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制 精品讲义】第三章 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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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消费税 《中国税制》
3.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向所 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国家税务机关解缴 消费税税款。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由其代 理人向报送地海关申报纳税。
▪ 3.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受托方的同 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为计税依据。
▪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 税依据。
▪ 5.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铂金首饰,其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的销 售额。
▪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 (一)从量定额计征的应税消费品应 纳税额的计算
从量计征消费税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乘以适用的单位税额计算征收。计算公式 为:
40%
2.中轻型商用客车
5%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
10%
十一、高档手表
20%
十二、游艇
10%
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
5%
十四、实木地板
5%
第二节 消费税的计算
▪ 一、应税行为的确定
消费税应税行为的确定是正确计算消费税 应纳税额的前提。消费税的应税行为可概 括为以下六类: (一)纳税人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 (二)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生 产非应税消费品或其他方面
▪ 四、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 的管理
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退税后,如发生退 关,或者国外退货,进口时予以免税的, 报关出口者必须及时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 机关申报补缴已退税款。
第四节 消费税的征收管理
▪ 一、减免税
1.对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 2.对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 3.对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生产 的乙醇汽油免税。 4.对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用于 连续生产甲醇汽油、生物柴油,准予从消费 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第三章 消费税法 《中国税制》PPT课件
▪ 6、零售的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 自1995年1月1日起,金银首饰消费税改为
零售环节征收。金银首饰仅限于金基、银 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 的镶嵌首饰。 ▪ 从2002年1月1日起,钻石及钻石饰品由生 产、进口环节改为零售环节征税。
二、征税范围(6)
(三)按条例规定的税目划分-----14类
第三节 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计算
▪ 一、从价定率法的计税方法
▪ (一)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计税方法 ▪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适用税率 ▪ 1、一般情况下销售额的确定 ▪ 应税销售额=全部价款+部分价外费用 ▪ 应税销售额的内涵:同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 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
一、从价定率法的计最高售价作 为计税依据计征消费税。
一、从价定率法的计税方法
▪ (三)委托加工的的计税方法
▪ 1、代扣代缴税款规定 ▪ 受托方是法定的代收代缴义务人。 ▪ 受托方没有按规定代收代缴的 ,应处以应代收代
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 委托方要补缴税款 。 ▪ 受托方为个体经营者的,一律于委托方收回后在
▪ 提问: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二、从量定额法的计税方法
▪ 1、适用范围 ▪ 啤酒、黄酒、成品油 ▪ 2、 计算公式 ▪ 应纳税额=计税数量×单位税额 ▪ 3、计税数量 ▪ 生产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 ▪ 自产自用的,以移送使用量为计税依据; ▪ 委托加工的,以委托方收回的数量为计税依据 ▪ 进口的,以报关进口的数量为计税依据。
个人。
二、征税范围 (1)
▪ 笼统地讲:应税消费品 ▪ 细分: ▪ (一)按消费品的性质划分——五大类 ▪ 过度消费有害的消费品; ▪ 奢侈品或非生活必需品; ▪ 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 ▪ 不可再生或不可替代的消费品; ▪ 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
零售环节征收。金银首饰仅限于金基、银 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 的镶嵌首饰。 ▪ 从2002年1月1日起,钻石及钻石饰品由生 产、进口环节改为零售环节征税。
二、征税范围(6)
(三)按条例规定的税目划分-----14类
第三节 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计算
▪ 一、从价定率法的计税方法
▪ (一)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计税方法 ▪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适用税率 ▪ 1、一般情况下销售额的确定 ▪ 应税销售额=全部价款+部分价外费用 ▪ 应税销售额的内涵:同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 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
一、从价定率法的计最高售价作 为计税依据计征消费税。
一、从价定率法的计税方法
▪ (三)委托加工的的计税方法
▪ 1、代扣代缴税款规定 ▪ 受托方是法定的代收代缴义务人。 ▪ 受托方没有按规定代收代缴的 ,应处以应代收代
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 委托方要补缴税款 。 ▪ 受托方为个体经营者的,一律于委托方收回后在
▪ 提问: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二、从量定额法的计税方法
▪ 1、适用范围 ▪ 啤酒、黄酒、成品油 ▪ 2、 计算公式 ▪ 应纳税额=计税数量×单位税额 ▪ 3、计税数量 ▪ 生产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 ▪ 自产自用的,以移送使用量为计税依据; ▪ 委托加工的,以委托方收回的数量为计税依据 ▪ 进口的,以报关进口的数量为计税依据。
个人。
二、征税范围 (1)
▪ 笼统地讲:应税消费品 ▪ 细分: ▪ (一)按消费品的性质划分——五大类 ▪ 过度消费有害的消费品; ▪ 奢侈品或非生活必需品; ▪ 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 ▪ 不可再生或不可替代的消费品; ▪ 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
第三章-讲义消费税【课件】
2、雪茄烟 是指以晾晒烟为原料或者以晾晒烟和烤烟为
原料,用烟叶或卷烟纸、烟草薄片作为烟支 内包皮,再用烟叶作为烟支外包皮,经机器 或手工卷制而成的烟草制品。按内包皮所用 材料的不同可分为全叶卷雪茄烟和半叶卷雪 茄烟。
3、烟丝
烟丝是指将烟叶切成丝状、粒状、片状、末 状或其他形状,再加入辅料,经过发酵、储 存,不经卷制即可供销售吸用的烟草制品。
高尔夫球是指重量不超过45.93克、直径不超过 42.67毫米的高尔夫球运动比赛、练习用球;高尔 夫球杆是指被设计用来打高尔夫球的工具,由杆 头、杆身和握把三部分组成;高尔夫球包(袋) 是指专用于盛装高尔夫球及球杆的包(袋)。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 尔夫球包(袋)。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 把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啤酒是指以大麦或其他粮食为原料,加入 啤酒花,经糖化、发酵、过滤酿制的含有 二氧化碳的酒。啤酒按照杀菌方法的不同, 可分为熟啤酒和生啤酒或鲜啤酒。
啤酒的征收范围包括各种包装和散装的啤 酒。
无醇酒比照啤酒征税。
果啤是一种口味介于啤酒和饮料之间的低 度酒精饮料,主要成份为啤酒和果汁。属 于啤酒,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区别:
1、征税范围不一样:增值税是对销售和进口 货物征税;消费税仅对应税消费品征税。 2、和价格的关系不同:增值税是价外税;消 费税是价内税。
3、纳税环节不同:增值税是在流通的道道环节 征税;消费税仅征收一次。
增值税与消费税的关系
4、计税方法不一致:增值税划分两类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实行购进扣税法,小规模纳税人实行 简易纳税法;消费税按应税消费品分为从量税和 从价税以及从量和从价混合征税。
1、卷烟是指将各种烟叶切成烟丝,按照 配方要求均匀混合,加入糖、酒、香料等 辅料,用白色盘纸、棕色盘纸、涂布纸或 烟草薄片经机器或手工卷制的烟。
第三章 消费税 《中国税制》
11
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直接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 算
1.从价定率计税 2. 从量定额计税 3. 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方法
12
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 算
1.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2.用于其他方面
13
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3.实行从价定率方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或: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下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或: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 税率)
7
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一)从价定率计税方法 (二)从量定额计税方法 (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方法
8
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从价定率计税方法 1.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2.销售额的确定 3.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4.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的税务处理 5.计税价格的核定
税率
批发环节
零售环节
56%加0.003元/支 36%加0.003元/支 36% 30%
56%加0.005元/支
20%加0.5元/500克(500毫升) 240元/吨
250元/吨 2 税率
税目
生产(进口)环节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和钻石饰 品
第三章 消费税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目与税率 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 征收管理
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直接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 算
1.从价定率计税 2. 从量定额计税 3. 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方法
12
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 算
1.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2.用于其他方面
13
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3.实行从价定率方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或: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下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或: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 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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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一)从价定率计税方法 (二)从量定额计税方法 (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方法
8
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从价定率计税方法 1.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2.销售额的确定 3.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4.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的税务处理 5.计税价格的核定
税率
批发环节
零售环节
56%加0.003元/支 36%加0.003元/支 36% 30%
56%加0.005元/支
20%加0.5元/500克(500毫升) 240元/吨
250元/吨 2 税率
税目
生产(进口)环节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和钻石饰 品
第三章 消费税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目与税率 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 征收管理
税法 第三章 消费税
为税基。
❖ 具体确定为: ❖ 生产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 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
数量; ❖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
品数量; ❖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确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
征税数量。
❖ 3.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的税基 ❖ 自2001年5月1日和6月1日起,对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和卷
❖ 〔4〕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 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 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 3、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 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 4、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 (9)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 地板。
❖ (10)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 费品。
❖ (11)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 2.从量定额计税方法的税基 ❖ 现行消费税,从量定额方法适用于黄酒、啤酒、成
品油。 ❖ 实行从量定额计税方法的应税消费品,以销售数量
❖ “调拨价格〞是指卷烟生产企业通过卷烟交易 市场与购货方签订的卷烟交易价格。调拨价格 由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对外公布。
❖ “核定价格〞是指不进入交易中心和交易会交易,没有调拨价 格的卷烟,由税务机关按其零售价倒算一定比例的方法核定计 税价格。“核定价格〞公式为:
❖ 某牌号规格
❖
卷烟核定价格 该牌号规格卷烟市场零售价
❖ 以同类应税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为税基 ❖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
❖ 具体确定为: ❖ 生产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 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
数量; ❖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
品数量; ❖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确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
征税数量。
❖ 3.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的税基 ❖ 自2001年5月1日和6月1日起,对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和卷
❖ 〔4〕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 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 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 3、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 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 4、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 (9)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 地板。
❖ (10)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 费品。
❖ (11)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 2.从量定额计税方法的税基 ❖ 现行消费税,从量定额方法适用于黄酒、啤酒、成
品油。 ❖ 实行从量定额计税方法的应税消费品,以销售数量
❖ “调拨价格〞是指卷烟生产企业通过卷烟交易 市场与购货方签订的卷烟交易价格。调拨价格 由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对外公布。
❖ “核定价格〞是指不进入交易中心和交易会交易,没有调拨价 格的卷烟,由税务机关按其零售价倒算一定比例的方法核定计 税价格。“核定价格〞公式为:
❖ 某牌号规格
❖
卷烟核定价格 该牌号规格卷烟市场零售价
❖ 以同类应税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为税基 ❖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
中国税制第三章消费税-PPT精品文档
进口汽车四成以上是大排量车
大排量汽车消费税的提高,虽然对国产汽车市场影响不大, 但对于进口车市,则带来巨大冲击,目前进口汽车中,3.0升以 上大排量车占了四成以上。 据海关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国进口了21万多辆汽车整车(含 成套散件),其中3.0升以上大排量乘用车进口超过9万辆,占 进口汽车总量的43%。 中国汽车进口贸易中心的专家测算,提高大排量汽车消费税 后,3.0升至4.0升乘用车的进口成本将增加13%左右,4.0升以 上乘用车的进口成本将增加33%,这些增加的成本势必要转嫁 给消费者。车价大幅提高,将会抑制一部分人的消费意愿,有 助于改变现在的进口汽车结构。 但也有观点认为,大排量乘用车的私人消费者,主要是富 裕人群,这部分人对价格并不特别敏感。提高大排量车消费税, 对抑制私人大排量车消费,到底能有多大作用,还有待观察。
⑤鞭炮焰火 ⑥成品油 ⑨小汽车 ⒀木制一次性筷子
⑦汽车轮胎 ⒁实木地板
⑩高尔夫球及球具
轮胎不包括:农用拖拉 机、收割机、手扶拖拉 机的专用轮胎。
对金银首 饰、钻石 及钻石饰 品在零售 环节纳税
二、消费税的纳税人
依据国务院1993年12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 行条例》的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 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我国消费税的纳税人。 其中,“单位” 包括: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 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其他企业以及行政单 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 “个人” 包括: 个体经营者、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
第三章
1、消费税概述
消费税
2、消费税的纳税人、征收范围、税目及税率 3、消费税的计算 4、金银首饰消费税的征税办法 5、消费税的征收与缴纳
第三章 消费税 《税法》PPT课件
(二)征税范围的具体规定
4.贵重首
3.高档
饰及珠宝
1.烟
2.酒
化妆品
玉石
5.鞭炮、焰火
6.成品油
7.小汽车
8.摩托车
9.高尔夫球 及球具
10.高档手表
11.游艇
12.木制 一次性筷子
13.实木地板
14.电池
15.涂料
任务三 消费税 税率和征收率的判定
在消费税税率运用中应注意以下几个具体问题: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1-比例税率) =[成本×(1+成本利润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1-比例税率)
其中,(1)和(3)中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是指 纳税人当月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同 类消费品各个销售价格高低不同,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 均计算。
(6)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7)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8)外购已税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生产 的应税成品油。
上述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计算 公式是: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或数量)×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比例 税率(或定额税率)
计算 公式
①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 应纳税额=同类应税消费品单位销售价格 ×自产自用数量×比例税率 ②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2)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纳税的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 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第三章 税收导论 《中国税制 》PPT课件
n 纳税人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 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 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至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n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n 如果纳税人不能按照规定的纳税期限依法纳税,将按《税收征收管理 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n 目前,我国消费税的开征主要体现以下四个方面的立法精神:
组织财政 收入
合理引导 消费
调节收入 分配
保护生态 环境
01
02
03
04
CHAPTER
第T 二W O节
消费税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 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一般来讲,消费 税大多在生产环节进行缴纳,纳税人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者 (金、银、铂、钻除外),属于直接纳税方式。如果是委托加 工应税消费品,纳税义务人是委托方,但是由受托方代收代缴 (个人除外)。如果是进口应税消费品,进口的单位和个人属 于纳税义务人,海关代征进口环节消费税。
CHAPTER
第 三 节 T H R E E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 计税依据
(一)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二)计税依据的特殊情况
一般来说,从价计征的应税消费品, 计税依据和增值税相同,为不含增 值税的销售额。从量计征的应税消 费品,计税依据为其销售数量;销 售数量的核定标准是销售应税消费 品的为销售数量、自产自用应税消 费品的为移送使用数量、委托加工 应税消费品的为收回的数量、进口 应税消费品的为核定的进口征税数 量。复合计征的应税消费品,计税 依据为销售额和销售数量。
二 征税范围
n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n 如果纳税人不能按照规定的纳税期限依法纳税,将按《税收征收管理 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n 目前,我国消费税的开征主要体现以下四个方面的立法精神:
组织财政 收入
合理引导 消费
调节收入 分配
保护生态 环境
01
02
03
04
CHAPTER
第T 二W O节
消费税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 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一般来讲,消费 税大多在生产环节进行缴纳,纳税人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者 (金、银、铂、钻除外),属于直接纳税方式。如果是委托加 工应税消费品,纳税义务人是委托方,但是由受托方代收代缴 (个人除外)。如果是进口应税消费品,进口的单位和个人属 于纳税义务人,海关代征进口环节消费税。
CHAPTER
第 三 节 T H R E E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 计税依据
(一)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二)计税依据的特殊情况
一般来说,从价计征的应税消费品, 计税依据和增值税相同,为不含增 值税的销售额。从量计征的应税消 费品,计税依据为其销售数量;销 售数量的核定标准是销售应税消费 品的为销售数量、自产自用应税消 费品的为移送使用数量、委托加工 应税消费品的为收回的数量、进口 应税消费品的为核定的进口征税数 量。复合计征的应税消费品,计税 依据为销售额和销售数量。
二 征税范围
中国税制 第三章
18
5
五、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纳税人生产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但不 含金银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 纳税人零售的应税消费品。仅指金银 首饰及金基、银基镶嵌首饰。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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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消费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零 售)、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 的单位和个人。 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零售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粮食白酒适用税率的特殊规定
从价:25% 从量:每斤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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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消费税的计算
一、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 的计算 计税依据: 1、从价定率计征—销售额(向购买方 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2、从量定额计征—销售数量 3、复合计税—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 混合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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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税依据: 1、从价计征—组成计税价格 =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 税率) 2、从量计征—自产自用数量
11征—组成计税价格 =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 税率) =(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 率) 2、从量计征—委托加工收回数量
12
四、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税依据: 1、从价计征—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税额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 税税率) 2、从量计征—进口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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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当期准予扣除的已纳税额=当期准予扣 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外购应 税消费品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 价=期初库存+当期购进-期末库存
第三章--消费税
应税消费品的税务处理。——按门市部对外销售额 或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3)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 务等方面——同类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计税
第三章 消费税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一、消费税的含义、概念
1、含义:
(1)消费支出税
(2)消费税
2、概念:
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 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 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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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二、我国消费税的特点
❖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 ❖ 消费税的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 消费税的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 ❖ 消费税的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 ❖ 消费税具有转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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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
❖ 消费税的销售额,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 增值税税款。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 率)
可编辑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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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从量计征销售数量的确定 ❖ (1)销售数量: ❖ 销售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 ❖ 自产自用——移送使用数量 ❖ 委托加工——收回的数量 ❖ 进口——海关核定的数量 ❖ (2)从量定额的换算标准 ❖ 见书
2、明确: 单位: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
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属 于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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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二、征税范围
❖ 特殊消费品(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三 个税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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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三、消费税的作用
第三章 消费税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一、消费税的含义、概念
1、含义:
(1)消费支出税
(2)消费税
2、概念:
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 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 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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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二、我国消费税的特点
❖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 ❖ 消费税的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 消费税的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 ❖ 消费税的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 ❖ 消费税具有转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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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2)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
❖ 消费税的销售额,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 增值税税款。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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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2、从量计征销售数量的确定 ❖ (1)销售数量: ❖ 销售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 ❖ 自产自用——移送使用数量 ❖ 委托加工——收回的数量 ❖ 进口——海关核定的数量 ❖ (2)从量定额的换算标准 ❖ 见书
2、明确: 单位: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
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属 于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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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二、征税范围
❖ 特殊消费品(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三 个税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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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三、消费税的作用
中国税制第四版教学课件第3章 消费税
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3.4.5 其他
1、零售应税消费品 专指由生产、进口环节改为零售环节,并减按
5%税率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 及钻石饰品(包括生产企业设立门市部零售的金 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2、批发应税消费品
仅适用于卷烟 3、包含非应税消费品的组成套装
3.5 应纳税额的计算
2006年,对应税品目和税率进行了调整。 2009年,我国消费税新的条例和细则发布实施, 调整了成品油的定额税率。
3.1.4 我国消费税的作用
1.对生产和消费的调节 2.对收入分配的调节
3.2 征税范围、纳税义务人与纳税环节
3.2.1 征税范围
1994年我国设立消费税时,根据当时的经济发展 状况、居民消费水平和结构,并考虑新税制的财 政收入效应,选择了五大类11种消费品作为征税 项目。 2006年4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消费税 的税目和税率结构进行了一次较大调整。税目的 调整有增有减。
4.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于报关进口的当 天。
3.6.2 纳税期限
1、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 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2、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 税收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3.6.3 纳税地点
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 应税消费品,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应当向 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 关申报纳税。
3.1.2 我国消费税的特点
消费税是一种流转税,首先具有流转税共同 的特点,即税收负担易于转嫁。 除此之外, 我国消费税还有以下特点:
1.征税范围的选择性
征税范围的选择性有三层含义。 其一,如前所述,我国消费税是选择一部分消费品
3.4.5 其他
1、零售应税消费品 专指由生产、进口环节改为零售环节,并减按
5%税率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 及钻石饰品(包括生产企业设立门市部零售的金 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2、批发应税消费品
仅适用于卷烟 3、包含非应税消费品的组成套装
3.5 应纳税额的计算
2006年,对应税品目和税率进行了调整。 2009年,我国消费税新的条例和细则发布实施, 调整了成品油的定额税率。
3.1.4 我国消费税的作用
1.对生产和消费的调节 2.对收入分配的调节
3.2 征税范围、纳税义务人与纳税环节
3.2.1 征税范围
1994年我国设立消费税时,根据当时的经济发展 状况、居民消费水平和结构,并考虑新税制的财 政收入效应,选择了五大类11种消费品作为征税 项目。 2006年4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消费税 的税目和税率结构进行了一次较大调整。税目的 调整有增有减。
4.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于报关进口的当 天。
3.6.2 纳税期限
1、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 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2、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 税收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3.6.3 纳税地点
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 应税消费品,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应当向 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 关申报纳税。
3.1.2 我国消费税的特点
消费税是一种流转税,首先具有流转税共同 的特点,即税收负担易于转嫁。 除此之外, 我国消费税还有以下特点:
1.征税范围的选择性
征税范围的选择性有三层含义。 其一,如前所述,我国消费税是选择一部分消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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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消费税的税制要素 3.2.来自消费税的税率比例税率:主要适用于那些供求矛盾突出、同类产 品之间价格差异较大,或计量单位不规范、规格不 一的应税消费品。
比例税率
复合税率 卷烟、白酒
定额税率
《中国税制》第三章
啤酒、黄酒、成品油
消费税
Tax Law
3.2 消费税的税制要素 3.2.3消费税税率
• 定额税率:主要适用于那些供求基本平衡、同类 产品之间价格差异不大,且计量单位规范的消费 品。
3.2 消费税的税制要素 3.2.1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之三
• 促进公平收入分配。实行消费税还可以促进收入的
公平分配,因为消费税的征税范围通常是那些低收
入者不消费或不经常消费的商品和劳务。
社会保险税、个人所得税
消
消费
费
税
个人收入
个人可支配收入
分红
个税
积累 财产税等
企业利润
财产
财产转移
《中国税制》第三章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 进口环节海关征收的增值税的全 部属于中央;其他环节税务机关 征收的增值税收入由中央地方共 享
(1)生产应税消费品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3)进口应税消费品 (4)零售应税消费品 纳税环节相对单一
计税依据具有多样性,包括从 价定率计税、从量定额计税、 复合计税 消费税属于价内税
消费税
Tax Law
3.2 消费税的税制要素
消费税的征 3.2.1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税范围之四
• 节能和环保 • 摩托车 • 小汽车 • 电池(2016年1月1日开征) • 涂料(2016年1月1日开征) • 2014年12月1日起汽车轮胎不再征消费税
《中国税制》第三章
消费税
Tax Law
3.2 消费税的税制要素
消费税属于中央税
《中国税制》第三章
消费税
Tax Law
3.1 消费税的概述
2、我国近年消费税收入情况
时间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税收总收入 54223.79 59521.59 73210.79 89738.39 100614.28 110530.70 119175.31
《中国税制》第三章
消费税
Tax Law
3.1 消费税的概述
增值税与消费税的比较
差异方面
增值税
消费税
征税范围
纳税环节 计税依据
与价格的关系 税收收入的归 属
(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 (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多环节征收,同一货物在生产、 批发、零售、进出口多环节征收 计税依据具有单一性,只有从价 定率计税
第三章 消费税
《中国税制》第三章
消费税
Tax Law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第二节 消费税的税制要素 第三节 消费税的计算 第四节 消费税的申报及缴纳
《中国税制》第三章
消费税
Tax Law
3.1 消费税的概述
1、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关系 消费税属于特殊调节,其宗旨是调节商品结构, 引导消费方向,增加财政收入 增值税属于普遍调节,其宗旨是保证财政收入的 稳定增长
• - “越位”对于一些曾经被界定为奢侈品现已 然成为生活必需品的商品(如啤酒、普通化妆 品等)仍在征收消费税。
•
《中国税制》第三章
消费税
Tax Law
3.2 消费税的税制要素 3.2.2消费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 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中国税制》第三章
消费税
Tax Law
消费税收入 2568.27 4761.22 6071.55 6936.21 7875.58 8231.32 8907.12
单位:万元
所占百分比 4.7% 8% 8.3% 7.7% 7.8% 7.4% 7.5%
《中国税制》第三章
消费税
Tax Law
3.1 消费税的概述
3、消费税的立法精神
引导和调节消费 促进收入公平分配 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 具有重要的财政意义
《中国税制》第三章
消费税
Tax Law
3.2 消费税的税制要素 3.2.1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对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评价
• 我国消费税征税范围“缺位”与“越位”并 存。
• - “缺位”现象指征税范围偏窄,税基偏小。 主要问题在于对部分“三高产品”未纳入征税 范围(高消费、高污染、高能耗产品简称“三 高产品”)。
《中国税制》第三章
消费税
Tax Law
3.2 消费税的税制要素
消费税的征 3.2.1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税范围之二
• 纠正外部经济。消费税还可以对产生外部成本的行 为征税,使外部成本转化为内部成本。
• 庇古税。使外部成本内在化,矫正市场对资源的 无效配置。
• 鞭炮烟火
《中国税制》第三章
消费税
Tax Law
120
107
100
93 99 85
80
76 65.7
奢侈品市
60
58.6 48
场消费总 额(亿)
40 30 35 40
20
16.7 14.3 20.0 22.1 12.1 15.7 11.8 9.4
6.5
增长率
8.1 (%)
0
《中国税制》第三章
消费税
Tax Law
部分奢侈品 税率
《中国税制》第三章
消费税的征 3.2.1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税范围之五
• 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稀缺资源消费品 • 成品油 • 木制一次性筷子 • 实木地板
假设按汽油每升6元的平均价格计算,其中包括14.53%的增 值税,税额大约0.87元,还包括1.52元的成品油消费税,两者 合计2.39元,加之税收附加费用,税收占油价比例超过40%。
《中国税制》第三章
消费税
Tax Law
3.2 消费税的税制要素 3.2.1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之一
• 抑制不良消费行为。消费税可以对社会认为应该加 以限制的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征收高额税收,体现 “寓禁于征”的精神。----烟、酒(2014年12月1日 起酒精不再征收消费税)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国和消 费国,也是受烟草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 一。全国吸烟人数超过3亿,15岁以上 的人群吸烟率为28.1%,7.4亿非吸烟人 群遭受二手烟的危害,每年死于吸烟相 关疾病的人数达到136.6万。
消费税
Tax Law
3.2 消费税的税制要素 3.2.1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 高档手表 • 游艇 •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 化妆品 • 高尔夫球及球具
《中国税制》第三章
消费税
Tax Law
3.2 消费税的税制要素 3.2.1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中国奢侈品市场总额十年来不断增长
中国奢侈品市场的十年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