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会组建基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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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会组建基本程序
组建企业工会要依法进行。

主要法律法规及规章有:《工会法》,《浙江省实施(工会法)办法》,《中国工会章程》、《关于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及组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规定》、《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

在组建企业工会过程中要把握以下几项程序:
一、依法成立工会筹备组
在一般情况下,可以采取下列三种方式之一提出3至5名工会筹备组组成人员人选和1名负责人,报上一级工会批准:1、已经建立党组织的企业,由党组织与行政协商提出;
2、由职工与行政协商后民主推选提出;
3、由上一级工会组织与职工、企业代表协商提出。

上报材料:《关于申请组建×××公司工会的函》,内容包括企业名称、职工人数和工会筹备组组成人员及负责人姓名。

经上一级工会批准的工会筹备组可以发挥基层工会委员会的职责,开展工作。

工会筹备期一般不超过二个月。

二、宣传发动,发展会员,建立工会小组、分工会
1、宣传发动。

工会筹备组应根据企业实际,集中时间,利用广播、黑板报等向广大职工宣传《工会法》、《浙江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工会章程》,宣传组建工会的目的、意义,宣传工会的性质、地位、作用,进行会员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教育,使职工认识和了解工会。

2、组织职工入会。

组织未加入过工会组织的职工填写《入会申请书》和《工会会员登记表》,要求职工递交一寸脱帽照片一张;对有工会会籍的职工进行会员登记,待工会正式成立后,发给会员证或办理会员关系接转手续。

(私营企业主不宜加入工会组织、不向外籍职工宣传发动加入工会)
3、按照与企业行政体制相适应的原则建立工会小组、分工会。

(1)建立工会小组:一般与班组、车间、科室相对应建立工会小组,小组会员人数一般5-25人。

人数多的部门可分设几个工会小组,人数少的几个部门可合并设立一个工会小组。

在小组内由会员民主选举小组长。

(2)建立分工会:企业职工人数较多的,可在工会小组之上设立分工会,分工会的会员总数不应少于25人,分工会一般要召开全体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分工会班子。

三、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1、代表的产生。

会员代表,一般应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由会员直接选举产生。

会员在200名以下的单位,一般应召开会员大会,不设会员代表;会员在200名以上的单位,召开会员代表大会(100人以上的企业可以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

会员在200至5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5%至20%;会员在501至1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0%至10%;会员在1001至5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10%至6%。

一线会员代表,一般应占会员代表总
数的60%以上。

代表的组成应具有广泛的群众性、代表性和一定的先进性。

2、民主推荐产生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

(1)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25人以下者,设主席或组织委员1人;200人以下者,设委员3至7人;201人至1000人者,设委员7至15人;1001人至5000人者,设委员15至21人;5001人至10000人者,设委员21至29人;10000人以上者,委员最多不超过37人。

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名额,一般为基层工会委员会名额的20%左右,但不少于3人;人数较少的单位,可设经费审查员。

(2)委员候选人实行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民主推荐产生。

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中应当有女职工的代表人选。

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工会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

工会委员会实行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经费审查委员会可实行等额选举。

工会主席、财务负责人不得担任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企业行政负责人(含行政副职)、合伙人及其近亲属,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外籍职工不得作为本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

3、召开工会成立大会前的准备工作:(1)起草筹备工作报告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2)印制候选人建议名单、候选人情况简介和工会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选票;(3)准备投票箱、计票工具;(4)
议定选举工作人员,物色、培训监计唱票人人选,确定大会主持人;(5)确定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参加大会的特邀代表、列席代表等事宜,并与企业主协商;(6)报告上级工会,并邀请上级工会派员到会指导。

4、工会成立大会的议程内容:(1)清点会员(正式代表)人数,并报告主持人;(2)全体起立,唱《国歌》;(3)作筹备工作报告;(4)通过两委候选人建议名单(举手);(5)通过大会选举办法(举手);(6)提名、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鼓掌或举手);(7)进行选举:当场检查票箱——清点、分发选票——填票、投票——启封票箱、清点收回选票并报告主持人——计票——总监票人报告选举情况——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8)休会片刻,此时,工会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主席、副主席,经查审查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主任;(9)新当选的工会主席讲话;(10)有关领导讲话;(11)全体起立,唱《国际歌》;(12)宣布大会结果。

工会(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可以结合举行,按会议议程分段召开。

工会主席和两委委员也可由工会(代表)大会“海选”或直接选举产生。

女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上的,要同时建立女职工委员会,3人以上的,要设女职工委员。

女职工委员会可选举产生,或由工会委员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组成。

企业要同时依法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企业代表组成。

主任由工会成员或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四、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审批
起草《关于×××单位工会选举结果的请示》,报上一级工会审批,附报“基层工会干部情况登记表”。

并及时做好大会各种资料的立卷存档工作。

五、刻制公章,建立帐号
接到上级工会批复后,及时按规定刻制公章,办理开户手续,建立工会帐号,制作工会名牌,办理工会法人资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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