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勘察作业地籍测量作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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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勘察作业地籍测量作业流程
一、目的
地籍测量的目的不仅是为课税或保护产权服务,而且更重要的是为土地合理的利用、保
护和科学管理提供基础资料。

为了规范地籍测量的作业流程,保证产品质量,特编制本作业流程。

二、范围
此作业程序流程适用范围为城镇地籍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

三、作业依据
1.法律与法规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2.行政规章
⑴《土地登记规则》(1995,国土[法]字第184号);
⑵《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
⑶《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2003,国土资源部17号令)。

3.技术标准
⑴《城镇地籍调查规程》(TD1001-93);
⑵《城镇变更地籍调查实施细则(试行)》(1998,国土[籍]字第36号);
⑶《地籍测绘规范》(CH 5002-94);
⑷《地籍图图式》(CH 5003-94);
⑸《城市测量规范》(CJJ8-99);
⑹《1:500、1:1000、1:2000比例尺地形图图式》(GB/T7929-1995);
⑺《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CJJ73-97);
⑻项目设计书或指导书;
⑼其它有关的技术要求。

四、流程图
作业流程图
五、作业程序
1.项目准备
1.1宣传和动员
配合政府地籍更新调查与测量领导小组行文发送到市辖区各单位,并在调查区内各主要路口和各级政府外墙张贴地籍更新调查与测量通告,同时通过广播、有线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地籍更新调查与测量的目的、意义和重要性,争取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市民的理解和积极配合。

同时,在开展地籍调查的区域,以街道为主体,分片召开动员会,参加人员为各社区有关负责人,为地籍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1.2培训
邀请专家和设计人员对作业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进行本次地籍调查工作的法律、法规、技术规程、设计书的学习培训,使作业人员充分掌握调查方法、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确保调查成果的质量达到规定的要求。

作业人员统一办理调查和测量工作证。

1.3拟定调查工作计划
项目负责人根据现场考查和作业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工作部署并制定本项目调查工作计划。

计划应详细到各调查组、各街坊和完成日期,并保留一定的机动余地。

调查工作计划经本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即可实施。

1.4调阅已有地籍档案资料
项目负责人(或资料员)根据工作计划到国土资源局分期调阅地籍档案资料和领取地籍档案资料复印件(权属调查表及发证附图),同时领取相应区域的地形图、地籍图作为工作图,并办理领用手续。

1.5标志、表格、材料的购置和领用
根据国土资源局提供的土地权属更新调查与地籍测量
公告、土地权属更新调查与地籍测量通知书、指界通知书、指界委托书、权属调查表、宗地草图等表格及界址钉、瓷标志、水泥桩等界址标志样本的规格、材质,进行标志加工和表格印刷。

各调查组根据调查需要领用标志、表格、油漆、毛笔、纸张、钢尺、工作笔记本等材料和用品。

1.6通知发送
调查员应在调查前参照工作底图对街坊进行实地踏勘,熟悉街坊内宗地分布情况,拟定本街坊的调查计划。

实地踏勘同时,调查员将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通知书和指界通知书发放到土地权利人,单位宗要求其用碳素墨水填写填好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指界委托书(多个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的共用宗,应共同委托代表指界,或各自委托、共同到场指界。

)有关栏目,要求土地权利人准备权属证明材料,约定现场指界的时间,并按时携带有关证件到现场指界。

2.实地调查
调查员按照工作计划和约定指界时间进行实地调查,工作内容包括:收取和审阅权源材料和回收指界通知书,现场调查核实界址线、设置界标,丈量界址边长、现场绘制宗地草图,填写调查表格、签字盖章等。

2.1取权源材料
调查员向权利人收取权源材料必须当即审阅,只有持有合法有效权源材料者,才能办理权属调查。

2.2现场调查核实
调查员需会同宗地指界人到现场按权源证件共同核实宗地座落、权属性质、土地用途、界标物、界址位置等内容。

当有邻宗共用界址边时,还需双方到场共同指界。

涉及他项权利和其它用地时,也要一并核实。

调查员的主要责任就是组织指界人在现场对每个界址点、每条界址边及宗地权源性质和用途等都核实清楚。

2.3界址确定
界址确定是宗地现场调查的一项关键性工作,调查员应根据权源证件确界,必须由本宗地和邻宗地的指界人共同现场指界。

双方均无争议时,即一致认定界址;当双方有界址争议时,如无法解决按照使用现状采用未确界表示,并认真记录纠纷原因。

2.4界标设置
调查宗地在界址确认后,即应及时设置界标。

界标有六种类型:混凝土界桩、铝合金界址钉、水泥钉、瓷标志、红漆喷涂标志和指示标。

2.4.1界标设置要求
界标设置要求位置准确、埋设稳固、符号鲜明美观;混
凝土标石埋设略高于地面3~5cm;地面界址钉和瓷标志埋设与地面齐平;墙上界址钢钉应牢固打入墙体;喷涂采用模具作业,喷涂大小与《规程》标准一致,喷涂标志可统一标绘在距地面0.5米左右的高度上;指示标应详细标注界址点方向和到达界址点的距离。

2.4.2界址点编号
界址点先做宗地预编号,后做街坊统一编号,均采用统一规定的自然数、顺时针、“弓”字形编号方法。

在一个宗地确界、设标结束后,并进行界址点预编号。

编号从西北角(规定为1号)开始,顺时针连续编码。

对于增加或减少界址点的宗地,不改变原宗地内界址点号,增加的点号以本宗地的最大号顺延编号表示。

在整个街坊调查工作结束后,以街坊为单位进行界址点统一编号,不得出现重号,对已发证的宗地界址点应重新编号。

2.5界址边勘丈
界址边勘丈采用钢尺或手持式测距仪丈量,勘丈两次,读至mm,并记录到界址点调查表中。

勘丈精度要求详见《规程》。

2.6宗地草图绘制
2.6.1宗地草图是宗地调查中的原始资料,一切数据与记录
均系实地勘丈和调查,绘制应美观、清晰、数据精确。

宗地草图可以利用地籍图、地形图作为参照的工作底图现场绘制,宗地草图可以根据宗地大小选择适当比例尺,概略绘出其形状;个别大宗地可另附大图。

2.6.2宗地草图需表示:本宗与邻宗的权利人名称、宗地号、分宗地界址点短线;本宗地的地类号、门牌号、界址点(线)位置、界址边长和邻近地物的相关距离、条件距离;对本宗内主要建筑物进行绘制;绘制本宗及界址线外附近的主要地形要素(道路、河流等),界址线通过的界标物应详细绘制;共用宗需标绘各使用者的产权部位和其它必要勘丈数据。

2.6.3每宗地绘制宗地草图一份,所有边长注记应为实地丈量数据,字头向北、向西,界址线总长注在线外,分段边长注在线内。

2.6.4宗地草图绘制完成后,应现场核实有关内容,•特别是界址点数量和界址线的位置。

2.6.5地籍调查表的填写
地籍调查表的填写:地籍调查表是地籍调查的主要原始资料,填写时必须做到图、表与实地一致。

项目填写齐全,准确无误,字迹应清晰、工整,不得潦草。

力求无涂、擦、刮现象。

除宗地草图栏用铅笔填绘外,其余均用碳素墨水填写,每宗地(包括共用宗地)填写一份,共用宗按实际土地
使用者数目进行填写。

3.调查资料整理
权属调查资料整理贯穿于调查工作的全过程,是一项逐步完善的工作。

其整理方法和要求如下:
3.1及时填写“街坊权属调查进度一栏表”,通过该表分析做到适时修订计划,确保权属调查资料逐步完善,能够在自查的基础上持续开展互查和专查;
3.2绘制“宗地关系略图”
每个街坊在权属调查过程中需根据宗地草图逐步绘制“宗地关系略图”。

宗地元素有许多相关条件,如共用界址点的界标类型、边长、界址线位置等,必须在“宗地关系略图上”标明,同时检查有无矛盾。

如发现宗地间共用界址线边长不一致、存在隙地等,应及时处理。

3.3 调查资料以宗地为单位装入资料袋中,以街坊为单位集中宗地资料袋,袋内宗地资料按清单顺序依次用夹钉叠放,顺序如下:
a.资料清单
b.原宗地的复印资料
c.权属证明材料复印件
d.法人代码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e.法人证明
f.指界委托书
g.地籍调查表
3.4 一个街坊调查结束,及时将资料提交质量检查。

4.地籍测量
地籍要素测量前按照要求进行图根控制测量。

图根控制测量的作业方法详见“地形图测量作业流程”。

另外,根据业主的要求和测区的实际情况,可布设一、二级导线( GPS)网。

4.1作业方法和内容
作业方法:采用野外全解析数字化测量法。

在控制测量基础上,采用全站仪等采集设备,采集界址点、界址线、地类界及其它地物和地貌要素数据后,内业将全站仪内存上的数据通讯转入计算机,参照宗地草图和权属调查表,进行图形编辑,编制基本地籍图、宗地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全要素地形图,并按照规定的要求提交基本成果和数字成果。

地籍测量的内容包括:宗地权属界址点、界址线、基本地籍图、宗地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及全要素地形图的测绘;各类面积计算、汇总和统计。

4.2碎部测量
极坐标细部测量采用带内存的5秒级或5秒以上精度的全站仪观测,测距时应注意修正棱镜中心至界址点的偏差,
宜采用小棱镜。

对于采用上述方法不能满足测定街坊内部界址点时,可采用图根支导线方法测定。

在各级控制点设站测定下列部位细部点坐标:
a.街坊外围的界址点、主要地物点和地形特征点;
b.街坊内部界址点和明显的地物点;
c.用于检验相邻测站点可靠性的公共细部点;
d.街坊外围拼接带的检查点;
e.高程注记点;
f.土地分类需要的地类界拐点。

4.3实地绘制街坊地籍草图
野外实地连线绘制街坊草图,并采用钢尺补充勘丈相关距离数据,勘丈界址边、界址点与邻近地物点距离(拴距)、地物点间距等,将边长数据、地名、门牌、楼房层次等地籍、地形要素名称注记在草图上,供室内图形编辑。

4.4街坊地籍图编辑成图
地籍图作业以街坊为单元。

作业首先要显示解析数据和其它解析细部点位置,形成1:500的解析数据图;经图形编辑后就形成了以解析数据为基础的街坊地籍图;在街坊地籍图基础上进行土地分类,标注地类号,形成街坊土地利用现状图;在街坊地籍图基础上生成宗地图,合成全测区街坊地
籍图数据后裁剪生成分幅地籍图和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在外业逐步完成地籍测量的过程中,需同步进行街坊地籍图编辑作业。

作业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利用绘图软件提供的图形编辑功能绘制地籍图,进行必要的相关条件检查,在高质量数据控制的基础上形成优质数字地籍图产品,并顺利实现数据向地籍管理信息系统转换。

4.5宗地图的编绘
街坊地籍图编辑结束后,生成宗地图,并按宗地图要求注记,宗地图的比例尺可根据图纸的大小(有A3、A4二种)进行调整,特别大的宗地另行编辑。

生成的宗地图应符合《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的要求,做到点、线清晰,各种注记清楚,宗地四至关系正确。

4.6分幅地籍图的编绘
调查区内所有街坊地籍图生成之后,利用绘图软件自动合成街坊地籍图并生成分幅图(实际上是分幅地籍图和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的共同载体)。

分幅地籍图输出前应做以下编辑和检查:
a.街坊拼接带图形的完整性,如桥梁、路边线等;
b.跨图幅宗地、河流、道路注记;
c.图廓外图名、图号、作业人员等变动元素注记。

5.测量资料整理
5.1宗地图、地籍图
经过自检互检后,按照要求进行宗地图、地籍图资料的整理。

5.2面积汇总统计
5.2.1宗地面积计算与统计
以街坊为单位进行宗地面积计算和检核在界址点拓扑关系建立以后,进行宗地面积的计算,并且根据街坊外围界址点拓扑关系进行街坊面积计算,以街坊为单位的面积汇总。

5.2.2城镇土地分类面积统计
在完成调查区全部街坊的面积计算并确定以街坊为单位的面积计算正确无误的基础上,进行调查区城镇土地分类面积统计。

并编制城镇土地分类面积统计表。

5.3数据格式转换
在各类面积汇总统计和图形生成之后,利用业主软件提供的软件功能(或作业单位自行开发转换接口)将各类图形和数据文件转换为相应的数据格式。

6.部门检查
由项目质量负责人检查作业员所提交的地籍产品的质量情况。

检查通过则可提交下一步工序。

部门检查人员对图面进行100%检查,并按甲方所要求
的比例进行外业巡视、精度检测工作(若甲方未明确外业抽检比例,则抽检比例不得低于公司级外业抽检的比例),并评定质量等级。

7.上缴资料
部门检查通过后,按照要求进行资料整理,并及时将全部资料提交公司检查。

8.公司检查
公司级检查应按照公司质量管理规定的相应条款进行。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作业部门予以改正。

9.提交成果
按照要求提交成果资料归档,并向相关部门或客户提交最终成果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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