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职工住房分配方案(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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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职工住房调整分配方案
(讨论稿**教职工代表会通过)
根据上级改薄意见及学校整体规划,本年度计划修建塑胶运动场,因选址需要,现有住户需搬迁腾让。为使教职工能公平、公正地享有学校现有的住房,搞好教职工住房分配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拟定本分配方案。
一、现有房屋类别
(一)家属院11户:两间住房一间厨房含院(房源:东家属院10户、西家属院8户)。
(二)新宿舍楼20户:
1、新宿舍楼:单间带阳台1间独立户型另带普通平房1间(共7户)。
2、新宿舍楼:单间带阳台1间独立户型(共7户)。
3、新宿舍楼:单间带阳台1间2—4人合住户型(共6户,男女各3户)。
(三)三类住房12间:
1、普通平房:1间住房1间厨房含院(房源:第二排东家属院西1户)。
2、普通平房:1间住房或储物间(房源:第一排东家属院西7间)
3、普通平房:1间住房或储物间(房源:原东家属院内共4间)
(四)四类房屋5间:普通平房(房源:东家属院最后排西)
二、调房基本条件
1、一类住房适应条件:
(1)双职工,在本校工作,重点安排;
(2)单职工,孩子在镇政府驻地上学或父母随本人居住,酌情安排;
(补充说明:在校外无住房或积分较高的单职工,若一类住房有剩余的情况下,适当考虑。)
2、二类住房适应条件:
(1)符合一类住房条件,未做安排者;
(2)原有家属院并主动让出且经常住校积分较高的;
(3)单职工在校居住,孩子需请人照看的;
(4)服从学校安排多人合住的单职工。
3、三类住房适应条件:
(1)符合二类住房条件,未做安排者;
(2)重点安排经常在校住宿的单职工;
(3)经常在校临时休息的单职工。
4、四类房屋适应条件:定向调配为炊事员及总务库房。
三、积分办法
1、校龄计分:本校工龄,每满一年1分。
2、职称计分:高级职称8分、一级职称6分,一般教师2分。
3、岗位计分:校级干部8分、中层干部6分、班主任及教研组长4分、外县教师3分,一般教师1分(本项不重复计分)
4、照顾计分:孩子在镇政府驻地小学及本校就读或请人看护,每户10分;
5、住校计分:校外无住房以校为家在校长期居住10分。
6、以前没有安排住房的,原则不参加本次住房调配;
四、住房调配规定
1、符合家属院住房条件的双职工,主动让出原有住房者,由本人申请,优先安排新宿舍楼1间和1间普通平房做为住房或储物间;
2、凡不符合家属院住房条件的单职工,主动让出原有住房者,由本人申请,先安排新宿舍楼1间,可酌情安排1间普通平房做为住房或储物间;
3、符合家属院住房条件,保留原有住户,原则不予调整;
4、由于房源限制,同级同类住房,满足不了的,向下一级住房调配;
5、凡不符合住房基本条件,超越级别申请住房,需缴纳房租费;
6、在住房调配工作中,凡有不顾大局,多占住房,过期不搬,故意刁难等行为,分房小组除对本人进行劝告批评外,并下调一个住房类别。
五、分配原则:
1、个人住房需求与积分相结合;
2、长期居住与临时休息适当照顾相结合;
3、新建宿舍入住和腾出旧房重新调配相结合;
4、符合家属院入住条件,原有家属院需拆迁户,优先安排;
5、符合家属院入住条件,且本人主动放弃家属院的,优先安排;
6、符合同级住房类别条件,主动向下一类级别选择住房的,优先安排;
7、主动选择多人合住一间住房的,优先安排;
8、审定程序:本人申请——分房小组复议——本人确认——分房小组核准。
六、分房程序:
1、家属院:按本户积分高低顺序选房;
2、新宿舍楼:按同类别积分高低顺序选房;
补充说明:合住户型单职工,由学校统一安排与自主组合进行分配;
附则1:房租费缴纳标准
1、凡符合家属院住房基本条件的双职工、主动腾出原有家属院并分得1间住房的单职工及教职工合住户,免缴房租费;
2、凡不符合住房基本条件的住户、原有家属院未主动腾出或超越本人住房条件申请多住房者,住房多出部分按每月1 元/平方米缴纳房租费;
3、单职工子女在本镇上学或父母随本人居住,住房多出部分减半缴纳房租
费;
4、因特殊原因,本人住房不予变更的,经分房工作小组获准,免缴房租费;
本方案有分房工作小组草拟,经行政办公会讨论,教代会通过生效。方案解释权为分房工作小组。
中学分房工作小组
二〇一五年三月附:住房分配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教职工住房申请信息确认表
我已仔细阅读《住房分配方案》,内容尽知,申请确认。教工本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