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基准地价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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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地价说明
一、基准地价内涵
根据吉国土院[2008]2号文件精神和延吉市实际状况,确定了本次延吉市城区和建制镇的基准地价内涵。
城区基准地价内涵界定为:在延吉市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现状利用条件下(土地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上下水、通讯和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不同土地级别,按照商业、住宅、工业等用途,以2008年1月1日为估价基准日,分别评估确定法定最高年期(商业为40年,住宅为70年,工业为50年)平均容积率(商业为2.0,住宅为1.7、工业为0.7)条件下的完整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
建制镇基准地价内涵界定为:在延吉市城镇总体规划范围内,现状利用条件下(土地开发程度为“三通一平”,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讯和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不同土地级别,按照商业、住宅、工业等用途,以2008年1月1日为估价基准日,分别评估法定最高年期(商业为40年,住宅为70年,工业为50年)平均容积率(商业为1.5,住宅为1.0、工业为0.5)条件下的完整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
国有土地完整土地使用权价格,具体包括土地取得费、开发费和土地出让纯收益(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纯收益指各级别各用途国有土地纯收益,即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的资本化部分。从理论上讲,是绝对地租、级差地租I和垄断地租的构成部分。
二、延吉市基准地价标准基准地价标准见下表:
2008年延吉市城区、建制镇基准地价更新标准(单位: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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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土地开发程度
根据吉国土院[2008]2号文件精神和延吉市基准地价内涵,基准地价的开发程度统一确定为:城区“五通一平”,即红线外的“五通”(通路、通电、通上下水、通讯)和红线内的场地平整;建制镇“三通一平”即红线外的“三通”(通路、通电、通讯、)和红线内的场地平整
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六通一平”“七通一平”开发费用,其中“六通一平”包括“五通一平”加通热费用;“七通一平”包括“五通一平”加通热和通气费用。
通过对延吉市建设部门、供电、供水、电信、供热、供气、市政等公司、污水处理厂以及房地产开发等部门提供的数据进行分析、测算,确定了一下延吉市城市基础设施开发费标准。其标准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