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辩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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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之间的辩证统一(2)

探讨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之间的辩证统一(2)

二、依法治国以及以德治国的辩证统一的关系依法治国注重依照法律和相关的政策措施来对国家进行管理;以德治国更加偏重通过道德的力量来感化人民,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者具有一定区别,但是两者之间也存在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可以相互的转化,相互的补充,具有辩证统一的关系。

(以)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高度联系依法治国的主体“法律”和以德治国的主体“道德”本身就是社会规范化体系建设中的两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具有非常紧密的联系,对于维护社会的秩序和规范人民的行为有着重大的作用。

另一方两者之间又存在着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

道德是法律的价值内涵,法律是基本道德要求的制度化,是道德体系的依托和后盾[1]。

法律的建设是从道德的角度上出发,通过对人性的合理分析来发展成熟的;法律法规同时也是道德规范的有力的保证,为道德规范的形成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与条件。

在社会主义社会中道德和法律的互相支持和配合作用更加突出,在很多情况下它们都是互相渗透、交叉甚至一致的。

例如我国宪法中对公民权利和人格的尊重,对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的规定[2]。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通过道德和法律的联系而建立起一道坚固的桥梁,将两者紧密的结合在一起。

(二)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辩证统一依法治国是政治层次上的建设,而以德治国是精神层面的建设。

在治理的手段上,依法治国的治理手段更加的强硬,具有很高的权威性,能够非常有效的保证。

相对于依法治国来说,以德治国主要是通过社会的舆论以及价值的评判来引导人民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两者在治理方法上是通过两种完全不同的措施来进行的,但是所达到的效果确是相同的,具有一定的辩证统一性。

1、以德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思想基础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法律的制定应该是建立在道德规范的基础之上的,评价一条法律的好坏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准就是看其是否符合道德规范的要求。

同时道德建设也能够帮助人民提升精神境界,让人们遵守法律的自觉性大大的提高,进而促进依法治国的进程。

最新毕业论文-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辩证关系

最新毕业论文-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辩证关系

毕业论文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辩证关系姓名:专业:学校:时间: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辩证关系【内容摘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都是上层建筑组成部分,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是维护社会秩序,规范、调整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

首先依法治国要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和公正的执法、司法态度。

其次以德治国要建立社会主义的“德治观”。

【关键词】法治德治依法治国以德治国关系手段【目录】一、依法治国要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和公正的执法、司法态度二、以德治国要建立社会主义的“德治观”三、“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四、发展社会主义,必须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正文】依法治国是一种治国方略或社会调控方式是保持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基础,也是维系社会进步、保障人民福祉、促进经济繁荣的关键所在。

以德治国是根植于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优良道德传统,继承和发扬了我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优秀成果,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站在代表先进文化前进发展方向的高度,以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关键所在。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是辩证地联系在一起的,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

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我们不仅需要法治,而且也需要德治,忽视其中的任何一个方面都不可能达到使我们国家长治久安的目的。

江泽民同志在2001年初召开的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突出地强调了这一点,指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

对于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和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的,相互促进的。

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

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

二者范畴不同,但其地位和功能都是非常重要的。

我们应始终注意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这就非常精辟地阐明了法治与德治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地位、作用及其相互间的辩证关系。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之间的辩证关系 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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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高自我法律意识,做到学法、守法、用法、护法,依法规 范自身行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推动法治的实现;
2.提高自身道德修养,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引导பைடு நூலகம்边的同学, 起先锋模仿带头作用;
3.正确认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之间的辩证关系,做到“心中有 德行中有法”。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两高报告中指出现在的社会 强调法治使大家有一些误解:
①认为什么问题都可以到法院解决,如此造成片面的过度司 法化。比如有一些小额财产纠纷或者当事人彼此之间因合 同信用未履行、未兑现产生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本应是行 业协会可以出面解决的。这些协会现在没有发挥出应有的 作用,这牵扯到社会的发育,怎么分担矛盾解决的渠道问 题。
我国因从以下三个层面上促进法治与德治的结合:
1.实现法治与德治的结合必须从源头和过程入手。要在立法环节 开始就真正体现社会 普遍的道德要求,同时要在司法实践环节中紧紧依靠社会成员的 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
2.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实现途径在在于提高公众法治精神,促进 道德的秩序化。
3.法治与德治的结合关键在于“治党”和“治政”。国家公职人 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对此有重要作用。
三、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 的辩证关系
“法治”是他律之治 “法治”是惩恶之治 “法治”是事后之治
“德治”则是自律之治 “德治”是 扬善之治 “德治”是事前之治

“法治”与“德治”相互配合和支持

“法治”与“德治”都是实现国家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需要和保障
1.二者产生的历史条件不同。德治是通过道德规范治理国家,而社会 主义法治是在执政党夺取政权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后产生的 2.二者的表现形式不同。德治是存在于人们的意识和社会舆论之中, 而法治是通过明确的法律条文、规范性文件来约束公民,法人的行为, 明确告诉人们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3.二者实现的方式不同。德治的实现主要依靠社会舆论和教育的力量, 依靠公民的思想觉悟、良好的道德修养,也就是依靠非强制力的手段 去实现,而法治最主要的是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 为,通过国家强制力,通过对违法者予以应有的法律制裁来保证法治 的实现。

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

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

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摘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但是社会中仍然存在着与法治不和谐的问题。

针对这一系列的问题,十八大结合我国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提出要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

本文通过阐述法治与德治的发展,论证两者的辩证关系,一方面要坚定不移的推进法治建设,另一方面又要重视道德的教化,在法治建设中融入道德理念,在道德培养中推进法治建设,最终实现全面法治的目标,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现代化社会主义强国。

关键词:法治;德治;关系;新时代一、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内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特殊的历史地位和永恒的文化价值。

而在中华优秀的传统法律文化中,一直就有重德的传统。

西周统治者看到了商朝灭亡的原因并从中吸取教训,认为国家治理不能仅仅依靠严酷的刑罚,还需要强调道德的教化,提出当朝统治者德行的高低会影响政治环境的好坏,而只有品德高尚的人才能得到上天的帮助,其统治才能得到老百姓的支持。

最终形成了“以德配天”,“敬德保民”的思想,并成为国家治理的重要方略。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在国家治理方面也十分重视道德的作用。

邓小平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必须要一手抓物质文明,一手抓精神文明。

江泽民进一步明确,在依法治国的同时也要重视以德治国。

习近平总书记在总结前人优秀经验的基础上,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将其确立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一个坚持之一。

我国的法治思想最早可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当时的法家代表人物韩非子认为:“治民无常,唯法为治”。

其认为治理百姓没有固定不变的方法,只有用法律来进行管理,才能管理好。

当然,这个时期的法治思想与现今的法治思想并不相同,但却成为后世统治者运用法律来治理国家,维护统治的思想基础。

在西方法律发展史上,关于法治的论断最经典的来自于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的“人治”与“法治”之争。

依法治国与依德治国的辩证关系

依法治国与依德治国的辩证关系

"依法治国"与"依德治国"的辩证关系法是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人们行为规范体系的总和,它通过人们的权利与义务的规定,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而道德则是社会意识形态的一种,是归根结底被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评价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的美与恶、正义与非正义、光荣与耻辱、公正与偏私的观点、原则和规范的总称,它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人们内心信念的力量来保证人们对它的遵守。

法与道德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的实施总是由国家的强制力来完成,而后者则不然。

众所周知,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已历大约数百万年之久,即使在阶级尚未形成前的原始社会,就有了原始的道德、宗教和习惯等社会规范,用以调整人们生产和生活中的各种相互关系,维护社会秩序。

而这些社会规范仅靠人们的自觉遵守和社会舆论的力量以及氏族领导者的威望威信所维持。

正如伟大的导师恩格斯所说:“这种十分单纯质朴的氏族制度是一种美妙的制度呵!没有军队、宪兵和警察,没有贵族、国王、总督、地方官和法官,没有监狱,没有诉讼,而一切都是有条有理的。

一切争端和纠纷,都由当事人的全体即氏族或部落来解决,或者由各个氏族相互解决……”因而道德的形成,从时间上来说是要远远先于法的,法与道德有着不可割裂的相互联系,即使单单从实际的社会作用这一方面来看,二者也都具有着规范行为、维持秩序之作用。

就是在阶级社会中,法的制定也总体现着统治者们的道德观,同时法又通过强制手段,让统治者们的道德观在社会现实生活中得以有效地显现施展和发挥着他们自以为必须或希望达到的社会影响力和最终的目的。

由此而知,法与道德的辩证关系是任何一个马克思主义者所必须且应当彻底认识了解并全面掌握的。

原始社会后期,随着生产工具的改进,金属工具的被创制和采用,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人们的劳动产品除了维持本人的生存以外,开始有了剩余。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简述关系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简述关系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简述关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它们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

依法治国是指国家依据法律来管理国家事务,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秩序。

而以德治国则是指国家依据道德规范来管理国家事务,培养公民道德素质,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依法治国是现代国家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是国家治理的基础。

法律是国家权力的表现,是国家行使权力的基础和保障。

依法治国的核心是法律的权威性和普遍适用性。

法律的权威性是指法律是国家权力的表现,是国家行使权力的基础和保障。

法律的普遍适用性是指法律适用于所有公民,不分贵贱,不分大小,不分种族,不分地域。

只有依据法律来管理国家事务,才能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

以德治国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它是中国文化的精髓。

以德治国的核心是道德的权威性和普遍适用性。

道德的权威性是指道德是人类社会的基础,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

道德的普遍适用性是指道德适用于所有人,不分贵贱,不分大小,不分种族,不分地域。

只有依据道德规范来管理国家事务,才能培养公民道德素质,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会和谐和发展。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是密切的。

依法治国是以法律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以法律为保障,以法律为目标。

而以德治国则是以道德为基础,以道德为准绳,以道德为保障,以道德为目标。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目的都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实现需要相互配合,相互促进。

只有依据法律来管理国家事务,才能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

而只有依据道德规范来管理国家事务,才能培养公民道德素质,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会和谐和发展。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实现需要政府、公民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政府需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

公民需要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自觉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和发展。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之间的辩证关系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之间的辩证关系
②现在中国法官判案尤其基层法院判案数量达到了令人惊讶 的地步,一点小事都到法院打官司,浪费司法资源,不是 一件好事。
•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法,依法治国是基本方 略,法治具有根本性、决定性和统一性,它强调 对任何人都一律平等,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法律。 • 德治是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以德治国就是通过 在全社会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 主义道德,对不同人群提出有针对性的道德要求。
三、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 的辩证关系
“法治”是他律之治 “法治”是惩恶之治 “法治”是事后之治
“德治”则是自律之治 “德治”是 扬善之治 “德治”是事前之治

“法治”与“德治”相互配合和支持

“法治”与“德治”都是实现国家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需要和保障
1.二者产生的历史条件不同。德治是通过道德规范治理国家,而社会 主义法治是在执政党夺取政权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后产生的 2.二者的表现形式不同。德治是存在于人们的意识和社会舆论之中, 而法治是通过明确的法律条文、规范性文件来约束公民,法人的行为, 明确告诉人们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3.二者实现的方式不同。德治的实现主要依靠社会舆论和教育的力量, 依靠公民的思想觉悟、良好的道德修养,也就是依靠非强制力的手段 去实现,而法治最主要的是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 为,通过国家强制力,通过对违法者予以应有的法律制裁来保证法治 的实现。
我国因从以下三个层面上促进法治与德治的结合:
1.实现法治与德治的结合必须从源头和过程入手。要在立法环节 开始就真正体现社会 普遍的道德要求,同时要在司法实践环节中紧紧依靠社会成员的 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
2.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实现途径在在于提高公众法治精神,促进 道德的秩序化。
3.法治与德治的结合关键在于“治党”和“治政”。国家公职人 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对此有重要作用。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之间的关系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之间的关系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是两个不同但相关的概念,它们在治国理政中具有密切的关系。

依法治国强调的是依法来管理和治理国家事务。

它强调法律的权威和普遍适用,通过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完善的法律规范和有效的执法机制,来保障公民的权利和维护社会的秩序。

依法治国注重依法行政和法律的公正和公正性,通过法律的力量来规范和约束政府行为,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而以德治国则强调以道德为基础来治理国家。

它强调的是政府和公民的道德品质和道德意识,通过培养公民的道德素质、倡导正义和公平等价值观,来引导和规范社会行为。

以德治国注重从内心引领和自觉遵守道德准则,通过道德的力量来塑造社会风气、凝聚社会共识,并推动社会福利和公共利益的实现。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之间存在着互补和相互促进的关系。

依法治国需要诚信和公正的律师、法官和执法人员,而这些都需要一定的道德标准和素质。

反过来,以德治国也需要法律的支持和保障,以确保道德准则的实施和维护社会正义。

在实践中,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是相辅相成的,二者相互交织、相互支持。

依法治国可以为以德治国提供法律框架和制度保障,而以德治国可以在法律之外弥补法律的不足,强调道德的道德教育和公民道德责任的培养。

综合起来,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是建设法治社会和实现良好治理的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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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辩证关系贾长恩内容提要本文首先阐述了“法治”与“德治”在一般意义上的区别和联系,总结出“法治”与“德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辩证关系,从客观上要求我们要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程中,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然后又通过江泽民在2001年1月10日召开的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的讲话,进一步分析了“法治”与“德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辩证关系,分析提出认真领会江泽民同志这一治国方略的深刻含义,对于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强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关键词:法治,德治,依法治国,以德以国,辩证关系“法治”与“德治”,“依法治国”与“依德治国”历来都是法律学家们所争议不休的一个论题。

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我们不仅需要法治,而且也需要德治,使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但是,一个时期以来,我们对法治的重要性看得比较清楚,而对德治的重要性却认识得不够,甚至忽视了德治的作用,结果法治也没能收到预期的效果。

鉴于此,江泽民同志在2001年1月10日召开的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明确指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民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民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对于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讲,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的,缺一不可的,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

二者范畴不同,但其地位和功能都是非常重要的。

我们应始终注意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

依据江泽民同志的这一重要论述,努力探讨二者之间关系提供了根本指针。

一、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区别1、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个人意志而改变。

以德治国,就是以社会公德为基础,以社会舆论为监督和评判,以国家机关代为实施惩罚的一种维护社会秩序的治国方略。

2、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内容上的区别依法治国的内容①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党领导下的人民群众;②依法治国的本质是崇尚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彻底否定人治,确立法大于人,法高于权的原则,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法律不受个人意志的影响;③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依法治国是一切国家机关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④立法机关要严格按照立法法制定法律,逐步建立起完备的法律体系,使国家各项事业有法可依。

有法可依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前提条件。

⑤行政机关要严格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就是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其权力,依法处理国家各种事务。

它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

⑥司法机关要公正司法、严格执法。

总之,依法治国要求各国机关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以德治国的内容:①要求国家的所有官吏及一切行政人员,不论是通过何种方式遴选和任命的,都必须是一个“有道德”的人。

所谓“有道德”,就是注意“修身”,即随时地加强自己的道德修养,在家庭中,要孝敬父母;在孝敬父母的同时,还要“推己及人”,做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一个“有道德”的人,不仅应当帮助他人和关心社会,最重要的是忠于国家及其根本利益。

②要求统治者对“道德”必须身体力行,即以自己的榜样和模范行动,来影响广大的老百姓。

所谓“政得,正也,子率以正,孰敢不正?”“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以及“苟正其身,于从政乎何有?”就是这个意思。

③十分重视道德感,羞耻心在人的行为中的作用。

正所谓“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认为人们只有了“羞耻之心”,才能从内心中构筑起抵御一切诱感的坚固防线。

④强调在实际的政治生活中必须充分运用道德激励的方法,通过道德教育,使道德在改善社会风气,协调人际关系,维护社会秩序方面,发挥特别重要作用。

孔子说的“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就是强调道德在社会生活中的感化和激励作用,强调道德教育、道德感化的重要意义。

3、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意义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其本质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江泽民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为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①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

②依法治国的客体,是国家的各项工作,主要是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

③宪法是实施法治国的重要保障。

实施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首先,依法治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保证。

其次,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

第三,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第四,依法治国是维护社会稳定,实现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也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这一规定表明,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群众治理国家,管理社会的基本方略。

依法治国方略专入宪法,赋予依法治国方略的宪法地位,将加速推进法治,使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获得宪法性的根本保障。

以德治国的意义:关于“以德治国”1996年10月1日,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在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教训基础上,结合新的形势需要,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奋斗目标、核心内容、主要手段等问题作了详细的规定。

1997年9月,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强调了道德建设的意义。

他指出:“提倡共产主义思想道德,同时把先进性要求和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鼓励一切有利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

”2000年6月,江泽民《在中共中央思想文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简述了法律和道德在国家管理中的作用。

报指出:“法律与道德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都是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它们互相联系、互相补充,法治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

德治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

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应该互相结合,统一发挥作用”。

“以法治国”就是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积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并使之成为全体人民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规范。

二、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联系1、它们相互配合与支持法治与德治都是实现国家控制,促进社会发展所必不可少的两种手段,它们密切联系,相互支持,共同推促着社会的进步。

法律的创新和运作也必须要以正确的思想道德观念为指导。

同样,“德治”也离不开“法治”的支持与配合。

道德作为一种规范,主要依靠社会舆论,风俗习惯和人们的内心信念来推动的,其软弱与苍白无力是坚而易见的。

对于某些严重违反社会基本道德规范的行为,客观上也必然要求运用法律来加以制裁。

在这种意义上,守法是最基本的道德要求,法律所维护的是最基本的,也是最低限度的社会道德。

2、有共同的精神,即秩序两者都以维护一定的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发展为使命。

而“法治”与“德治”之所以为人们所认同并成为并驾齐驱的两种治国理论和模式,主要就在于它们能够给人们带来秩序,从而使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得以保障。

3、“法治”与“德治”都是实现国家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和保障。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需要以稳定的社会秩序和团结的政治局面为前提,这两者的实现都既离不开法律也离不开道德,法律可以利用其背后的国家强制力保证政治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可以有力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和社会的颠覆和破坏行为。

而道德则可以利用其内在的意识制约力为防止各种邪恶思想的产生,防止社会混乱,可以限制人们的某些欲望。

减少利益冲突,加强人民团结,增强凝聚力。

还可以对法律的创新和实施提供有力的支持配合与协调。

可见“法治”与“德治”都是实现国家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需要和保障。

那么,该怎样正确处理“法治”与“德治”的关系呢?2001年1月10日,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江泽民明确提出了“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的治国方略”。

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

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和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

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

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

二者范畴不同,但其地位和功能都是非常重要的。

我们要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

在“七一”讲话中,江泽民再次强调:“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要把依法治国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为社会保持良好的秩序和风尚营造高尚的思想道德基础”。

参考文献:[1]江泽民,《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的讲话》,2001年1月10日[2]江泽民,《大力弘扬不懈奋斗的精神》、《江泽民文选》,2001年1月[3]江泽民《科学对待马克思主义》、《江泽民文选》,2001年8月31日[4]郝铁川,《社会科学》,科学杂志,2001年第4期[5]刘兰英,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3]唐都学刊,2002专集[6]王家富,《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讲座稿,1996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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