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宪法1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前言
1.英国宪法是典型的不成文宪法,原因是 (1)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力量相当 (2)《自由大宪章》的教训 2.从实质意义上理解英国宪法 (1)英国宪法包括单行性法律、判例、习惯、学 理等 (2)英国宪法与一般法律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一 致 3.由于英国宪法是不成文宪法,因而公共机构不 能由宪法规范,而是逐渐发展起来的。
(三)宪法判例 英国宪法性文件和宪法惯例中没有太多关于公 民权利保护的内容,这是因为英国人认为权利 和自由是客观存在于普通法中,普通法是社会 习惯创造的而非宪法创造的,对权利的救济主 要通过司法途径,英国是实行判例法的国家, 其中具有宪法性质的判例成为英国宪法的组成 部分。
自然正义原则 1.自然正义原则在普通法里具体化为两个基本的 程序规则: (1)任何人或团体不能成为自己案件的法官 1610年波翰姆案 (2)听证规则 1863年古柏案、1956年里奇案 包括三个内容:在合理的时间前得到行政机关的 通知;了解行政机关论点和根据的权利;为自己 辩护的权利。
2.英国这个古老的原则是为了实现程序工作。自 然正义原则不仅适应于法院、行政机关,由于普 通法不区分公私法,因此还适用于影响公民权利 和利益的各种社会团体。 它不仅能够保护公民权利,而且能补充制定法的 不足。 3.自然正义原则有不适用的情况 4.违反自然正义原则的两种后果:自始无效;可 撤销
第一节 英国宪法的产生、特点和原则
一、产生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开始于1640年,直到1688 年“光荣革命”。英国宪法既有先进的政治理 念,又保留了浓厚的封建色彩。 1.英国新生贵族愿意与资产阶级合作 2.周边封建国家的围攻使得资产阶级采用这种 方式 3.英国资产阶级为自己发展赢得空间
(一)宪法性文件 1. 1628年《权利请愿书》 达纳尔案:1626年英王强制征收特别税,达纳 尔等5爵士拒绝交纳,依据国王的特别命令被 关押,1628年释放。他们认为这是国王滥用权 力,出狱后即开展工作要求限制国王权力。在 《权利请愿书》中规定,国王未经国会同意不 得强迫征税;不依据法律或未经法庭判决不得 逮捕任何人。 《权利请愿书》并未产生实际作用,但一直被 认为是英国宪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3. 1689年《权利法案》 1685年詹姆士二世继位,继位后即下令大批释 放天主教徒,1687年又颁布《信仰自由宣言》, 并命令国教牧师在讲道坛上宣读,企图把天主 教定为国教。这引起资产阶级和封建贵族的共 同不满。1688年他们联合行动,驱逐了詹姆士 二世,迎接威廉三世到英国执政。 主要内容:未经国会同意,国王不得擅自立法、 设立法庭、征税、维持军队。 该法案将国王在立法、司法、征税、军事等各 方面的权力都置于国会权力之下,肯定了“议 会至上”原则,为建立君主立宪制提供了依据。
2.关于首相的宪法惯例 (1)首相主持内阁政务 1717年国王无须参加内阁会议,1721年乔治 一世决定由财政大臣(罗伯特·沃波尔)主持内 阁会议,形成该惯例。 (2)首相自行组阁 2 1834年英国先后出现有4位首相,第四位首相 (罗伯特·皮尔)上台后认为要保持内阁稳定, 应当组成与首相合作的内阁。在此惯例基础上, 又形成首相将全体大臣分为三个层次的惯例。
2. 1679年《人身保护法》 1653年克伦威尔解散“长期国会”,实行个人军 事独裁,斯图亚特王朝于1660年复辟,查理二世 实行镇压和妥协两手并用手段,对此,资产阶级 一方面与封建贵族妥协,另一方面对逮捕和监禁 资产阶级的行为进行限制,因此提出该法案。 主要内容:在押人或其代表有权请求法院发给 “人身保护令”,有关部门不得拒绝;如果法院 认为拘押有正当理由,或准许保释,或从速审判。 该法案限制了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专横,是英 国实行人身保护制度的开始。
3.议会与内阁关系的宪法惯例 (1)内阁失去下院信任应集体辞职 安妮女王期间形成了内阁由下院多数党组成的 惯例,1742年,控制下院的辉格党发生内讧, 党内很多议员对首相不满,在野党乘机提出内 阁集体辞职的要求,在执政党与在野党的夹击 下,首相与内阁被迫集体辞职,开创了该惯例。 (2)首相提请英王提前解散下院 1783年英国更换了三位首相,第三届首相(小 威廉·皮特)在1784年又被议会提出不信任案, 但他却要求英王提前解散下院重新选举议员, 该建议被英王批准,形成了该惯例。
4. 1701年《王位继承法》 为了巩固“光荣革命”的成果,该法案限制王 位的继承。 把君主立宪制度用法律确定下来。 法案宣布了“法官独立”原则。 5. 宪法性法律还包括1911、1949年《议会 法》,1918、1928年《国民参政法》等等。 关于《自由大宪章》
(二)宪法惯例 1.关于国王的宪法惯例 (1)国王统而不治 1714年乔治一世继位,因其一系列原因, 1717年议会作出决定,国王无须出席内阁会议。 经过发展,该惯例形成,国王成为虚君。 (2)国王不能为非 英国资产阶级认为国王要保证永远没有是非错 误,因此国王就不能介入国家的政治生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