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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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规定大洼县新开学校
转学:
一、县内转学流程:
1、纸质证明:转出学校填写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转学联系表→家长填写申请转学理由并签字→转入学校接收学生入学,联系单盖章、签字保存→由学籍管理员到教育股统一办理(每周一次,电话预约),联系单由转入学校保留备查。
2、网上操作:转入学校网上申请→转出学校网上审核→本地县教育局网上审核→结束。
二、县内转县外流程:
1、纸质证明:转出学校填写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转学联系表→家长填写申请转学理由并签字→结束。
2、网上操作:根据对方转入学校网上申请,转出学校网上审核→转出地教育局网上审核→结束。
三、县外转县内流程:
1、纸质证明:转入学校接收学生入学,联系单盖章、签字保存→由学籍管理员到教育股统一办理(每周一次,电话预约),联系单由转入学校保留备查。
2、网上操作:转入学校网上申请→转入地教育局审核→转出地学校审核→转出地教育局审核→结束。
四、初三学生转学:
初三学生转学截止时间为每年12月31日,之后禁止转学操作。五、转学时限:
转学网上操作时限为10个工作日完成,遇假期可顺延。
休学:
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因病一年以上不能正常上学的学生可以申请休学,休学期满后学生身体如果恢复可申请复学,到休学时对应年级复学就读。休学的相关手续如下,本人申请、班主任证明、所在班级两名以上学生证明、医院诊断书、住院病历、学校休学证明一式两份。学校审核后由学籍管理员到教育局办理。教育局审批后,方可网上操作。网上操作流程为:学校网上申请休学→教育局网上审核→结束。复读(复课生):
省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严格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复读(复课生)现象。学校不得擅自答应学生及家长的复读要求,对于就读年级与学籍注册年级不符的学生,应调整到原注册年级,由此造成学生升学毕业影响的,由学校负责。个别学生为了达到复读目的,伪造病历证明,申请休学后,继续在本校或其他学校降级就读,一旦查实,取消休学资格,学生回原年级继续就读,并追究学校和经办人责任。
新生录入:
每年9月针对小学一年级新生录入,按照年满六周岁的原则新生录入,其他年级不再录入新生。
电子学籍操作问题:
禁止擅自进行删除操作,电子学籍已经全国联网,电子学籍号已生成,对于家长和对方学校提出的删除学生信息的要求,学籍管理员有权拒绝。问题学籍也不做删除处理,通过佐证的方式处理,不能解决的上
报县局解决。学制不同的学校间原则上不能转学,软件以入学时间生成年级,所以要向家长解释清楚,如家长同意转学,不能做删除处理,只能做转学处理,到学籍注册年级就读。
3月15日前要完成的工作:
1、问题学籍必须解决完成。转出学校不得拒绝,无条件转出。
2、没有上传照片的学生档案,必须完成。
3、学籍专用章必须统一。
其他问题:
1、学生改名,学校应为家长提供证明材料,修改学生档案信息除了上传相应资料,学校应保留复印件。
2、转入市直学校的,告知家长市局每周二、周四办理转学。
3、各学校账号中小学各保留一个,专人管理,领导账号教育局收回。学籍管理员必须清楚每一个学生异动的情况,其他人无权处理。
4、因为转学联系单由转入学校保留,所以转出学校没有备案,控辍保学检查时以电子学籍学生异动数据为准。
大洼县新开学校
201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