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基配制及适用性检查标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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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建立培养基配制及适用性检查的标准操作规程,规范实验人员的操作流程。

范围:

适用于微生物检验人员对培养基的规范管理。

依据: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第四部

职责:

1.微生物检验员:负责实验室所需求的培养基管理工作,使日常检验可以顺利进行。

2.微生物检验主管:负责对日常配制培养基的规范操作进行监督。

内容

1 培养基的申购

根据检验项目、工作量和工作进度的需求,提前一个月进行所需的培养基申购。申购时需指定培养基供应商,必要时进行供应商审计。

2 培养基的验收

2.1 培养基到货后,微生物室检验员应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核对品名、数量、规格、生产厂商,应与申购单一致;检查培养基包装有无破损、包装是否完整、产品是否在有效期内。

2.2 验收合格后,登记于《培养基领用台账》(附记录文件编号:SMP-10-QC-009-02(00))。

3 培养基的贮藏

3.1未开封的脱水培养基贮存于阴凉室,使培养基处于低温、干燥、和避光条件下。已

开封的脱水培养基应盖紧,贮存于阴凉库。

3.2灭菌好的培养基应进行预培养72h检查无菌后,置4~8℃冷藏保存待用。灭菌后培养基储存期为7天。

4 培养基的配制

4.1培养基的配制和使用应填写《培养基配制及使用记录》(附记录文件编号:SMP-10-QC-009-02(00))。

4.2培养基配制批号原则:原材料批号-配制日期:比如2011年1月1日配制的培养基,培养基干粉批号000000,配制批号为:000000-110101。配制好的培养基贴《培养基标签》(附记录文件编号:R-SMP-10-QC-009-03)。(注:同一天同一培养基配置多次的,在原批号后加“-”加“数字”表示,如000000-110101-01)

4.3培养基配制方法

4.3.1 使用商品化脱水合成培养基时,应严格按照厂商提供的使用说明配制,如重量/体积、pH、灭菌条件和操作步骤等。实验室使用各种基础成分制备培养基时,应按照配方准确配制,并记录相关信息如:培养基名称和类型及试剂级别,每个成分物质含量、制造商、批号,pH值,培养基体积/分装体积,灭菌条件(灭菌方式、温度及时间),配制日期、人员等,以便溯源。

4.3.2 水、容器具要求:培养基配制均采用纯化水,特殊说明时采用去离子水和蒸馏水。培养基配制所用容器和配套器具应洁净。对热敏感的培养基如糖发酵培养基其分装容器应先进行预灭菌,以保证培养基的无菌性。

4.3.3 称量与分装:快速称量所需量的脱水合成培养基(必要时佩戴口罩或在通风柜中操作,以防吸入含有有毒物质的培养基粉末)。以免吸潮。先加入适量的水,充分混合。注意避免培养基结块,然后加水至所需的量。根据说明书要求选择是否加热。分装体积不超过容器体积的2/3。配制斜面等含琼脂的培养基也需加热煮沸至完全溶解后分装。

4.4 pH 值的测定和调整

pH值采用pH计进行检测,温度25±2℃。取配后培养基10ml进行灭前pH测定。另取20ml于50ml三角瓶与同批配制培养基同时灭菌冷却至25±2℃检测灭后PH。灭菌前后pH应按下表进行控制。灭菌前可使用浓度约为40g/L(约1mol/L)的氢氧化钠溶液或浓度约为36.5g/L(约1mol/L)的盐酸溶液进行缓慢调整,避免反复调整而增加离子浓度。灭菌后培养基不符合标准时视为不合格,不进行使用。

4.5 培养基灭菌

培养基和试剂应采用湿热灭菌法或过滤除菌法。湿热灭菌在高压灭菌锅或蒸汽灭菌柜中进行,容器具若需湿热灭菌时,灭菌条件为121℃灭菌30 min。培养基严格按说明书条件进行灭菌。培养基灭菌后应立即取出,不得存放于高压灭菌器中。

5 培养基的质量控制

5.1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5.1.1菌种及菌液制备

菌种:试验用菌株的传代次数不得超过5代(从菌种保藏中心获得的干燥菌种为第0代),并采用适宜的菌种保藏技术进行保存,以保证试验菌株的生物学特性。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用菌株见表1。

菌液制备:按表1规定程序培养各试验菌株。取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枯草芽孢杆菌的新鲜培养物至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中,35℃培养18~24小时,取上述培养物1ml加入9ml 0.9%无菌氯化钠溶液中,制成10-1 的菌液,依法10倍稀释至10-7,分取各菌悬液1ml注入平皿中,立即倾注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20ml,各菌悬液平行制备两个平皿,平皿法培养计数,取小于100CFU/ml的菌液备用;取白色念珠菌的新鲜培养物至沙氏葡萄糖液体培养基中,25℃培养2~3天。取上述培养物1ml 加入9ml 0.9%无菌氯化钠溶液中,制成10-1的菌液,依法10倍稀释至10-7,取菌悬液1ml注入平皿中,立即倾注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25ml,各菌悬液平行制备两个平皿,平皿法培养计数,取小于100CFU/ml的菌液备用;取黑曲霉的新鲜培养物接种至沙氏葡萄糖琼脂斜面培养基,经25℃培养5~7天,加入3~5ml含0.05%(ml/ml)聚山梨酯80的0.9%无菌氯化钠溶液,将孢子洗脱。然后吸出孢子悬液至无菌试管内,取上述培养物1ml加入9ml 0.9%无菌氯化钠溶液中,制成10-1的菌液,依法10倍稀释至10-7,分取各菌悬液1ml注入平皿中,立即倾注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20ml,各菌悬液平行制备两个平皿,平皿法培养计数,取小于100CFU/ml的菌液备用。

菌液制备后若在室温下放置,应在2 小时内使用;若保存在2〜8℃,可在24小时内使用。黑曲霉孢子悬液可保存在2〜8℃,在验证过的贮存期内使用。

5.1.2 阴性对照

为确认试验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应进行阴性对照试验,阴性对照试验应无菌生长。如阴性对照有菌生长,应进行偏差调查。

5.1.3培养基适用性检査

微生物计数用的成品培养基、由脱水培养基或按处方配制的培养基均应进行培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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