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薪资方案及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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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薪酬方案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实习生的管理工作,建立和维护公司优秀的人才梯队及人才储备,本着按劳分配、按要素分配的原则,使各部门对实习生的薪酬计算有章可循,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在公司实习的所有在校实习生(即以毕业实习为目的参与工作任务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三、薪酬体系
1、普通实习生工资暂定在1980元/月-2580元/月范围内。
2、实习生工资组成:基本工资+学历工资+能力工资。
其中基本工资指南昌市最低工资标准1680元/月,全勤奖、餐补津贴包含在内;
学历工资将参考学生所在院校等级标准核定。
根据学生所在院校确定基本工资范畴区间如下表所示:
能力工资的评定依据是实习生参与实际工作任务的能力。
工资能力等级描述
四、实施细则
1、部门经理参照以上标准在实习生入职后2周内对其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实习期间薪资待遇,并提交至综合管理部审核。
2、实习生实习期间,参与正常考勤管理,享受各项津贴,并根据实习期限酌情享受公司各项福利(过节福利、生日福利、旅游福利)。
3、如实习期间个人能力发生变化,可由部门参照等级标准对工资提出调整(包括调高和调低),并呈报总经理核准。
考虑到薪酬管理的严肃性和人才培养的稳定性,调整周期不得短于2个月。
3、特殊人员如超出标准范畴定薪的,经部门经理提出,总经理核准方可生效。
4、实习期表现优异者可于实习期满后继续留任公司,实习期将并入到试用期内。
实习期满前一周,公司根据员工实习期表现,给予留人或终止实习决定。
留任的,根据公司现行工资体系对员工进行定岗定薪,并按劳动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手续;终止实习的,按正常员工离职程序办理离职手续。
五、本规定为公司薪酬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由综合管理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未尽事项另行规定或参照其他规定的相应条款。
人事行政部部
2021年1月13日附件:
实习生表现考核
姓名:实习部门或岗位:实习开始日期:
定实习期间能力工资,并呈报部门经理经理核准;超出薪酬标准的需呈报总经理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