价等方面。

三、课堂纪律1. 课堂纪律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研究生应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尊重教师,爱护课堂设施。

2. 课堂纪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上课前提前进入教室,准备好学习用品;(2)上课期间保持安静,不得随意离开座位;(3)手机等通讯工具静音,不得在课堂上接打电话、发短信、玩游戏等;(4)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教师说明;(5)不随意打断教师讲话,尊重教师的教学活动;(6)课堂讨论时,应保持文明礼貌,尊重他人意见。

四、课堂考勤1. 课堂考勤是衡量研究生出勤情况的重要依据,研究生应自觉遵守考勤制度。

2. 课堂考勤包括以下内容:(1)按时参加课堂学习,不得无故缺席;(2)请假需提前向教师说明,并办理请假手续;(3)如有特殊情况,如病假、事假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课堂学习1. 研究生应积极参与课堂学习,认真听讲,做好笔记。

2. 课堂学习包括以下内容:(1)认真听讲,理解教师讲授的内容;(2)积极参与课堂讨论,提出自己的观点;(3)做好课后复习,巩固所学知识;(4)主动请教教师,解决学习中的问题。

六、课堂评价1. 课堂评价是检验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研究生应积极参与课堂评价。

2. 课堂评价包括以下内容:(1)对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评价;(2)对课堂纪律、课堂氛围等方面进行评价;(3)对课堂学习效果进行自我评价。

七、奖励与处罚1. 对遵守课堂纪律、积极参与课堂学习的研究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课堂纪律、不遵守课堂考勤制度的研究生,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扣除学分等处罚。

3. 对严重违反课堂纪律、造成恶劣影响的研究生,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和《中央财经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校发)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校接受学历教育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已报到入学、尚处在复查期的新生也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或户口卡),在规定时间按学校要求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及时向学校书面请假,并附医院、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洪水等)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新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一)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以下简称“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体检复查发现身心健康状况不佳(经治疗在一年内可达到入学体检标准)、或因生育不适宜在校学习的;(二)在职人员因原单位公派短期(一年内)出国不能到校学习的。

保留入学资格者,需由本人申请,出具学校指定医院诊断证明或原单位证明,所在学院、研究院、中心(以下统称“学院”)提出意见,经研究生院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研究生的待遇。

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应于下一学年开学前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经所在学院同意,研究生院审查合格后,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

因病保留入学资格者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应持学校指定医院证明,经校医院体检复查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复查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执行培养方案的规定

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执行培养方案的规定

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执行培养方案的规定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执行培养方案的规定校发?2014?120号为加强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培养目标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深入系统地掌握学科基础理论和研究方法、具有创新研究能力、综合素质高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学习年限全日制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按学科专业不同分为3年或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在职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特别突出为第一作者在A类期刊发表2篇及以上论文)的博士生可申请提前毕业,提前毕业时间不超过1年。

三、培养方式博士生培养以科学研究为主,合理安排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学术交流、调研实习等环节,注重培养博士生的优良学风和独立从事创造性科研工作的能力。

博士生培养采取导师负责制,同时提倡建立博士生指导小组,充分发挥集体指导的优势,切实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

导师组3-5名本学科专业和相近学科专业的专家组成,导师任组长。

导师应全面关心和指导博士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指导博士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并检查落实;对博士生进行思想品德、学风、学术道德等方面的教育;指导和检查博士生的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等。

博士生入学后,应至少每月向导师汇报1次思想、学习和科研进展情况,听取指导意见。

四、博士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导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我校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并结合博士生个人情况,在博士生入学3个月内,指导学生填写《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经学院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执行,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个人培养计划应对博士生所学的课程名称、学分、时间安排、学习和考核方式、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的要求与进度、主要必读书目等进行明确规定。

《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一式四份,其中两份报研究生院,另两份分别所在学院和导师留存。

中财研究生手册

中财研究生手册

中财研究生手册引言作为中央财经大学的研究生,你将进入一个丰富多彩的学术和社交世界。

本手册旨在帮助你更好地适应研究生阶段的生活,提供学习、生活和发展的指导。

希望这份手册能够为你的研究生生活提供一些帮助和指引。

祝愿你在中财的研究生生活中取得成功!第一章:入学准备1.1 学籍注册和学费缴纳一年一度的新生注册是入学的第一步。

在注册日,你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前往学校指定地点进行学籍注册和交纳学费。

请注意注册截止日期,并按时完成注册和缴费。

1.2 宿舍安排学校将为研究生安排住宿,详细的宿舍分配信息将在录取通知书中附带。

入学后,你需要前往学校有关部门领取宿舍钥匙并了解宿舍生活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学术指南2.1 课程安排研究生阶段的课程设置相对灵活,不同专业的学生可能会有不同的课程安排。

根据自己的专业和兴趣,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并制定学习计划。

2.2 学术论文研究生阶段要求完成学术论文,论文选题需符合导师指导下的研究方向,建议尽早开始思考选题并与导师商讨。

2.3 学术交流学术交流是提高学术水平和拓宽学术视野的重要途径,参加学术讲座、研讨会和学术会议能够促进你的学术成长。

第三章:生活指南3.1 校园文化生活校园内有各种俱乐部和社团组织,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参加相应的活动,拓展自己的学术与生活圈子。

3.2 健康与医疗学校医务室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如有疾病或身体不适,可以前往校医院进行就诊。

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规律的生活作息也是保持健康的重要因素。

第四章:发展与就业4.1 导师指导与学术研究和导师保持密切的沟通和交流,及时向导师汇报自己的学术研究情况,并听取导师的指导和建议。

4.2 就业指导学校将会组织就业指导讲座和招聘活动,帮助学生了解就业形势和求职技巧。

你还可以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寻求帮助。

第五章:其他事项5.1 毕业流程在即将毕业前,学生需要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毕业申请和答辩,最终顺利完成学业。

5.2 校园风采作为中央财经大学的一名研究生,你需要代表学校的形象,注意个人形象,遵守校纪校规,树立良好的校园风采。

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

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

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课程教学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基础环节,根据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建立和维护良好的课程教学秩序,切实保证课程教学水平,提升课程教学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实行校、院(部)两级管理。

研究生院负责全校研究生课程教学的宏观管理以及公共课程的协调与管理,组织开展研究生课程建设、教学研究、教学检查与评估工作;各学院(部)作为研究生课程教学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本单位所有归口研究生课程的教学、建设与管理工作。

第二章课程设置第三条研究生课程设置和理论体系构建应充分体现培养目标和学位要求,重视系统设计和整体优化以及学位点人才培养的课程设置。

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应以创新能力培养为核心,注重研究方法类、学术前沿类课程的开设;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应针对其行业领域要求设置,注重研究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性和较强的实用性、综合性。

第四条严格按照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及学分的要求进行课程管理和教学安排,鼓励教师合作开发开设课程,杜绝因人设课。

支持与鼓励研究生精品课程、案例库、具有培养的校本课程建设,不断提升整体教学质量。

第五条明确课程设置标准。

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课程体系结构和专业课程的开设应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体现学科专业特点,根据基础性、方向性和前沿性需要进行科学设置,避免重复开课(或部分内容重复),以有利于研究生专业理论知识体系的系统构建和能力的培养。

全校性公共课和所有列入培养方案中的研究生专业课均需具备教学大纲,课程负责人应定期更新教学大纲,规范管理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

研究生院定期组织全校各学院(部)对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修订和优化。

在培养方案正常执行期间,各学院(部)需要变更和新增课程,应提前一学期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部)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审定和试讲考察合格后,报研究生院审批,变更和新增课程应提交教学大纲并在重新修订培养方案时予以添加。

硕士生工作日常管理制度

硕士生工作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硕士研究生的管理,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和科研能力,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教育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第三条硕士研究生工作日常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教育为主,管理为辅;2. 严格要求,热情关怀;3. 科学合理,高效有序;4. 实事求是,持续改进。

第二章学业管理第四条硕士研究生应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工作。

第五条研究生课程学习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鼓励学生参与学术研讨和实践活动。

第六条研究生应按时参加课程学习,不得无故缺课。

如因特殊原因需请假,需提前向导师和所在学院请假。

第七条研究生课程成绩评定应客观公正,根据课程特点采用多种考核方式。

第八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应遵循以下要求:1. 论文选题应具有创新性、实用性,符合学科发展方向;2. 论文写作应遵循学术规范,保证论文质量;3. 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完成论文写作,定期向导师汇报研究进展;4. 研究生应按时提交论文,不得延期。

第三章科研管理第九条硕士研究生应积极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提高科研能力。

第十条研究生应认真完成导师分配的科研任务,确保科研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第十一条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等活动,拓宽学术视野。

第十二条研究生应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第十三条研究生应按时提交科研成果报告,包括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第四章实践管理第十四条硕士研究生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提高综合素质。

第十五条研究生社会实践应与专业学习和科研工作相结合,注重实践效果。

第十六条研究生社会实践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

第十七条研究生社会实践结束后,应提交实践报告,总结实践经验。

第五章日常管理第十八条硕士研究生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校园秩序。

第十九条研究生应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宿舍整洁。

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及流程

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总则为了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规范研究生日常行为,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制度及流程。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及流程适用于我校全体研究生。

三、管理制度1. 学籍管理(1)入学与注册研究生入学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籍注册手续。

注册时需提交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学历证明等。

(2)学籍变动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如需转专业、休学、复学、退学等,需按照学校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3)学分管理研究生应按照培养方案完成规定学分,包括课程学分、实践学分、科研学分等。

2. 课程管理(1)选课与调课研究生在开学前需进行选课,选课后如需调课,需提前向导师和教务部门提出申请。

(2)课程考核研究生需按时参加课程考核,考核方式包括考试、论文、作业、实践等。

3. 实践教学管理(1)实习实训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需完成实习实训任务,实习实训成绩计入培养方案学分。

(2)科研实践研究生需积极参与导师科研项目,提高科研能力。

4. 科研管理(1)科研计划研究生需制定个人科研计划,并报导师和学院批准。

(2)科研成果研究生需按时完成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专利、专著等。

5. 日常行为管理(1)作息时间研究生应遵守作息时间,保证充足的休息和学习时间。

(2)课堂纪律研究生在课堂上应认真听讲,不得迟到、早退、旷课。

(3)宿舍管理研究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整洁,爱护公共设施。

6. 奖惩制度(1)奖励研究生在学术、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可获得奖学金、荣誉称号等。

(2)处罚研究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将受到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罚。

四、流程1. 入学与注册流程(1)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

(2)提交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学历证明等。

(3)完成学籍注册手续。

2. 选课与调课流程(1)在开学前进行选课。

(2)如有需要调课,向导师和教务部门提出申请。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教学过程管理,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我校在校研究生的教学管理都属于本规定范围。

第二章教师教学行为规范第三条各学院(研究院、中心,以下统称学院)应严格执行培养方案,不得随意变更。

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做好教学工作。

第四条教师应服从学院安排,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认真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第五条教师在开课前应认真研究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和课程概况,明确课程的教学要求及其在专业培养中的作用,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先行课的学习情况和后续课的安排,处理好课程间的衔接,既因材施教又避免课程内容重复。

第六条教师应选用高质量的教材。

所选教材应当体系合理,思想性强,内容科学、先进,对研究生具有启发性;教师应根据本门课程的性质和特点,明确指定与教材匹配的参考资料,为学生开列必读及参考书目,并根据教学进度要求学生进行经典文献研读等。

第七条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目标要求认真备课,准确把握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各章节的基本要求,认真撰写教案或讲义,不断更新和完善教学内容,要特别注重体现学科前沿动态。

第八条教师授课前须介绍本门课程的教学计划、内容,明确成绩评定的依据,详细说明本门课程平时成绩、期中考核成绩与期末考核成绩等在总成绩评分中所占比重,以及采取何种考核方式等,杜绝成绩评定的随意性。

为保证正常的课堂教学秩序,教师须对学生的出勤情况及时掌握,严格考核,并将出勤率作为课程考核的要素之一。

第九条教师授课期间应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提前下课。

上课应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正,举止文明;语言清晰流畅,板书清楚规范,课件准备充分;课堂时间分配恰当,无正当理由不得长时间或多次离开教室;上课期间禁止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禁止在教室内吸烟,禁止酒后授课。

第十条教师课堂讲授应努力做到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晰,条理分明,论证严密,逻辑性强;反映本学科和相邻交叉学科的新成果、新进展;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课程内容安排应体现精、深、专;注重运用适合的教学方法帮助研究生完成知识构建;注重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一、背景介绍中央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管理、法律、文化为主的综合性大学,经济学学科位居全球前50名。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中央财经大学是研究生教育的重点高校之一。

2017年,中央财经大学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研究生教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二、培养目标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教育的主要目标是培养具有高素质、全面发展和创新精神的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对学生的基本要求如下:1.理论驾驭能力强:具有深厚的理论知识、科学的方法和透彻的思路,能够掌握研究领域的基本概念、核心理论、最新动态和一流学术成果。

2.分析问题能力强:具有敏锐的观察力、独立思考能力和系统分析能力,能够发现问题并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

3.创新能力强: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能够独立进行研究、探索和实验,在学术和工程领域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突破性。

4.综合素质高: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和应对全球化挑战的能力,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卓越的口头表达和书面表达能力、优秀的人际合作和领导能力。

三、培养方案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教育采取“导师制”和“学科制”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不同的专业特点和学生需求,进行个性化培养。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研究生课程教学: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培养学生的各项能力。

课程设置涵盖各个学科领域,包括经济学、管理学、法律学、文化传播学等。

2.学术研究:培养学生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指导学生参加学术研讨,促进研究生的科学研究水平提高。

3.学生实践:注重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中,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此外,学校积极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4.交流合作: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种学术会议、论坛等交流活动,增强学生的国际交流能力。

学校与国内外许多高校、知名企业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实习和交流机会。

四、培养绩效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教育始终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充分发挥导师在教育过程中的作用。

中财在职研究生学制和课程安排

中财在职研究生学制和课程安排

中财在职研究生学制和课程安排
中央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教育是为了满足社会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为在职人员提供高质量的学习机会,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在职研究生学制和课程安排是中财在职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职研究生学制
中财在职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制灵活,可根据个人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

在职研究生学制的灵活性,为在职人员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机会,使其能够更好地平衡工作和学习之间的关系。

在职研究生课程安排
中财在职研究生课程安排紧密结合实际工作,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旨在提高在职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在职研究生课程安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专业课程
在职研究生专业课程是在职研究生教育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财务管理、会计学、金融学、经济学等专业课程。

这些课程旨在提高在职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知识水平,使其能够更好地适应工作中的需求。

2. 选修课程
在职研究生选修课程是在职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
管理学、法律、信息技术等选修课程。

这些课程旨在提高在职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使其能够更好地适应工作中的需求。

3. 实践课程
在职研究生实践课程是在职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实习、论文、项目等实践课程。

这些课程旨在提高在职人员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使其能够更好地适应工作中的需求。

中财在职研究生学制和课程安排旨在提高在职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使其能够更好地适应工作中的需求。

在职研究生教育的灵活性和实用性,为在职人员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机会,使其能够更好地平衡工作和学习之间的关系。

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

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

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和规范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建立并维护良好的课程教学秩序,促进研究生教学质量和培养质量提高,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所有学历教育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

第二条我校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实行学校和培养单位两级管理。

研究生院作为全校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校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与设计、研究生课程设置基本原则的制定、全校性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的检查与评估,以及研究生公共课程的教学与管理。

各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按照学校统筹规划,落实本单位各专业研究生课程的设置与建设、课程教学组织、检查与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课程管理第三条研究生课程严格按照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开设。

研究生课程设置应保持相对的稳定性和一定的灵活性,除在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时定期进行调整和完善外,日常教学中一般不得随意变动。

第四条列入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所有课程均应有明确的教学大纲与课程说明。

授课教师应在开课前结合培养方案要求制订详细的课程教学计划、教学日历,并列出参考书目、阅读资料等。

第三章授课教师聘用和教师教学行为规范第五条研究生课程授课教师由开课单位在开课前一学期确定。

第六条研究生课程的主讲教师一般应为研究生导师或教学、科研经验较丰富的高级职称人员、行业实务专家等。

研究生导师应给研究生上课或做学术报告。

第七条授课教师应保持优良的教学风范和规范的教学行为,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举止文明,语言规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第八条授课教师应按照《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人〔2011〕11号)的要求进行教学活动,服从学校教学安排,遵守学校各项教学管理规定和要求,积极更新教学理念,丰富教学内容,改善教学方法,创新教学模式,认真完成教学任务,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第九条教师授课期间不得自行调、停课或由他人代课。

因故不能按计划上课时,须按程序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调课或停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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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教学过程管理,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我校在校研究生的教学管理都属于本规定范围。

第二章教师教学行为规范
第三条各学院(研究院、中心,以下统称学院)应严格执行培养方案,不得随意变更。

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做好教学工作。

第四条教师应服从学院安排,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认真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第五条教师在开课前应认真研究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和课程概况,明确课程的教学要求及其在专业培养中的作用,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先行课的学习情况和后续课的安排,处理好课程间的衔接,既因材施教又避免课程内容重复。

第六条教师应选用高质量的教材。

所选教材应当体系合理,思想性强,内容科学、先进,对研究生具有启发性;教师应根据本门课程的性质和特点,明确指定与教材匹配的参考资料,为学生开列必读及参考书目,并根据教学进度要求学生进行经典文献研读等。

第七条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目标要求认真备课,准确把握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各章节的基本要求,认真撰写教案或讲义,不断更新和完善教学内容,要特别注重体现学科前沿动态。

第八条教师授课前须介绍本门课程的教学计划、内容,明确成绩评定的依据,详细说明本门课程平时成绩、期中考核成绩与期末考核成绩等在总成绩评分中所占比重,以及采取何种考核方式等,杜绝成绩评定的随意性。

为保证正常的课堂教学秩序,教师须对学生的出勤情况及时掌握,严格考核,并将出勤率作为课程考核的要素之一。

第九条教师授课期间应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提前下课。

上课应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正,举止文明;语言清晰流畅,板书清楚规范,课件准备充分;课
堂时间分配恰当,无正当理由不得长时间或多次离开教室;上课期间禁止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禁止在教室内吸烟,禁止酒后授课。

第十条教师课堂讲授应努力做到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晰,条理分明,论证严密,逻辑性强;反映本学科和相邻交叉学科的新成果、新进展;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课程内容安排应体现精、深、专;注重运用适合的教学方法帮助研究生完成知识构建;注重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第十一条研究生课程的成绩评定要客观、公正。

为加强成绩的规范化管理,特别是为完善奖助体系和满足研究生求职、就业、升学、出国的需求,课程考核成绩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连同试卷、出勤记录、平时作业等成绩评定依据一并交到研究生院。

第十二条教师授课期间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调停课或委托他人代课,一般情况下,对已排定的课表不得更改。

任课教师因病、因事请假不能上课时,须按调、停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每门课程每学期调、停课次数不得超过一次。

第三章研究生学习纪律规定
第十三条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逐项完成规定的必修、选修课程以及其它必修环节。

第十四条研究生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

课堂上应遵守纪律,按时到课,不迟到、早退、旷课。

因故不能参加课程学习的,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相关手续办理按照《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十五条研究生未经批准,一个学期某课程缺勤次数累计达到三次者,取消其期末考核资格,该门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存在缺勤但未超过两次者,任课教师有权根据其情节和本人态度作出是否允许其参加考核的决定,如允许其参加考核,其考核成绩可作相应扣减,每缺勤一次总成绩扣减分。

第十六条研究生须严格遵守考核纪律,严禁考试违纪行为,对在考核中违纪的研究生,按照《中央财经大学全日制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试行)》(校发【】号)的相关条款处理。

第四章培养方案与课程学习
第十七条各学院须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制订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培养方案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原则上不得变更。

因特殊原因确需修订的,须填写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申请表》,并附相关论证材料,报研究生院审批。

第十八条各学院须按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制订每学期教学计划,确定每门课程的授课教师、授课时间和地点,并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内做好开课设置。

教学计划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须填写《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报研究生院审批。

第十九条课程选修
. 研究生应在开学后一周内完成课程选修,新入学研究生选课时间按入学时间作相应顺延。

研究生选课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安排。

. 研究生选课应在导师指导下进行。

导师应根据研究生专业培养需要和个人知识结构提出选课建议,研究生应根据导师建议,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个人培养计划和课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选课。

. 为合理配置教学资源,学校对研究生课程选修人数进行最低人数限制。

面向人及以上开设的课程选修人数不得低于人,面向人开设的课程选修人数不得低于人,面向人及以下开设的课程选修人数不得低于可选人数的。

实际选课人数未达到以上人数要求的课程中止开课。

各学院可根据课程教学需要进行最高选课人数限制。

每学期选课结束后,各学院须统计课程开设情况报研究生院备案。

连续两年不能成功开课的课程不得再列入研究生培养方案。

. 研究生课程一经选定原则上不得变更。

所选课程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须在选课结束后一周内填写《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补、退选课程申请表》,经导师和学院主管领导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 因研究生未按规定选课导致系统无法进行身份识别、成绩无法登录等问题的,责任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凡未按规定办理退选课程的研究生,不上课或不参加考核的,成绩以零分计入个人成绩卡,存入个人档案。

. 研究生可根据我校与其他高校达成的协议跨校选修课程。

研究生须先填写我校研究生跨校选课单,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赴外校听课。

课程结束后,外校主管部门提供课程成绩单,经我校研究生院审核后,可认定课程成绩和相应学分。

第二十条课程补修
. 硕士研究生入学前为专科生或非本学科门类本科毕业生的,须在入学后第一学年内按照本学科(方向)的培养要求,补修学院确定的两门本科专业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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