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风云】绝地逢生 企业破产重整的“五谷道场”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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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地逢生企业破产重整的“五谷道场”样本
近日,太子奶集团因债务缠身申请破产重整的传闻,被湖南省株洲市中级法院予以证实,太子奶集团将通过司法程序进行破产重整,以解决巨额债务和运营困境。

与此同时,重整一年之后的五谷道场,不仅品牌得到了延续,而且市场占有率节节攀升。

6月9日上午,北京市房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慧永和曾经审理过五谷道场破产重整案的民二庭法官走访了劫后重生的五谷道场,审视自身在审理五谷道场破产重整案中的经验和遇到的法律问题。

绝地重生靠“重整”
沉寂多时的五谷道场重返市场后再创佳绩,目前月销售收入达2000多万元。

在各大卖场中销售的全新五谷道场方便面,仍然沿袭了为公众所熟知的“100%非油炸、更健康”的广告语,不同的是产品包装上多了“中粮出品”字样以及中粮集团的标识。

在五谷道场的带动下,康师傅、白象、今麦郎等方便面巨头也开始进军非油炸方便面市场。

两年前,风雨飘摇之中的五谷道场全面停产,负债总额高达6.2亿元,遍布全国15个省市的债权人达600多名。

2008年10月16日,在严重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五谷道场向北京市房山区法院递交了破产重整申请书。

考虑到该企业仍有发展前景,法院没有简单地“一破了之”,而是积极推进破产重整程序。

经过法院106天的细致工作,多次召开债权人会议,成功说服600多名债权人对重整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并先后与相关法院进行了几十次的沟通,成功协调六省共同解决重整过程中的难题。

2009年2月12日,房山区法院作出裁定,五谷道场重整计划获得批准,中粮集团作为重组投资方,以1.09亿元入主五谷道场。

据房山法院透露,作为我国新企业破产法实施后北京法院审理的第一起破产重整案件,五谷道场的成功重整,盘活了企业近5000万元的存量资产,使2000多名职工的就业得到保障、工资和保险费得到全额清偿,600多位债权人的利益得到保护,并使全部债权人拿到了高于破产清算五倍的清偿款,维系了五谷道场与300多家企业的合作关系,实现了债权人、债务人及重整投资人的三方共赢。

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企业破产法》,引入了重整制度,在学界、司法界和企业界都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重整制度将破产双方的利益冲突放到了更为广阔的社会平台上,因其对社会公平、和谐、人文关怀的关注,得到了各界的广泛赞誉。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破产重整是指经由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审判机关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对具有重整原因和重整能力的债务人进行生产经营上的整顿和债权债务关系上的清理,以期摆脱财务困境,重获经营能力的特殊法律程序。

按照新破产法的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前的初始重整申请,重整程序的申请只能由债务人或者债权人提出。

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破产法的规定的,应当裁定许可债务人进行重整并予以公告。

重整制度的设立是新《破产法》的一大创新,有着重大的社会意义:其一是对被重整公司而言。

公司重整的直接目的是挽救财务状况恶劣或已暂停营业及有停业危险的公司,因其有继续经营的价值、重整的可能和必要,从而予以重整使其免于解体或破产,并能够清偿到期债务,使濒临破产或已达到破产界限的企业起死回生。

其二是对社会整体利益而言,也就是对公司之外的债权人及投资公众和社会经济而言,公司重整的间接目的是为保护公司债[130.73 -0.02%]权人的利益以及社会投资公众的利益,还有公司职工的利益,从而达到社会经济的安定与发展。

从全球范围看,破产法发展的方向更加注重企业法人特别是上市公司这样的大型公司,通过重整的方式获得新生。

作为一种再建型的债务清偿程序,在促进债务人复兴的立法目的指导下构建重整制度,是一个国际化的潮流,它使得陷入困境的企业在提出破产申请后,仍然有可能通过有效的重整避免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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