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营改增税务会计相关问题解答
全国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政策变化答疑汇总
1.全国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部分现代服务业征收范围发生哪些变化?答:自2013年8月1日起,部分现代服务业征收范围增加广播影视服务。
具体征收范围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2.全国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广告服务业征收范围发生哪些变化?答:自2013年8月1日起,广告策划、设计、制作不再属于广告服务征收范围,应按设计服务征收增值税。
3.全国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广告策划、设计、制作不再属于广告服务征收范围,纳税人发生上述应税行为是否继续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答:自2013年8月1日起,纳税人提供广告策划、设计、制作取得的收入不再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4.全国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差额扣除政策有哪些变化?答:自2013年8月1日起,经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银监会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扣除由出租方承担的有形动产的贷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关税、进口环节消费税、安装费、保险费的余额为销售额。
除上述纳税人之外的其他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计算销售额时不得扣除其支付的价款。
5.全国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扣税凭证的种类有哪些?答:全国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和税收缴款凭证。
6.全国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运输费用结算单据抵扣政策发生哪些变化?答:全国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纳税人取得的2013年8月1日(含)以后开具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除外),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
7.全国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能否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答:自2013年8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包括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租入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热点释疑
1、销售额标准:2万以下(含2万,与个体差 户有差异)、按季6万 、超过则全额纳税
一、申报表
2、对象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3、有兼营的,单独计算 4、低于2万,有代开专票或普票已经预缴税
款不予退还,必须全部联次追回后才可以 申请退还税款。 (三)申报表填制 举例:B搬家公司,小规模企业,2013年8月 销售收入18000元,9月21000元,核算应纳税 额并填表
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 4、购进货物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2份并认证通
过,金额15000元,进项税额2550元 5、缴纳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407元。
一、申报表
(二)小规模申报表 新规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
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 《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 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9 号
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 销售自己使用过按照规定不得 抵扣的固定
资产, 4%征收率减半征收; 销售自己使用过可以抵扣但未抵扣的固定
资产,按照17%计算.
四、处置固定资产
(二)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使用2%征收率,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 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三、一般纳税人认定
(四)特别情形: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 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 资格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
(五)单向不可逆,不能转为小规模。
四、处置固定资产
(一)一般纳税人: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8月1日(含)以后购进或
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17%计算;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8月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有关政策问题的解答(之六)
一、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符合政策规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备案问题根据全国征管规范以及纳税服务规范的相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特定的货物或提供应税服务,向税务机关申请采用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应在选择简易计税办法的首个申报期申报时,提供相关资料履行备案手续。
申请时应提供如下资料:(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及备案证明材料的问题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标的物属于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选择适用简易征收计税方法进行备案时,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取得(不含自建)该不动产的合同证明该不动产于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
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纳税人须提供有效的会计核算凭证,凭该不动产在账簿上记录的账载日期作为证明材料。
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标的物属于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选择适用简易征收计税方法进行备案时,需提供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明该不动产于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可提供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纳税人须提供有效的会计核算凭证,凭该不动产在账簿上记录的账载日期作为证明材料。
纳税人将2016年4月30日前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选择适用简易征收计税方法进行备案时,需提供租入该不动产的合同证明该不动产于2016年4月30日前租入。
纳税人2016年5月1日之后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不能选择适用简易征收计税方法。
三、2016年5月1日后,纳税人购进货物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分两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营改增”部分热点问题解答
“营改增”部分热点问题解答一、“营改增”范围问题1、劳务派遣服务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答:劳务派遣服务不属于本次营改增的应税服务范围。
2、为工厂提供包车服务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答:为工厂提供包车服务为陆路运输服务,属于本次营改增的应税服务范围。
3、工程监理服务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答:工程监理服务不属于本次营改增的应税服务范围。
4、咨询业务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答:提供和策划财务、税收、法律、内部管理、业务运作和流程管理等信息或者建议的咨询服务属于本次营改增的应税服务范围。
对特定技术项目提供专业知识咨询服务也属于本次营改增的应税服务范围。
5、不动产的租赁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答:不动产(包括组成部分)的租赁服务不属于本次营改增的应税服务范围。
6、建筑安装劳务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答:建筑安装劳务不属于本次营改增的应税服务范围。
7、净化工程设计与施工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答:净化工程设计为设计服务,属于本次营改增的应税服务范围;净化工程施工为建筑安装劳务,不属于本次营改增的应税服务范围。
8、律师和会计事务所业务是否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税率是多少?答:律师和会计事务所业务属于本次营改增的应税服务范围,其提供鉴证咨询服务的增值税适用税率为6%(如为小规模纳税人,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税款,征收率为3%)。
9、技术检测服务属于营改增范围吗?答:技术检测服务为认证服务,属于本次营改增的应税服务范围。
10、汽车清障施救牵引服务是否属于此次营改增的范围?答:汽车清障施救牵引服务不属于本次营改增的应税服务范围。
二、差额征收问题1、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有差额征收项目的,是按扣除之后的销售额计算吗?答:按规定差额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其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中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2、营改增纳税人需要根据什么凭证差额征收呢?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规定:“试点纳税人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凭证。
营改增常见问题会计家园财税问答解析(含税务事务,会计实务,报税)
会计家园营改增常见问题解析整理人:罗焱2013年7月21日-28日我参加课会计家园的财税大讲堂的免费视频公开课:《玩的就是考试--马靖昊教您玩转会计职称考试》、《会计家园专家巡讲天津站:发票涉税问题》、《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实务之销项处理》、《会计家园专家巡讲北京站:会计之道》、《玩的就是考试—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复习辅导第一讲》的网络视频直播课程,这些课程都是公益性、免费的,老师深入浅出,讲得浅显易懂。
在课程中,很多会计同行提出了在工作中遇到的实务问题,我一边听课一边记录同行们提出的问题。
整理问题时,我将问题进行了分类,共分为:纳税申报、会计实务、发票相关、会计考试、营改增六个类别。
还有一部分是同行在会计家园问答专区提出的财税实务经典问题,我也一并整理了。
现在共享给会计家园的同行,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营改增类问题及答疑问题1:请问一下:取得的仓储保管费收入属于营改增吗?怎么缴纳啊?怎么抵扣啊?,税率为6%,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专用发票可以依法抵扣。
问题2:请问老师,我们公司是广告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未营改增之前是差额征收,营改增了之后,取消了差额征收,是不是根据所开发票金额/(1+3%)*3%来交税,文化事业税是按差额征收吗根据总局2012年51号公告,“缴纳义务人计算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时,允许从其提供相关应税服务所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相关价款的,应根据取得扣除项目的合法有效凭证逐一填列《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清单》(附件2),作为申报表附列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同时报送。
”因此,可以差额,但要注意,“本公告自规定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实施之日起施行”财综[2012]96号,规定:计算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销售额,为纳税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试点地区或非试点地区的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问题3:是不是8月份以后的固定资产(包括轿车、摩托车游艇)只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可以抵扣?卢小莲老师回答:根据2008年发布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会计实务:“营改增”会计处理问题解答
“营改增”会计处理问题解答1.问:本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差额征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答:请依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差额征税会计处理的通知(试行)》(沪财会〔2012〕8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问: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时,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答: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在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按照实际收到或应收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缴纳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按照确认的服务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3.问: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答: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在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按照实际收到或应收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缴纳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等科目,按照确认的服务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4.问:我公司已在通知发布之前进行会计处理,且其处理不同于通知的规定,该如何进行调账?答: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在2012年1月1日~2012年1月30日(通知发布之日)期间发生的经济业务,应按照通知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未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理的,应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天道酬勤嘛!。
税收基础知识与2013年8月1日营改增注意事项、财务基础知识
税收基础知识与“营改增”注意事项及财务基础知识(以下内容依据2013年现行税法、会计法、公司制度规定编写)目录一、税收名词解释及特征二、《税收征管法》中的相关规定与法律责任三、税收种类四、不同业务应取得的发票五、2013年8月1日营改增前完善事项六、认识发票、鉴别发票有效小知识七、财务相关制度八、费用报销九、费用报销须知一、税收的概念与基本特征:税收是经济学概念,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其政治权利,按照法律规定强制、无偿参与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一种形式税收的基本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二、《税收征管法》中的相关规定与法律责任税务登记第十五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第十六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第十七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并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账号。
第十八条纳税人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
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
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13年8月中税网专家答疑汇总
013年8月中税网专家答疑汇总1.资产重组后的增值税留抵税额是否可以结转抵扣【问题陈述】我公司因经营需要进行了资产重组,将公司所有的资产、负债和人员全部由重组后的新企业承接,同时办理了工商注销登记和税务注销登记。
那么,原公司的增值税留抵税额是否可以结转至重组后的新企业继续抵扣?【政策链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5号)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原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新纳税人”),并按程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其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结转至新纳税人处继续抵扣。
二、原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认真核查纳税人资产重组相关资料,核实原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产重组进项留抵税额转移单》(见附件)。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产重组进项留抵税额转移单》一式三份,原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交纳税人一份,传递新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一份。
三、新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将原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传递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产重组进项留抵税额转移单》与纳税人报送资料进行认真核对,对原纳税人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确认无误后,允许新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
本公告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专家点评】贵公司重组后形成的新企业可以抵扣原公司结转的增值税留抵税额。
2.个人是否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陈述】个人为公司提供的运输服务,是否可以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政策链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三条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营改增”税收政策问答选编(一)
“营改增”税收政策问答选编(一)编者按即将于8月1日起于全国实施的“营改增”扩围,进入倒计时。
此次“营改增”扩围至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行业。
“营改增”步伐加速,深层影响逐步显现。
对此,本报特编选“营改增”的相关问答,为纳税人提供参考。
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认定问:未达到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应税服务纳税人能否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以下简称财税[2013]37号)第四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问:试点纳税人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是多少?应税服务年销售额含义是什么?答:财税[2013]37号附件2《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以下简称《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六)项之规定:财税[2013]37号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含本数)。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指试点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累计销售额,含免税、减税销售额。
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如何纳税?问: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的如何缴纳增值税?答:财税[2013]37号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第四十二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地点为:…(三)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税法疑问点
1、一般纳税人申报表第17栏的疑问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7行,应抵扣税额合计=进项税+上期留抵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
这个公式中,最后两项不懂,我觉得退税额是要退下来的税款,不应该放在纳税申报表里计算,要算的话,也应该是加进去。
还有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也不懂,请高手指教.1、免抵退货物是出口的,进项税是不能抵扣的,原来已抵扣所以现在要转出来冲减本期进项。
2、“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这个以前我也不理解,后来听老师讲课才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哈。
在第4栏增加“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收入数,然后相应就要增加第11栏“销项税额”,这样就增加了本期应纳税,而由于稽查查补的税需要单独交纳,在本期申报表中只反映调的收入不再增加应纳税,所以在第17行“应抵扣税额合计”中要加上已单独补交的检查补税,这样销项和抵扣合计中相抵就不会重复本表第25行"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栏数据,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本表第26行"实收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退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实际收到税务机关退回的,因开具《出口货物税收专用缴款书》而多缴的增值税款.该数据应根据"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贷方本期发生额中"收到税务机关退回的多缴增值税款"数据填列."本年累计"栏数据,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本表第27行"本期已缴税额"栏数据,是指纳税人本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本期入库的查补税款."本年累计"栏数据,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本表第28行"①分次预缴税额" 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分次预缴的增值税额.本表第29行"②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预缴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销售出口货物而开具专用缴款书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增值税额.本表第30行"③本期缴纳上期应纳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上缴上期应缴未缴的增值税款,包括缴纳上期按简易征收办法计提的应缴未缴的增值税额."本年累计"栏数据,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本表第31行"④本期缴纳欠缴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欠税额,但不包括缴纳入库的查补增值税额."本年累计"栏数据,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本表第32行"期末未交税额(多缴为负数)"栏数据,为纳税人本期期末应缴未缴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纳税检查应缴未缴的税额."本年累计"栏与"本月数"栏数据相同.本表第33行"其中:欠缴税额(≥0)"栏数据,为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已形成欠税的数额.本表第34行"本期应补(退)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本期应纳税额中应补缴或应退回的数额.本表第35行"即征即退实际退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符合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规定,而实际收到的税务机关返还的增值税额."本年累计"栏数据,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本表第36行"期初未缴查补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未缴查补税额".该数据与本表第25行"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栏数据之和,应与"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期初余额一致."本年累计"栏数据应填写纳税人上年度末的"期末未缴查补税额"数.本表第37行"本期入库查补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而实际入库的增值税款,包括:1.按适用税率计算并实际缴纳的查补增值税款;2.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并实际缴纳的查补增值税款."本年累计"栏数据,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本表第38行"期末未缴查补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纳税检查本期期末应缴未缴的增值税额.该数据与本表第32行"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栏数据之和,应与"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期初余额一致."本年累计"栏与"本月数"栏数据相同....更多内容请下载word文档查看。
2013年会计继续教育考试答案——营改增
营改增会计及税收实务一、单选题1、增值税属于哪种税收类型()。
A.所得税类B.流转税类C.财产税类D.资源税类A B C D【正确答案】B【您的答案】B [正确]2、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的税率为()。
A.11%B.6%C.13%D.17%A B C D【正确答案】D【您的答案】B3、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个月内不得变更。
A.六个月B.12个月C.24个月D.36个月A B C D【正确答案】D【您的答案】C4、购买农产品的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
A.契税B.农业税C.烟叶税D.烟草税A B C D【正确答案】C【您的答案】A5、购进农产品,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注明买价1000元,则增值税进项税额为()元。
A.130元B.170元C.115元6、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而用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应当将该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A.会计成本B.预计成本C.实际成本D.预算成本A B C D【正确答案】C【您的答案】7、组成计税价格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确定。
A.主管市级国家税务局B.主管省级国家税务局C.国家税务总局D.财政部A B C D【正确答案】C【您的答案】8、纳税人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的当天。
A.应税服务完成B.实际收到价款C.应税服务提供的首日D. 双方协商付讫款项A B C D【正确答案】A【您的答案】9、营改增纳税人A和B于1月1日签订合同,约定2月1日提供应税服务,同时约定12月1日支付款项,A至12月31日仍未收到款项,则A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A.1月1日B.2月1日C.12月1日D.12月31日A B C D【正确答案】C【您的答案】10、营改增纳税人A和B于1月1日签订合同,约定2月1日提供应税服务,但未约定何时付款,A于11月30日应税服务完成后仍未收到款项,则A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营改增常见问题及《小税种涉税问题分析(房产税)会计家园财税问答解析
会计家园营改增常见问题解析2013年8月5日-11日我参加了会计家园的财税大讲堂的免费视频公开课:《玩的就是考试:初级会计职称培训第二讲》、《玩的就是考试:经济法基础》、《咨询部初级会计职称培训》、《小税种涉税问题分析(房产税)》、《玩的就是考试:中级会计职称培训第一讲》,另外看了会计家园网址上针对初级、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会计实务类的网络教学课程,这些课程都是公益性、免费的,老师的讲解深入浅出,对我很有帮助。
在网络直播课程中,很多会计同行问到了在工作中遇到的实务问题,会计家园的专家们现场做了解答,我一边听课一边记录下了一些典型问题。
另外,在会计家园问答专区很多同行提出了很多常见的财税实务问题,我也摘选了一些比较典型的做了整理。
共整理分类为:营改增、税务实务、会计实务、纳税申报、发票相关5个类别。
现在共享给会计家园的朋友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马上很多新课程又要开播了,大家感兴趣的话也可以去报名参加:营改增类问题及答疑问题1:营改增后收取的仓储保管费收入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项目包括哪些?陈书华老师回答:属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项目:购进的货物、应税劳务和接受营改增的应税服务,符合条件的可以抵扣。
税务实务类问题及答疑问题1:我单位为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购进一批货物做为奖品奖励给非本单位职工,如果我们拿到增值税专票,我们单位能不能进行抵扣?会计家园热心网友回答:外购商品用于职工福利属于增值税不得抵扣项目,增值税部分不得抵扣。
假如认证了可以进项税转出。
问题2:出口退税企业,退税产品的海运费和保险费怎么处理,是认证后作进项转出还是不需要认证直接进管理费用?会计家园热心网友回答:先认证,再把增值税转出吧!问题3:请问:房产税范围的,加油站里的罩棚,就是加油机上面的棚子,应不应该交房产税啊,怎么有个地税说算在房产里面?会计家园热心网友回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油站罩棚房产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3号)文件规定:加油站罩棚不属于房产‚不征收房产税.以前各地已做出税收处理的‚不追溯调整.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财税地〔1987〕3号)文件规定:"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 提示:根据上面文件所说‚罩棚没有屋面所以不属于房产‚不应纳房产税。
问的较多的8个营改增问题
问的较多的8个营改增问题营改增是指增值税改革,即将营业税逐步改为增值税。
自2012年开始,中国政府通过一系列措施,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了营改增政策。
这一税制改革对于促进经济发展、优化税负结构、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营改增政策也给企业和个人带来了一些疑问和困惑。
在本文中,我将回答其中较为常见的8个问题,以期为读者提供一些解惑和参考。
问题一:营改增政策对于小微企业有什么影响?答:营改增政策对于小微企业有着积极的影响。
之前,小微企业征收的是营业税,税率较高且复杂。
而通过营改增政策,小微企业可以转为按照增值税进行征税。
增值税税率相对较低,且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的提升。
此外,营改增政策还对小微企业进行了一系列的减负措施,如增值税起征点的提高等。
问题二:营改增对消费者有什么影响?答:营改增政策对消费者的影响相对较小。
增值税作为一种间接税,在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中已经被纳入考虑。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不会直接导致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上涨。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个别企业或商家不会利用税制改革的机会进行价格调整。
因此,消费者在遇到价格变动时,需要对比不同供应商的价格,进行合理消费决策。
问题三:有哪些行业适用营改增政策?答:营改增政策适用范围广泛,几乎涵盖了所有的行业。
包括制造业、商贸业、服务业等各个行业,都需要按照营改增政策进行纳税。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特殊行业或特殊产品可能会有一些特殊的税收政策,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了解和遵守。
问题四:营改增政策有哪些减税措施?答:营改增政策针对不同的纳税人制定了一系列减税措施。
其中包括增值税起征点的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适用简易征收办法等。
这些减税措施都意在减轻纳税人的税负,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问题五:是否每个企业都需要进行营改增?答:在营改增政策的推行过程中,每个企业都会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相应的变革。
而并非每个企业都需要进行营改增。
例如一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可以选择继续按照营业税进行纳税。
2013年8月1日“营改增”涉及范围和行业
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与国民经济行业代码(2011版)及征收品目对照说明表
空运输的湿租业务。
航空运输服务。
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与国民经济行业代码(2011版)及征收品目对照说明表
业
和技术服务
现代服务业
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与国民经济行业代码(2011版)及征收品目对照说明表
和技
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与国民经济行业代码(2011版)及征收品目对照说明表
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与国民经济行业代码(2011版)及征收品目对照说明表
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与国民经济行业代码(2011版)及征收品目对照说明表
理、转让、登记、鉴定、评估、认证、咨询、检索等活动
权服务
现代服务业
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与国民经济行业代码(2011版)及征收品目对照说明表
动
服务、船只专业清洗消毒检测服务和防止船只漏油服务等为船只提供服务的业务活动。
收率)
辅助
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与国民经济行业代码(2011版)及征收品目对照说明表服务、船舶通讯服务、航道管理服
务、航道疏浚服务、港口设施保安
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与国民经济行业代码(2011版)及征收品目对照说明表
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与国民经济行业代码(2011版)及征收品目对照说明表
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与国民经济行业代码(2011版)及征收品目对照说明表
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与国民经济行业代码(2011版)及征收品目对照说明表
注:红字部分为尚未确定的项目
影视服务
率)、3%(征收率)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取得财政扶持资金的账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 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 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政府补助主要有以下形式:财政拨款、财 政贴息、税收返还、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 产。
(1)财政拨款。 财政拨款是政府无偿拨付给企业的资金,通常在拨款时明确规定了资 金用途。比如,财政部门拨付给企业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或进行技术改造的 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安置职工就业而给予的奖励款项,拨付企业的粮食定 额补贴,拨付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研发经费等,均属于财政拨款。 (2)财政贴息。 财政贴息是政府为支持特定领域或区域发展,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 和政策目标,对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的补贴。财政贴息主要有两 种方式: 第一,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受益企业; 第二,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 率向企业提供贷款,受益企业按照实际发生的利率计算和确认利息费用。 (3)税收返还。 税收返还是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 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增值 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 除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 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这类税收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 为本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 (4)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 比如,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天然起源的天然林等。
增税主要原因:
一是受企业设备更新周期影响,前期集中 购入设备,减少后期可抵扣额度; 二是试点未全面推开,增值税发票取得不 完全,抵扣不充分。 因此,总体判断,营改增在我市试点,对 相关企业、行业以及财政的影响不大,更 容易实现税制改革的平稳过渡。
税负增加怎么办?
企业增负是阵痛,奠定好的发展基础是关键。为妥善 处理这些问题,我市已从三个方面做好了安排: ①实行过渡期补助政策。参照现行试点省市做法, 考虑部分试点企业获取抵扣票据不积极的实际,实行 过渡期临时扶持政策。 ②与市定优惠政策衔接。公路货运行业营பைடு நூலகம்税缓 征政策,对缓税予以豁免,政策到期即停,不再延续。 水运行业营业税免税政策,在营改增后对通过重庆航 交所交易平台完成的航运及航运服务业务缴纳的增值 税一定期限内给予财政补助。 ③整合已有的扶持政策。结合营改增试点,对各 类扶持政策加以整合完善,进一步激发小微企业发展 活力。 按照中央对试点的要求,对企业因试点形成的税 负增加由政府给予过渡性补助,据此,我市企业增税 的8.4亿元将由地方财政补助企业。
企业不论通过何种形式取得的政府补助,政府补 助准则规定,在会计处理上应当划分为与资产相 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通常情 况下,政府补助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因为 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补助的原则和理念,政 府补助主要是对企业特定产品由于非市场因素导 致的价格低于成本的一种补偿。与资产相关的政 府补助最终也是与收益相关,只是暂时作为递延 收益处理,在相关资产形成、投入使用并提取折 旧或摊销时从递延收益转入当期损益。
申请过渡性财政扶持的主要流程(上海)
提出申请
审核拨付
后续跟进
申请过渡性财政扶持的主要流程(上海)
1、提出申请: 企业填写《营业税改证增值税试点企业税负变化表》 或在网上进行申请;在办理纳税申报、实际缴纳税款 的同时,提交申请给税务机关; 2、审核划拨: 对确实由于新老税制转换原因导致税负增加的试点企 业,据实落实资金划拨;对难以取得增值税发票的企 业,由财税部门会同行业协会或工商联建立协调评估 机制,区别不同情况给予适当的财政扶持; 3、后续跟进 财政部门采取按月跟踪分析、按季审核预拨、按年据 实清算的办法进行后续跟进。
差额纳税
差额征税的规定既是亮点,又是难点。主要明确 了以下三种情形: ①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支付给非试点纳税 人:文件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 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允 许其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 非试点纳税人(指试点地区不按照试点实施办法 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和非试点地区的纳税人)价 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 中,不包括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加工修理修 配劳务的价款。
一、部分企业税负增加怎么办?财政 扶持资金如何取得?
核心提示:实行过渡期补助政策、与现行 市定优惠税收政策衔接、整合和完善已有 的企业扶持政策。
关于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 渝财税〔2013〕73号
因营改增试点导致月均增税额(即按营改增试点政策规定缴纳 的增值税与按照原营业税政策规定计算的营业税相比增加部分) 在1万元以上的“1+7”试点行业(即交通运输业,研发和技术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 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中的增值税一般 纳税人。 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税款所属期),按增 税额的100%给予全额补助。2015年补助事项视改革试点运行 情况另行确定。
差额纳税
②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业 服务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支付给其他试点纳 税人: 文件规定,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交通 运输业服务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按照有关营 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其支付给试点纳 税人的价款,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中扣除
“营改增”税务会计相关问题解答
一、部分企业税负增加怎么办?财政扶持 资金如何取得? 二、取得财政扶持资金的账务如何处理 三、营改增后哪些应税服务可以差额征税? 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四、营改增后会计科目的设置,一般纳税 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的账务处理如何? 五、营改增前后企业的税负比较分析,采 购与销售价格变化的税负如何比较?
六、营改增后企业如何与供应商、客户协商价 格及开具发票? 七、兼营业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服 务中止或折让扣减进项税的账务如何处理? 八、营改增企业为了降低税负进行拆分业务、 设立子公司、分公司的税收如何筹划? 九、营改增后增值税如何申报?
十、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及风险防控 十一、其他相关政策 十二、不同会计政策选择对企业税负的影 响解析 十三、案例:增值税税负高,企业所得税 税负低 ,税务会计处理有何风险? 十四、购买方与销售方各自承担的赔偿金、 违约金的不同税务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助》第七条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 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 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 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八条规定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 处理: (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 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 益。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 计入当期损益。一般情况下不需要计入资本公积了。
部分企业税负增加,长期是可以减负的。 如上海,税负增加情况呈逐步下降乃至逐 月下降态势,试点第一个月11.5%左右企 业增负,此后逐月下降,到今年2月底增负 企业占9.2%。
从我市分析,试点涉及企业及税额较少, 此次我市纳入试点的企业仅3.2万户,并且 以小规模纳税人为主,试点后税负增加的 纳税人主要集中在陆路运输、水路运输、 有形动产租赁以及物流辅助服务等行业的 部分企业。
提出申请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外收入 按季审核划拨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按年据实清算时:(做调整处理)
营改增政府补助资金所得税处理
财政性资金 (一)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 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二)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 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 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三)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按照核定的预算 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 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 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 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 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所称国家投资,是指国家以 投资者身份投入企业、并按有关规定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 的直接投资。
销售额-差额纳税
③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国际货物 运输代理服务,支付给其他试点纳税人: 文件规定,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 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其支付给试 点纳税人的价款,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 和价外费用中扣除;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 价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从其取 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
销售额-差额纳税
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 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因取 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足以抵减允许 扣除项目金额,截至试点实施之日前尚未 扣除的部分,不得在计算试点纳税人试点 实施之日(含)后的销售额时予以抵减, 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营业税。
差额纳税
差额纳税的扣除凭证具体包括: a、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 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 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b、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 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c、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 者个人的外汇支付凭证、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 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d、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
上海
为了克服重复征税,上海2010年9月颁布 实施的《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办法》规定: 营业税纳税人在计算计税营业额时可以在 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减去按规定 可扣除的支付款项,并且列示了八大类60 个可以扣除项目。可以说,这一做法在 “营改增”试点之前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营 业税重复征税的弊端,也成为当前还没纳 入“营改增”试点地区的主要选择。差额 征税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